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睿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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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睿宋史-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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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年将军拍马上前喝道:“我乃陈将军手下禁军,你是何人,不知阻拦官军要杀头的吗?”因为看拦路的个孩子,说话还算客气,要是普通人早就策马而去,不会废话。赵谌对这支部队颇为满意,知道对方是是禁军那还客气什么。
连声道:“我是崇国公赵谌,奉命接收这支部队,随我走吧。”
青年将军明显一愣,但马上试探性的道:“还请大人让末将查看兵符。”
赵谌随手将赤金兵符递给青年将军的传令兵。查阅过兵符后单膝跪地道:“大人,我等愿效犬马之劳。”这可是皇帝的专属兵符,不马上效命那不是找死吗?辛亏这将军也识得,不然还真闹了笑话。
“以后我们皆为兄弟,上下齐心,其利断金。”
赵谌也明白此时要给他们一个信心,禁军们还是颇为感动的,哪有皇家之人和这些军士称兄道弟的,尤其在宋朝尤其看不起军人,重文轻武的时代。众人跟随赵谌准备回军部划给赵谌的屯兵之所。只是赵谌不知道‘劫走’这几百人将来会给自己留下了多大的隐患。
赵谌很快得知这名将军名叫薛岳,字孝廉。汴京人士,曾在西军与西夏人作战,这次回来主要是带送给大人的生辰纲,赵谌已经校点过数十万两白银,五万两黄金。赵谌想也没想全部接受,这是发家的资本,管他是谁的,朝廷里明面上敢为难自己的真没几个。
“大人,前面不远处有一家客栈,您看着天色已晚,可否暂且休息。”
“就按将军说的。”赵谌也不反对。
另一边,客栈外,二更时分。
一群黑衣人借着夜色悄无声息的靠近了客栈,外围负责守夜的几名唐家子弟已不见了身影,黑衣人分工明确,冲向了各自负责的位置,只见黑衣人轻盈迅捷的来到了窗下,确认四下无人后拿出了事先准备的竹筒捅破了纸窗,将里面的雾状之物吹了进去。
“谁?”话音还没落,一声惨叫便传了出来,原来一吴家子弟早间吃坏了肚子,起夜去方便,撞破了黑衣人的行动,黑衣人见事不可为立刻挥刀将这名吴家子弟砍杀,本想上前捂住对方之口,但还是慢了一步,鲜血挥洒而出,也伴随着一声惨叫,一道血影映在了墙上,十分狰狞。吴家子弟不愧是训练有素,各个房间里迅速传来行动的声音,并无太大的喧哗声,若是纪律松散的队伍,定是喊叫之声,不仅暴露自己的位置,还影响军心。
