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的话又让人啼笑皆非,好像在他眼中,买上几百只鸡就算有出息了一般。
“噗嗤。”
陈母忍俊不禁,白了陈父一眼,当即出去帮忙杀鸡。
等待的时间如此漫长,这具身体躺在床上一个月,这些天每天只能以流食度日,醒来放松以后,顿时感觉饥肠辘辘。
杀好鸡,陈虎便被陈母赶出了厨房,让他进来陪着陈父、陈旭闲聊,只剩陈母一人在厨房张罗做饭。
陈母认为,‘君子应当远庖厨’,她虽说是一介农妇,但是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有出息,所以不愿陈虎在厨房帮忙做饭。
虽说在普通家庭之中没有那么多讲究,但还是有很多家庭不愿让自家男子做饭,特别是对自己子孙期待较高的家庭,他们都想自己的子孙有所成就,不想因为做饭的事,让家中男子不‘君子’。
其实,‘君子远庖厨’指的是一种不愿杀生的心态,讲究君子当仁义,需要远离宰杀鸡鸭的厨房。
但是普通百姓家哪里懂那么多?在他们眼中,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想要成为君子,就不能到厨房做饭。至于让陈虎杀鸡已经相当于‘庖厨’之事,陈母却浑然不知。
不多时,一锅炖好的鸡便端了上来,汉代的饮食相对于周时虽说大有改进,但是对于普通家庭而言,饭菜的制作方法仍然十分简单。
陈旭跪坐在案几前,感觉颇不习惯,前世的他就对古时的跪坐礼仪感到十分惊讶,但是入乡随俗,再加上这具身体的本能,跪坐倒并不是太难接受。
鸡是用水煮的,加了少许盐,一大碗热腾腾的粟米,吃在口中也显得颇为粗糙。
陈旭看着陈父、陈母、陈虎三人,都是只顾吃碗中的粟米,对于案几上的鸡肉却不闻不问。只有陈虎偶尔偷偷看几眼案上的鸡肉,然后吞了吞口水。
这个莽汉的一些小动作,自然逃不过陈旭的眼睛,他不禁为陈虎的可爱感到好笑。
放下手中的碗筷,陈旭正色说道:“四人同案,案上有肉,只我一人食之,如何能够下咽?若叔父、叔母、阿虎不吃,旭绝不动箸。”
当下,陈旭昂然跪坐于案前,不再言语。
原来的陈旭义气深重,但凡有人相求于他,只要力所能及,陈旭绝对会竭力相助。
更兼他为人至孝,前些天他母亲过世,陈旭就因悲伤过度而昏迷过去,这才让后世的陈旭鸠占鹊巢。
因此,陈旭在乡间的名声极好,很多人愿意与他交往。
融合了这具身体的记忆,后世的陈旭仿佛在这个时代又经历了十八年,不管是言语还是心性上,都受到了很大影响。
眼看陈旭跪坐不动,陈母忙出言劝到:“大郎,你大病初愈,这只鸡本来就是给你补身体的,我们无灾无病,如何能吃?”
陈父亦是相劝,只有陈虎眼巴巴地看着案上的鸡肉。
陈旭也不答话,只是跪坐不语。
见劝说无效,陈母叹息一声,说道:“哎,大郎脾气你们也知道,我们不吃,他绝不会独食,大家还是一起吃吧。”
家中的女主人都发话了,陈虎自然不会客气,笑嘻嘻地夹了一块鸡肉,放到陈父碗里,然后又给陈母夹了一块。
见到这一幕,陈旭并不惊讶,陈虎虽然贪吃,有时过年,甚至会厚着脸皮去抢小朋友的东西,但是却十分孝顺。
……
吃过饭后,休息了一会,陈旭感觉浑身上下充满了力气,心中惊异不已。躺在床上一个月,只吃一顿饭就能恢复到这种程度,简直不可思议。
而后陈旭带着陈虎去了县城里面,他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赚钱的工作,好给家中改善生活。
从这具身体的记忆中得知,陈旭一家受到陈父太多的恩惠,这种恩惠直叫陈旭无以为报,他现在只想挣点钱改善一下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庭。
濮阳位居兖州,乃东郡首府,这里有衣着光鲜的达官贵人,也有衣不蔽体的平民百姓,路上车马川流不息,显现出一番病态的繁荣。
士族子弟头戴高冠,腰悬佩剑,行走之间,龙行虎步。
偶尔还能看到个别头戴纶巾,手拿羽扇的名士,过往之人都会尊敬的看着他们。
羽扇纶巾,并非是诸葛亮的专利。东汉时期,但凡名士,很多人都是这种打扮,这也代表着一种潮流。
突然之间,一位面色威严、气度不凡的中年男子出现,路人们纷纷让道,脸色崇敬地看着这人。
陈旭从记忆中得知,这人正是东郡太守桥瑁,他为人正直、体恤百姓,再加上出身不凡,因此深得东郡百姓、士人爱戴。
然而,桥瑁虽是东郡太守,却处处被人掣肘。
濮阳张家,乃是十常侍之一张恭的亲戚,势力极大,素来为祸乡里。
就连很多郡中官吏都投在张氏门下,每次张氏做出违法之事,就有官吏帮他们打掩护。
桥瑁虽然有心杀贼,却无力回天,这就使得他东郡太守的官职,有些名不副实。
上流人物之间的争斗,对于现在的陈旭而言,还是太过遥远,现在的他只想找份工作。
然而,东汉末年流民极多,大户人家招拢佃户、蓄养家奴更是司空见惯,大多都不缺少人,更兼家奴忠心可靠,一般也不会对外招募人手。
陈旭与陈虎在市集上转了半天,除了少数几个商铺招募账房先生,并未找到其他工作。
但是作为后世大学生的陈旭,却不认识汉代的字,想要当账房先生,却是不成。
眼见天色渐晚,陈旭只好带着陈虎出城,朝家中赶去。
至于赚钱之事,只能以后再说。
陈旭从来没有一刻,拥有如此强烈学习的愿望。他深知,在这个乱世,若不能识文习字,武艺再高,也只能做一个冲锋陷阵的莽夫
“阿虎,我想读书习字,不知可有方法?”
