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翔吓得轻轻呀了一声。
谭熙熙忙回头让他不要乱叫,“那是大魂魄勇,不要惊扰到它!”又说道,“里面应该在做法事,待会儿一定要保持安静!”
耀翔惊疑不定,觉得大白天的,这周围竟有点森森冷意,拉住谭熙熙的胳膊,悄声细语地问,“熙熙,这里住的什么人阿?”
谭熙熙脸色凝重,“这里住的就是亚赞贡,他是依善地区非常有名的控灵师,擅长养鬼控灵术和高棉最古老的降头术。”
耀翔打个寒战,心说你开玩笑呢吧,怎么听着像封建迷信,骗人的东西。但四周氛围无端诡异凝重起来,这种不恭敬的话无论如何说不出口。
忽然觉得嗓子发干,有点紧张地咽口唾沫,回头去看覃坤,覃坤的脸色也很是诧异,“熙熙,你怎么不早说是这样的地方?”
谭熙熙轻轻的语调里带了歉意,“我也是刚刚才想起来。”
第四十一章
谭熙熙打头,耀翔和覃坤跟在后面,三人一前两后走进了小木楼。
进去之后才发现里面竟有七八个人呢,看打扮像村子里的居民,都静悄悄的不做声,分开来站在两侧,全神贯注地看着正中木床上盘腿坐的一位白衣大师在一个少女后颈上描画符咒。
见到谭熙熙三人进去了,村民们也都只抬眼看过来,并没有人出声询问。
谭熙熙似乎对他们的礼节规矩很熟,合十微微一躬身,那几人便也回礼点点头,就不再理他们,仍然把注意力集中在正中间的法师和少女身上。
白衣大师亚赞贡蓄着泰国男子常见的顶发,肤色黝黑,白色的长衫长裤,盘膝坐在木床上,接受符咒术的少女则用同样的姿势面朝前坐在木床前的地上,深深垂着头,把后颈整个裸露在他的面前。
亚赞贡用一只细长的笔沾了特色颜料,在少女的后颈上细细的描画出了一个繁杂的圆形图案,然后又让她转过来,在脖子正下方画了同样的圆形图案。
因为图案繁复,所以亚赞贡用了将近一个小时才画完,在此期间,所有人都一言不发,保持着安静,只用一种虔诚的目光注视他的动作。
完成后亚赞贡终于从木床上下来,围着少女做了一套好似原始部落舞蹈的动作,矫健古朴,透着丝丝神秘,口中念念有词,最后扬起头发出一声尖锐的呼喝,右手不轻不重的拍在少女的头顶。
仪式到这里才结束,周围几个村民应该是少女的家人,上前扶起少女,低着头喃喃的说些道谢的话,然后毕恭毕敬的退了出去。
耀翔看得目瞪口呆,想要问问谭熙熙这到底是在做什么,但被周围的神秘气氛感染,一时不敢随便开口。
亚赞贡大师等村民都走了,这才转向他们,“请问几位来我这里有什么事情?”说的竟是生硬的中文。
谭熙熙走上一步,双手合十,微微鞠躬,然后抬起头来,“大师,我来取帕花黛维留在这里作法坛加持的宾灵大鬼。”
亚赞贡看清楚了她的面目后猛然一惊,后退一步,“帕花黛维!?”
谭熙熙微微蹙眉,但还是很有礼,“对,是帕花黛维留在这里的宾灵大鬼,不好意思,来得晚了些。”
亚赞贡迅速恢复了正常,转身带着她往里面一个房间去,“跟我来,你的两个朋友请留在这里。”
半小时后,三人踏上了往素林去的回程。
耀翔快要纳闷死了,在亚赞贡的地方不敢随意开口,好不容易坐到了车上,瞅瞅谭熙熙怀里多出的一个盒子忍不住开始发问,“熙熙,你上次在他这里留了东西?宾灵大鬼是什么?”
