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笛在黄莹报“留心”时。就把“watch_out_for”准确地默写了出来,然后将粉笔往下一放,便迈着优雅的步子,淡定地走了下去,她甚至听到了其他学生在看到黑板上她那如同艺术般的字体时。发出的赞叹之声……
一旁的刘墨茹,则被吴笛的速度小小地影响了一下,顿了起码五秒钟,才将这词组写出来。
刘墨茹放下粉笔时,有些好奇地向吴笛默的单词那儿看了一眼,她瞬间瞪大了眼睛,眼神中充满了惊异!
说实话,她心中也认定了,这次上黑板默写,她就是被黄莹用来和吴笛比较的,甚至可以说是打击一下吴笛,她对此一点也不排斥,反而乐见其成,英语一向是她的强项,至于听写这种东西,对基础扎实的她来说,完全是小菜一碟,她有着充分的信心,在这一项上胜过吴笛!
再加上吴笛整节英语晨读课,前半节基本上在伏案休眠,后半节又被黄老师喊出去站着了,根本就没有背单词的时间,如此一来,吴笛又怎么可以听写好?刘墨茹在心中为吴笛默哀……
不过无论如何,能胜过吴笛一筹,她的虚荣心自然会得到极大的满足。
可是,吴笛的表现却让她大吃一惊,毫无疑问,对方能够听写那么快,就是因为背得非常熟练,估计正确率会是百分之百,而最让刘墨茹惊讶的,则是吴笛那优雅的英文圆体字以及中文的行草,这字实在是太棒了,完全就是真正书法艺术嘛!
每当吴笛从他前方的过道走向自己的座位时,邹峰都喜欢抬起头看对方的眼睛,如果能够与她对视的话,他都会觉得窃喜,可惜这种事情没发生过几次,大**就是大**,走起路来都目不斜视,略显盛气凌人。
然而这次他刚刚抬起头,却一下子被黑板上吴笛默写的内容吸引住了,待到他的身边一阵幽香飘过,他才回过神来,下意识嗅了嗅鼻子,然后回头,震惊地看了吴笛一眼,一句话没说,因为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才再次回过头去。
其实吴笛能够默写满分,并不会让他意外,毕竟对方在语文课上的表现,已经让邹峰心服口服,他觉得吴笛的记忆力一定很好,既然连那么长的《荷塘月色》都能全文背诵,那这不算多的单词,估计扫两眼也就记住了。
可吴笛的字,不论是英文的还是中文的,都实在是太漂亮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书法大家在黑板上写字呢!
邹峰从来不知道,吴笛还有这么一手好字,真是字如其人呐!
王绮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唇,甚至觉得都快要咬破了,尝到了血的味道,盯着黑板上吴笛的那如艺术般的听写,她知道,这次她小小的报复,又落空了,反而成了吴笛展现自己的机会!
为什么会这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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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5、新奇的宿舍生活'
听写完后,黄莹让前后桌交换听写本,然后互相批改,而她则给黑板上俩同学默的批改,大概这次批改她是最快的,因为吴笛与刘墨茹默的,都是正确的,一点也不要她纠正。尤其是吴笛所写的单词与中文,因为字写得实在太好,黄莹觉得自己都不忍将其擦掉了……说真的,之前吴笛的表现也让黄莹十分惊讶,不过对方既然能默写满分,说明之后吴笛还是下功夫去背单词的,这一点,黄莹再怎么讨厌这位大**,也不能否认。其实两位同学都默了满分,并不符合她的本意,她叫人上来听写,总是叫一个优等生,一个“差生”,然后拿“差生”所默的来当反面教材,给全班同学都加深印象,顺便让“差生”丢丢脸,下次认真背单词。记得黄莹总是这样痛心疾首地教育没听写好的学生,说:“你们以前都是各个初中的佼佼者啊,脑子肯定没问题的,为什么不能好好地背单词呢,在我看来,强化班的学生,在听写时都应该全是满分!”很显然,这次黄莹喊吴笛上去的目的,就是让她当个反面教材,不过她的目的没有达成,这无疑让她心里略显不爽,但她强忍着这种不爽,反而故作欣慰地表扬道:“这次听写,看来吴笛同学确实认真准备过了,这中文词义,甚至比我们的英语科代表刘墨茹都写得全,very_good!当然啦,我想说的是,这圆体字虽然很漂亮。考试的时候还是别用为好。”黄莹觉得自己这种“不计前嫌”的行为,展现了她作为老派教师的师德。不过她最后还是敲打了一下吴笛,因为她觉得吴笛故意用圆体字就是在特意出风头。作为一个老派教师,她其实一点也不喜欢那种锋芒毕露的学生。这个时候。英语科代表刘墨茹又飞速向吴笛的方向瞥了一眼,心里有些小小的不平衡,大概是因为吴笛一个晨读课都没认真背单词,但却能听写满分,而且字还写得那么漂亮!