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头阵的,这一点,两位连长不出声,小鹿自己也清楚。
程廷礼来得威风,有一个警卫团随行,专为了保护他一个人。队伍浩浩荡荡的开进城里,县长诚惶诚恐的让出了自家宅子接驾。然而程廷礼没有在县长家中下榻,而是要到小鹿那边对付一宿。一宿过后,他还得继续上路,往张家口去。
小鹿平时觉得自己那三间上房是很宽敞的,可程廷礼一来,这三间屋子忽然小成了蝈蝈笼,仿佛程廷礼是个巨人。程廷礼在他这屋子内外巡视了,末了停在书桌前,指着桌角陶罐里的野花笑道:“小东西,你倒是好兴致。”
小鹿听了“小东西”三个字,有些刺耳,但是规规矩矩的站直了,他低声答道:“美丽的环境,有助于陶冶情操。”
程廷礼笑了起来,听这话本应该是书卷气十足的,但是经了小鹿一说,就变成了生硬冰冷的科学结论。扭过头又打量了小鹿,他见小鹿把军装穿得一丝不苟,只是没系武装带——小鹿穿衣服是讲究的,然而从来不系武装带。
“不热吗?”程廷礼笑道:“脱了吧,在干爹面前也拘束?”
小鹿抬手一粒一粒的解纽扣,脱了上衣搭上了椅背。程廷礼又看了他一眼,发现他有一把细细的腰。腰太细了,就显得屁股很圆很有肉,不过也可能是真有肉,程廷礼收回目光,心里盘算着小鹿那一处旧伤给身体带来的影响——一定是会有影响的,本质上都不算个真正男人了,外表还能威武雄壮?
程廷礼看过书房又看卧室。站在小鹿身后,他抄起了衣箱上的大镜子照了照。镜子里映着两个人的脸,程廷礼看了又看,末了叹道:“这半年来,脑袋上有白头发了。”
然后他微微低了头,把嘴唇凑到了小鹿耳边:“年纪越是大,越爱想起故人。在梦里,我常能见到你爸爸。”
小鹿听到这里,身体震了一下。
☆、第四十四章
程廷礼放下镜子,伸手揽住了小鹿的腰:“我和他做了七八年的夫妻,可惜他后来娶了你娘,心里没了我。他心里没有我,我心里可是有他,他都死了,我心里还想着他。”
小鹿第一次听程廷礼这样对自己说话,满口“你”啊“我”的,干爹不成了干爹,干儿子不成了干儿子。惊讶之余,他也有几分好奇:“我爸爸……是怎么死的?”
程廷礼轻而慢的告诉他:“饮弹自尽。”
小鹿听了这话,并没有大惊失色,因为对父亲实在是没感情:“为什么要自杀?”
程廷礼沉默片刻,然后答道:“爱之深、恨之切。我对他是爱恨交织,他对我也是一样。”
小鹿听到这里,忽然从心底里翻上一股子鄙夷:“情死?”
不等程廷礼回答,他冷冰冰的又补了一句:“我看不起他。”
程廷礼怔了怔,随即说道:“你不懂……”
不等他把话说完,小鹿自顾自的又开了口:“他不但自己无能,做出卖身体的下流事情,还使他的后代为他蒙羞。这样的人,自杀也是毫不可惜的。”
程廷礼听了这话,真感觉小鹿是把自己和鹿副官一起骂了;手臂环着小鹿的腰,那腰虽然细如蛇类,然而硬邦邦的,也毫无柔软动人的意味。
“我和他之间,并非交易的关系。”程廷礼按捺了性子解释:“如果只是玩玩而已,我又何必要把你当成儿子抚养成人?”
小鹿这回没言语,因为在这一件事上,他的确是欠了程廷礼的恩情。
程廷礼很满意于小鹿的沉默,勒着他的手臂紧了紧,程廷礼压低声音,呼出的热气扑在了小鹿耳边:“宝贝儿,我还没有很老,还能再爱一次。你小的时候,我当你是个孩子,我什么都不向你要;现在你长大了,自己能做主了,我想要你,你给不给?”
小鹿打了个冷战,不是怕,是嫌恶欲呕,肠子肚子一起向上一翻,翻得他不由自主的打激灵。
“您是我的干爹。”小鹿背对着程廷礼说话:“我对您只有尊敬和感激。”
程廷礼歪着脑袋,去看小鹿的侧影。两个月不见,小鹿白了,皮肤紧绷绷的反射着柔细的光,颧骨和下颌的线条是统一的很清秀。他想小鹿在十八岁那年变化最剧烈,脱了孩子皮,换了大人样,可是未等他蜕变完成,自家儿子就一脚把他踢成了半个太监。
于是,他的变化到那为止,正在往高里窜的个子,也不窜了。
“我不需要你的尊敬和感激。”程廷礼浮想联翩的开了口,脸上同时失控似的露出了一点笑意:“只要你肯依了我,我宁愿受你的作践。”
说到这里,他当真是起了兴致,抬起一只手开始去摸小鹿的胸膛,同时从鼻子里哼出了缠绵的声音:“我是堂堂的省主席,手里有一省的地盘,几十万的兵,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我这样的人,现在送上门来让你作践,你没兴趣试一试吗?”
