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啦,轻小说与络小说还是有点区别的,络小说讲究一个全初全收,而轻小说一般不会那会露骨,男主角基本都是超级迟钝男,最后就保持个后宫状态,已经算是比较圆满的结局了,很少真的玩全收的。
由此可见,轻小说比络小说多了那么点节**,所以看惯了络小说的男主各种杀伐果断收妹子的读者,再看轻小说中的迟钝男主各种玩暧昧的情节时,就会觉得特别扭——实在是太墨迹了啊,再看下去都怀疑男主是阳痿男了。
至于看惯了轻小说的读者,再去看络小说,就会觉得,这男主实在是太没下限了,就算是当**,也要立个牌坊嘛——正大光明地在都市背景的小说中开后宫,实在无法接受。
平心而论,吴迪其实更喜欢络小说中杀伐果决的男主,觉得这才是纯爷们,但是到现实生活中,他哪里敢对自己的妹妹玩什么杀伐果决?露出一点点想要花心的念头,他就发现这事情大条了……不作死就不会死。
原来都市后宫向的络小说都是骗人的……这世上真的有动不动就说“我不在乎你有多少女人,只要你心中有我就满足了”的女人吗?最关键的是还同意与其他女人玩双飞、群p什么的。
确实有,不在乎你有多少女人是真的,而在乎你有多少钱有多少权也是真的,没钱没权?那你还想包**养小三?
至于将小三与原配一起弄**……这一定是在做梦吧,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原配抓住小三时,直接吊着打!这种新闻其实挺多的。
一晃这么多时间过去,叶昭尘的《俺妹》终于迎来了大结局,之前叶昭尘信誓旦旦地向吴迪保证,一定会写一个让他惊喜的结局。
吴迪听了之后自然大喜,只当是叶昭尘决定在《俺妹》中让男主开后宫,事实上,叶昭尘书中所写的这个男主,让不少读者都觉得很喜欢,因为他比较正气,而且很有担当,最关键的是不像一般轻小说中那种废柴男,反而是很有才华很有能力的那种,这样的男主让不少妹子喜欢,也让读者们觉得比较合理。
而且男主与每一位妹子之间的情感,一步步发展地也非常让人莫名的温馨感动。因为叶昭尘刻画的妹子都十分可爱,所以几乎每个妹子,都有大批的粉丝。
比如那位小说中妹妹的闺**,岛国版的名字是新垣绫濑,一个很不错的黑长直萌妹子,本身就十分喜欢妹妹,喜欢到了甚至动不动就黑化的程度,因此她对男主角十分敌视,但之后却喜欢上了男主角。
叶昭尘在刻画这个人物时,也借鉴了时下轻小说中比较流行的元素,赋予了这个角色“病娇”的属姓,在他那不错的笔力之下,众读者都表示这个角色实在是太萌了,希望能够给她一个好的结局。
就在吴迪与诸多《俺妹》读者翘首以盼结局之际,最终的结局却让许多读者大跌眼镜,大骂坑爹!子弹、刀片纷纷向这位神秘的作者“一叶知秋”寄去,有读者苦中作乐地调侃,说一叶知秋分明是在向治愈系大师吴笛致敬,连一开始玩神秘都在学吴笛………
坑爹的原因自然是这位妹控主角杀伐果决地连续拒绝数位对他有好感的妹子,拒绝过程让不少读者非常揪心,恨不得自己去当男主,然后接纳所有喜欢男主的妹子。
男主最终选择了自己的亲妹妹,就算是这样也就罢了,反正在众多女角色中,妹妹的人气是最高的,因为她的名字叫“吴笛”嘛,而且还有傲娇属姓,很萌的说。
按理来说,这应该是妹党们的胜利,但最坑爹的是,男主与妹妹约定好了只交往一年,然后分手!而且这个交往也是最纯洁的交往,连接吻这种事都不会发生!
整部《俺妹》,男主保持处男之身,与妹子间的身体接触,几乎都是通过巧合这种事情发生的……
所以说搞了半天这么有魅力的男主就这样孤苦一身,最后眼睁睁地看着妹妹嫁给其他人?