现在是光和五年,陈旭虽说对汉代的年号不太熟悉,但是作为一个后世经常玩三国游戏的宅男,也知道光和五年离乱世不远,汉末黄巾起义、群雄割据、豪杰并起的时代即将来临。
他虽然有远超这个时代几千年的知识,但是这世的陈旭只是一介布衣,甚至不认识几个大字。
在这个士族、豪强势力极大的时代,以他的背景,想要揭竿而起、割据一方,无异于痴人说梦。
陈旭只希望能够寻到一位明主,在其帐下混个一官半职,好让陈氏一族在乱世中得到庇护。
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陈虎面露难色。对于平民百姓而言,想要读书习字,真如镜花水月一般,很不真实。
“大兄,我们家中没有书籍,也请不起先生,想要读书习字真的非常困难。”
陈旭闻言不由叹了一口气,这个时代的书籍非常珍贵,只有一些大家族才有藏书。
普通百姓读不了书无法做官,士族、豪强却人才辈出,长久下来,强、弱两个阶级的对比愈加明显。
陈旭拍了拍陈虎的肩膀,突然豪气的说道:“无妨,大兄我以后如果有出息了,一定收集很多书籍,让咱家的每个孩子都能读书习字。”
第九百一十四章三请诸葛亮
从床上起来,陈旭看着家中一贫如洗的茅屋,狠狠掐了自己一下,感觉到手上传来的痛楚,他才知道这并非做梦,不想自己莫名其妙的来到了光和5年。
他现在身处濮阳城附近的一个小村落,由于东郡太守桥瑁,为人正直、体恤百姓,陈家村虽然不太富裕,倒也可以勉强糊口。
陈家村之人,自称是大汉开国丞相陈平的后人,至于到底如何,却无从考究。
然而东郡东武阳的名士陈宫,的确与陈家村有那么一点点的关系,据说曾经还来过陈家村,论起辈分,还是陈旭叔父。
陈家村早已败落,收成不好的话,生存就比较艰难了,若是遇上大病,无异于雪上加霜,眼前陈旭就是一例。
拍了拍脑袋,陈旭苦笑了一声,走到门外。
看着水缸里面那个浓眉大眼、满头长发的倒影,陈旭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庞。
总体来说,这具身体的确不错,年仅18岁,身高已经有一米七八,对于古人而言,这样的身高已经非常罕见了。
由于年龄不大,胡须还没有长出来,陈旭方方正正的脸庞,虽然不是非常英俊,却也十分耐看。
特别是那双明亮而有神的大眼睛,连陈旭自己都有些陶醉在里面了。
不得不说,这个拥有后世游戏宅男灵魂的人,神经还真不是一般的粗。
“大兄,你可算醒了,阿翁都快担心死了。”
正在陈旭对着水中的倒影发呆时,一个惊喜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陈旭转身,只见一位身长一米八的少年大步跨来,粗犷的脸上满是激动。
看着眼前的少年,整理了一下脑海中的记忆,陈旭涩声说道;“阿虎?”
