《曹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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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贼-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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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至雒阳迎立汉帝,假节钺,录尚书事,从而达成了其战略上的制高点。

九月,汉帝加封曹操为大将军,武平侯。

但由于袁绍的原因,曹操很快让大将军与袁绍,自任司空,行车骑将军事。

十月时,曹操征伐杨奉,并收留了被吕布打得丢妻弃子,走投无路的刘备……

“刘备?”

邓稷笑着点点头,“没错,就是刘备。”

言语间,邓稷并没有表现出对刘皇叔的尊敬,就好像是在谈论一个普通人。

不是说刘备在民间很有声望吗?

曹朋忍不住问道:“这刘备又是何人?”

“这个嘛……我也不太清楚。只听说此人与公孙瓒,刘德然曾经师事卢植。后来太平道之乱爆发,此人率众随邹靖讨伐逆贼有功,当上了安喜县尉。不过,此人不太安分,不久便因为捆打杜邮,挂印亡命……在后来,大将军何进广招兵马抵御太平道逆贼,这刘备应招,在下邳力战有功,又当上了下密丞。在下密没做多久,迁高唐县尉,后来还当上了高唐令。”

曹朋还真没有认真打听过刘备的事情。

一则是因为他没这个机会,二来则是因为刘备的声名,并不响亮。

至少在南阳郡这个地方,知道刘备的人并不算太多。邓稷身为棘阳县吏员,处理往来公文,所以可以接触到这方面的资料。如果换一个人的话,说不定还不晓得,这刘备是何方神圣。

只是按邓稷的说法,似乎和曹朋了解的不太一样。

而且从邓稷的语气里,可以听得出,他对刘备并不是特别感冒……

“那后来呢?”

“后来,他被太平道余孽打败,投奔了中郎将公孙瓒,为别部司马。然后又随青州刺史田楷,和冀州牧袁绍打了几次,立有战功,领平原相。据说在平原县的时候,治理不差,颇有声誉。曹司空征讨徐州的时候,这刘备又弃了平原,前去救援徐州陶谦,并甚得陶谦看重。

陶谦还上表刘备为豫州牧,但没有获准,便屯居小沛。陶谦死后,也不知他用了什么手段,接掌了徐州,还打败袁术,因而得到了不小的声名。只是此人后来又收留了吕布,被吕布逆袭徐州,转而成了吕布的手下……总之,这个人给我的感觉,也是朝秦暮楚,非等闲之人。”

曹朋不知道,这是邓稷一人的看法,还是大多数人的观点。

但是和他所想像的情况,大有不同,总体感觉不是太好……

“阿福,去库房里,取那支铁戟蛇矛过来。”

曹朋答应了一声,匆忙跑去了库房,将放在门口的一支一丈二尺左右的铁戟蛇矛拿在手里。

蛇矛重约四十余斤,与普通的长矛不太一样。

所谓蛇矛,并不是说其形状似蛇,而是指其长度。汉刘熙的《释名-释兵》中说,矛长丈八为矟,指的就是这种长矛。铁戟蛇矛则不太一样,长度略短,矛刃之脊隆起,脊两旁微微凹陷,可以流通空气,有助于拔出。东汉末年,使丈八长矛的人不多,但铁戟蛇矛却不少。

曹朋把蛇矛交给曹汲,疑惑的问道:“爹,你这是要修矛吗?”

“虎头不好用刀,喜欢用矛。

我昨天找出这支蛇矛,底子不差,修理一下,虽不能说是神兵利器,但也能透双札甲取人性命。一会儿我再给你打一把刀,给叔孙打一支剑。你们两个,去挑选一下,看能不能找到趁手的家伙。”

看得出来,曹汲非常用心。

儿子女婿要去兵营,手里有个趁手的家伙,也能多一分安全。

曹朋答应了一声,便叫上邓稷,去库房里挑选。

这库房,就是前院的一间厢房。前院一共三间房,王猛父子各占居一间,剩下一间就变成了堆放兵器的库房。两人走进厢房,一边挑选兵器,一边说着话。

“姐夫,刚才说到哪儿了?”

“哦,刘备……”

“不是,是曹司空出兵的事情。”

邓稷一拍额头,笑道:“被你一打岔,险些忘了正事。”

曹操收留了刘备,正准备攻打徐州的时候,张绣入主宛城,与刘表结盟的消息,便传了过去。

说实话,曹操不惧刘表,也不惧张绣的叔父张济。

可对这个张绣,却多少有些忌惮。

早在董卓入洛阳的时候,张绣就是出了名的西凉大将。不但武艺高强,而且精通兵法谋略。

张济活着的时候,张绣还受几分制约。

但张济死了,他手握西凉军,又得了刘表之助,屯居宛城,如同在曹操背后,钉了一颗钉子。

为此,曹操甚至放弃了攻打徐州的计划,火速返回许都。

邓稷拿起一支铁剑,虚空比划了两下。

“我估计啊,刘荆州这次突然复用九女城,就是为了这件事情。”说罢,他满意的点了点头,笑着说:“就这把了,我给爹拿去,让他帮忙修理一下。阿福,你选好兵器了没有?”

