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人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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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人启示- 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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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光来得太过刺眼,即使是太阳上四年之前穿越各种投入到我们星球的,还是不减它的温度,我想是一尘不变,也不会改变。

明亮就是明亮,阴暗就是阴暗。

这是医院里给病人们疗养的小草坪,修筑得很平常的公园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只是这个草坪什么多事些穿着病服坐在轮椅上渴望生命自由的人们,我成为了他们之中的一员,可是我现在却想要当逃犯。

是好事还是坏事,恕我自己难以定夺。

七八岁的时候觉得十一二岁很大。十四五六岁的时候觉得自己足够成熟,十七八岁的时候觉得自己老了。我十九岁的时候觉得,原来自己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所以还是什么事情都难以定夺。

结论是对是错,没有足够的勇气将它说出来,因为怀疑因为不确定还因为不自信。

我从他怀里抬起头,逼自己和阳光直视,就算融化也无所谓了,我正好缺少一个时机来证明自己并不是吸血鬼,我没有见光死。

“是要听实话吗?”他也我一样抬起头去用眼睛去触碰阳光,渐渐的他将我放到了地上,但是没有看我,我亦没有看他。

“根本原因与你无关,但是你说的那句让他去死就原谅他,给了他勇气。是他自己选择的,我们谁都阻止不了。就算制止了一次,他终究还是会选择其他的方式消失在我们的生命,什么事情只要有恒心去做就一定会成功。你这么聪明,不用我提醒。”

我笑了,“是吗,那我就可以自私的认为与我无关。我不会去看他,因为他的存在一直让我痛苦,我会像他说的,忘了他。因为我发现,真的只有忘了他我才会过上幸福的生活,他就像我生命中的一根刺,不偏不倚的扎在我心房最弱的位置。每天想着就会越来越痛,当我忘记它的存在时,它只会隐隐发作,那种发作会随着年岁渐渐消失,对不对?”

“所以,我还是会想他,我会逼自己利用一切时间去想他,当想到我不想在去想的时候,我就忘记了。”

他也笑了,迎合着阳光的角度笑容转化成了流年的过往,转眼即逝。生命尘埃,也转眼间就不见了。我们也就如同时光长河中泛起的小浪花,连生命都是这个样子,更何况我现在遇到这些不痛不痒的事情。

我想等我七十岁的时候会功成名就,成为女强人成为世界伟人最好。如果是那个时候有名家访谈请我上,面对年轻的主持人,脸上布满我现在脸上年轻时候该有的姿态,我会告诉她,任何事情都不足以用整个生命的真谛去衡量,因为没什么比生活更重要了,即使有的时候生活把我们折磨的痛不欲生,可是你不能死对不对?即使不能死,那就快快乐乐的活着吧。我会给她讲我十多岁时候的故事,被背叛,堕胎,吸毒,被中伤,用一切随意的姿态放纵生命,年轻的时候都是激情燃烧的岁月,可是当岁月真正老去,我也的激情也燃烧不起来了。

“可是,为什么要跳楼呢?”他侧过头问我。

他完美的侧脸还是和我最初看到他的时候一样,无懈可击,无论角度时间空间地点。只是那轮廓染上了什么东西比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有什么不一样了,我不是说再夜店的那次,而是我们一起拍婚纱照的时候。

我后悔,我为什么当时没有多去看他多去注意他,可能避免了后面这些麻烦。

我只能遗憾的说,命运也还是和我最初遇见它的性格没有区别,总是那么喜欢捉弄别人,可能是看着别人狼狈的样子,很过瘾吧。

真他妈的变态。。。。。。

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真是先人们智慧的结晶。总结出这样的精粹,让我们后人情何以堪。

我果然没有办法和他一起逃离,因为他也不了解。

说实话我真的有些恨那些认为我要跟着黎落跳楼的人,即使是全世界都相信,我是无能为力,但我在心里默默的恨总OK吧。

“陈溢,看来你对我的了解真的只限于皮毛。对不起,若真是这样原谅我没有办法和你一起离开,我要远离你。远离任何一个让我能够忘不掉黎落的人,我自己会走,我去没一个知道我过往的人的地方。后面的事情,就看你自己了。希望我们四十年五十年之后可以再见,要是你不喜欢,那就永远不要再见。我弟弟给我买了早饭,我要回去了。”

我转身,手腕被强势的抓住。

“如果我执意不要你走呢?”

我摇头,“你不会,因为你也想解脱。你也不想看到我,你一看到我满脑子都是黎落,不是吗?”

