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大叔的爱情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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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大叔的爱情备忘录-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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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过去认识的都不大一样,了解以后才明白,原来曾是美术系毕业的,为了继承父业,只得放弃了本业。时间久了,不想相互之间都很有感觉,于是就在一起了。
  周昕奈对周世程说了一句话:“婚姻这东西,不经历总归不明白,只有经历了才懂得珍惜以后。”
  周世程弄不明白周昕奈到底说的是什么意思。
  年轻人的心思真难猜。
  书店开业后,不算太坏,我对赚钱不抱太大的希望,却开始琢磨从周世程家里搬出来的事情,实在不好再叨扰他,于是将店托给门面旁的小吃店老板,我回了N市,将自己的那套房子卖掉。
  半个月后我回来,周世程气的差点没揍我,“你跑哪儿去了,这半个月?”
  我笑笑,“回了一趟N市,把原来的那套房子卖掉。”
  “你好歹留句话,我以为你跑去哪个风景优美的地方自杀了。”
  我笑,“要是能找到个风水宝地,我还真去。”
  他没有多问我什么,一副我平安就好的表情。
  我把卖房子的钱交给他,让他帮我看一套小户型——这点钱在C市,也只能买一套小户型。
  对于我搬出来,周世程没有阻止——他知道改变不了我的决定。
  我的生活就这样平平静静的了,也再没有比这更令人满意的时刻了。
  我偶尔也会想起于临安来,毕竟我为他付出了很大的代价,那不是一点半点的爱可以做到的——这么说好像很自我标榜,其实事实也就是如此。
  我抽烟依然很凶,身体似乎也不怎么见好,大毛病没有小毛病不断,容易感冒,还染了不能挨饿的娇气毛病。饿倒不怕,书屋旁边就是面店,只是感冒这事——握着卫生纸吸溜吸溜着鼻子实在太没美感。
  书屋的收入每个月都很固定,即使多也多不出几块钱来,渐渐的,我就失去了兴趣,招了个店员看点,自己则经常去隔壁面店聊天。
  面店老板人很友善,我去吃面,臊子往往给的比别人多,肉也比别人多几块,尽管这跟他想介绍自己离婚三年的妹妹有很大关系——起初我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跟女人结婚对我来说……除非是现实只给了我这一条出路,我才会选择。
  我也曾想过,若是现实需要我跟女人结婚,我会向现实低头,不过如今现实如何我也不大关心。
  然而,在被暗示了几次,并无意与面店老板的妹妹碰见过几次后,我开始认真考虑这件事情。
  那女人是典型的中国式妇女,内向并持家,是最适合当老婆的那种——尽管我不大清楚她这么年轻离婚的缘由。
  我觉得自己这个年龄,也实在需要有人来照顾了,一辈子自由身的梦想也只能是梦想,我想象不到自己七老八十或者患上帕金森以后是什么样子?
  有个人照顾,自然是好些的。
  至于爱情,那都是年轻人的玩意儿,我已经是真的老了,燃不起任何激情,更何况结婚也不见得非要基于爱情。
  我把自己的想法给周世程说了。
  他像是要重新认识我似的:“你想跟女人结婚?”这话的语气简直就像是反问。
  “你不也同女人结婚了么?”
  他被噎了一下,半晌才找到合适的词句:“我跟你不一样。至少我没看出来你有什么必须跟女人结婚的理由。”
  “等我老了需要有人照顾。”那女人比我年轻将近十岁,正是年轻的时候,照顾我实在是很好的年龄差距。
  “娶老婆养老,不如去领养个小孩。”
  我笑,不说话。
  他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
  领养个小孩……那是养不熟的狼。
  “你要为对方考虑,女人是将自己一生维系在丈夫身上的。”
  我笑,“总是为别人考虑,不免太累了。我倒觉得自己开心才重要。”
  周世程哑口无言,皱了眉看我,竟想不到我终归是有很大变化的,出乎他意料的变化。
  我想的很好,却也没想到最终是自己觉得索然乏味,便早早冷却了最初的念头,那女人不久后也同别人结婚了。
  不是她不好,是她总让我想起于临安。
  那种温柔而羞涩的笑,以及那种细致的关怀……太像那个假的于临安。
  我过去对温柔之人毫无抵抗力,如今又太过敏感,总觉得一旦羞涩的笑起来,就是准备要欺骗。
  当然,我也可以考虑相亲,但那不免有些太傻。这件事就真的不再想,只当做古怪的念头。

  第二十八章 那种事情忘了才好

  如果在感情方面无所期待,在物质上面更无所要求,这样的人活着,是否没有意义?