小鹿摇了头:“我没有欲望,也没有兴趣。干爹,您换个人吧!”
程廷礼忽然笑出了声音:“小东西,你没欲望,我给你欲望。我有的是办法让你快活……”
一边说,他一边把手探向了小鹿的下身。可是未等手指触摸到军裤,他忽然感觉一阵天旋地转,及至反应过来时,他发现自己已经踉跄着被小鹿推到了床上。仰面朝天的被小鹿摁住了,他不明就里的睁大了眼睛——这小混蛋这么不合作,让他几乎有些恼羞成怒;但是这一推一摁的力道又让他有些心动,他喜欢这种富有侵略性的漂亮小子。
他想挣扎,也有余力挣扎,因为他体力精力都充沛,他的身体也比小鹿高壮。小鹿也察觉到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了,当即抬腿上床,从天而降一般一屁股坐在了他的肚子上。
双手摁住了他,双腿夹住了他,小鹿俯下身,用凶恶急切的声音说话:“你别逼我!”
程廷礼直勾勾的睁大眼睛盯着他,保养良好的白脸上泛了红。难耐似的勉强向上挺了挺身,他真起兴了,命根子梆硬的往上挺,贴着小鹿的屁股支起了帐篷。
小鹿察觉出了身下的异样,这点异样让他感到了一阵烦恶。恶狠狠的盯着程廷礼的眼睛,他喘着粗气继续说话:“营长死了,让我去当新营长。我要带兵,我要打仗,我会干得很好,让你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我身体坏了,可我脑子没坏,精神更没坏!”
程廷礼张开嘴喘了一口气,眼睛和脸一起红了:“小鹿,好样儿的,看来小瑞当初那一下子,真是没把你骟干净!”
此言一出,小鹿登时瞪了眼睛,手比心思转得更快,他一把就卡住了程廷礼的脖子:“干爹,你可别让我恨你!”
程廷礼摸索着抬起手,用拼命的力气扯开了小鹿的爪子。急促的喘了几声,他忽然笑了:“好,好!钱,权,我都可以给你,可你记住,你这个人是我的,我不要,别人也别想要。你有本事,就打一辈子光棍给我看。否则的话——”
他伸手搭上了小鹿的大腿:“否则的话,你说怎么办?”
小鹿居高临下的垂了睫毛看他:“没有否则。”
程廷礼隔着一层军裤,抚摸了小鹿的大腿:“否则的话,你就要听我处置。怎么样?”
小鹿一点头:“成交!”
然后他后退着下了床。而程廷礼双脚拖在地上,依旧保持着仰面朝天的姿态:“小鹿,营长是你的了。”
小鹿双手下垂贴了军裤侧缝,对着程廷礼行了个九十度的鞠躬礼:“谢干爹栽培。”
然后他直起腰,眼珠子下意识的扫视了对方的裤裆。那裤裆里鼓鼓囊囊的,显然里面的东西还在作怪。一瞥之后收回目光,小鹿忽然厌恶了自己,因为自己的眼睛总是往男子的胯下瞟,瞟过之后,就羡慕嫉妒,就恨。
☆、第四十五章
程廷礼和他儿子一样,总是不好意思对小鹿霸王硬上弓,儿子的思想,老子不是很清楚;老子纯粹只是怕小鹿会寻死,因为小鹿的爸爸当年说死就死,真是把程廷礼给吓着了。
在小鹿这里睡了一夜过后,程廷礼带着他的警卫团启了程,小鹿也如愿以偿的升了营长。他做营长,同僚是不嫉恨的,因为他几乎就是程廷礼的养子,干儿子做营长,好比亲儿子掌管禁烟局一样,都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谁见了也挑不出理来。
小鹿很得意,因为手里攥了三个连的人马,再加上其余机构的人员,足有四五百人。除此之外,程廷礼给了他权力,还许他自行再招兵,招来的兵训练好了,也全归他管。
小鹿没什么娱乐,尤其是在这远离平津的县城里,他连场电影都瞧不成。封闭的土地,也有针对人类本能的消遣,比如吃喝嫖赌。吃喝是不犯禁的,小鹿也爱吃好的喝好的。赌,只要别闹出大乱子来,也可以允许;另有嫖这一道,是最受小兵们欢迎的。因为这县城位于两省交界之处,道路四通八达,往来商队很多,人来得多,卖人的自然也就多。
武魁知道营长是个干干净净的正经人,但是不知道他正经到了什么地步。他偶然想向小鹿溜个须拍个马,自作主张的往小鹿这宅子里领了个黄花大姑娘。
小鹿一度对大姑娘也是很有兴趣的,但他现在心如止水,眼睛里已经快要看不出男女老少。武魁这一趟马屁算是拍上了马蹄子,因为鹿营长在得知了这大姑娘的用处之后,当即攥着拳头站在院子正中央,不但快要把眼珠子瞪出眼眶,鼻翼也是翕动不已,一张小白脸变成了面红耳赤。武魁心惊胆战的看看小鹿再看看大姑娘,心想我弄来的这个也不丑啊,这么周正的黄花大姑娘,还玷污了他不成?
