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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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崛起-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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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杨承烈轻轻吐出一口浊气,扬鞭催马向孤竹行去。

“到了孤竹之后,我会去拜会孤竹县令。

你可以在四周走走,观察一下情况。不过你要记住,千万不要和他们发生冲突。”

杨守文点头道:“阿爹放心,兕子晓得轻重。”

马车从山坡上缓缓驶入孤竹驻地,沿途没有遇到任何阻拦。

整个孤竹,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集市。

不过天色已晚,集市也显得有些冷清。当马车进入之后,虽有人向这边张望,却没有人出来盘查询问。也难怪,往来孤竹的人员很杂,其中不泛从中原赶来的商人。

似杨承烈杨守文父子这样的打扮,一看就知道是个小商人,根本引不得人们关注。

父子二人,在一个帐篷前停下。

杨守文下车拴马,而后手提大枪跟着杨承烈走进了帐篷。

帐篷的面积很大,里面摆放着许多桌椅。在帐篷的一边,是一排长有十米的条案。

两个胡姬坐在条案后打盹,听到声音,便睁开了眼睛。

“还有没有干净安静的帐篷?”

杨承烈一开口,杨守文心里却笑了。

原本在昌平的时候,杨承烈开口就是幽州话,甚至还会带着一点昌平地区的口音。

可这时候,他却是一口流利的官话。

胡姬本来已经困倦,可是一听杨承烈的官话,顿时露出灿烂的笑容。

这年头,能说一口流利的中原官话,绝对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就好像后世一口流利的外语能够被人高看一眼一样,对于这孤竹的胡人而言,中原官话便是高贵的代名词。

“客人要什么样的房间?”

“只我父子能休息,就足够了……不过若能干净些,安静些,便更好。”

说着话,杨承烈取出一块金饼,放在条案上。

胡姬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她连忙道:“客人放心,我这里是整个孤竹最好的住处,若是我这里没有客人满意的房间,便是整个孤竹,都不能让客人感到满意。”

“绿珠,呆坐着作甚,快带客人去看住处。”

那胡姬大约有三四十的样子,笑的时候可以清楚看到脸上的粉,在扑簌簌掉落。

那名叫绿珠的女子,年纪也不小了,约摸着在三十上下。

素面朝天,未施粉黛,却透着清秀之气,想来年轻时应该是一个绝色的美人。

她答应一声,提了一盏灯,在前面领路。

杨承烈父子就跟在绿珠身后走出帐篷,很快来到了一顶小帐篷外。

绿珠挑起帘子,迈步进了帐篷,并且点上了油灯,而后站在门口道:“客人看这里,可还算合意?”

杨承烈走进去,扫了一眼之后便点头道:“就这里吧,烦劳姐姐。”

绿珠微微一笑,便躬身退出帐篷。

杨守文把大枪靠在门边,看了看帐篷里的摆设,忍不住笑道:“阿爹,这环境还算不错。”

“那是!”

杨承烈撩衣坐下,笑道:“孤竹是关内最大的羁縻州。

塞外的胡商,中原的商人大都会在这里进行货物的转交。如果环境不好,又怎可能吸引人呢?”

说着,他从席上拉起一条褥子,便躺倒下来。

“早些睡吧,明日一早我去找人,若顺利的话,差不多明天就可以把事情办妥,后天一早就可以回家。”

“喏!”

杨守文答应一声,在另一张榻床上躺下。

杨承烈吹灭了灯,帐篷里随即陷入漆黑……

杨守文仰面朝天的躺着,脑海中却仍就思索着杨承烈在路上的那一番话语。

若杨家得罪的是武三思,又是怎么得罪的呢?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竟使得杨家一家老小迁来昌平,在这边荒之地,一住十年?

唉,感觉还真是有些麻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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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驸马,救我;驸马,快来救我!”

那熟悉,同时又陌生的声音再一次回响在耳边。

杨守文睁开眼睛,却发现眼前的景象,和从前的梦境有些不同。

一处荒野之中,一群人正在舍生忘死的搏杀。突然间,一个老人从天而降,只见他手持一杆大枪,枪如蛟龙,人似猛虎,在人群之中左突右冲,眨眼间便到了杨守文面前。

咦,虎吞?

杨守文一眼认出,老人手中的枪,赫然就是虎吞大枪。

而老人……

若没有记错的话,那不就是爷爷,杨大方吗?

一个妇人怀抱着一个刚出生的女婴,躺在不远处。一个幼童走到了妇人的身边,把棉袍脱下来,盖在女婴的身上。杨守文顺着那幼童的目光看去,却顿时愣住了。

“幼娘?”

那女婴竟然长的和幼娘一模一样,她看着杨守文,却露出陌生的表情。

忽然,女婴手里出现了一口长剑,恶狠狠向杨守文刺来……剑光四射,杨守文的身体好像僵住了似地,眼睁睁看着那口利刃到了跟前,竟连动都没有办法动。

“幼娘!”