覃坤也很好奇,不过看看时间,他们再不抓紧赶路的话,晚上就赶不回素林了,伸手拍了耀翔一巴掌,“你专心开车,速度得快点了,想问什么等到素林住进酒店再说。”
谭熙熙,“我来开吧,我开得比你快。”
耀翔犹豫,“你没驾照。”
谭熙熙,“没事,这种郊野的路上不会有人查,等进了素林再换回来。否则照你这个速度,咱们找到酒店睡觉都得到半夜”
耀翔想想也是,就停下来和她换了位置,替谭熙熙抱着那盒子东西坐在了副驾驶。
刚坐稳,身下的吉普车就冲了出去,不过速度虽然快,却并不急刹急停,除了路况不好的时候会有点颠簸,其他都好。
这下没有了后顾之忧,照谭熙熙这个速度,他们晚上八点前就能赶回去,可以松松快快的吃了夜宵再睡觉。
看谭熙熙开得轻松,还有余暇说话,就掂掂手里的盒子接着问,“熙熙,这是你上次留在他这里的东西?”
谭熙熙想了想,“我不知道这东西是不是我自己上次来时存在亚赞贡大师那里的,就是刚才忽然想起要把它拿回来。好像我这趟觉得应该来素林,去瓦普农,再到村外找亚赞贡就是为了它。”
耀翔耸耸肩,和失忆的人沟通真困难,还以为谭熙熙大老远跑来会找到那个渣男网友,谁知却是到一个十分神秘的本地控灵师那里要回个盒子来,“我刚才好像听你说宾灵大鬼,那是什么?”
谭熙熙,“是死人的头盖骨。”
“啊!”耀翔吓得张大嘴,抱在怀里的盒子顿时变得烫手起来,“这是死人的头骨,你要这东西干什么?”弱弱回头,“坤哥?”想说你那后座空着的地方能不能让我放放这盒子。
被覃坤毫不客气地给了个表示拒绝的眼神,只得又转回来。
谭熙熙看他那样子好笑,解释道,“本地人会拿宾灵大鬼来做佛牌,然后再开光并且在大师的法坛加持一百零八天,之后就可以给善信供请不过你别紧张,这盒子里不是真的宾灵大鬼,只是个有点像佛牌的东西。”
耀翔松口气,“不是阿,太好”
有谭熙熙的开车速度,三人不到晚上八点就赶回了素林,这回覃坤不肯再继续吃路边摊,于是直接去当地最好一家五星酒店,先开了房间再去酒店餐厅吃饭。
谭熙熙回房去放行李,然后再去楼下西餐厅和那两人碰头。
关上房门后把背包随手丢在一旁,坐在床边深吸一口气,缓缓打开了从亚赞贡那里拿来的盒子。
盒子里静静躺着块黑黝黝的石牌,上面雕着好似花朵般的古老图案,一股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又是那种渴望中混杂着恐惧的感觉!
谭熙熙“啪”的一声,重重关上了盒盖。
又一块莲花之罚!
这东西和她到底有什么关系!
楼下餐厅里还有人等着,没时间给她慢慢思索,而且根据谭熙熙的经验,别说慢慢思索了,想破头都没有用,还是应该顺其自然,该想起来的时候自然就能想起来
于是硬控制住自己想要再次打开盒子的冲动,把它塞在了背包最底层,然后去浴室冲了战斗澡,换上身干净衣服就去酒店底楼西餐厅
覃坤和耀翔两个也都洗了澡换了干净衣服,但男人到底比女人快,看样子他们起码早下来十分钟,已经在餐厅里坐了一会儿,餐都已经点好,谭熙熙刚坐下,牛排就跟着端了上来。
耀翔,“熙熙,我们想着你吃饭也不太挑剔就直接替你点了,省得你下来现点餐还得等。”
谭熙熙对此一点意见都没有,“嗯,谢谢!”
