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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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文魁- 第6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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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帝登基,一般情况下都要厚赏群臣。以安人心。以定朝廷。后世最常见的就是“加官三级”。然而魏承汉制,职禄与品禄基本上合一,也就是说,你当什么差、办什么事儿,就领某官职的俸禄,只有岗位工资,没有级别工资,那就不可能随便“加官”了。所以常见的酬赏之法,就是赐金和拜爵。然而爵位不可滥封,赐金固得实惠,却不显尊荣,曹髦觉得不大满意,就跟是勋商量,要不然重新制定并且细密化勋职之法,给大家伙儿都多加个荣誉头衔吧。

禄因职定,这是汉制的一大特色,其根源在于周制。贵族层层封建,为王官者都只是临时差遣。拿临时工的工资——基本工资则算你封地上的产出。这对于官僚体系的完善是非常不利的,即便贵为宰相、三公,一朝去职,除了少数特例外,那都再拿不到一分钱了,官员们老无所依,自然横起聚敛之心。所以自魏晋以后,逐渐把官员品级和实际差遣区分开来,新创并且提高等级工资的比例——这种品级即名为散官,后来又加勋官等。

是勋本人是赞成这一转变的,那有助于官僚队伍的稳定化,然而后世叠床架屋,等级工资加各种补贴越搞越多,既造成认知上的混乱——他前世为了搞明白历朝官制,就费了老鼻子牛劲儿了——又不方便管理,还增加财政负担。所以早就向曹操提起过相关想法,曹操拿出的对应策略,是创建了“勋职”又名“散官”制度。

不过曹操时代的勋职制度还只是一个雏形,只设十二阶,分文武,用以酬答功臣——其实就是让功臣们挂个空头衔靠边儿站去,尊荣不失,但权柄交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是爵位的一种变体而已。曹髦说我打算把这种制度更加完善化、复杂化,用来广赐臣僚,以定人心。搞这种花样是公你最拿手了,你来谋划一下吧。

是勋领命而行,心说这事儿简单啊。散官肇始于魏、晋,而完善于隋、唐,到了明、清两代乃成为官员的实际品级——我在旧有的架构上增补,基本上照抄隋唐制度不就成了嘛。

于是设文武散官各十八阶。文散官首为太宰、次太傅、三太尉,等于上公;再下少师、少傅、司寇,等于公;光禄大夫、资政大夫、太中大夫,比公;正议大夫、通议大夫、朝议大夫,中二千石——这些是曹操时代就旧有的。其下增设朝议郎、承议郎、奉议郎、通直郎、朝请郎、儒林郎六级,以应二千石和比二千石。而且规定,除最初六等只授一人外,其余十二等皆可命多人也——也就是说,朝臣比二千石以上,可以人手一份儿,不用抢啦。

至于武官,在旧有的柱国、辅国、护国、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前后左右将军、羽林将军、冠军将军外,增设忠武、壮武、云麾、翊军、宣威、定远六级,略同文职。

是勋奏上,曹髦准奏,于是便即大赏群臣。因为原太宰荀公达已殁,乃进曹德为太宰,以是勋为太傅——只是是勋坚不肯受,最终还是推辞掉了。一则他觉得加授散官对自己的好处并不大,反易树大招风;二则你前几个月才刚抹了我太尉衔,如今又加太傅,以为这么一来,事儿就算彻底揭过去了吗?哪有如此便宜;三则,他如今的爵位已经出于异姓群臣之上啦,实不便再受勋职。

是勋现在是揭阳郡公,这个爵位例封同姓——按照他为曹魏制定的爵位制度,异姓最高才是县公。当初攻下汉中后,曹操即破格以郡公相酬,当时对群臣的解释是:“宏辅我家姻戚,有若同姓,今又立此大功,乃不可不超拔也——诸夏侯亦可同此例。”其实曹操是想先给颗大红枣,然后再抽嘴巴……

是勋心说爵已超拔,当时我正风光得意,忘记了辞让,野下已有异言,如今若再加个太傅头衔,那就真的人臣之极啦,就怕忌妒的眼光伴随着明枪暗箭,将会层出不穷啊。反正我已经是“前太尉”了,又为中书令,是实际上的首相,爵为郡公,再加个太傅衔还能有多大意义?莫若辞去,反示人以谦逊也。(未完待续。)

第十四章、倭使入觐

曹操在世时,即为先祖曹参立庙,称“始祖”,上其父曹嵩庙号为“太祖”,谥称“简皇帝”——谥法云:“一德不懈为简。”曹髦继位,安葬曹操,群臣奏上,请立“高祖庙”,谥号为“武”——谥法云:“克定祸乱为武。”又云:“刚强直理为武。”听上去比曹嵩的谥号要靠谱多了。

至于曹操的祖父曹腾,因为是宦官的缘故,乃未建庙立谥。

是勋在曹操的葬礼上,遇见了柱国夏侯惇,面色蜡黄,病恹恹的,被搀扶着列于群臣队中。其实夏侯元让有一半儿是装的,他确实宿疾难瘳,但根本到不了无法理事,连走路都要人扶的地步。故此葬礼毕,二人并车而行,是勋就凑过去低声问他:“元让何所虑耶?”你装病不出来管事儿,究竟在担心些什么呢?