刘墨茹觉得自己的书写已经很棒了,可与吴笛一比,就差得远了,她甚至听到自己前座的两位男生在小声讨论——“我靠。大**就是大**,连英文书写都这么有贵族范儿,实在是太有艺术气息了!虽然刘墨茹也是满分,但如果书写也加上的话,她就比不上大**了。”“是啊,如果我也能有这么一手好字就好了,到时候如果被老师叫到黑板上去默写或是解题什么的,那就可以大出风头了!”“如果是其他人用这种字体的话,我一定会暗暗鄙视这人就是在装逼,但大**用了。我却觉得理所应当。”“弱逼才会装逼,像大**这样的牛人,自然是不需要装逼的!”……刘墨茹的性子或许没有四班班长张静知那样孤傲。但她终究也是个优秀的女孩,听到别人这样大肆称赞吴笛,自然产生了一些小小的芥蒂。不过她在英语上的底气还是比较足的,心想不过是一次听写而已,论起英语成绩来,她自认为绝对要比吴笛强!英语课上,黄莹又故意喊吴笛起来朗读课文,她知道其实吴笛的口语并不怎么样,可是吴笛的表现却再次让她与班上所有的学生震惊。那一口地道的英语,怎么看都是下了苦功的。难不成这一个寒假,吴笛都将功夫下在英语上了?黄莹忽然真正体会到了一种“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的感觉。她自然不知道,此吴笛非彼吴笛,里面可是拥有一个超级学霸的灵魂了,若再用原来的看法对待吴笛,那就大错特错了。上午的课程很快就过去,中午吴笛用餐完回到学校时,校园中一片安宁,也许这是滨海高级中学唯一人性化的地方,它中午留给学生们自由支配的时间比较多,从十一点半放学,一点五十才会上下午第一节课,寄宿生都是吃完饭直接回宿舍午睡的。这个时候,她的分身吴迪已经和同学们在食堂吃完午饭回到宿舍了,明明是睡觉的时间,却有不少学生在干其他的事情,比如说孙宁,他就在看新一期的《最小说》,这自然不是他买的,而是他从尹太监那里借来的。这尹太监人长得比较娘,看的杂志也比较娘,除了郭小四主编的《最小说》以外,还有《萌芽》、《八零后》、《花火》这类青春杂志,里面的文章都是那种“明媚的忧伤”之类的言情虐文,让尹太监看得如痴如醉。孙宁对言情小说倒不怎么感冒,可惜这年头网文还不像后来那么红火,为了打发时间,他只能看这些娘们书了。当然,如果隔壁的赵日旭已经看完那十块钱一本的大部头盗版网络小说的话,他一定会将那种大部头小说借来消磨时间,他觉得一边吃放了台湾烤式香肠开杯乐泡面,一边看那种大部头的盗版书,简直是神仙般的享受……让他念念不忘的,还是一部名叫《邪神传说》的小说,不过他只看了第二、四、五册,还全是不知道借了谁看的,但他自己又懒得去买。吴迪此时已经躺在了床上,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在高中时就住宿在学校,和印象中大学的宿舍一比,这高中宿舍除了没有写字桌,一共住了八个人而不是四个人以外,其他的好像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唯一让吴迪觉得悲剧的,便是宿舍中虽然有插头,却不通电,只能说这学校为了限制学生使用手机、掌机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也是醉了……就在吴迪处于一种新奇的情绪中时,李振云正一边吃着“美好时光”海苔,一边站在阳台上,俯瞰那些吃完午饭走回宿舍的女生,他忽然用一种急促的语气说道:“同志们快到阳台上来,看美女啦!”孙宁当先将《最小说》一甩,便匆匆走到阳台上,尹太监也不甘示弱,放下最新一期的《萌芽》,便往阳台上走去。(未完待续)
'正文 16、酝酿散文'
“妈的,我就知道,李振云你这厮就喜欢咋呼,一个长相最多打七十分的妞,就在嚷嚷着看美女,搞得人心中期待,看了却失望透顶!”尹太监双手往阳台上一扶,一边悠然地看着稀稀拉拉往宿舍走的女生们,一边在毫不留情地吐槽李振云的眼光。
“我靠!尹太监你就是故意喜欢和我作对,别以为我不知道,我刚刚指的那妞,好歹也是高二比较有名的美女,哪怕算不上级花,那也起码可以排进前十,你自己审美观不行,还好意思说我!”李振云一边吃着乐事薯片,一边熟练地回应尹华强的吐槽。
孙宁原本很想站在尹太监那一边,吐槽李振云的审美观,大概是因为想多了心目中真正的女神大**吴笛的缘故,这眼光不知不觉就提高了,一般长相中上的女生,他都觉得不过如此。
不过由于他正在蹭李振云的薯片吃,只能帮李振云说话:“其实刚刚那妞长得还行,可以算得上美女了,尹太监你眼光放低点吧,我们这学校虽然也是国家级重点,但确实就像是恐龙园。”
李振云得到孙宁的赞同,只觉得脸上倍儿有光,也投桃报李:“老孙说得不错,我们学校女生平均质量太差,大**虽然能算是最顶级的美女,但一个人终究没法拉高平均分!”