杨守文大喊一声,呼的睁开眼睛。

刺眼的阳光从帐篷的小窗照射进来,他感到有些刺眼,于是连忙闭上眼睛,伸手阻挡。

“小官人醒了?”

一个柔柔的声音在帐篷门口响起。

杨守文连忙坐起来,顺着声音看去,却见一个胡姬正在打扫帐篷门口的席榻。那胡姬,杨守文倒也认识,正是昨日领他和杨承烈来帐篷的那个名叫绿珠的胡姬。

第二十章 突厥獒(下)

杨守文连忙坐起来,顺着声音看去,却见一个胡姬正在打扫帐篷门口的席榻。那胡姬,杨守文倒也认识,正是昨日领他和杨承烈来帐篷的那个名叫绿珠的胡姬。

他连忙扭头看,却发现另一边的榻床上空荡荡的,杨承烈已不见人影。

“大官人一早就出门了,临走时吩咐奴转告小官人,不必等他,只管去四处走走。”

大官人,便是杨承烈。

杨守文揉了揉脸,坐在榻床上恢复了一下心情,而后站起身来。

“洗漱器具在外面,已经准备妥当。”绿珠赤足榻上席榻,开始整理杨承烈的那张榻床,一边说道:“大官人让人准备了早饭,小官人到堂上去,只管吩咐就是。”

“多谢!”

这绿珠的官话说的也不错,比之昨夜的胡姬要强很多。

杨守文走出帐篷,一边漱口刷牙,一边问道:“听姐姐的口音……呸,似乎是去过中原?呸!”

那牙刷一如平日用的牙刷那样难用,不停掉毛。

绿珠笑道:“奴曾在长安生活过一些时候,想必小官人便是以此推测?”

“呵呵,只是觉得这苦寒之地,出不得姐姐这等人物。”

“小官人真会说话。”

绿珠忍不住轻笑起来,笑声非常悦耳。

入唐以来,十万胡姬入长安。在那些胡人的眼中,长安就如同后世的国外一样,充满了吸引力。大批胡姬远离家乡,前往长安讨生活。待到她们人老色衰时,又离开家乡,或是回到故土,亦或者远嫁他乡,来到这塞外的苦寒之地生活。

绿珠,想必也是其中之一吧。

杨守文和她聊了一会儿,便提枪来到那大帐篷里。

此时,帐篷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杨守文见找不到位子,索性让人把做好的巨胡饼切好,包起来。他把大枪背在身后,一手拿着油纸包,一边吃一边走出帐篷。

外面,阳光充足。

集市中人来人往,热闹非常。

而远处,可以看到成群的牛羊在草原上悠闲行走,牧人骑着马,唱着歌,那歌声悠悠,更让人感到心胸开朗。

杨守文在集市上转了一会儿,却没有发现什么有趣的事物。

于是,他蹲在街边,看着往来的行人,悠闲吃着饼子。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

他扭头看去,就见不远处有一只狗。那只狗,身长在一米靠上,却又显得瘦骨嶙峋。最有趣的是,狗脖子上挂着一个褡裢,而在褡裢里还有四只小狗,正扒着褡裢的边缘,露出小脑袋,好奇看着杨守文。那只大狗就蹲在距离杨守文不远的地方,不时伸出舌头舔舔嘴巴,眼睛更盯着杨守文手里的饼子,颇有些期盼。

带着小狗的流浪狗吗?

杨守文倒是能辨认出来,这只狗似乎是一只突厥狗。

在后世,这个品种的狗叫做蒙古獒,是一种生活在草原上的獒犬。据说,后世的藏獒就是从这种獒犬演变而成。不过在这个时代,蒙古还没有出现,故而被称作突厥獒。

蒙古獒是一种很安静的生物,同时又有非常敏锐的观察力,行动敏捷,骁勇善战,被草原牧民用来看家护院。只是眼前这只獒犬,看上去似乎没有主人,是流浪狗。

杨守文前世,很喜欢狗。

他曾养过一只拉布拉多,在他瘫痪的时候,一直不离不弃,就好像家里的一员。

可惜后来,那只拉布拉多还是死了,为此杨守文曾难过很久。

如今看到这头蒙古獒,杨守文不知为什么,心里突然生出一种莫名的喜爱之情。

他从油纸包里取出一块饼子,伸出手递给蒙古獒。

那只蒙古獒连忙后退了两步,眼睛里更露出了警惕之色。

“别怕,我没有恶意,过来吃啊。”

杨守文面带笑容,向前进了一步,依旧蹲着。

蒙古獒很饿,杨守文可以清楚看到,从它的嘴边流出哈喇子,落在地上。可是它的警惕性很高,似乎保持着强烈的戒心。它向前走了两步,便停下来,蹲坐在地上。

杨守文想了想,把饼子放在地上,起身后退了几步。

“这只狗,没有人要吗?”