夏侯惇淡淡地回答道:“近日读马伏波传,因惜台上无名也。”

马伏波就是马援,自西州起家,后归汉光武,功勋卓著。不过这家伙的结局不是很好,二征岭南,中疫而死,但在他死前就受到耿舒等人诬陷,导致光武帝收其新息侯印绶,家人竟不敢厚葬。后来明帝继位,造云台,张挂二十八功臣画像,偏偏就缺了马援,东平王刘苍问之,明帝笑而不语。

后人揣测,那是因为马援之女为明帝皇后,为避椒房之嫌,故不得列位“云台二十八将”耳。要说夏侯元让也是只多产兔子,共生九子四女,曹操在世时即指定其幼女为皇孙曹髦之妻——虽然差着辈分呢。但当时人还真不在乎这个。虽说曹髦未冠。还不到大婚的时候。但这桩婚姻就理论上而言,终究是不会落空的。

所以夏侯惇的意思,我将来要做皇帝的老丈人,为恐外戚用权的嫌疑,干脆还是借病早早退休为好。

是勋不禁叹道:“何必如此。”夏侯惇笑道:“若天子不召宏辅归,吾或鞭打朽骨,以柱朝廷。今宏辅既归,吾尚何忧耶?”是勋代表了以诸曹夏侯为首的开国功臣的利益。有他掌控朝政,功臣们自可无虞,所以夏侯惇也就放心地回家安享晚年啦。

曹操下葬半月有几,天子颁诏,大命勋职,朝中比二千石以上,七成都授予了散官称号。辅政五大臣当中,曹德进位太宰,王郎为太傅,华歆为太尉;曹仁、曹洪旧即位列至高武勋。且柱国夏侯惇还没有挂,也不好顶了他的位子。故此未升。

随即以辅政事冗为名,罢华歆尚书令,易之以老臣钟繇。然而既为辅政大臣,便命曹德等三日一至中书,参与群相会议——等于把宰相从六人增加到了九人。桓范提醒是勋:“此天子欲分主公之权也。”是勋不以为意地笑一笑:“即王景兴、华子鱼辈,安能制吾?”至于“小透明”曹德,那就更加没往心里去啦。

邢颙尚在蜀地未归,亦得朝议大夫衔。曹髦下旨,以邢秘书淹迟故,乃拔崔琰为秘书监。桓范又去警告是勋:“天子重崔季珪,以制主公明矣。”是勋说若因此就能使天子对朝局彻底放心,以为我不足以动摇他的权柄,那也没啥不可以啊。便即引用孔子的话:“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

就理论上而言,曹髦这些决策都需经中书审核、颁诏,是勋若是不同意,小皇帝啥都干不了。但是勋觉得事情不大,没必要跟皇帝顶牛——权力这东西,有如利刃,常揣怀中,才能震慑肖小,要是见天儿拿在手里比划,人反倒不怕了。而且若是凡天子之旨皆驳,大有擅权之嫌,未免罹人之讥——好钢用在刀刃上,同理,否决权要用在大事上。

又数日,秦朗领着倭使进了京。

魏延率领水师探索和沟通了从北九州直航广陵的海道,秦朗一行是在盐渎附近登的岸,本来早就应当抵达洛阳了。然而才走到半道上,便遭逢关东乱起,朝命使其暂时止步,以避贼锋。一直等到曹洪进抵梁、沛,这才派了一支兵马护送他们继续上路,直取洛阳。

倭地二十三国的使者,七成来自九州岛,其余的来自本州岛——据秦朗说,四国岛上都是些野蛮落后的小部落,难以称国。倭使进京,觐见天子,曹髦大喜,甚觉荣耀,于是诏下群臣,使议召见之礼,以及酬赏事宜。

崔琰先为曹髦制礼,拉拉杂杂一大套,搞得无比繁复,当然也就因此无比热闹。天子以问百僚,绝大多数人直接就给否了:“礼为安政服远,重实而忌虚,昔武皇帝即削汉礼,以简为要,陛下而以背道而行?”礼部尚书刘廙拿出一套简化版本,重点就在省钱,曹髦无奈之下,只得应允。

至于酬赏事,刘廙出班奏道:“可从西域诸国例,封以王号。”是勋忙道:“不可。”他说了,西域诸国旧有王号,汉代也是那么封的,所以咱们不能去给他们挫一级,改封公侯,然而事实上——“吕奉先王于西域,统合各国,则车师、焉耆、鄯善等名为王,实非王也……”这些国家虽然户口不蕃,但地方广大,起码也相当于中原地区的一个中等郡,可是小小的倭地就有二十三国——“即大者如邪马台,亦不过大县耳,安可为王?爵不可轻颁,轻颁则贱。”

刘廙说那这样,可封邪马台女王为王,余者皆侯。然而是勋还是反对,说:“邪马台雄于筑紫(九州岛),俨然有并吞诸邦之心,若使王之,乃更跋扈,非中国之福也。若侯俱侯,不可有异。”