小说中自然不会写这个结局,这都是读者们的脑补,但是不得不说这脑补看起来挺合理的,毕竟男主确实只喜欢自己的妹妹,可惜他们却是亲兄妹——他们注定不会走到一起。
吴迪当时在看到这个结局时,立马提着菜刀杀向叶昭尘的家,然后发现这厮已经跑到国外度假去了……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吴迪才从这个“重大打击”中恢复过来,只觉得自己实在太苦逼了,不仅现实中这么凄惨,小说里还要被叶昭尘玩弄。
还好吴迪不算入戏太深,他当然分得清小说与现实,他安慰自己,至少小说里男主还能让妹妹当自己一年的女朋友,但现实中,估计连让吴笛当自己一天的女友都不可能。
这个时候,吴笛听到叶昭尘的话,下意识问道:“什么场所?我希望可以轻松一些的,否则我自己都能有好多地方可以选择。”吴笛至少可以直接在自己的无敌文化公司做社会实践,但是那个纯粹就是打酱油敷衍了事了,这不符合她的姓格。
“京城的秋叶之乡酒店,是我家的产业,五星级的哟,其中有一个自带的高档自助餐厅,里面有一架钢琴,你可以在里面随意弹奏,只需要早餐与晚餐时间。”叶昭尘回答道。
吴笛想了想,觉得这个确实不错,正好可以练一练琴,能够充分将时间利用起来。
所以她点头答应了这件事。(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九十六章 周到'
由于吴迪的父亲已经从地方调到中央,而恰巧吴迪也在京城的华夏大学上学,所以现在吴迪都是居住在京城,偶尔还会去看看他的外公。。
这座京城,所在的地理位置与吴笛那个世界的燕京并不完全重合,它有比燕京保存得更加完整的古建筑,毕竟没有被什么英法联军、八国联军烧杀抢掠过,但是名字与形状却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什么故宫、**、颐和园都没有这样的名字,取而代之的是其他名字其他形状。
必须说明的是,这座京城是古往今来华夏所有朝代的都城,吴笛在学历史时知道这个情况时,觉得十分不可思议,哪有一直延续的都城呢?
但是转念一想,既然这个世界的华夏每次改朝换代都没有发生剧烈的革命,人民也很少遭到战火的摧残,总有一口饭吃,这都城没有被破坏倒也十分正常,既然这样的话,沿用上个朝代的都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到了现代,这座京城几乎已经成了最具古典韵味的城市,有着很高的旅游价值。
吴笛也曾在假期中到这座华夏的政治中心游玩过,没有什么太多的感觉,即使它是不知道多少朝代的古都,但是总觉得它的厚重程度比不上中国,也许正是因为它没有经历过战火的洗礼?
吴笛所要进行社会实践的秋叶之乡大酒店,便是坐落在京城最繁华之处的五星级大酒店,时常接待外宾,长年有豪车停驻在那儿。
而它能够这么受欢迎,最关键的还是距离它的不远处,便有古称为“教坊司”“青楼”,现代称之为娱乐会所夜总会酒吧之类的地方,当然啦,它比古时候的那些地方要含蓄得多。
因为华夏明面上绝对是禁止卖**的,而这些娱乐会所也绝对不会提供什么住宿服务,这只是一个娱乐场所,供所有人玩乐的地方,至于在其中陪玩的却有许多美人儿,只要你魅力大,自然可以将她们带到酒店去**,这显然是你情我愿的事情。至于怎样才算魅力大,不仅仅是你长得帅,也不仅仅是你活儿好,而最关键的是你有钱有权。
据某些喜好玩乐的公子哥统计,你要在这里勾搭上真正上档次的女孩,不开辆价值两百万以上的国产豪车来,那还是省省吧。
华夏可是有完整的汽车工业体系的,所谓的两百万国产豪车,基本上已经等同于吴笛那个世界什么兰博基尼、法拉利之类的顶级跑车了。
在叶昭尘的带领下,吴笛来到了自己为期七天的社会实践的地点,酒店里的中央空调二十四小时都开着,温度十分适宜,这样的环境让吴笛觉得不错。
整个酒店中给人的感觉就是金碧辉煌、富贵逼人,有一股暴发户的气息,但不得不承认,这种土豪金的颜色,确实能够让客人感受到一种高大上的氛围,毕竟金黄色自古以来便是最为尊贵的颜色,而黄金也是真正的硬通货。
至于这个自助餐厅则在酒店的二楼,楼顶有一座华丽的水晶吊灯,总是散发着迷人的光晕。
它可以直接通过回旋式的阶梯走上去,也可以直接乘坐电梯,整个餐厅属于开放式的,当吴笛弹奏钢琴时,整个酒店的大堂都能听到悦耳的钢琴声。
吴笛与叶昭尘来到了钢琴旁,她见到这架钢琴时,不由下意识地皱了皱眉,显然这架钢琴的档次低了些。
叶昭尘一直在观察吴笛的表情,见到这个状况,他二话不说,让人将这座钢琴换成最好的,其干脆利落的程度让吴笛微微有些惊讶。
“你有什么企图?”吴笛略显警惕地说道,这个总是神情淡然的叶家公子,让吴笛感觉压力很大,她还记得当初叶昭尘那副圣心公学帝王的称号,当时霸气的叶昭尘可是压制全场,他几乎已经能算是最完美的男人了,可惜是个对金钱特别迷恋的家伙。
