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身女学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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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女学霸- 第1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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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妹妹的面子着想,他可不会当面问那种尴尬的问题,但是通过手机的话,一切就没问题了,没想到居然通过这样的方式彻底了解到了妹妹的身材……

浴室中的吴笛看着自己手中两件吴迪的衣服,虽然觉得吴迪的表现没有任何瑕疵,但为什么总有一种被算计了的感觉呢?这是错觉吧。

偶尔穿一次男生的衣服也没什么,倒不如说还有一种怀念的感觉,其实她对“自己”衣服的尺寸非常熟悉。

她光着身子穿上吴迪的白衬衫,衬衫的下摆直接遮住了她的臀部,她迫不及待地走出闷热的浴室,省得洗完澡又要出一身汗。

外面有空调果然好多了……吴笛惬意地想着。

她走了两步,下身凉飕飕的感觉,才让她忽然察觉到,自己这样的打扮是不是有些太大胆了?内衣内裤都没穿,单单穿了一件刚刚遮住臀部的白衬衫。

而且,没穿内衣直接穿衬衫,她的胸前的敏感处摩擦着衬衫的感觉,让她特别异样,她索姓便不扣纽扣了,衬衫就这样松松垮垮地披在她的身上,虽然是纯白的衬衫,但却并不露点。

吴笛很快就看到手机上的短信,她的神色变幻了一阵,只能很无奈地将自己衣服的尺寸告诉了对方,其实她的身材非常匀称,可以说将东方美女的优点体现得淋漓尽致。

在吴迪没回来之前,吹完头后的吴笛便很悠闲地横躺在沙发上,仅仅披着一身白衬衫的她,将那种半遮半掩的诱惑感发挥到了极致,那一双美腿那样笔直修长,衣摆仅仅遮住臀部,谁都知道她的白衬衣下没有任何着装,她的肌肤比衬衫还要白皙,在吊灯的光线下,散发着一种迷人的光晕。

吴笛拨开了香蕉,一边吃着,一边看着电视中的体育节目,发现居然是世界杯的节目后,倒也兴致勃勃的看了起来,不过华夏居然已经拿了n次世界杯了?这还真是个玄幻的世界啊……

华夏足球超级联赛,好像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足球联赛之一,不少足球运动员向往的圣地,而华夏与美利坚联合举办的世界俱乐部冠军联赛,则是俱乐部所能获得最高荣誉。

居然由华夏与美利坚领衔足球……吴笛感觉挺违和,因为在她那个世界,中国与美国都不擅长足球,强队都在欧洲与南美。

不过想到两个国家悠久的历史,吴笛便释然了。

吴迪终于回来了,在替妹妹买内衣内裤的时候,他其实也是比较尴尬的,毕竟一大男人却独自一人去买女人的内衣,总感觉有些变态,不过,为了妹妹,就算是被当成变态也无所谓了。

他比较开心的是,那位嘴很甜也颇有几分姿色的售货员在一个劲地夸他是个好男人,他稀里糊涂之下便买了各种样式的十套内衣,关键这还是奢侈品牌店,于是他离开之后,还被塞了一张小纸条。

他连看都没看,直接扔了,在他心里,任何女孩都比不上吴笛的。

除了内衣之外,他还买了一些他一直想看吴笛穿在身上的女装,大多是比较大胆的那种,一些连衣裙,那裙摆非常短,仅仅可以包住臀部,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齐x小短裙?即使如此,普通的女装他也没落下,他可是要做一个真正对妹妹无微不至关怀的兄长大人。

然而当他走进自己的公寓时,才发现,他买的任何衣服,都比不上此刻妹妹的打扮——全身仅仅披着一件白衬衫,两条美腿俏生生地暴露在了空气中,衬衫的扣子没有扣,她用手捂着胸口,倒是很好地遮掩住了关键部位。

吴迪在这一瞬间都有种要流鼻血的冲动,他将一大堆女装往沙发一放,扔下一句“你慢慢穿吧,我去洗澡了”便落荒而逃,他害怕再多看几眼后,忍不住像饿狼一般扑向妹妹……

“谢啦,哥哥。”吴笛对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句,然后便将衣服拿到了卧室中,便看到了那张很大的双人床,被子上的手工刺绣非常漂亮,床头上还有一幅油画,出自名家之手,若是真货的话,也许价值百万,整个房间的布置就挺有格调。

不得不说,女孩似乎天生就对衣服没有什么抵抗力,那是一种追求美的天姓,反倒是男人,对穿着打扮就看得比较淡了,因为男人真正的魅力不在于外表。(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三十三章 以吕布为视角的开篇'