刘廙说偏远海岛上一个小蛮邦,就算把整个倭地都统一了,又能有多大力量,怎么就“非中国之福”了?“令公所言,廙不敢苟同也。”

是勋时为中书令。这个职位肇设于西汉武帝朝。原本以士大夫掌内廷事务。称尚书令,以宦官掌内廷事务,则称为中书令。汉元帝时中书令石显用事,权势竟在丞相之上。对于尚书令、中书令这种职务,因其权重,向来朝臣多尊称为“令君”——比方说著名的荀令君荀彧。可是当初荀彧虽然等同于汉相,就算在曹操集团中也位列第二,终究尚书令论品秩并不怎么高;如今的是勋可不同。那是名正言顺的首相啊,且又受封郡公,所以大家伙儿干脆就生造出一个新词儿来,尊称他为“令公”。

其实在原本的历史上,自魏文帝起,即以士人担任中书令,执掌机要,权势日重,逮南北朝时,竟成为朝臣中最清华贵重者。比方说谢安即在东晋为中书令。再如高允在北魏为中书令,文成帝拓拔濬竟不名之。而尊称为“令公”——也就是说二百多年以后才出现的这种称呼。唐代最有名的“令公”当然是郭子仪郭令公啦——不过这个时候多以尚书、中书两省次官同平章事为宰相,令则多授藩镇,其实不预政事。

到了晚唐以后,中书令越封越滥,简直成了武将专有的加衔,所以在民间传说中,就连杨业都被称为“杨老令公”了——其实他官止云州观察使、判代州而已,距离中书令还有十万八千里远。

故此在是勋的印象里,一提“令公”,多为武夫也,如今这称呼加在了自己身上,怎么听着怎么别扭啊……可是又不好禁绝,只能忍着……

当下刘廙说是令公你未免太小题大做、危言耸听了吧?是勋心说日本将来可能对中国造成的危害,我这会儿说出来,肯定没人信——“今二十三国来朝,异服之使,并列阶前,何其荣耀,可彰中华之盛也。若异日止二三国来朝,知者晓其兼并,不知者以为中国将衰,是以外邦贡使寡也,奈何?”

刘廙一皱眉头,说你这话虽然挺没溜的,但我喜欢……好吧,那就如你所言吧。于是诏拜二十三国倭王……倭地酋长皆为侯爵,各赐名号、金印。邪马台女王卑弥呼因此也做不成“亲魏倭王”,他的使者光得了一颗“亲魏侯”的印信回去。

倭使贡献方物甚多,但价值却不高,也就毛皮、倭锦、男女生口(奴隶)之类罢了,曹髦将贡物班赐群臣,奴隶则发皇家工坊劳作。崔琰帮他列了长长的一份赏赐品单出来,包括黄金、美玉、铜钱、铁刀、蜀锦、珍珠、铅丹,等等,足足四十多款,论价值不下贡品的百倍。可是度部尚书司马朗当场就给否了,说关东还在打仗呢,蜀地也没有彻底平定,我没这份儿计划外开销。公库动不得,那就动私库吧,然而又遭到门下监刘放的谏阻:“前陛下践极,赐群臣金帛,以国用未足,取诸内帑,今若重赐,乃将罄尽矣。”

曹髦一皱眉头,说我真就那么穷吗?是勋奏道:“所谓积土成山,积水为渊,今若重赐,后再有贡者,必从此例,是贫中国而富四夷也……”中国传统的朝贡制度,最终就酿成了这种恶果,导致到了明朝,要明确规定藩属的进贡次数——你要是年年过来,那我非破产不可呀。

“且蕞尔小邦,得金玉无所用,得绢帛不能织,唯炫其华彩而已。是中国之赏厚,而彼邦之德薄也。”

他说我跟秦朗仔细打问过了,倭地没有好铁,部队基本上还在使用铜兵,而且他们就连铜的冶炼技术也很落后,不能制镜——“胡不赐以镜、剑,既不劳中国,而又能得远人爱也。”日本列岛这时候,大概处于弥生时代晚期或者古坟时代早期,后世考古发掘出最常见的礼仪用品,就是从中国输入的铁剑和铜镜,甚至其中贵重者,还成为了日后大和王朝政权的象征——所谓“剑、镜、玺”(玺指本土勾玉)是也。

那么既然倭人喜欢这些玩意儿,咱就送他们这些玩意儿吧,比送黄金、白玉要惠而不费多啦。

曹髦准奏,即赐各倭使铜镜、铁制刀剑,以及价值千金的铅丹和铜钱——就这论时价都已经是贡品的将近十倍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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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烽烟四起

黄初元年春季,恍惚之中,似乎给人一种错觉,即汉末乱世又复见于中华大地——各地兵燹纷起,烽烟滚滚,除曹魏最为核心的司隶校尉部外,几乎各州都出现了规模、程度不等的动乱。

其实这也是意料之事。中原初定,旧日沉渣尚未涤尽,难免泛起,而且一代强人曹操的去世,在政权交替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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