他瞳孔放大,手指一松将我放开,恍惚中向后退了一步。大概是被人看得这么透彻有些不适应,也或许是倍受打击。这么说来有些可笑,打击,恐怕没有人有我们遭受得多了。

我想了想,走回他面前,踮起脚轻轻的吻了吻他的唇角,对他说,“再见,陈溢。谢谢你的《still》。”

然后离开。


寻人启示
正文 chapter 78 天终究亮
'更新时间' 20111009 21:20:43 '字数' 3178

这个吻就当是我还你的,我们都忘了吧。

既然我们是因为那个人相遇到了一起,是一种缘分。又要因为那个人离开,也是一种缘分,不是这种缘分是孽缘。那个人既然失去了他原本的意义,我们再在一起就变得没有意思了。

你说我那么聪明会明白,可是你比我还要聪明,不会不明白吧。

“baby,我想我是喜欢了你。”他在我身后低声喃喃,那一刻我相信了他说的是真的。

谢谢你喜欢我,可是又能怎么样了?

就算你不喜欢我还是喜欢黎落,那又能怎么样呢?什么的什么,一切的一切,又能怎么样呢?

既然不能死,那就好好生活吧。

不要去自残不要去自杀不要去夜店喝酒抽烟折磨自己,作个健康快乐幸福的人不好么?

我还赤着双脚走在草坪上,脚板底下软软的触感让我感觉到有些痒不是很适应,走了一会儿我看到一个木质的长椅,长椅上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穿着病服的老奶奶,眯着阳光仰望太阳的角度让我心生敬畏,因为我看到了她的世界一片阳光。我提着长裤走了过去,坐在了她旁边。

可是她没有任何反应,我悄悄的去靠近她的脸颊去窥探她的双眼,发现她的眼中没有任何焦距,难道是。。。。。。

盲人?

“奶奶。。。。。。”我小心翼翼的喊了她一声,不知道她的耳朵还能否听见。

既然是盲人,为什么她还能那么准确的找到阳光的角度。难道这就是所谓向日葵的人生的,我是该羡慕还是该嫉妒呢?

“嘘。。。。。。”老奶奶把食指放到了唇边示意我噤声,我看到她的手指完全被年轮的印记覆盖,皱褶出岁月的痕迹,却也瓦解了时间匆匆流逝的速度,短暂停留,则是永恒。

嘘,别吵。

感受这一刻的宁静,闭上眼睛,你可以再次感觉到年华的停留。

奶奶,其实我想说你有什么故事要对我讲么?我是一个十九岁的失足美少女战士,我把我自己关在我自己的黑匣子里终日不见阳光,今天终于释怀可还是高兴不起来。我喜欢的男生不知死活,关键是我还没有弄清楚他到底喜欢我还是喜欢刚刚说喜欢我的那个男生,很纠结是不是?奶奶,我也感觉很纠结。我本来想向你倾诉,可是刚刚叫了您一声你就让我闭嘴,那好吧我闭嘴,你是要和我讲你的故事吗?

我想你故事里的所有人都是干净的,那个年代的爱单纯到底,不存在我们经历过的所有。

所以奶奶你是否也有一段难以忘记的爱情,让你到现在都还陷在那段隔世经年的梦中,和衣睡去不肯醒来。

“我已经九十二岁了,你看得出来吗?”老奶奶嘴角弯起的幅度如同朝曦一样美丽,我看到的是那依然旺盛的生命力;真的,你看到她你会觉得时间不是万能的,有些东西它也难以洗涤,特别是对那种心存执着信念的人们唯一的保留。

九十二岁对十九岁是什么概念呢,原谅我没有亲身经历过,我不知道怎么来叙述这种感觉。

我能十九岁,但是我不一定能九十二岁。

懂吗?

抱歉我也不懂。

老奶奶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沙哑,但是还没有被碾去她情绪中对过去的憧憬,是的,不是未来,是对过去的憧憬。

“我十七岁的时候,爱上了民国时期的一个花旦。他叫花昙。”

她闭上了眼睛,应该是明白所处的位置是和往年的时光不同了。阳光也不一样,九十二岁到十七岁,这七十五年的时光到底是经历了些什么,一个甲子,一个轮回了。

所以我在想些什么,十九年在七十五年的时光河流里又算什么,也什么都算不了。

“我那个时候还是官家的大小姐,姐姐出嫁的时候请他到家里来唱过戏。我一直学着西洋文化,上的是洋学堂。五岁的时候到了美国,十六岁的时候才回国,对中国戏剧不是很精通,也没有什么兴趣。当时看到他在台子上化着浓妆依依呀呀的唱着什么也听不懂,后来才知道《霸王别姬》他是虞姬。我坐在离戏台最近的地方看他,他也看着我,我对他笑了笑,竖起大拇指,还碰了碰身边的姐姐夸奖道,‘这个姑娘还真是漂亮,歌也唱得这么好。’我是在国外长大,随了国外那些开放的习性,不知道在中国女孩子要小声讲话掩嘴而笑,所以说话的声音自然而然的很大,所有人都听到我的话,所有人都笑了,他在台子上也听到了,刚刚一曲唱罢,也笑。我纳闷,他们到底在笑我什么?后来我姐姐告诉我,那个不是姑娘,是个男人,是我们这里最有名的花旦,叫做花昙。”

花昙。。。。。。

是昙花吗?瞬间绽放然后又瞬间闭花,所以是昙花吗?