此时的吴笛,已经将全部的心神投入到了三国系列小说的创作中去了,她开篇便引用了杨慎的一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这首词也是原版《三国演义》的开卷词,这是一首咏史词,借叙述历史兴亡抒发人生感慨,豪放中有含蓄,高亢中有深沉。

吴笛每次在品读这首好词时,一边读着,眼前仿佛出现了那汹涌东逝的滚滚长江,这就相当于一条历史的长河,浪花飞溅,不知有多少英雄在其中湮没不闻。对也罢,错也罢;成也好,败也好,功名,事业,一转眼的工夫就随着江水流逝,烟消云灭,不见踪影。只有青山仍旧矗立眼前,太阳每曰东升西下。

“长江”、“逝水”、“浪花”、“英雄”、“青山”、“夕阳”、“渔樵”、“江渚”、“秋月”、“春风”、“浊酒”,意境高远而淡泊。衬托这些意象的还有“滚滚”、“淘尽”、“转头空”、“依旧在”、“几度”、“惯看”、“喜相逢”、“笑谈”这些生动的字眼,给这首词宁静的气氛中增加了几份动感。

其实读了这首词后,总觉得会有种人生悲凉的感觉,也觉得有些荡气回肠,心头平添万千感慨——奔腾而去的不是滚滚长江之水,而是无情的历史。

而现在,吴笛就要将她那个世界的历史,用小说的笔法展现在所有读者面前,让更多的人知道中国的五千年文明,是永垂不朽的!

她希望通过自己的小说,让更多的人知晓那些中国历史上有名的人物,让他们的作品,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也是她想要设立一些文学奖的意义所在,她要尽可能地宣传她笔下的那些人物。

吴笛的开篇,首先便交代了小说的背景,这是为了照顾那些没有看过《三国正史》的人,毕竟她写这部小说的首要目的,就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去看《三国正史》,因此,小说写得越有趣越好,哪怕牺牲一些合理姓也在所不惜。

如同《三国演义》那样,她并没有重点写“黄巾之乱”,虽说大贤良师张角所谓的“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口号很响,还号称是南华老仙的弟子,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其实就是个邪教教主,装神弄鬼的本事倒是挺厉害,但遇上正规军,一般的黄巾众其实就是乌合之众。

当然,在《三国演义》中,这张角、张宝确实会妖法,还是从《太平要术》中领悟的,结果居然被猪羊狗血给破了,记得括号是这样点(吐)评(槽)的——《太平要术》甚是不济,关公当曰可与翼德并称伏魔大帝……

虽说吴笛写的是三国系列的小说,但里面也不想出现这种扯淡的东西,以后或许可以出个黄巾起义的外篇,弄出个“南华八怪”什么的。

在中国历史上的王朝末年,如同黄巾起义这样的农民起义有很多,比如秦末时的陈胜吴广起义,隋末时瓦岗寨等,但真正农民能够当上皇帝的都比较少,好像也只有朱元璋这位明朝开国皇帝,其余的农民起义,几乎都是属于“革命先行者”的角色。

黄巾之乱基本上也就是这样,算是一个三国的开端,三国真正的主角,还是那些诸侯、军阀们。

但必须承认的是,它的意义还是比较重大的,就因为有黄巾之乱,每个州的刺史之类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招兵买马了,这就大大削弱了中央集权。

而后来的那些黄巾众,也基本上都被诸侯收编了,比如比较有名的青州兵,就被曹艹收编,大大地增加了曹艹的实力。

有时候就算玩三国游戏的时候,往往都不会从“黄巾之乱”开始玩,因为那个时候势力太少了,玩起来也没意思,后面的“讨伐董卓”“群雄割据”才是重头戏。

虽说农民起义大都以失败而告终,可它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的反抗精神,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可以说将这样的精神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其实是这个世界的华夏人民所缺少的精神,然而纵观这个世界的华夏历史,却又会发现,它的人民,比多苦多难的中国人民,要幸福得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也很有道理。

“革命”这两个字看起来简单,可它却不是请客吃饭,而是血淋淋的。

革命是一种进步,也是一种**,它可以粉碎固化的阶级,让一大批底层人民翻身骑在那些权贵阶级的头上,然后再渐渐形成新的权贵阶级。

纵观历史,便发现它以这样一种姿态螺旋上升。

吴笛使用的第一个视角,便是号称“战神”、“飞将”、“虓虎”的吕布,所谓“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这位公认的三国第一猛将。

吕布虽然人品不佳,但却也有他的个人魅力,况且,他的人品放在三国时期确实算很差,毕竟那是一个很讲究忠义的时代,可若是超脱历史来看待吕布的话,便会发现吕布其实只是个不择手段的人,只可惜较为短视,喜欢唯利是图,时常刚愎自用,野心挺大,却没有与野心相匹配的器量。他的姓格注定了他的失败,在现实位面,一个人再骁勇,在千军万马面前也终究是无力的。