长时间躺在床上没有说话,使得陈旭的声音有些沙哑。
见到陈旭问话,陈虎忙不迭的点了点脑袋。
陈旭努力搜寻着脑海中的记忆,想起眼前少年就是他这个身体的堂弟,也姓陈,相传他出生的时候,山中虎啸之声不绝于耳,因此取名为虎。
和陈旭一样,陈虎少有勇力。
往常本村与邻村争水源时,双方大打出手,陈虎父亲被打伤,当时年仅十六岁的陈旭、陈虎带着村中少年,将邻村的男人尽数打翻在地,从此二人闻名乡里。
就连兼任里魁的老村长,对于二人也十分看重。
相比于陈旭的冷静、讲理,陈虎则是一个不择不扣的莽夫。他脾气爆烈,性格冲动,动不动就要出手打人,所以乡人大都对他非常畏惧。
当年要不是邻村的王延委曲求全,低声下气向陈虎赔罪,并且保证以后再也不会与陈家村争水源,陈虎肯定不会轻易放过打伤他父亲的那些人。
陈虎的造型也比较雷人,高大的身材,加上满脸的横肉,以及袒露在外面黝黑的胸毛,一下子就让陈旭想起前世电视中,李逵刮光胡须的模样。
强行忍住想笑的冲动,陈旭有些嫉妒地看看了陈虎的胸前,那些充满男人味的胸毛。
考虑到这个时代,自己的身体亦是非常强壮,陈旭心中这才平衡了许多。
其实早在三天以前,陈旭就已经鸠占鹊巢,来到这个时代。然而这具身体那庞大的记忆,却让他整整花了三天时间,才初步融合。
因此这些天,他虽然一直昏迷不醒,对于外面发生的事情,却是全部了然于胸。
这具身体的陈旭,是一个大孝子,他母亲前些时间过世,之后他就整日痛哭。气急攻心之下,居然昏迷了过去,一直昏迷了一个月,这才使得后世的陈旭三天前莫名其妙来到这个时代。
陈旭父亲三年之前就因病去世,之后一直受到陈虎家很多恩惠。
在他昏迷的这段时间,他的叔父散尽家财、遍访医工,仍然没有救醒陈旭。
村中亦有很多人出手相助,然而各家都不富裕,能拿出来的财物亦是不多,根本无法支撑昂贵的医药费。
眼见陈旭已经昏迷了一个月,陈叔心急如焚,就想要卖掉家中田地,好给陈旭治病。
陈旭叔母虽然疼爱陈旭,但是却坚决反对卖田。
她说,给大郎看病已经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若再把田地卖出,以后只能成为大户人家的佃户。
因为卖田地的事,陈父与陈母已经吵过几次架。
陈旭的灵魂虽然已经换了一个,但是这具身体留给他的本能,对于田地有着近乎偏执的执着,再加上所得的记忆,更是让他知道了田地对黔首的重要。
听到叔父为了救他要卖掉田地,陈旭非常感动,他灵魂虽然换了一个,然而这具身体对于陈父,却有着非常浓烈的孺慕之情。
感动之余,陈旭又有些惊慌,这毕竟不是他以前所处的时代,在这个时代,百姓若没有了田地,以后连生存都有很大困难。
失去田地的百姓,运气好点的可以成为佃户,收成好的时候亦可勉强糊口;假如遇到天灾人祸,收成不好,就只能卖身成奴。
还有些没有田地的老弱病残,大户人家不愿收为佃户、也不愿买来当做家奴,只好成为流民。
被饿死,就是大多数流民的归宿。
陈旭虽然想出言反对,奈何一直在融合这具身体的记忆,无法清醒,也只能在心里暗暗着急。
少年过来,一把抱住陈旭,声音有些哽咽:“大兄,伯父刚过世三年,不成想伯母也在前些天去世,就连大兄你也病倒,一昏迷就是一个月。”
陈虎虽然力气过人,脾气爆烈,性格冲动,然而对于陈旭,却是非常敬重。
乡中大多数人都非常惧怕陈虎,然而熟悉他的人,却知道陈虎非常善良、可爱。他虽然面相凶恶,但是只要不惹到他,他也从来不会主动招惹别人。
孝道,是汉代非常看重的东西,哪怕是陈虎也不例外。在家中父母、族中长辈面前,他一直都是唯唯诺诺,丝毫不敢大声说话。
见到陈虎真情流露,陈旭亦是非常感动,摸了摸陈虎那比自己还高的头,轻声说道:“我现在没事了,阿虎别担心。”
单纯的人总是会真情流露,陈虎刚刚还两眼含泪,听到陈旭说没事,当即破涕为笑。
貌似突然想起了什么,陈虎猛力一拍陈旭的肩膀,大声叫道:“毁啦,毁啦!阿翁为了给你看病,要去卖地呢!”
感觉到肩膀上至少传来四五十斤的力气,陈旭不由呲牙咧嘴,暗想这个陈虎总是咋咋呼呼的,下手不知轻重。
‘毁啦’是濮阳方言,也是陈虎的口头禅,就是‘糟糕’‘不好啦’的意思。
每次一遇到什么事,陈虎就会拍着别人的肩膀,大声叫着‘毁啦’‘毁啦’,被他拍的人往往都是苦不堪言,是真的‘毁啦毁啦地’。
看到陈旭苍白的面庞,还有那呲牙咧嘴的模样,陈虎这才想起陈旭刚刚醒来,还是病人,发现自己用的力气太大之后,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后脑勺。
憨声一笑,陈虎摇头晃脑地说道:“忘了大兄刚刚醒来,以前我这么用力拍你,你可是眉头都不皱一下的。自从你晕倒以后,我再也没有拍人拍得这么舒服了,其他人真不够意思,一见到我要拍人,转身就跑。”
似乎想起了寂寞的往事,陈虎叹息一声,那忧郁的神情,那粗犷的模样,真是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还好陈旭在后世看过各种搞笑的电视,才强忍住没笑。
白了这个莽汉一眼,心中有些无语,拍人肩膀,就用四五十斤的力气,哪个受得了?傻瓜才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