当吴家子弟冲出来时被埋伏在一边的黑衣人突然偷袭,很短的时间内便被杀死了二十余人,皆是一刀致命,空气里充满了血腥味。幸好吴家子弟人数占优,战斗力也不差,两方进入了胶着状态,血魔一刀用刀劈翻了一个黑衣人,微微的喘着气,这八个黑衣人从刚才就一直包围着他,并不攻击。刚才挨了一刀的代价杀死了七人,其余五人对那死去的黑衣人看都没看,依然围着他,冷漠的看着血魔。血魔不禁瞳孔微缩,到底这伙人是谁派来的,他倒不是担心自己,而是担心万一少主安危,但他更多的还是无奈,当年自己巅峰时,别说十二个黑衣人,就是再来一百个也绝对可以轻松离开,现在年龄大了,的确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虽说拼着受伤可以将眼前几人杀死,但他现在必须保持最佳状态才能和敌人周旋,起码在救出少主前绝不能死。
黑衣人见事态败露,领头之人面露恨色,向身边几人摆了几个手势,收到消息后,黑衣人迅速拿出了引火之物,向客栈中的易燃之物丢去,顿时火焰窜了起来,浓烟密布。刚才致使整个小队被发现的黑衣人已被削掉了一只手臂,鲜血喷洒了一地,只见那黑衣人满头是汗,早已侵湿了面巾,但却只敢忍痛站在一边,不敢有一丝不满。
吴志远虽然面色有些发白,但还算镇定,在房间里来回度步,火焰窜上来让吴志远明白,到了决断的时候了。十几个唐家子弟将吴志远的房间包围了起来,本来想带少主突围,但因吴志远和其妹并未习武,恐路上有失,只能无奈放弃这一方案。吴志远并不怕死,但更担心自己的妹妹,还有此次若不能将这批马送到鏊殊堡实在是不甘心。吴志远暗自寻思:“离京城不远还敢如此胆大的杀人放火,更奇怪的是禁军和衙门居然如此久没有动静,其中缘由令人玩味,自己外出求援的之人相信也是有死无生。一时之间真还没什么办法,虽然不是十拿九稳,但这伙人是谁派来的倒是可以估计一二。
最终吴志远下定了决心,朝身边不远处的一个面色冷峻的汉子说道:“垌城,你速带其余人带采萱离开,他们的目标是我,只要你们突围成功将来再为我报仇,不得违令。”
“遵命,少主”。吴垌城低头抱拳领命,只是他的眼里闪着泪花,声音也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哥,我不走,要死也要死在一起。”吴采萱跑了出来泪水飘洒,抓着哥哥的衣衫泣声不止。
“胡闹,快跟垌城走。”吴志远两眉直竖,这是从小到大吴采萱第一次看到哥哥冲自己发火,一时愣在那里,不知所措。
另一边,血魔慢慢的转过身子淡淡道:“暗影,想不到你也有如此堕落的一天啊。”
黑衣人笑道:“血魔,难道你不懂得识时务者为俊杰?念你是前辈,若你愿弃暗投明,我倒是可保你一命,如何?”
“放屁,老子轮得到你个小辈来说三道四。”
“那我是否有资格呢,老魔头。”一个嘶哑冰冷的的声音从黑暗的角落里响起。

第九章喋血的冬夜

说话之人正是刚才那群黑衣人的领头者。暗影马上躬身行礼,眼神中居然有一丝恐惧。血魔瞳孔微缩,知道今日是必死无疑,大笑道:“魂箭你也当了看门狗,老魔我真该好好笑话你了,你果然是又混又贱啊”。
“哼”,被血魔称为魂箭的黑衣人头领冷哼一声淡淡道:“一会抓了你的少主,折磨折磨那小女孩,看你是否还有心情笑话我。
“尔敢。”血魔怒道。
“我是不屑做的,只是我这帮手下,我就管不了了。”魂箭淡笑道。
“属下听说吴采萱是京城有名的美人,兄弟们早就垂涎三尺了,今晚可以好好和这清高的美人谈谈心了。”暗影走上前来淫邪的说道。
血魔突然提刀向前,刀影微微划过包围血魔的五人,围在血魔身边的五人只在瞬间四人就被削断了头颅,四人目光中充满了难以置信。剩下一人虽然避开了刀锋,但腹部被带走了一大块血肉,内脏白骨清晰可见,痛苦的在地上翻滚。血魔并未停步,刀锋刮向了魂箭,只见魂箭看着刀锋逼近连眉毛都没动一下,噔的一声,魂箭用两指夹住了血魔的刀锋。
