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父亲曾是昌平县尉,他对这方面的事情也很熟悉,故而陪本县过来,查看一下。”
“他就是杨青之?”
“正是。”
庄毕凡立刻露出了恭敬之色,看杨守文的目光,也变得不一样了。
“尸体没有明显的伤口,看上去更像是吃多了酒,溺水而死。”
他陪着沈佺期走到杨守文的身后,同时向沈佺期解说道。
“溺水而死?你确定?”
“下官做了十年县尉,这点眼力还是有的。”
沈佺期点点头,沉声问道:“既然如此,可否判断出,他溺水之处?”
“这个,恐怕不太好判断。”
就在这时候,杨守文忽然站起来,转身道:“县尊,此人绝非溺水而亡。”
“啊?”
这边庄毕凡刚说了是溺水而亡,杨守文就说不是溺水而亡。沈佺期疑惑的看着杨守文,有些茫然。他本就不擅处理这种事情,吟诗作赋才是他的专长。内心里,他更相信庄毕凡一些。可杨守文的话,他又不好反驳,一时间竟不知如何是好。
庄毕凡的脸顿时通红,“怎怎怎么可能。”
这可是砸他的饭碗,庄毕凡当然不肯承认。
杨守文笑道:“县尉休要生气,我这么说绝不是针对你,只是有些事情,你可能没有注意到。”
“什么?”
“县尉请看这里。”
杨守文说着话,伸手刺啦一下子,就撕开了扎布苏的衣服,露出胸膛。
“县尉可否注意到,这个红色的印记?”
庄毕凡蹲下身来,顺着杨守文手指的方向看去,就见扎布苏锁骨下方,有一个若隐若现的印子。那印子,呈梅花形状。如果不仔细看,很难觉察。可就算是看到了,很多人会把它当做是一个胎记。
“这是?”
杨守文想了想,突然抬起腿,从腰间拔出一口短刀。
这短刀,还是他在平棘时,从小金手里得来的杀人凶器。就见杨守文撩衣,把袴腿挑破,露出腿来。在他的腿上,同样有一个梅花形状的疤痕,和扎布苏身上的印子,几乎一模一样。
庄毕凡看看杨守文腿上的伤口,又蹲下身子,观察了一下扎布苏身上的伤口。
“杨公子,竟然一模一样。”
沈佺期与贺知章忍不住走上前来,好奇问道:“青之,这是怎么回事?”
杨守文放下腿,把刀收起来。
他的脸上,露出一抹极为诡异的笑容,看着扎布苏的尸体,半晌没有回答。
良久,他沉声道:“去年,叛军兵临昌平城下,我昌平上下万众一心,抵御叛军的攻击。可是,就在叛军撤退的前一晚,城中的内应袭击了我家,更抢走了我的妹子……
我腿上的伤,也就是在那时候留下来。
这叫做梅花针,是一个名叫梅娘子所擅长的暗器。她绑走了我妹子,我从昌平追到了饶乐,从饶乐又追到了神都,就是为了寻找这个女人。没想到,她竟然自己跳了出来……嘿嘿,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倒要看她,这次还能跑去哪里?”(未 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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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 梅影初现
梅娘子出现了!
这对于杨守文而言,绝对是一个意外的喜讯。
原本,他还在想着怎么才能找到梅娘子,可没想到梅娘子居然自己送上了门。上次在昌平,杨守文力竭之下被她所乘。如今,她再次打上门来,杨守文自然不会罢休。
不过,对于沈佺期和贺知章而言:梅娘子是谁?
好在庄毕凡毕竟做了十年的洛阳尉,对江湖事多多少少,有一些了解。
听到‘梅娘子’的名字之后,庄毕凡不禁蹙起了眉头。
“庄县尉,有问题吗?”
在沈佺期想来,既然已经知道了凶手的名字,想必抓捕起来不会费事。
庄毕凡苦笑道:“县尊,这梅娘子神出鬼没,与竹郎君、兰夫人并称岁寒三君,是江湖中极有名气的刺客。梅娘子化身百千,至今也没有人能说清楚她的样貌。
而且……”
“而且如何?”
庄毕凡支支吾吾,露出为难之色。
倒是杨守文看出了他的心思,笑着道:“还是我来说吧。传闻这梅娘子是不少勋贵的座上客,所以就算是知道她在那里,想要抓捕此人,恐怕也不是一桩易事。”
“岂有此理。”
沈佺期闻听之下,勃然大怒。
“此等江湖浪客,岂能如此张狂?
庄县尉,你待会儿和青之一同去他府上,询问他府中其他仆从。我这就进宫,与圣人禀报此事。”
沈佺期的反应,不但是吓了杨守文一跳,就连贺知章也被吓到了。
“云卿且慢。”
贺知章连忙拦住了沈佺期,把他拉到了旁边。
如果沈佺期真把这事情捅到了武则天的眼皮子底下。那可是犯了大忌。但凡有名有姓的人家,谁不养几个门客?哦,这年月已经没有门客的说法,‘结交’江湖人士。
唐朝本身就是个尚侠义的时代,你这么直挺挺捅上去,让那些勋贵该如何是好?
