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身女学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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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女学霸- 第3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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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黄班头恼羞成怒:“弟兄们,给我打这个魏国的'奸'细!”

几名衙差应了一声,毫不犹豫地冲向乞丐,抡起杀威棒,对着乞丐劈头盖脸地打了下去,那乞丐却似一块岩石,也不还手,任由杀威棒雨点般打在自己身上,只几棒子打下去,乞丐的额头便被打破,鲜血顿时流了下来。

“少爷!”韩青一攥拳头,便要冲过去,却被韩漠拉着,轻声道:“等一下,我倒要看看,这个小子有多大的忍'性'!”

'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 软软很聪明(第三更 810月'

第17章马技乞丐(本章免费)

兵器坊这一条街并不是很长,毕竟地处东海之畔,似乎离战争很远,至少这里并不是战争的集中地,所以富贵人家宁愿多花钱买些品鉴贵重之物,增加风雅,而普通百姓更愿意多买几张,为他们的生活增加一些保障,真正购买兵器的并不多,所以开着兵器坊的铺子也并不是很多。

燕国不像魏国,魏国人从小就接受军事化的训练,被灌输着魏人是优等民族的思想,那里的人们对于兵器和骏马的狂热爱好,是其他国家远远不能比拟的。

这条街的街头,有一块空地,平时都是闲汉们坐着吹牛聊天的地儿,几株参天的大树下,总会坐着一群人,也有一些小商贩雇不起门面,就蹲在这个地方摆个摊儿卖些东西,通常情况下,衙差们也并不会去管,从这些小摊贩的身上,他们明白挤不出什么油水。

韩青带着韩漠来到这里时,只见一棵大树下已经挤满了人,三四人围成一个大圈子,里面传来骏马的嘶叫声,那骏马声音极响,中气十足,韩漠只听马的声音,就知道那是一匹好马。

围观的人群时不时地叫起好来,这些叫好声,显然也是情不自禁地发出来,这让韩漠很疑'惑',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好节目在等着自己。

韩青凭借着十几年锻炼出来的好身体,很轻松地为韩漠挤开了一条道,等韩漠钻进去,这才发现,在人群之中,却是有一人正在表演马技。

那骏马鬃'毛'茂密,全身都是油亮的乌黑顺'毛',健壮高大,而在它身上轻盈地窜上窜下的,却是一个身材瘦弱的小个子,不过二十三四岁年纪,皮肤黝黑粗糙,像是穷苦人家出身,至少他身上穿着的衣裳在东海城只有乞丐会去穿,邋遢不堪,残破的不成样子。

不过这邋遢的乞丐马术倒真是让人惊叹不已,骏马前奔后退,在乞丐的控制下,表演着各种超难度的动作,有些动作几乎是难以想象出来的,他甚至可以两腿挂在骏马脖子上,与骏马来个大眼瞪小眼,引得四周的人们一片哄笑,但却又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韩漠内心佩服的人并不多,能让他钦佩的,必定在某一方面确实有着独特的造诣和能力,而这个表演马技的小个子乞丐,还真让韩漠生出几分钦佩之心,也跟着人们一起鼓起掌来。

就在人们看得眼花缭'乱',惊喜连连之时,那小个子忽地勒住马,以一个漂亮的翻身落在地上,尔后对着四周众人拱了拱手。

韩漠这时候才看清这个乞丐的脸庞,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像一块岩石,即使是那一对深黑的眸子里,也没有半丝情绪,给人一种几位冰冷的感觉。

他本以为这乞丐拱手之后,必定来上一段讨要赏钱的说辞,但是和他想的不同,这个乞丐似乎很拙于言辞,拱手之后,回身从地下拿起一顶斗笠托在手中,尔后走到人群边,很木讷却又带着一丝期盼地看着面前的客人,那是希望能够得到几文赏钱。

这年头,开热闹的事儿人人都愿意往前凑,可是掏钱的事儿,那都是避之不及,乞丐刚刚拿起斗笠,便有不少人散开,等到乞丐伸出斗笠讨要赏钱的时候,所有人刚才那种兴奋的情绪立刻消沉下来,毕竟东海城的百姓远远谈不上富裕,自家都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哪里还愿意搂钱赏人。

乞丐转了一圈,也不过得到十几文铜钱。

“驯马的,你这匹马多少银子卖?”一个看起来还有些阔气的公子道:“你开个价,我出银子买下来。”

乞丐依旧是面无表情地摇摇头,只是托着斗笠,在所剩不多的人群转了一圈,终于来到韩漠面前,探出斗笠。

他的脸'色'黝黑中带着枯黄,身体很单薄,看起来似乎营养不良,额头微微凸起,长相很平凡,是那种丢在人堆里也不会吸引任何人注意的那一种。

韩漠笑眯眯地问道:“你是一个堂堂男子,有的是本事,这样在街头卖艺讨要赏钱,不觉的有失颜面?”

乞丐抬起头,瞥了韩漠一眼,声音如冰一样冷淡:“我自己做事卖力气,得到的银钱不丢人!”