一边的暗影也是十分震惊,魂箭多久没有出手已经没人记得了,只是没想到如此的强。血魔同样震惊的说不出话来,这魂箭还是人吗?魂箭沉气用力用两指折断了刀锋,顺手一掷,嗖的一声刀锋插进了血魔的胸膛,血魔看着深入胸口的刀锋,瞳孔渐渐的涣散。名震一时的血魔最终死在了自己的兵器下也许真是一大讽刺。
魂箭指了指那个断臂重伤的黑衣人对暗影淡淡道:“他已经没用了,知道规矩吧。还有你最好快点完成任务,不然下一个就是你。”刚才受伤没死的手下这么快就被放弃,就是杀人如麻的暗影也不禁有些狡兔死,走狗烹的感觉,但听到后面那句马上惊出了一声冷汗。
一个黑衣人突然出现向魂箭禀告道:“大人,前方出现一只数百人的禁军,该如何应对。”
魂箭也是一怔,没想到半路里杀出个程咬金,他们单对单倒是十倍之敌也不怕,但与军阵严谨的军队硬碰硬,除非是巷战等密林等有利地形否则绝对吃大亏。
戚继光的《纪效新书》里《或问诸说篇》里明确说到:“或问曰平时官府面前所用花枪、花刀、花棍、花叉之法,可以用于敌否?予所教亦有是欤?光曰:开大阵,对大敌,比场中较艺、擒捕小贼不同。堂堂之阵,千百人列队而前,勇者不得先,怯者不得后。丛枪戳来,丛枪戳去,乱刀砍来,乱杀还他,只是一起拥进,转手皆难,焉能容得左右动跳!一人回头,大众同疑;一人转移寸步,大众亦要夺心,焉能容得或进或退。平日十分武艺,临时用得五分出,亦可成功,用得八分,天下无敌。未有临阵用尽平日十分本事而能从容活泼者。”江湖侠客武林高手上得战场,有如乌合之众,平时未受训练,不懂战阵,不受军纪约束,一哄而上一哄而散,全然不起作用,反而起到反作用,打乱己方的阵脚,扰乱军心,使本军溃散。所以历代名将都不喜欢用所谓的江湖人士武林高手,而宁可花功夫训练朴实的普通乡民。同样的道理就算血魔,魂箭这类的高手被一阵箭雨袭中绝对也被射成刺猬。
魂箭两眼微寒,向暗影低声交代了两句,并向剩下的黑衣人打出了撤退的手势,很快黑衣人皆消失在茫茫夜色中,就在此时魂箭哇的一口吐出一口鲜血,刚才看似轻松,其实首先是血魔被吹进房里的毒烟所伤,加上已战斗许久,尽管如此血魔临死的反击也是威力不俗,让魂箭受了伤,一个明显的刀痕在魂箭胸口显现,魂箭撒了些随身携带的金疮药,脚下微点快速离开了火焰滔天的客栈。
赵谌远远看到这边火光冲天,心里咯噔一下,虽然和吴志远仅有一面之缘,但却一见如故。朋友有难自然不可坐视不理,但赵谌并没有冲昏头脑,让薛岳带三百骑兵缓缓谨慎前进,剩下两百人准备灭火之物。
薛岳领军前进一会后,果然一轮暗器从黑暗中飞来,除了有两名士兵不幸被擦伤,剩余之暗器皆被骑兵盾牌挡住。说起来那受伤的两人倒霉,两人举的盾牌举的过高,被扎中了小腿和脚踝。
有一个领军小校道:“禀告将军,我等被袭击了,该如何应对。”
薛岳道:“还用问吗?自然是打回去了。”
得到命令之后,三百骑兵娴熟的拿出弓箭,顿时一轮箭雨射向了黑暗之处,几声闷哼响起,便没了动静。待薛岳领着部队到达箭锋出,地上只有四具被设成刺猬的尸体和数百只箭。薛岳上前用刀挑开了死尸的面纱,接着搜身并无证明身份的东西。其实这也正常,若是有东西十有八九是栽赃嫁祸。这时有人上前道:“薛大哥那两个弟兄死了,暗器上有毒。”薛岳点了点头算是应答,接着道:“把尸体埋了吧,别立碑,让别人打扰了兄弟们的亡魂。”
“是,将军。”
这批人都是西军(常年与西夏军作战的边防军)的老兵,这次调防回京没想到一路平平安安到这里却死了两个兄弟,没轰轰烈烈的死在战场上,却死的如此窝囊,不过作为战士来说死亡也是一种宿命。