他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向旁边摊子上的一个胡商询问。

那胡商看了眼蒙古獒,“你是说毛伊罕吗?它可是一头好狗……她以前的主人叫胡塔尕,一个很厉害的家伙。不过去年胡塔尕的生意垮了,现在只能靠着给人打杂工为生。毛伊罕一开始跟着他,可是那家伙却不珍惜,还把它赶出了家门。

毛伊罕刚生了一窝狗崽子,警惕心很重。”

毛伊罕,在突厥语中是‘丑丫头’的意思。

杨守文和胡商聊天的时候,毛伊罕却窜过来,一口把那张饼子给吞进去。

“没有人要收养它吗?”

“怎么没有,可是它不愿意离开它的孩子,整天把孩子带在身边。

这种狗食量很大,一般人养一只还行,再养四只,就有些承受不起……除非是那些有钱人。”

杨守文听罢,目光再次落在了毛伊罕的身上。

丑丫头这次却没有后退,蹲坐在原处,静静看着杨守文。

杨守文蹲下来,又取出了一块饼子。

而丑丫头则试着向前走了一步,看了看杨守文,一身头,张口就把饼子咬在了嘴里。

它的动作快如闪电,却没有伤到杨守文分毫。

“真是一个厉害的丑丫头。“

杨守文说着,把油纸包打开,双手举着。

“你想要收养它吗?”

胡商笑道:“那你可要做好准备,等那四个小家伙长大以后,可是要花不少钱呢。”

钱吗?

杨守文笑了!

等他手里的生意推广开来,别说四只狗,就算四十只,他也能养得起。

丑丫头走过来,狼吞虎咽吃着饼子。杨守文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它却没有抗拒。

“丑丫头,跟我走吧?”

等丑丫头把饼子吃完,杨守文站起来,轻声问道。

却没想到,丑丫头却没有理他,只是围着他转了两圈,然后用脑袋蹭了蹭他的腿,便转身离开。

几个意思?

杨守文顿时愣住了。

就在这时,忽听远处传来一阵吵闹声,紧跟着一声惨叫,便有人喊起来:“杀人了,杀人了!”

杨守文先是一愣,连忙快步跑过去。

他跑出集市,见不远处有一条小溪,溪畔围了一群人。

杨守文挤进人群,看到在小溪旁倒着一具尸体。那尸体仰面朝天躺着,胸口插着一把匕首。

“绿珠?”

杨守文一眼认出,那死者赫然就是早上为他打扫房间的胡姬。

只是这一刻,绿珠的脸上不见半点血色。她瞪着眼睛,手里死死抓着一块衣襟,脸上更带着一种绝望。

“怎么回事?”

“不知道,刚才看她和一个人在这里争吵,那个人突然杀了她,那边跑了。”

有人用手一指小溪对面,杨守文二话不说,便冲了出去。他一边跑,一边摘下大枪。追出去大约有两里地左右,就看到前方有一个身着胡服的男子,跑到了一匹马的身边。

就见他解开缰绳,翻身上马。

杨守文这时候距离对方有几百米,他心里一急,脚下猛然加速,冲出去几百米之后,猛然振臂将手中虎吞大枪掷出。那大枪在空中转动,呼啸着划出一道弧线。

噗!

大枪正扎在马的身前,就见那匹马希聿聿一声长嘶,前蹄扬起,一下子把马上的人掀翻在地。

那人身手不差,落地后打了几个滚,便翻身站起来,顺势拔刀出鞘。

杨守文冲上前去,抬手将大枪拔出来,刚要扑向那人,就看到从旁边窜出一头蒙古獒,悄无声息来到那人身旁,一跃而起,张口狠狠咬在了那人的手腕之上。

这一口,咬的着实不轻。

蒙古獒的咬合力非常惊人,一下子就把那人的手腕咬断。

当啷一声,那人手中的刀掉落在地上,而后抱着手腕,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声。

杨守文也没有想到会出现这种变化,仔细看过去,却不禁笑了。

“丑丫头,干得漂亮!”

丑丫头也不知道是从哪儿窜出来的,听到杨守文的叫声,它转过身冲着杨守文叫了两声,似乎是在向杨守文请功。杨守文没有再说什么,上前一脚把那人踹翻在地,大枪向前一探,抵在那人的胸口上,而后沉声道:“再乱动,就杀了你!”

第二十一章 丑丫头(上)求推荐,求点击!

胡人的身材不高,看上去应该不到170公分。

不过,这家伙倒是狠人,被丑丫头几乎咬断了手,却仍想要挣扎。

他瞪着眼,咬着牙想去从地上捡起腰刀。杨守文的大枪抵在他胸口,总算是让他停止了挣扎,可嘴里却叽里咕噜的叫嚷不停。虽然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杨守文能猜出,绝不是什么好话。眉头一蹙,他上前一步,抬脚踹在对方的肚子上,那胡人嗷的一声惨叫,身体蜷成一团,就好像一只大虾米,口中更哼唧不停。

“为什么杀绿珠?”

杨守文和绿珠没什么交情,不过对绿珠的感官却很好。

胡人停止了哼唧,从口中飞快吐出一连串的音符,可惜杨守文是一句都没有听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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