武魁等着小鹿咆哮,然而小鹿最终咽了一口气,并没有咆哮,只恨恨的一挥手:“龌龊!下流!马上带走!”
说完这话,他一舔嘴唇,又飞快的做了个垂涎三尺的动作。武魁没看明白,也不知道他到底是真不要还是装不要,故而犹犹豫豫的又劝道:“这丫头没爹娘,留下来给您干点儿杂活不是正合适吗?您留了她,也算是救她一条小命儿了!”
小鹿最怕旁人和他讨论这个话题,然而武魁偏要纠缠不休。两只脚像钉在了地面一般,他耸着肩膀向前俯身,暴着青筋吼了一声:“带走!”
武魁立刻行了个军礼,扯着大姑娘扭头就跑了。而小鹿瞪着眼睛又站了一会儿,末了感觉自己这样子太没风度,便放下肩膀恢复原形,又尴尬的清了清喉咙。
武魁想不通,打发了大姑娘之后,他回了鹿宅,见小鹿已经出门去了,只有张春生正坐在院子里洗衣服,便蹲到一旁低声问道:“咱们营座,是不是一直没找过人?”
张春生像一尊营养不良的黑面神一眼,很有戒备的转向了武魁:“人?女人?没有。”
武魁想了想,随即又问:“男的呢?”
张春生一摇头:“你别嚼舌头败坏营座的名声。”
武魁思索着笑了:“那可真是奇了怪了,他不憋得慌?”
张春生沉着脸,低下头继续揉搓小鹿的军装领子:“你别拿咱们营座和别人打比方。咱们营座是文明人,和你们不一样。”
武魁发现张春生是特别的维护鹿营长,和自己谈不到一个碗里去,于是站起身,不再多说了。
张春生洗衣服,晾衣服,晾到一半,小鹿回来了。张春生暂时停了工,问小鹿:“营座吃不吃西瓜?”
小鹿有些惊讶:“现在还有西瓜?”
张春生言简意赅的答道:“有。”
然后不等小鹿回答,他转身跑去了厨房,给小鹿端回来了一盘子切好的西瓜。
现在已经入秋了,西瓜是吃一口少一口了。小鹿站在院子里吃西瓜,张春生继续认认真真的晾衣服。一盘子西瓜没吃完,县长忽然慌里慌张的跑来了。
县长对于丘八军爷,素来是敬而远之,如今登了门,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城外八十里远的狗尾巴山下,又闹起土匪了。
县城外山多,素来是有闹土匪的传统,先前驻扎在此地的一位营长,就是因为剿匪有功,高升成了团长。及至这个团奉命开拔往北去了,才有了取而代之的新兵营。而先前的土匪虽然是灭了,新起来的一股子力量竟是比先前更强大。高升了的团长曾经几次进山剿匪,都不成功,若是再不开拔,这团长的一世英名,真有付诸流水的危险。
一团的兵马走了,换来了一营的新兵蛋子;县里自己还有个保安团,那团丁个个脆弱,唯一的本领是在土匪攻城之时关闭城门。至于那新兴的土匪有多厉害,小鹿不知道,营里不是本乡本土的新兵也不知道,因为夏天山里挺太平,土匪不闹,也就没有人提起土匪来。
县长征税养活着这一营兵,这一营兵,理所当然的,也就应该保证整座县城的安全。土匪猖狂起来,敢冲进县城里杀人放火;而小鹿一方面认为土匪的确该杀,另一方面又留意了县长方才所说的话——剿匪有功,是能升官的!
小鹿现在什么多余的念想都没有了,唯一的人生目标就是做些事业出来,不再让人低看了自己。而在日本苦熬了三年,他虽然没能从陆士取得一张毕业证,但是扪心自问,肚子里还是学了些存货的,并非绣花枕头。
在心里飞快的打了一遍算盘,小鹿最后决定出城剿匪,一是拿那帮土匪练练手,二是练好了,这一次战斗也可以成为自己的筹码。
他是斗志昂扬了,县长却是唯唯诺诺的,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后来见鹿营长要对自己送客了,他才嗫嚅着说道:“山里那一伙蟊贼的首领,名叫何若龙,凶恶得狠。春天范团长一个团的人马,都没能奈何了他。鹿营长您只有一个营的力量,怕是……薄弱了一点儿。”
小鹿一愣:“何若龙啸聚了多少人?难道会比一个营还多?”
县长连连摇头:“那倒没有,不过是两三百人罢了。”
小鹿莫名其妙:“那本营长怎么会不是他的对手?”
县长为难的搓手:“因为……敌人……很是凶恶……”
小鹿冷笑一声:“县长不必担心,我鹿某人,也可以很凶恶!”
把县长送走之后,小鹿让张春生出门跑腿,叫了营内几名本地军官过来,让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