杨守文眯起了眼睛。看着站在断桥上,一边听贺知章劝说,一边犹自流露出不满之色的沈佺期。历史上沈佺期是怎么死的?杨守文记不太清楚了!可是,在坊市中可是有流传沈佺期收受贿赂的事情。以前杨守文相信,现在嘛,却不太信了。
这分明就是个不通世事的书生。
别看他入仕已有二十四年,可实际上在唐中宗和武则天的护佑下。没有受过什么磨难。
即便是在酷吏横行的时代,来俊臣那些人也不敢对沈佺期动手。
唯一一次,他是揭穿了一个贪官的嘴脸,结果被那人反诬,以至于差一点流放。幸亏武则天及时发现。赦免了他的罪名,又把沈佺期召回,此后便留在了身边。
这就是个书呆子,写写应制诗。做一些文章,他很擅长。
可是……
好在贺知章的口才不错。总算是劝住了沈佺期。
但是看他那不情不愿的模样,杨守文突然有一种预感,一旦武则天死了,沈佺期的下场必然凄惨。武则天活着。能护着沈佺期。可如果她死了,沈佺期必然会作为武则天的宠臣,而遭受到李唐集团的打压和报复。那时候,他的日子不会好过。
杨守文对沈佺期倒是产生了一些好感。
这个人很正直,甚至正直的有些愚蠢……
可这种正直,不正是他前世一直在努力维护的品质吗?
若有可能,倒是要想想办法,保全沈佺期。别的不说,这终究是一代文坛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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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知章陪着沈佺期回衙门了,杨守文则在庄毕凡的陪伴下,返回铜马陌。
一进家门,他就把杨从义和乌尤找来,让庄毕凡询问情况。
庄毕凡倒是不客气,和杨从义、乌尤等人谈了一阵子后,便向杨守文告辞离去。
“什么情况?”
杨守文坐在小楼的门廊上,捧着一碗热腾腾的汤饼,正跐溜跐溜的吃着。
昨天在总仙宫净顾着吃酒了。
回来之后,又拉着苏颋和贺知章吃了一坛清平调。今天早上,更是行色匆匆,吃了一碗粥水就去了衙门。此刻,已经近午时,阳光照在庭院中,肚子却骨碌碌的叫起来。
好在,杨氏早就料到了这种结果,命人准备好了羊羹汤饼。
奶白色的羊羹,下入汤饼之后,撒上葱花,白绿分明,令人胃口大开。
只可惜,少了一口辣子。
说起辣子,杨守文心里面不免泛起了嘀咕。
此时,辣椒仍生长在美洲大陆,距离哥伦布发现美洲,还有近千年的光阴。想要吃上辣椒,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虽然茱萸也很辣,可毕竟不是一个滋味。
也不知道,这唐代的航海技术如何?
如果可以的话,可以派人前往美洲大陆。此时的美洲大陆,应该还是一片蛮荒吧。杨守文甚至开始想象,如果唐人先发现了美洲,不晓得还会不会有那个流氓的汤姆大叔出现。
要知道,唐人的探险精神,可是比之欧美人更加强大。
这时候,杨从义和乌尤等人进来,杨守文便收回了思绪。
他把汤饼吃完,便递给了杨氏。
有娜塔把湿巾送来,杨守文接过,擦去因为吃汤饼而出的一头汗水。
这一身汗出来,宿醉的感觉完全消失,整个人就好像又活过来一样,顿时精神抖擞。
“乌尤,扎布苏是你的手下,他外面可有得罪什么人吗?”
乌尤闻听,连忙摇头道:“回禀阿郎,扎布苏平日里也不出去,怎会得罪人呢?他这个人性子爽直,不管是谁都能说得来。关系也很好,却没想到被人给杀了。”
说着,他脸上还露出了一丝悲伤之色。
杨守文闻听笑了,“照你说来,他如果是这样子,怎可能被人杀害?”
说着话。他便把目光挪到了杨从义身上。
杨从义摇头道:“阿郎,我与扎布苏不熟悉。
他是乌尤的人,我很少与他接触。加之大家的习惯不一样,所以更很少一起交谈。”
杨从义是瓜州人,说起来对吐蕃人也不陌生。
只是似他们这种人,怎可能和乌尤他们走的很近?对此,杨守文没有半点的怀疑。
“那你们可知道。他最近和谁走的近?”
乌尤愣了一下,轻声道:“他和谁都能说上话,小人对此也不太清楚。”
没有得罪人,又没人知道他和谁走得近?
杨守文的眼睛顿时眯缝起来,看着乌尤。只看得他似乎有些慌乱。
“那你可知道,扎布苏最近在忙什么?”