  我好好想了想,觉得一个没有欲望的人,真不如死。
  但我不能死。
  我没有死的必要,也没有勇气再给自己一刀,最重要的是,我欠周世程很大的人情,如今他同振业老总住在一起,每日过的很不愉快,为我做了这么大牺牲,我要是再不知好歹,忘恩负义的标签早晚要贴在我身上。
  振业老总来C市的同时也带来了于临安的消息。
  他没有如自己所期望的那样吞掉整个于家,当然,于隙荆也并没有占更多的便宜——我总觉得,于隙荆所在乎的并非自己能继承多少家产,他像是好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能脆弱到什么地步。
  很显然,于临安令他满意,我却让他失望。
  他想看到的是悲剧,而非英雄救美。
  虽然我算不上英雄,于临安更与美人沾不上边。
  不过在感情上,于隙荆倒是得到了让自己满意的结果。不知他用了什么手段,拆散了于临安与储冰,如今储冰时时刻刻跟在于隙荆身边,这对于临安刺激不小,委实脾气暴躁了一段时间。
  听到这里,我觉得似乎没有什么更有价值的消息了,便有些兴味索然的摸出烟来,这个时候,高野说:“至于蒲南……”
  我皱了眉毛,我竟然连蒲南这个人都忘记了,我点了烟,继续听下去。
  “蒲家的事情让人搞不懂,听说如今是蒲苗主事,蒲南则深居简出,许久也没在应酬上见过了。”
  我夹着烟笑:“时代变了么。”
  N市的一切,都好像是梦,太过遥远。
  我唯一弄不懂得是,为何在某些时候,我依然会因为想起于临安而觉得悲伤——我以为我永远都不会再有那种感情。
  书店的生意一直保持平稳,等到隔壁面店开始挂春联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春节就要来了。
  我在监狱里过的那两个春节恐怕是我至今过的最热闹的两个春节——大学之前是无钱过春节,在那之后,又是没什么人陪在身边,即使有,人也太少,总是不热闹的。
  面店老板即将关门回家,临了还给我拜了个早年。他问我什么时候关门过年,我笑笑:“应该不会吧,一个人哪需要过年?”
  真正到了过年的时候,果然是没有什么客人,熬了半天,我便关了门面,披上大衣回家去。开了家里的小电视,热热闹闹的全是喜庆节目,我将电视声音开到最大,将电饭锅搬到客厅的小茶几上,胡乱的炖些东西吃。
  这有点像我最穷困潦倒时的感觉,又委实比那个时候好太多。
  至少我如今没有绝望。
  三十和初一,周世程非常知趣的没有来打扰我,等到初二晚上,才打来电话,邀我出来转转,我在一片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接了电话,匆匆披了外套出去,踩在那红色的炮衣上,一种极其壮烈的感觉。
  他没有请我吃饭,却说请我去酒吧喝一杯。
  我以为他是想劝我去来场艳遇,却不想他带我去了家十分有格调的,似乎真是要闲聊一般。
  喝了两杯,冰冷的酒液在胃里晃,我皱了眉,许久没有喝酒,竟然有些不良反应来,“你将高野一人丢下,来陪我?”
  “所以说你要千恩万谢。”
  我笑:“不知道谁谢谁。”话锋一转,便说起他同高野的事来:“你这算是妥协了?”
  “怎么算是妥协,”他笑,依旧儒雅的笑,“是我好心收留他而已。”
  我端起下一杯酒,为高野感到可惜,“他要听到你这么说,要伤心死了。”
  “说的好像女人一样,我们都老了,彼此怎么想的有什么猜不到的?”
  我笑,点着烟,肘撑在吧台上,手捧着脸,看的他有点不好意思了,才开口:“说的冠冕堂皇。”
  就这么絮絮叨叨的,花昂贵的价格,聊些废话。周世程没喝几杯,像是很期待把我灌醉一样。我心中无事,等出了酒吧也只感到胃里灌满了冰冷的液体,至于醉意是一点也没有的。他开了车送我回去,路上掌着方向盘,他终于开口,“没想过回去看看么?”
  我斜在后座上,研究椅套上的蕾丝花边,这椅套是他女儿给选的:“目前没有。”
  “有没有想过回去看看,那儿还有一个烂摊子等着你收拾。”他说。
  我嗤的一声笑,“拖了好几年的烂摊子?”
  他也觉察到自己的借口蹩脚,“你要是牵挂他,就回去看看。”
  “我牵挂谁?”
  “……你这人,非要我挑明白才行?”