赵谌早已通过热成像仪看到远方的敌人在准备一次偷袭式的阻击,所以让薛岳带人举着盾牌前进,这边战事一结束,马上带人从另一边赶往火场,这些战士对于救火颇为娴熟,后来赵谌才得知这些战士多年与西夏军作战,经常会发生被西夏骑兵偷袭焚烧粮仓的经历,作为精兵自然对救火十分熟练,这也间接的救了不少吴家子弟的命。
大火被渐渐扑灭,吴家子弟陆陆续续从火场里被救了出来,但受伤的吴家子弟并未疗伤休息,而是继续加入了救火的行列,这一举动也赢得了禁军将士的尊敬。大火已被扑灭,吴志远眉头紧锁的抱着死去的血魔。吴采萱本就身体弱,加上经此巨变早已身心憔悴,已经在赵谌派人送来的马车上休息了。
赵谌带着薛岳来静静的站在吴志远的不远处,吴志远叹了口气将外套披在血魔的身上,遮住了面容。几个吴家子弟上前将血魔的遗体放在了担架上,其余死亡的吴家子弟也已经被放进了袋子一并运回鏊殊堡,吴致远走了过来对着赵谌抱拳道:“多谢赵兄仗义出手,客套之言也不多说了,以后只要用得上在下,我决不推辞。”
“吴兄客气了,你我一见如故,再说还是我欠着你的借马之恩。”赵谌笑道。
“这马就是送与赵兄了,可别和我客气,不然就是看不起在下。”见赵谌要推辞,马上进言道。
“那在下也不矫情了,吴兄稍后可有打算,可知袭击之人是谁。”赵谌转移话题道,其实内心早已有了计较。
“相信赵兄也发现到现在还没发现官府的官差,此地与禁军驻扎之地虽然有距离,但也不至于到现在还没有反应,这就说明有人已经布置好了一切。既然如此定是手握实权的人物,加上训练之死士如此精锐悍勇定然不是一般人物,我估计几大家族逃不了干系,并且还是朝中有人掌握实权,赵兄器宇不凡相信定是皇宫之人,今天帮了我,定要小心有人报复。”吴致远沉重的说道。
“吴兄不必为在下担心,倒是吴兄才该多加小心。”赵谌微笑道。
“我要是如赵兄一样乐观就好了,这次被袭击都是怪我指挥不力,以为到了京城附近就安全了,才疏于防范,惭愧之极,这次就不邀请赵兄了,来日再会。”
“来日再会。”赵谌也抱拳送别。
等目送吴致远等人走远,赵谌突然想起来要告诉吴致远早点搬离京城附近之事,‘算了,只能找机会去一趟鏊殊堡了。’赵谌暗自寻思。
“薛将军,你可知禁军的训练校场哪里最好?”
“回殿下,自然是禁军中的精锐金鳞卫的校场最好,这金鳞校场不仅刀枪剑戟齐备,并配有多名御医,修的和堡垒一般,自然是最好的。”薛岳回道。
“不知这金鳞卫是谁在统领?”赵谌问道。
“自然属于皇上亲自统领,曾有诗言,千目金鳞军列阵,铁血纵横破万人。金鳞卫虽然只有千人,但战斗力极强,抢人家的地盘自然是得罪了人家,实在得不偿失。殿下我们还是换别处吧,保定军的校场也不错值得考虑。”
“这保定校场与金鳞校场相比哪个好。”
“自然是是金鳞校场好。”薛岳肯定道。
“那么集合队伍,向金鳞校场出发。”
“遵命。”薛岳便去集合队伍。
赵谌等人离金鳞校场并不远,不到半日就到达了金鳞校场。
远远看去校场恢宏大气,墙高三丈,守城弩车尽数打开。数十名金鳞战士在校场周围巡逻,看到远方的赵谌等人马上形成战斗防守阵型,浑身充满肃杀之气,也是百战之师。
赵谌粗略估计若要强攻拿下此堡垒最少需要多于守军五倍的精锐,可见攻守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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