“好!”韩漠嘻嘻笑道:“有意思,有意思。”他正要'摸'银子,忽地想到自己的银钱方才全都给了韩掌柜,于是向韩青道:“你带了多少银子,都给他!”

韩青一愣,但很快就'摸'出一两碎银,道:“少爷,就这么多。”放进了乞丐的斗笠中。

乞丐没有再说话,只是看了韩漠手中的阴阳棍一样,眉角微微跳动,转身走开。

“少爷,为何给他这么多银子?”韩青低声问道。

韩漠托着下巴道:“他是一个有骨气的人,混到这个样子,恐怕是落难了,一两银子或许能帮他一帮。”心中却在盘算着,要不要将这乞丐领回府中,毕竟拥有这种神乎其技的驯马高手并不多见,带回去教习自己习练马术,倒也是一个极好的主意。

他正想上去请乞丐到酒楼坐一坐,却听身后有人叫道:“黄班头来了!”

围观的人迅即闪开,本来被挤得密不透风的人群,此时早只剩下稀稀落落几个人。

韩漠嘴角泛起一丝冷笑,这黄班头是东海府衙的护卫班头,算得上是东海郡守萧幕瓒的亲信,他本身更是萧幕瓒当初上任时从燕京带过来的。

韩漠扯了扯韩青的衣裳,二人走到了大树后面,往远处望去,只见黄班头一身皂衣,领着三四名手拎杀威棒的衙差正悠悠然向这边行来。

人群中有好心的对着乞丐轻声叫道:“驯马的,快些骑马走吧,待会儿想走都走不了了。”

乞丐正在收拾东西,听到叫声,竟是回过头来,对着那提醒的人微微一笑,他本来冰冷的脸庞,却因为这一笑而温柔的多。

乞丐收拾好东西,黄班头已经领人到了,几名衙差立刻将乞丐围起来,嘿嘿地笑着。

黄班头腰间挎着一把刀,走三步晃两步,眼睛一直盯着那匹骏马,满是贪婪之'色'。

他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一眼就看出这匹骏马是地地道道的魏马,而且是魏国骏马中的上品,脚力和速度那是顶呱呱的,拉到马市上,就算贱卖,也能值两三百两银子,那可是大大的宝贝。

“打哪儿来啊?”黄班头瞥了乞丐一眼,淡淡问道。

乞丐依旧如同一块岩石,脸上没有半丝表情,淡淡地道:“魏国!”

“就知道你是魏国人!”黄班头嘿嘿冷笑:“你脚上的破靴子,也只有魏人才穿的习惯。”

乞丐脚上穿的靴子已经很是残破,但却和燕国的靴子大不相同,除了又高又深,最显眼的就是靴后有一个弧形弯卷,就像月亮一样,看起来还颇有些美观。

黄班头又打量了乞丐两眼,才继续问道:“来东海郡做什么?”

“讨生活!”

“讨生活?”黄班头冷笑道:“魏国活不下去了?”

乞丐抬起头,眉角微微一紧,淡淡地道:“大人,我犯了什么燕国的律法吗?”

黄班头握着刀柄,冷声道:“你一个魏国人,穿得破破烂烂,却有这样一匹上等好马,在我东海郡意欲何为?嘿嘿,该不会是魏国的探子吧?我听说魏国有一个衙门,叫什么‘黑旗’。那黑旗部众遍及各国,打探他国情报,暗中破坏他国秩序,我看你就是黑旗部众。”

“我不是!”

“不是?”黄班头便要上前去拉骏马:“这可由不得你说了算,走吧,和咱们去衙门一趟,是不是,你和郡守大人说去。”

他还没有碰上马缰,那骏马忽然打了一个响鼻,一声长嘶,两只前蹄抬起,便要向黄班头踩踏下来。

黄班头吃了一惊,好在他还有几分本事,就地一滚,躲过骏马这致命的一踩,虽是如此,但是一场大雨刚过,地上早已泥泞不堪,这就地一滚,整个衣裳顿时泥污一片,好不狼狈。

“妈的!”黄班头恼羞成怒:“弟兄们,给我打这个魏国的'奸'细!”

几名衙差应了一声,毫不犹豫地冲向乞丐,抡起杀威棒,对着乞丐劈头盖脸地打了下去,那乞丐却似一块岩石,也不还手,任由杀威棒雨点般打在自己身上,只几棒子打下去,乞丐的额头便被打破,鲜血顿时流了下来。

“少爷!”韩青一攥拳头,便要冲过去,却被韩漠拉着,轻声道:“等一下,我倒要看看,这个小子有多大的忍'性'!”