尹太监也被转移了话题,他忽然问道:“你说大**为什么会选择来我们滨海呢?虽说这所中学是这座城市最好的中学之一,但和省会城市江宁中的那两所顶级高中是没法比的,以大**的家世,想去那里上高中,绝对没有任何难度吧?”
“这问题简直就是废话!以大**的娇生惯养,这**生活能力肯定很成问题。肯定就是因为离家近,所以选择了我们这座‘恐龙园’,在恐龙们的衬托下,大**的光辉才更加耀眼!”李振云回答道。
“靠,你这就是在胡乱猜测,以为大**是流川枫啊。因为家离得近,所以选择湘北?”尹太监心中虽然也隐隐同意李振云给出的答案,但嘴巴上总要抬抬杠,显示一下存在感。
“我觉得没那么简单,以大**的家世,在哪不是住?我猜可能是因为她的家长在这里工作……”孙宁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李振云的脑中忽然闪过一道闪电,作为官宦子弟,他对滨海市的官场还是有些了解的,他脱口而出道:“我们市的一把手姓‘吴’。据说马上还要高升了……”
尹华强与孙宁两人被李振云说得一愣,说实在的,作为高中生,除非是本身家庭的熏陶,要不然最多关注一下国家的大长老与长老团成员们,对什么省一把手、市一把手却几乎没什么了解,也对这些人拥有的权力没有直观的概念。
反而像是李振云这些从小受到家里人熏陶的,在体制中混的。才能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地位,他见到尹太监和孙宁不明所以。自然也懒得多说什么。
只不过他对自己说,如果那位一把手高升离去后,大**也转学的话,那就完全可以确认对方的身份了,也自然就知道,大**为何会到这里来上学。
大**一定是她父亲的掌上明珠。非常宠溺她,要不然怎么会一直被她父亲带在身边养着?李振云这样想道。
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口中出现频率高得让人想要吐槽的大**,却独自一人,在校园之中散步。顺便怀念一下作为“吴迪”时的高中岁月,却发现那些作为吴迪时的记忆,已经渐渐模糊了,可能也因为她那会儿虚度了无数年华吧。
也或许是因为,她在发现自己作为吴迪时的经历,竟然是这位“前吴笛”所写的虚构小说中的主角后,她便感觉自己的存在太过荒诞了,也许到现在,她也是人家笔下被肆意玩弄的木偶。
不得不说,这所高中的校园环境非常不错,她现在行走的这条两旁是高大的法国梧桐的道路,正是它的标志性道路,道路两旁,除了高大的悬铃木以外,还树立着一个个标牌,上面是各种优秀校友的照片与生平介绍,有已经成为了国家院士的,还有前几届刚刚考入燕大、华大的,以此来激励学生。
每年,这些所谓的成功人士,都会回校搞个演讲什么的,对虚荣心可是一种极大的满足,正所谓“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吴笛坐在树下的长椅上,抬起头,看着那蔚蓝的天空,如果此时有其他人路过这里的话,一定会觉得这是美丽的图画,这是自然风景与美少女的绝佳组合,街拍的好素材,有一种人,随随便便的照片,拍出来都是艺术照。
吴笛其实并不喜欢扎马尾,反而将长发披散肆意披散,没有任何束缚的感觉,才让她着迷,更不用说通过她的分身吴迪的审美来看,这小子非常执着于黑长直,而腿部最好穿黑色的连裤袜……
她的思绪转移到了自己要参加的新概念作文上,她现在正在酝酿自己的感情,为了写出一篇打动人心的散文,必须将作为女性那细腻的感情融入在内,并运用笔力将这种情感传递给读者,让人读了之后,真正感受到那种情感。
她从来就没有打算改变她那华丽精致的文风,哪怕她已经可以熟练运用其他的文风,毕竟她昔日与永恒帝国的文学家们交流得非常频繁。
正好,既然她的分身吴迪也要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并以此作为二者认识的契机,那她给吴迪设定的文风,就是幽默诙谐、辛辣讽刺,总是用旁观者的角度进行调侃,让人笑过之后陷入深思,这其实是一种非常讨喜的文风。
如果说本体吴笛的文风是典型的文青风格的话,那分身吴迪就是比较接地气,炒作之后容易迅速得到拥趸的文风。
若是文学界也有模版的话,那吴笛的模版就是吴笛自己,能够生生用文笔弥补剧情上硬伤的女作家,而吴笛给吴迪设定的模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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