“我已经他的时候他才十六岁,比我还要小一岁。我瞧瞧躲到后台去看他卸妆,一点一点的洗去脸上多余的色彩,还原了他最初本来的模样。我看到了一个清秀的少年,眉宇间开阔,轮廓精致俊朗,不带一丝女人气息,完完全全男人的阳刚,跟在台子上面演着虞姬的那个他完全是两个人,后来我也一直在想,他到底对着我哪一面才是真实的。想到最后我也不去想了,因为不管他的哪一面,我都还是会爱。我觉得我是一个对自己还算奢侈的人,知道有的东西要雾里看花才是最美,没有必要去弄清楚他到底是那种模样,强忍住自己的好奇心,所以安安祥祥的活到了现在。也算是对别人的一种保留,对别人正如对自己,所以我用了奢侈。”

“那时的他还是个小小的少年,穿着灰色的长袍短头发站在那里衣服弱不禁风的样子,你根本不能想象他最后长成成熟男人那个时候的模样,简直天壤之别。我爱上他的时候他是少年,当他成为成熟男人的时候我觉得我对他的感情已经不能用爱字来形容了。我不知道该用什么形容词,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

“他知道我在偷看他,所以转过头来看我的那一下视线触不及防的撞进了我的眼睛里,那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明亮的眼神。他看着微笑,问,‘你就是夏家的那位留洋的小小姐么?小生见过了。’我当时还不是很懂他们咬文嚼字的意思,以为他说他见过我,脸都红了个透彻,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脸红,也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知道有个词叫做害羞。我跟他点了点头,就匆匆忙忙的逃了出去。疾步跑到了自己的房间里,看着自己身上穿着繁华瑰丽的礼群发呆,那是我有生以来作了第一个重要的决定,我要穿旗袍,裹小脚。”

“我们一家都是受西洋教育的,觉得应该尊重女性不应该缠脚,硬是没有答应我。我躲在房间里面对他们说我病了,自己随便扯了一段不知名的绸子往脚上乱裹,刚刚裹到一半疼得不行的时候门就被推开了,我看到了一脸诧异的他,还要他身后那一群和我同姓的家眷们。我难看无比,当时就哭了。被父亲狠狠的责骂到了深夜,不住的哭泣,半夜的时候窗边穿来响声。我一边哭一边过去打开窗子,看他站在窗边,对我诚恳的说,‘大脚的女人其实更好看一些,小小姐你不必去缠脚。’我愣住了,停止了抽泣。后来又觉得,那是我这一辈子来,听过最动听的声音。白天他是听说我病了主动要求来看我,而晚上这是偷偷翻进我家院子里面。可是这又意味着什么呢?那个年代,你说说,我要是生在你们这个年代该多好,或者我们是在美国相遇的,那又该要多好呢?”

“可是遇错了时间又遇错了地点,可是我仍然觉得,我是幸福的,是知道吗那种幸福。”

我看着老奶奶嘴角淡出笑意,映衬着阳光温和的角度形成美丽的光圈。那也是我从来都不曾见过的完美幅度,我想以为也没有机会,是我这些年来见过这纯真的笑容。我曾经脸上也有过,只是停留不久。

也许只有我身边的老人,她能够乐观的看待她的人生她的爱情,所以她一直拥有。她爱她自己,她都说了她对她自己足够奢侈,所以我更相信了生活可能真的对善良自信的人要宽容得多。

我不是,我伤害自己。或许还在不经意中伤害了其他人,倍受惩罚,只能自我反省。

我承认我是一只全身竖起刺来保护自己的刺猬,可是我和其他的刺猬不一样,我的刺是软的。靠近了你在会知道,我给我自己的保护层只是个障眼法,我不会伤害人,当然无意不算。因为连我知道都不曾知道。。。。。。

上帝啊,玉皇大帝,王母娘娘,耶稣,菩萨。。。。。。阿门!

奶奶将头慢慢的靠在了长椅上,仰着头,白色的银丝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那是我崇敬的光彩,值得尊敬,我有的时候在想,当我发如雪的时候,是否依然微笑,不惧阳光,平淡幸福的去讲我的故事给一个小姑娘。

是幸福的对吗?现在的感觉。你很喜欢对吗?这种感受不到时光流过的感觉。

喜欢的话,那就慢慢享受吧。你说你一生艰难难得碰到如此故事,仔细聆听,去当做是最后一次听人家讲故事。


寻人启示
正文 chapter 79 记忆纠缠年岁
'更新时间' 20111010 12:48:29 '字数' 3178

“我给他写信,学习用毛笔字写小楷而不是用钢笔。我不会在信的最后落上我的名字,但是会在封面上写他的名字,花昙两个字是我这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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