折腾到这会儿,三人都已经很饿,耀翔和谭熙熙的速度都快,不一会儿面前的盘子就空了,只覃坤还在慢条斯理地切牛排——他不太爱吃。
耀翔最快搞定,摸摸得到满足的胃,站起来,“坤哥,你们慢慢吃,我去对面的便利店买点东西。”
覃坤,“给我带罐酸奶。”
耀翔知道他那口味和习惯,毫不意外,又转向谭熙熙,“熙熙,要不要给你带点什么?”
谭熙熙摇头,几乎觉得覃坤抢了她的台词,一般饭后会再去买个酸奶喝的不都是女生吗?这家伙也太会保养
等耀翔走了后就见覃坤推开剩下的小半块牛排,招手叫过侍者另外点了份蒜香面包,深觉他浪费,“牛排吃完吧,味道挺好的。”
覃坤一点不给面子,“不好吃,不吃”
谭熙熙耸耸肩,把头扭向外面,心想他这么挑剔却每顿都能把自己做的饭吃下去,还真是不简单。当然了,这个不简单说的是她自己而非覃坤。
他们此时正坐在一楼餐厅的落地窗前,一扭头就能看到外面的街景,只见耀翔已经走到了街对面一家便利店的门口,大概是忽然发现鞋带松了,正蹲下来系鞋带。
有一辆面包车似乎是要往便利店里送货,开到正对便利店的街边停下来,耀翔抬头瞅了一眼也没介意,继续低头系他的鞋带,这时面包车的车门拉开,忽然跳下来两个穿黑色短袖的男人,一左一右,架起耀翔就往车上拉。
谭熙熙心里一紧,腾得站起来,“糟了!”
这里是素林市区的主要街道,即便晚上十点钟也灯火通明,借着明亮的街灯,谭熙熙能清楚地看到那两个男子黑色短袖的袖口上有银色的标记,那是罗慕斯组织的人!
第四十二章
覃坤慢条斯理地切了半块牛排,后来觉着实在不爱吃了,又给自己叫来了一份蒜香面包,开始慢条斯理地撕面包蘸罗宋汤——还是不爱吃。感觉这家餐厅的厨房里好像把什么香料放混了,这两样食物里都有点他不习惯的怪味道。
不过出门在外的也不好过于挑剔,于是慢慢吞吞,准备把后面这份面包努力吃下去。
一边吃一边在心里仔细回想这一路的事情,他不想大惊小怪,不过事态的发展确实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期。
杜月桂在覃坤的心里已经和家人差不多,套一个很实在的说法,如果杜月桂没有女儿,那他肯定是要负责给桂姨养老的。
谭熙熙作为桂姨的女儿,那自然也是半个自己人,该照顾的时候也得关照着点。
所以这次覃坤就抽时间跟她一起来一趟。不为别的,只为盯着点别又出什么事。这丫头说好听了是单纯,说不好听了是有点傻乎乎的,上次自己不声不响跑来肯定被人骗得很惨,不然不至于落到失忆那么严重的后果。
只不过现在看来事情恐怕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别的不说,只谭熙熙在瓦普农村里问路时那口流利的本地话,就不能是去年夏天只来两个月就能学会的。
还有那处处都透着神秘和诡异的村外小木楼,控灵大师,被寄放在控灵师那里的宾灵大鬼……
手里捏着一块酥脆的蒜香面包在罗宋汤里轻轻搅动,覃坤努力回忆着自己几年前学过的那点心理学专业知识,想要自己暂时充当一回心理医生,和谭熙熙好好谈谈,看看能不能帮她把思路理得清晰一些。
心理医生和病人谈话,一般第一步都是要让病人进入一个放松的状态。
覃坤想了想,决定从大家谈起来都没有压力的旅游话题开始,抬起头来,正要问,你觉得素林府的景色怎么样?就见谭熙熙朝着窗外的脸猛然变了色,惊呼一声,站起来就往外跑。
覃坤顺着她的目光正看到街对面的耀翔张牙舞爪的被两个黑衣男子硬架上一辆面包车的画面!