'正文 第二百九十九章 巨着文明的冰山一角'

吴笛虽然差不多已将将热血欢乐的《灌篮高手》第一部完全改编成符合本世界华夏背景的小说了,但她这部小说将会配合她的漫画,一起发布在她所创办的新杂志上。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无敌工作室已经招募了几位资深漫画家以及大批助手,他们或许本身构思情节的能力不怎么样,但画工精湛、画风也绝对是符合主流的,话又说回来,若他们本身构思就好,画工还精湛,那肯定就已经成名了,也轮不到吴笛用他们无法拒绝的价格招募他们。

现在,他们用了一个共同笔名——沙子大家族,沙子大家族的漫画作品,将由吴笛本人担当原作,负责人设、大纲等,而具体创作,将会由多人来完成,这种创作的方式,只要有一位核心,效率还是很高的,后世网文的创作,已经有了这样的模式。

李香莹的姐姐李香茗就加入了沙子大家族,吴笛所出的价格,让她没法不心动,反正加入沙子大家族,完成自己份内的任务之后,也能继续自己的漫画创作,这种条件对不少胸怀大志的漫画家来说,非常诱人,毕竟没成名的漫画家过得十分苦逼,有的为了自己的梦想,甚至要一边打工一边绘画。

由于杂志本身还没有完工,而吴笛对它的销售数量不抱有太过乐观的想法,因为它太贵了,所以她不准备印太多,以后的单行本反倒要比杂志更便宜。

就在这个时候,《青春祭》的主编苏曼文,这位催稿达人却开始上门催稿了,在她发动技能“监禁逼稿”前,还好吴笛见势不妙,赶紧同意写一部古风言情,这是一部中长篇小说,也算是她构思已久的《文明》系列的一个小引子。

她决定用自己的笔,将她原来那个世界的文明发展,人类变迁。思想哲学史等等,通通写出来,她要构建出一个逻辑严密、设定完美、人物鲜明、无可挑剔的架空世界,让看了之后,产生一种“这个世界好像真的存在”一般的错觉。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存在的!

吴笛从来不怀疑这一点,倒是她现在所在的世界,让她觉得各种自相矛盾、很不合理,像是小说家脑洞乱开后的世界,连世界大战都没有的世界真的可以吗?

吴笛这次为《青春祭》所写的中长篇小说,名字叫做《梁祝》。顾名思义。这就是吴笛版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十分凄美的爱情故事,只要是中国人应该都知道。

当她刚刚提笔手写时,忽然一愣,这是一个大悲剧吧?东方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啊……

按照发表时间来算。这部《梁祝》肯定是在《灌篮高手》之前发布的,这样一来,会不会又把她的读者坑到死啊?她好像已经承诺说下一部连载小说是轻松欢乐的作品。

管这么多干什么,坑着坑着就习惯了嘛……

梁祝的故事发生在东晋,所以吴笛更在意的,是通过这个故事,勾勒出东晋这个“名士风流”的时代,这个被“五胡乱华”后的朝代,汉族所经历的创伤。是这个世界的华夏人所没有经历过的,所以当他们看到吴笛用冷冰冰的文字勾勒出汉族成为“两脚羊”的悲惨时代时,绝对会感受道一种心灵上的震撼!

这是一场野蛮屠戮文明的悲剧,让人看完后,觉得要被郁闷死。毕竟吴笛那个世界的汉族,就是现在这个世界华夏的主体。

因此,再荡气回肠的爱情,在那宏大的历史面前,也只能算是一朵浪花而已,吴笛从这朵浪花入手,慢慢将东晋铺开,最终完整地写出一个不同于这个世界的中华文明。

这部《文明》系列一出,绝对是历史小说中最耀眼的明珠!

当然,要写出这样一部《文明》,吴笛绝对要多充充电才行,严肃向的历史小说最重要的就是厚重,拥有自己对历史独到的见解,所幸她能参照的资料还是有很多的,有现成的《史记》、《资治通鉴》等,她是通读过二十四史的。

现在想这些还是太远了,她决定先侧面写历史,或许别人在读她的这一部《梁祝》时只会注意到里面凄美的爱情,而忽略了她所勾勒的东晋背景,比如她会精细地描写东晋时期人们的穿着、吃喝用度、社会风俗等,尽量给读者一种逼真的感觉,这实际上也是增加代入感的一种方式。

待到她出了多部描写古代的小说后,只要是有心人,都会发现她故事中的一条暗线——中华文明发展史。

到读者们的好奇心纷纷被勾起来时,她便会将那个朝代正面描写出来,事实上,中国的每一个朝代都能算得上一部荡气回肠的悲剧,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多少强大的古代王朝从鼎盛走向衰弱,然后被异族蹂躏,能将这些写出来,已经不是治愈人心了,而是丧心病狂,把读者往死了虐!

由于吴笛要在《梁祝》中增加东晋王朝那些逼真的细节,所以她写的速度不算快,但是她精力是非常充沛的,专注起来的吴笛,写出来的东西更出色!

她花了十五天左右的时间写好并改好了开篇的两万字,然后她看着看着,忽然笑了,谁都知道,祝英台是女扮男装与梁山伯结识的,而女扮男装这个情节,是比较容易制造笑点的,梁山伯这小子不就是个天然呆嘛,愣是三年都没识破祝英台的女儿身。

吴笛又开始她的一贯作风了,她要将梁山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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