“哦,前几日他收拾小楼,听杨娘子说。阿郎想要把那小楼推倒,所以经常叫他过去帮忙。”
杨守文便扭头。向杨氏看去。
得到了杨氏肯定的回答之后,杨守文便没有再继续追问,而是挥手让乌尤下去了。
“这人好端端的,怎就死了呢?”
杨氏坐在门廊的一角。一边缝补衣服,一边嘀咕起来。
在她身旁,小金静悄悄坐着,瞪大一双眼睛,好奇看着杨氏手中的针线活。
“对了宝珠,你和扎布苏不是挺熟悉的吗?”
“啊?”
从小楼里走出来的宝珠脸色一变,“杨娘子,奴怎么会和那吐蕃獠子熟悉?”
“可是我昨天看到你和他在伙房那边有说有笑。”
宝珠顿时露出恍然之色,“哦,扎布苏昨天不是说去南市嘛,奴就托付他顺便买点碎布头回来。”
那丝帛店里,常会有一些零碎的布头。
普通人家会把那些布头买回来,做缝补之用。
杨氏听罢之后,立刻露出了了然之色。
而杨守文也只是看了宝珠一眼,便坐在门廊上发呆。
良久之后,他突然站起身,“大兄,从义,陪我去一趟小楼。”
阿布思吉达从一旁的厢房内走出,和杨守文点点头,便径自走出了庭院。杨守文则带着杨从义,跟在吉达身后直奔院落中的另一幢小楼走去。那小楼,坐落在庭院的西南角,周围显得有些荒凉。小楼看上去非常破旧,不晓得有多久没人住过,以至于那墙壁上透着一股子斑驳之色,给人一种苍凉和荒冷的奇妙感受。
杨守文站在这小楼门前,面带沉思之色。
他想了想,迈步走上了门廊,伸手把房门打开。
这小楼约七八米高,分为两层。
楼下是一个客厅,楼上则是两间卧室。
客厅的斜面墙上,供奉着一个神龛,不过里面空荡荡的,已经没有了佛像的踪影。
杨守文先是在客厅里转了一圈,然后便上了二楼。
站在窗前,他举目向外眺望,就见那漕渠从窗下流过,远处那铜马雕像更是格外清晰。
站在这里,可以眺望铜驼暮雨。
站在这里,可以聆听到太平禅寺的晨钟暮鼓。
“这里的视野倒是极美,比之我那住所的视野还要好几分。”
“是啊,可惜当年霍献可就是死在这幢楼里,以至于鬼气森森。我听说,这宅子的最后一任主人搬进来之后,就建造了阿郎现在居住的楼阁。只可惜楼阁尚未建好,就死了……这楼,邪性的很。阿郎想要拆除,最好还是快一点拆除为妙。”
“你是说,咱们住的那幢楼阁,是后来建造的?”
杨守文扭头向杨从义看去,就见杨从义点了点头。
“是啊,霍献可死后,这宅子先后换了三个主人。
先是一个西域来的胡商,大约三个月就死在床上,据说死时的模样与霍献可极为相似。后来又有一个关中过来的豪商盘下了宅子,可惜住了半年,便突然间遇害。
第三个主人,是从江左而来。
那人盘下宅子之后,请高人为他化解煞气。而后开工建造了阿郎现在所住的楼阁。
只是在楼阁建好前的一个月,他从江左返回洛阳,在途中被盗贼所害。
在那之后,这宅子就没了主人,洛阳人更称这里是凶宅,只要住进来就会有危险。”
杨从义说完。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连忙道:“当然了,阿郎有神人护佑,那妖魔鬼怪定难靠近。”
杨守文哈哈大笑,摆手示意杨从义,他不在意这些。
不过,杨从义说的这件事情。倒是让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凶宅?
怪不得他总觉得这两座楼阁不太般配,他住的那座楼阁,高出这楼阁近五米,几乎遮掩了大半的阳光。若是住在这里,定然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感觉。想必这就是那所谓高人讲述的化煞之法。也就是说。在这楼阁里,死了三个这宅子的主人?
“大兄,你怎么看?”
杨守文突然扭头,向阿布思吉达看去。
吉达微微一笑。指了指杨守文,那意思是说:你已经有了看法。何必来拷问我呢?
“从义,从今天开始,你带人住进来。”
“啊?”
“你找六个人过来,三人一班。轮流守在这楼阁之中。
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靠近。”
“可是日夜值守?”
杨守文点点头,“没错,就是日夜值守。”
“喏!”
杨从义躬身领命,杨守文便转身走下了楼阁。
“另外,你下午去一趟北市,找沈庆之,为我打听一些事情。”
“什么事?”
“你附耳过来。”
杨守文摆手,示意杨从义靠近,而后在他耳边低声细语了几句,杨从义连连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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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仙诗会的消息,愈演愈烈。
一日光景,洛阳城大街小巷中,都流传着杨守文斗酒诗百篇的故事。
与此同时,《西游》的故事伴随着杨守文的声名鹊起,在百姓之中也渐渐流传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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