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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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三国- 第6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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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同样道理,皇帝也熟练地演绎“米帝”的这一套,宣传自己是老天爷的宠儿,天命所归,代天而狩,整个地球都是皇帝的天下,那么皇帝麾下的华族就负有重大的使命,在皇帝的统领下,把青龙旗插遍全球!

这是第三版华文《圣经》里更新的最重要更新内容之一,提升民族自豪感和优越感,在帝国军队里拥有广泛的市场,被军人们奉之圭臬,人手一册以上!成为了军人们的胆气支柱。

对外战争,必须让军人们相信自己从事的事业是神圣的、伟大的和光荣的,如此坚定的信念支撑着他们,他们才会勇敢地面对敌人,慷慨地为皇帝及他的帝国出生入死,有的军人甚至将《圣经》的微缩版当护身符般挂在胸口,当他们胸部负伤时,鲜血把《圣经》都浸透了,真正是照我心伴我征途……

华文《圣经》的最新版本秉承皇帝意愿,由张昭、蔡邕、华歆作主编,一本极其反动、全书充满了民族主义狂热和军国思想,疯狂地鼓吹君权神授和战争,成为帝国内外政策的思想基础和纲领。

张昭、蔡邕作为帝国的开国元老,在位期间,他们看菜吃饭,量体裁衣,战战兢兢维系皇朝统治,处事平和。讲究中庸,然而下台后,思想变得越来越开放,更加的敏感和左倾,他们决不能容忍他们一手打造的帝国沦落,更不许可任何人威胁到帝国的安全!

当由他们编纂的最新版圣经出炉时。令大家都大吃一惊,文中的尺度超出了大家的想象,对张昭和蔡邕熟识的人地观感简直有种羊吃掉老虎的感觉!

陆战1师的师长邓艾手里就有那么一本的《圣经》,他正在船舱里读着,虽然面临着进攻,但是邓艾的军务不多。越到大战前,长官的军务越少,该做地都做了,下面的事儿由战士们的军刀去说话,当然少不得老天爷的眷顾。而帝国军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更增加了军人的迷信。

他轻轻地念道:“我们几个人。我们欢乐的几个人,我们这群沙场兄弟。

今天和我在一起流过鲜血地人,就一定是我的兄弟。

即使他邪恶空前,一至于此,这一天将令他得到原谅!”

“得……到……原……谅!”邓艾喃喃地道:“说的就是陆战队员啊!”

阅读《圣经》的习惯是他跟着老长官甘宁时传下来的。往往在进攻前,甘宁也读上一会儿地《圣经》,从中汲取力量和信念,求得心灵地平衡。

对于这帮杀人如麻,双手沾满鲜血,尸山血海中趟过的人来说。如果没有精神上的支撑。那么他们就会疯掉的。

邓艾走出舱门,两边站得直板板的警卫急忙行军礼致敬。他还礼后走到甲板上,天已经大亮了,红海地日出非常壮观,太阳喷薄而出,映出了一片心旷神怡的金色,海岸边,第一支部队登陆了。

重型炮舰仅仅起到威慑的作用,甚至是未发一炮,登陆舰轻而易举地靠在马萨瓦城的码头上,军乐队高奏迎宾曲,部队从缆桥上轻快而下。

贸易城市、滨海城市马萨瓦城,当地土著头面人物挤满了码头,跪满了一地,美丽的黑玫瑰少女捧着鲜花,热烈欢迎帝国军的到来。

马萨瓦城深受阿三神教地熏陶,更有好些人从贸易中得到了好处,许多人见识过外面地世面,这帮人成为了帝国的坚定拥护者,待帝国军一到,就顺理成章地投过来。

投降过来地统治机构一个不改地被接收过来,甚至于城主还是旧城主,那个肥胖如猪的城主是阿克苏姆王国的国王法库拉。安卡苏拉姆的表弟,多年来被商人们的钱给喂饱了,极端腐化,当倒戈的军队在他小妾睡房的床底捉到他时,他不加思索地投降,背叛了自己的表兄,结果造成极大的政治影响,导致周边地区迎风而降,华族倒也不刻薄,除了让他坐回原位,还给自他而下的官员们发下了丰厚的奖金。

初时一切未变,人们该做什么就做什么,马照跑舞照跳,除了多了几个华族的新面孔,街头热闹如初,景况依旧,没人抗议更乏人造反,平静得可怕!