来不及细想,跟在谭熙熙的后面就大步追了出去。
正好有一辆酒店的商务车接了客人回来停在正门前,司机下车去帮客人搬运行李,车门前后都四敞大开着。
覃坤后脚追着谭熙熙冲到酒店大堂入口处,就看见谭熙熙连一丝停顿都没有,闪身就坐上了商务车的驾驶位,朝大吃一惊回过头来的司机喊一声,“车子借用一下,费用从九一一房间扣!”
覃坤这些年来拍武打,拍警匪,乃至拍仙侠剧积累的动作经验这时候派上了用场,在谭熙熙启动的瞬间从后门一步跨上来,赶在车子猛得大拐弯把他甩出去之前“嘭”一声重重拉上了车门。
高声叫,“你知道往哪儿追吗?”
“知道。”谭熙熙百忙中回头看了一眼,眼神很锋锐,声音也冷凝,“你跟上来干什么?危险!”
覃坤怒,“到底怎么回事?”
谭熙熙把商务车开成了赛车,子弹一样穿过酒店前的大街拐进了一条黑黝黝的小巷中,“耀翔被人抓走,得去把他找回来。”
覃坤着急,“我当然知道他被人抓走,我看见了!问题是那些人绑架耀翔干什么?你怎么知道去哪儿找?”
谭熙熙谭熙熙手握方向盘,眼睛紧盯着前方的路面,过了一会儿才用陈述的语气答道,“对不起,我也说不清为什么,但我确实知道去哪儿找,也知道是什么人抓了他。”
覃坤眉头跳动,强忍住了要抓狂的冲动,在心里默念两遍:她是失忆患者,她有间断性失忆,所以思路是跳跃式的!
终于让自己稍微冷静了一点,“是什么人抓了他?”
“罗慕斯的人。”
“罗慕斯?”
“罗慕斯是一个组织,总部在北部的山区里,有自己的武装,收入来源是毒品和军火,偶尔也做点其他生意。自称属于掸邦,其实是个非常独立的组织。”谭熙熙干巴巴的好像在介绍一个很普通的东西。
覃坤却听得倒吸一口凉气,“你确定没开玩笑?!如果是这样我们去根本没有用!”这种武装势力极为难缠,一般国家的政府都不会轻易去招惹。
说话间谭熙熙已经在一处仓库一样的地方停下了车,这附近好像没有民房,只有几间仓库,漆黑一片,只有仓库院落深处透出几点昏暗的灯光和狗吠声。
谭熙熙没有答他的话,只是沉声嘱咐,“你跟在我后面,尽量不要出声。”说着面无表情的跳下车,利落绕到车后,取出一根硬硬的铁棍样的东西握在手里,笔直就往里走。
覃坤眼神不错,看出她拿的是随车工具中的轮胎扳手,立刻将心提到了嗓子眼,跟着动作敏捷的跳下了车,来不及找工具,顺手拿了商务车里给客人预备的一大瓶巴黎水,厚重的玻璃瓶加上里面满满的矿泉水,砸到人头上应该也有一定效果。
谭熙熙显然不想打草惊蛇,停车的地方似乎是仓库的后门,离中心位置有段距离,进去后抹黑快速行进,动作轻得像猫科动物,覃坤紧追慢赶,还是越追越远,快到地方的时候已经落后了二十几米,谭熙熙干什么他也插不上手了,只能凭着极良好的目力看到谭熙熙手起扳手落,砸晕了门外的一个看守,抢了他身上背的枪。
覃坤这下可以确信谭熙熙说的没错,这里肯定盘踞了一批那什么罗慕斯的人——一般仓库看门的,谁会背着柄枪!
谭熙熙这一下动作虽轻,但也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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