“我再看看。”

邓稷点头,拿着铁剑往外走。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停下脚步,扭头看了一眼曹朋道:“阿福,你说这一次,为什么会征召我呢?”

第031章义阳武卒(一)

曹朋选了一支缳首刀。

长五尺,重约八斤,看上去像是一支制式缳首刀。

刀身纤长而挺直,并带有一个小小的内弧,劈砍时可以增强力道。而在刀茎部分,这支缳首刀的设计和普通缳首刀有些区别,那就是偏长,可以用双手握柄。东汉时,大多数缳首刀的刀茎时单手握柄的结构,对使用者的腕力和身体素质,要求很高。而这支缳首的设计,似乎是考虑到了使用者力气偏小的因素,所以在刀茎上特意加长了长度,更利于双手劈砍。

之所以选中这支缳首,也正是出于对自身的了解。

曹朋的身体还没有达到单手握刀的水准,八斤重的缳首刀,依着他现在的状况,也支持不了多久。此外,他选中这支缳首还有一个原因。汉环刀大致分为五种,第一种时缳首另造,加热锤锻焊接在刀茎;第二种是缳首留有和刀茎末端一样宽的缺口,然后焊接在两端;第三种还是缳首另造,但夹在折返的刀茎末端;第四种则是刀茎缳首一体,然后与刀身嵌悍一体,再用目钉加固;最后一种,则是全刀一体锻造,缳首内有龙雀图案,谓龙雀大环。

此前曹汲送给王买的龙雀大刀,即最后一种。

而曹朋选择的,则是第三种,缳首夹在折返的刀茎末端。

制式缳首,以第一种和第二种居多。曹朋选中的这种缳首,则属于比较罕见的一种类型。

跟着曹汲学习锻造,一些基础知识还算不差。

曹朋知道,类似于这种夹茎缳首,刀身的质量普遍出众。虽然看似制式,但实际上是专门打造。

由于东汉末年的刀茎技术还不成熟,所以汉环刀兵没有木瓜护手。

曹朋把刀握在手中,用力挥舞了两下,颇为满意的点了点头。份量刚好!单手吃力,双手则正合适。

然后,他又在一堆杂物里,找出一面钩镶。

就是一面铁制的小盾牌,盾中间突出一支锐刺,可以用来推杀对手。上下各有延伸出来的铁钩,能钩锁对方的兵器。这也是汉环刀最常用的辅助兵器。但对于双手挥刀的曹朋而言,这支钩镶,似乎有些多余。但质地不错,让王买或者邓稷随身佩戴,应该也能有所用途。

挑选完兵器之后,曹朋便回到木棚下。

邓稷正帮忙拉风箱,看曹朋过来,只笑了笑,没有说话。

平时看着邓稷似乎木呆呆,但这家伙心里面,跟明镜一样,并非糊涂之人。

刚才他那看似很随意的一问,让曹朋明白,这个姐夫是个心里亮。只是,曹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有些事情,大家心里清楚就好,没必要都挂在嘴上。于是,他也点头,微微一笑。

“咦?”曹汲接过缳首,扫了一眼,立刻露出惊奇之色,“这口刀,底子不差……朋儿,好眼力。”

曹朋嘿嘿笑了,并没有开口。

上辈子好刀见了不少,自己好歹也是个有故事的人,没必要表露惊喜。

“恩,这把刀回炉好好淬炼一下,倒是一口不错的刀。

就放在这里,我帮你姐夫把剑修好,就给你修理这口刀。对了,去弄些马尿过来,我要淬锋。”

曹朋连忙答应一声,拎起一只木桶,往马厩走去。

王买正在马厩里为马洗刷身子……

如今,曹家马厩里养了三匹马,如果放在棘阳县城里,也算是中上之家。

“阿福,你要哪一匹?”

“随便了……你骑大黑,让我姐夫骑大花。那匹驽马给我吧,反正我这骑术也不高明,骑好马可惜了。”

“阿福,你说是黄射干的吗?”

曹朋笑了,点头不语。

“他把姐夫征召过去,究竟是什么意思?”

“现在还看不出他的想法,只有过去了,才有可能弄清楚。我要随姐夫去,就是这个原因。”

“那咱们现在怎么办?”

王买嘴上说不害怕,但看得出来,他还是有点紧张。

毕竟,一个年纪才十四岁,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的少年,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足以令他紧张莫名。

曹朋扫了他一眼,拎起一个装满马尿的水桶。

“拿稳枪矛,握紧钢刀。兵来咱将挡,水来咱土填。其看那黄射,能耍出什么花招!”

说完,他拎着桶走了。

王买呆立半晌,突然间哈哈大笑。

“兵来将挡,水来土填……光脚的还怕你们穿鞋的吗?”