陆战1师在码头区下了船,连城也没进,绕城而过,径直顺着108国道疾进,他们的后面跟着成千上万猪牛羊作为补给。

国道108!是高标号的道路,起点在马萨瓦城,终点阿克苏姆城,全程水泥,这在贫穷落后的非洲是一个令人吃惊的大工程,简直不可想象的!

如此好的道路当然不会是阿克苏姆贵族建造的,由阿三商人提议并负责全部的人财物,真正埋单的是东方帝国的户部,建造出一条和国内不相上下的好路。

如今千军万马顺着这条道路涌向了阿克苏姆城……

而接到信息的阿克苏姆王军,自扼守的阿斯马拉城倾巢出动,意欲夺回马萨瓦,将敌人赶下海。

两军就在半路迎头相撞!

第五节大贵族

三万三千之众的黑人大军,大概有三千人象“真正军队”的样子,他们拥有锋利的金属制的投矛,身携短刀,这是民族武备,倒是盾牌和护甲比较齐整,但显得五花八门,既有罗马制式也有波斯制式,少部分是东方民间制式装备,都是商人们运来的。

这三千人属于阿克苏姆王军主将、大贵族法拉赫的私人卫队,此君和投诚帝国的马萨瓦城主同样是个大胖子,肥到头镶在身体上不见脖颈,肚腩大到让他的脚显得象个侏儒,他根本走不动,如果上马,即使是最强健的欧洲马会被他的体重压跨,所以他是被人抬着上战场。

不是坐轿子,而是睡在房子里,一栋美仑美奂的木屋被人抬着,隔绝了外界的热气,里面放有精美的东方丝绸,装饰着象牙和狮子皮这两种非洲地最令人敬重的东西,法拉赫就舒舒服服地睡在里面,身边有两名漂亮的妾待

他是如此的肥硕以致二十六名抬着他的奴隶都冒着热腾腾的汗,相比这下,木屋和里面的佩饰(包括女人)的重量显得微不足道。

不用马,因为再好的弹簧也比不上人抬得平稳………………若颠着他,奴隶们会被砍头,必须小心翼翼。

在木层后面,紧紧跟着后勤人员、医生、厨师、奴隶等。

非洲贵族们,无一例外的都很胖,越高位的贵族就越胖,而相反的,地位越低下的人就越瘦,那些细高挑儿、黑皮肤、黑眼睛牙齿象雪白,只穿着裤子(不一定是,天知道是什么),身上以颜料涂抹当护甲的人们组成了另外的三万大军,他们走路的姿态不慌不忙,甚至象在跳舞。

那三万人的装备很差。皮制盾牌和木矛是他们制式装备,他们的弓箭也差劣得要命,甚至连金属箭头也没有多少。

对于大贵族来说,为军队作投资是件不必要地事,他们只把好装备给他们的私人卫队好贴身保卫他们的安全,至于军队的士兵。属于消耗品,死掉就死掉了,贱命如泥。

阿克苏姆王军的战术极为糟糕,他们纯以人命去填,想以人海淹没对手,要不靠大自然的威力把对手力量消耗干净(这点后面讲到)。

或者阿克苏姆王军不应该这么糟糕。如果把指挥权下放给上过战场地军官的话,可是由大贵族指挥结果注定了他们的命运。

两军交战,黑人兵浩浩荡荡,漫山遍野而来,邓艾手持宝刀一口。站在部队的最前面。有条不紊地指挥陆战队屠杀那些黑人。

绝对是屠杀!

精良武装加上动作娴熟的杀人技术,陆战一师在帝国军队序列里名列前茅,他是一支纯华族血统的军队,意志象磐石般坚硬,是帝国最锋利地刀。狠狠地砍在了黑人那纤细的脖子上,鲜血迸发,头颅滚出老远。

杀!