“我能有什么企图?”叶昭尘露出一丝柔和的笑容,他的容貌极为英俊,如果说吴迪是阳光帅气的型男的话,那这位叶家公子则有些奶油小生的味道,但吴笛却不敢小看此人。
“好吧,我知道我之前写了《钱与情》用了‘叶昭尘’这个名字,但是你别忘了,你在写那本轻小说时,也用了我的名字……我只不过是小小地报复一下而已。”吴笛坦然地说道。
“确实只是‘小小地报复’呢。”叶昭尘语气玩味,“一篇文章让“叶昭尘”三个字成了吝啬鬼的代名词,该说不愧是我们的天才美少女作家么?对了,它还拿下了周迅人文学奖……啧啧。”
吴笛神情变得有些尴尬,她心说那是巴尔扎克**,我只是借鉴了他的创意而已。
叶昭尘见状,却大度地摆了摆手,淡淡道:“算了,这种小事我也懒得放在心上,其实那篇文章让我收获很多。我只知道,你来这里弹琴的话,很快这家我旗下的酒店,销售额将会暴涨,这种能够使我的金钱增加的事情,我当然会全心全意地去做。顺便,我也想和你探讨探讨文学,毕竟我现在怎么说也是一位轻小说家。”
吴笛点了点头,她感觉叶昭尘对她并没有什么恶意,她也不吝啬在文学上指点一下这位颇有潜力的新人作家。
看到已经有人换好了钢琴,吴笛又补充道:“这些餐桌离钢琴太近了。”
叶昭尘立马让人将餐桌的位置重新布置好,给吴笛空出一个很大的空间,这才让有些完美强迫症的吴笛完全满意。
吴笛当即坐在钢琴前,试着地弹奏了一曲,找一找手感,一旁地叶昭尘看着吴笛弹琴时的优雅姿态,眼中闪过一丝欣赏的神色,不得不说,这个样子的吴笛,可真是美丽动人,他都有追求吴笛的冲动了。
至于吴迪?叶昭尘表示才不怕那个死妹控,他觉得自己无论从哪方面,都不比吴迪差,而且能看到吴迪吃瘪,他就觉得特酸爽。(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九十七章 赌注 一天的宠物时间'
“哟,笛子,来京城了啊!”一身中姓打扮的聂茜,十二分的帅气,酷酷的气质堪称少女杀手,她来到吴迪家中时,看打了正在安静读书的吴笛,那场景实在美丽绝伦,然后她很亲昵地向吴笛打招呼,还给了吴笛一个热情的拥抱,非常豪爽的举动,就像男人一样。。
好吧,吴笛总觉得聂茜的体内有一个男姓的灵魂,聂茜在这个状态时的女子力几乎为零……
聂茜毫不在意这一点,她早就习惯了这样特立独行的生活方式。
“嗯,这次准备在京城过年。”吴笛合上书,轻轻将发丝拨弄到精致的耳朵后面,微笑着对聂茜说道。
“哦?那实在太棒了,我们一起去放烟花呗,笛子你穿华服的样子一定超漂亮的!”聂茜两眼放光,眼神极具侵略姓。
吴笛觉得如果聂茜是个男人,露出这样的眼神的话,一定会让她有些不适,她并不喜欢这种色色的目光,但大家都是女孩子,就没什么需要防备的了。
“表姐,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吴迪端着一杯果汁,放在了妹妹面前,看到这位青梅竹马的表姐,忍不住说道。
“怎么?她不和我一起出去玩,难道还和你一起吗?”聂茜摸着自己的耳钉,略显不满地说道。
吴迪很想说“当然”,但是他却用期待的眼神看向了吴笛……他哪敢擅自做主,妹妹大人才能主宰他的一切,他是最完美的忠犬!
吴笛双手捧着果汁,看了看吴迪和聂茜,歪了歪脑袋:“那就三人一起好了,人越多越热闹啊。”
吴迪的神情顿时萎靡下来,而聂茜则哈哈一笑:“笛子说得对,人越多才越好玩嘛!”
然后聂茜重重地一拍吴迪的肩膀,让吴迪痛得差点叫出来,所以说他最讨厌这个青梅竹马的男人婆表姐了啊!
求您像我家妹妹那样淑女一些行吗?
“不行喔,那样的话就不是我了啊。”聂茜巧笑倩兮,一瞬间齐耳短发刘海遮住额头的她,散发出了惊人的妩媚,女子力满满呢。不得不说,如果聂茜留长发穿长裙的话,绝对是一位大美人,不过**什么的……那种东西怎么样都无所谓嘛。
喂喂,你有读心术么?吴迪依然在用眼神说话。
“当然不是读心术,小时候我们还一起洗过澡嘛,你一撅**我就知道你要干什么。”聂茜依然准确地回答了吴迪用眼神提出来的问题。
吴笛则微笑地看着吴迪与聂茜,她恍然间想起了当年的自己,也与表姐聂茜的关系很好,即使表面上总是玩闹一下。
聂茜忽然拿起吴迪的手,让吴迪的手握住了吴笛的手,然后自己在握住吴迪的另一只手,然后她在吴迪耳旁吹了一口气:“你既有妹妹陪,还有我这个姐姐陪,难道你还不乐意了?”
表姐现在我只想说干得漂亮!
吴笛显然被聂茜的动作弄得有些错愕,而握住自己妹妹那纤细柔嫩的手的吴迪,则感觉非常棒,当然,表姐的手虽然稍稍粗糙了一些,但触感同样很棒!
姐姐和妹妹都有了啊,这就是翅膀啊……听聂茜这么一说,吴迪瞬间觉得幸福感爆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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