  他又说:“你要是真是想,也别顾及什么脸面,回去看看总是好的。如今我也弄明白了,人啊,活着单凭本能就足够了,别计较得失,别想结果,往前走就行了。”
  我笑,将注意力从椅套上移开,不再说什么。
  入狱之前,我的一切都仅凭本能,甚至于在爱情与物质的选择上。我也曾抗拒过本能——在爱不爱于临安这件事情上。最终一切表明,本能这种东西,不要太顺其自然。
  我得到的教训够多了,即使得不到很难受,也总比得到了更难受好。
  “我跟你不一样。”我说,用他时常对我说的那句话,将他噎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此后的一段时间他放弃了劝我回N市的念头。
  过去的我总是认为破镜重圆总是存在的,那是因为我太幼稚。
  如今我已明白,没有谁离了谁是活不了的,一切只是习惯问题。
  就好像我刚来C市总是不习惯它的潮湿气候,时间长了,也就感觉不出来棉被的湿冷了。
  我依旧窝在那一方书屋里。南方春天来的早,冬天也冷不到哪里去。等到厚重衣服终于退掉的时候,周世程感叹的说:“还是没长上肉。”
  我上了秤,果然是没涨肉,但也没掉,收支平衡了。
  春末的C市已经很热了,我依旧窝在那小书屋里,周世程开始准备去N市出差的事情,或许他是想问我是否愿意一同去的,但见我兴味索然的每日状态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一个星期后他回来,除了高野以外,同来的竟然还有蒲南。
  我与周世程偶尔见一次面,地点无非酒吧或者中档饭店之流,聊的也无非是近来如何如何,渐渐的,次数也就少起来。所以起初我并不知道蒲南同他一起来了C市。
  蒲南来的那日,我正与面馆老板聊最近的物价上涨,简直不让人活,连这种小巷子里的小门面每个月的租金都涨了一百块钱,面店老板感慨着“活不下去了”,我则为最近抽的那个牌子的烟价格向上浮动而有些苦恼。
  当我的店员领着蒲南进来的时候,我正仰首夹着烟,对面店老板说:“这样涨下去,勒紧裤腰带都过不了了,不如死了痛快。”
  我很难描述自己见到蒲南时的感觉,但我可以举个例子。
  这就好像自己的脚边突然跑过去一只蚂蚁,脑袋里闪过“这只蚂蚁好像比过去见到的要大一点”这种念头。
  我知道,这是个不恰当的比喻。
  我只是将烟送到嘴边,对蒲南笑:“什么时候到的?”
  “昨天晚上。”
  “这儿热吧。”
  “比N市热。”
  我将吸尽的烟拧灭在面店老板那廉价的烟灰缸里,问他:“什么时候走?”
  “……”
  起身同面店老板告辞,又交代店员看好门面,我揣着裤兜,摸索着里面的一枚一元硬币,带着蒲南走出这阴仄的小巷,他在我身后默不作声,一直到我们走出这条小巷,南方热烈的阳光打在我们身上的时候,他才开了口——似乎那小巷里的潮湿以及难见天日很不适合说话一样:“我来接你回去。”
  我转了身,看着他那几乎没有改变的眉目,我笑:“回哪里去?”
  “你知道是哪里。”同周世程一样,都觉得我在明知过问。
  然而事实上,我并不知道N市有什么回去的必要,也不愿意去找麻烦,我不适合那里——尽管我在那里曾生活了很多年。
  很多年了。
  而我也被这样催老掉了。
  “我觉得这儿挺好,不想挪了。”我仰首看看天,那太阳很刺眼。在监狱时,看见的太阳总是冷的,没有如今照在身上舒服,“而且我在这儿也买房了。”
  我从兜里将烟掏出来,叼在嘴里,想了想,将烟盒递给蒲南:“抽不?”我问。
  他看着我伸出的手,没有一点要动的意思。
  我笑笑,将手收回来,又看看天,“我请你吃饭吧,很久不见了。”
  我请他在附近的饭馆吃了几个家常菜,都是他喜欢的,至于我,从来就不挑食。
  我拨拉着饭粒子,几个月不知肉味,自然觉得香。他美食当前,却毫无享用的意愿。
  等吃晚饭,我付了帐出来,准备送他去住的地方,“你住哪儿?”我问。
  他说了酒店的名字,我拦了出租车一路送他回去,等到了酒店门口,我笑着说再见,却被他一把抓住胳膊,他的脸离我很近,问我:“你真的不回去么?”
  我想了想,觉得N市没有什么遗留问题,又何必花费时间金钱跑一趟?如今讨生活越来越难,总不能将钱全部花完了再想法去赚。我如今老了,不知什么时候有个应急,人总该为自己留一条后路的,“没什么要紧的事,回去干什么?”
  “你别胡扯!”他吼我,声音那么大,周围的人都莫名其妙或者反感的看过来,我扯了扯手臂,觉得大庭广众之下,无论是挨骂还是被他这么扯着都有点丢脸,但他扯着我进了酒店大门又进了电梯,我想了想,觉得反抗更难看,不如跟他将事情说清楚。
  等到了他住的房间,他才放开我,他手劲大,我如今是老人家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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