精神头一下子振奋起来,给战马洗刷也更有精神了。曹朋在马厩外笑了笑,没有吭声。对王买这个兄弟,他倒是非常放心。这家伙胆子也大,只不过没经过世面。等将来他长大了,见识广了,一定能有所作为……同时,曹朋还在思忖着另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他已经发现了,这年头的战马,还没有马镫这种东西,马蹄铁自然也不存在。马上要去兵营了,要不要给自己增添上这两样物品呢?有了马镫,就必须要配备高鞍,会不会太过于抢眼呢?

这种东西,隐藏不了多久。

如果配备上了,根本就瞒不过行家的眼睛。

算了,暂时先放在一边把……这些东西,看似简单,可是对这个时代而言,无疑是巨大的进步。

要尽可能的用这些东西,换取最大的利益。

虽说这次去九女城,很可能凶多吉少,但也不值得把这些大杀器拿出来。不符合自己的利益!

“阿福!”

“在。”

曹朋刚把回到木棚,王猛就把他喊了出来。

“伯父,有事儿吗?”

王猛轻声道:“阿福,这次征召叔孙,你清楚是怎么回事吗?”

“大概了解一些。”

在王猛跟前,曹朋也没必要隐瞒。

王猛说:“很麻烦?”

曹朋想了想,点点头说:“可能是有点麻烦。”

“想好怎么解决了没有?”

“走一步看一步吧,我想这次征召,针对的可能不是我姐夫,而是我……姐夫不过受无妄之灾罢了。”

王猛没有再问下去,而是犹豫片刻,一咬牙,低声道:“阿福,你应该知道,我从前的事情。”

“呃,知道一些。”

“我后来因为虎头出生,所以退出来,落户中阳镇。

不过,我有些老兄弟,一直都保持着联系。他们如今在复阳土复山中讨生活,据说混的挺不错。他们有六七十人,此外还有二十匹马。本来离开中阳镇的时候,我就打算带着虎头去找他们……如果有必要,我可以走一趟,找他们想想办法。干别的不成,杀人倒是容易。”

居然有这种事?

王猛曾经是太平道渠帅,那他的老兄弟,岂不是太平道余孽,也就是黄巾贼?

所谓的讨生活,不过是一种比较含蓄的说法。曹朋知道,那些人应该是占山为王,聚众为寇。

眼珠子滴溜溜打转,曹朋迅速做出了决定。

“伯父,想办法和他们联络一下,不是说马上要用,只是以防万一,提前做个准备。”

“那好,我明天一早,就去复阳。”

复阳,也就是后世的桐柏县,距离棘阳大概有五六天的路程,若骑马的话,可能会更快一些。

“那就拜托伯父。”曹朋想了想,又说道:“另外,我们走了以后,让我爹把风箱拆下来,找地方藏好。这些东西,都是咱将来发家的宝贝。如果被外人看到了,说不定会有麻烦。”

“我省得。”

……

就这样,一天的时间,在忙碌中不知不觉过去。

天黑以后,一家人聚在一起吃了一顿简单的饭食,邓稷曹朋王买三人,便整装准备出发。

邓稷脱下了长袍,换上一身黑色襜褕,外面罩上一件札甲。

所谓的札甲,就是用土铁片编织而成的甲胄,类似于背心一样套在身上。一件札甲,重约二十斤,可以有效的提供防护。只是对曹朋而言,札甲的份量太重,所以张氏将土铁片拆卸下来,翻出来一张小牛皮,缝在外面就变成了一副皮甲。份量轻了一半还多,曹朋穿上也是正好合适。

王买抄起蛇矛,把经过改造的钩镶套在手腕上,变成了一面手盾。

王猛把马匹牵出马厩,停在院门口上。

曹朋三人精神抖擞,在门外翻身上马。

邓稷佩戴一支铁剑,而曹朋则跨缳首,执龙雀,端坐于马背之上。

“爹,娘,孩儿出发了。”

“到了九女城,万事要小心,可不要和别人发生冲突……”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即便曹朋两世为人,也不禁为之感动。

“娘,放心吧。”

他在马上转身,对曹汲说:“爹,我们去九女城以后,你就别在赶工了。反正蒯正也没有规定时限,你先歇着,等我们回来再说。有什么事情,和王伯伯多商量。姐姐有了身子,更需你和娘亲的照顾……王伯伯,一切拜托了!”

王猛微微一笑,点头算是回答。

“姐夫,咱们出发吧。”

邓稷在马上,伸出手轻抚曹楠的面颊,“阿楠,多小心,我们很快就会回来。”

“爹,你保重!”

王买横矛马上,拱手欠身。

三人道别完毕之后,拨马就走。

夜色里,马蹄声阵阵,渐行渐远……

“老曹,咱们进屋吧。

夜风冷,阿楠还怀着身子,可得小心一些。弟妹,你先和阿楠回屋,我正好和老曹说点事情。”

“恩,回屋吧!”

张氏扶着曹楠,小心翼翼的回到了厅里。

王猛和曹汲站在大门口,用力吐出一口浊气。

“老曹,帮我找一口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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