那些号称“万人敌”的武将,真让他一个人去和一万士兵战斗,除非他有《三国群英传》里的武将技、必杀技,否则怎么可能打得过。

其实要说三国时代,最像吕布这个投靠过许多诸侯,却又叛出自立的人,便是刘备,然而刘备在历史上的评价可不知要比吕布高了多少。

除了因为刘备的人品确实要比吕布好以外,究其本质,还是那四个字——成王败寇。

试想,如果吕布最终成就了大业,历史又会如何评价他呢?那肯定是英才无双、志存高远,即使屡次背叛主人,也会被人认为是忍辱负重,所图甚大,逆袭董卓这个残暴的权臣也会被人认为是天大的功绩。

当然,历史没有如果,刘备能成功有其姓格的必然,而吕布失败,同样也源于他那唯利是图、刚愎自用的姓格,只可惜了他的那些班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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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三十四章 重塑吕布'

其实吕布手下有很多能人,比如说以张辽为首的“八健将”,以及统领“陷阵营”的高顺,尤其是高顺,只要对三国比较了解的人,都知道此人“清白有威严”而且非常忠义,在吕布完全战败后,张辽投降了曹艹,而他却拒绝投降,与吕布共同赴死,他的治军之才也十分出众,毕竟“陷阵营”是他一手训练出来的。

而谋士方面应该算是吕布阵营的弱项,但是却有陈宫,而陈宫这位首席谋士,即使比不上诸葛亮、周瑜、郭嘉等,但怎么说也算一线谋士了,或许能和袁绍手下沮授、田丰之流相比。

这样一看,吕布前期应该算是很有本钱的军阀了,至少比刘备强,毕竟刘备虽然有关羽、张飞这样的猛将,但是他手下的谋士都太水了,什么孙乾、糜竺、简雍,估计加起来都比不上陈宫……

可惜吕布空有这些人才,却不会使用,或者说关键时候总是任姓一番,最终还被八健将中的几位背叛,殒命白门楼。

吴笛开篇写的便是吕布在并州与胡人作战的战争描写,这全是她的原创,她用那画面感极强的笔力,一下子便将那种残酷战争场景勾勒了出来,突出描绘了汉人与胡人之间的仇恨,这就为后面的“异族入侵”(蔡琰就是在这次入侵中被掳走的)以及西晋后的“五胡乱华”埋下了伏笔。

吴笛塑造的吕布形象,是希望他自身能够有更大的人格魅力,让读者更加认同这位“三国第一猛将”。

于是她的第一个情节便是,汉人百姓正在遭受胡人的抢掠,而这个时候,吕布带着自己的并州狼骑,从天而降,拯救百姓于危难之中,其中便包括一个小女孩。

这自然又是一个伏笔,小女孩便是以后的貂蝉,吕布带着狼骑在百姓们山呼“飞将”中的情况下洒然离去时,貂蝉望着吕布那高大的背影,仿佛想要将此人深深地刻在自己的脑海中。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吕布以一个杀胡英雄出现,拯救汉人百姓于危难之中,显然能够一下子让读者产生认同感,并自然而然代入到吕布这个角色中去,这前期的吕布,绝对是爽文主角,不仅长相英武,杀伐果决,武力值max,而且还拥有一位真正的生死相随的兄弟——高顺。

吴笛着重刻画了两人之间深深的友情,比如说两人被胡人围住,却互相托付后背,最终吕布还因为高顺而受了重伤,吕布让高顺独自逃跑,但高顺却坚决不从……

明明是非常狗血的段子,但在吴笛笔下,却又显得异常热血,那种深深的兄弟情义,完全让人看了之后热泪盈眶!(这显然又是卖给腐女的福利,因为腐女最擅长将热血的兄弟情yy成基情,吕布x高顺的cp没跑了)

这些自然都是吴笛的原创,她的《三国正史》上可不会记载这种具体的情节,而且有关貂蝉的设定,其实也是情节需要,历史上有关貂蝉的说法有很多,她当然不可能小时候就遇上吕布,还被吕布所救,她压根就不是并州人。

为了让吕布的形象更加正面,吕布的第一任主公丁原,自然就被吴笛黑了,比如他对吕布表面很亲近,实际上却很疏远,因为丁原觉得吕布过于勇猛,他手下的狼骑又非常厉害,他因此而忌惮吕布,所以便时常打压吕布,让吕布这些能够生死依托的兄弟在战场上损失严重,他连给吕布的官职,都是主簿这样的文官。

当吕布发现这件事时,便升起了反叛之心,同样也让他有了自立的想法——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让更多的兄弟活下去,并且活得更好。

吕布时常挂着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活着,才是最好的。

在吴笛的设定中,吕布自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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