士兵们一声吼,黑人兵象割草般地倒下了一大排,然后周而复始,一排排的黑人兵倒下。

战斗的那天风和日丽。是打仗的好时机。可是阳光明媚地天空变得幽暗,漫天散射地箭矢呼啸而下。黑人兵可怜的薄弱的盾牌VS帝国军那蓝幽幽的淬过火的钢矢,盾牌就象纸一般被扎透,三棱箭头找准目标狠狠地穿进去,带出象泉般涌出来地血。

一时间,阵地上擂鼓齐鸣,杀声震天,弓箭离弦的响声与染血的尘烟在阵地上卷起,惨烈的交战开始了,黑人兵伤亡惨重。

黑人兵没有医药,更没有医护兵,死掉的就死掉了,伤者不呻吟不抱怨,安静地躺在地上,恭顺地服从命运的安排。

陆战1师地官兵们只使用朴刀和弓箭,他们不用火炮和火箭弹,因为前线上有三千名新兵,老兵称他们是“处男”没落过红地,训练他们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们去面对面地杀人,当然,老兵们在后面押阵,一旦不对头就放射火炮和火箭弹。

新兵们先是笨手笨脚的乱砍一气,不过发现黑人兵其实很好杀、冲击力过低后,新兵就游刃有余地试验起教官教的刀法,飞快地摆脱了那令人尴尬的身份。

阿克苏姆王军明显不适应攻击密集的帝国军方阵,碰得个头破血流,他们的武器差劣、因为身体素质的关系而力道不足,同时也缺乏杀人的技艺,更不用说什么战术,他们被他们的军官象赶牛赶羊一般地冲到帝国军的阵地上,倒下一批再来一批,尸体飞快地堆成了一道墙,人们就上人肉墙头作战,以致一个陆战队老兵惊呼道:“……他们不是想杀死我们,他们是想累死我们!”

有时,黑人兵会一起投矛,一时间景况惊人,呼啸的矛声,天空大暗,比起帝国军的箭枝更是凶恶,可是投矛落下时杀死的帝国军廖廖,轻巧的合金头盔、盔甲和盾牌有效的抗击了大面积的木矛投射,一名随军记者夹在前锋线内,发现老兵们连盾牌都不举,他们轻蔑地举刀挡格,就象赶走一只只微不足道的苍蝇般,投矛纷纷地在他们面前落下。

两军交锋处尸体密密麻麻,绝大部分是黑人,偶尔点缀着帝国军的倒霉蛋(战后清点,帝国军的效率相当高,杀死了七千八百名黑人而自身死掉一百多人而已,约八百多名伤员由于出色的战地医疗而基本活下来),鲜血流满一地,在高温下散发出骇人的腥味。

换作是任何一支军队都会被这样的屠杀吓倒或者起码身体战栗,可是黑人兵目无表情,双唇紧抿,没有激情,无惧生死地送到帝国军的屠刀下,然后死去。

在黑人部队中的军官,首当其冲,属于优先打击的对象,要不被帝国军杀死要不就被射死,但黑人兵的前进步伐依旧不停。机械生硬地前进,仿佛僵尸,被死灵法师驱赶着,以骨海淹没对手!

那些可怜的人,许多都是千人一面,他们扁平、瘦骨嶙峋、饱经磨难的面孔上。一双双呆滞的眼睛好象死人的眼睛一样默然无光,或者死亡对他们来说是件好事,重负从他们身上卸去,他们得到安宁。

华族与天斗与地战,千方百计地与命运的一次次袭击相抗争,为了活命。军人们大声呼喝,热情澎湃,求助于装备、技术与战友,象陆战一师6团地一位作风稳健的老兄,穿上了三套不同尺寸的防护背心。一套套加上去。人象辆坦克般的横冲直撞,哪怕被砍上千百刀都不怕。

地位低下的黑人兵们则与命运友好相处,他们的一生都被命运紧紧地攥在手心里,任由命运将他们捏扁搓圆,骑在他们头上地贵族、部族冲突、仇杀、暑热、干旱、狮子和豹子。还有眼镜蛇……他们已经完全听从了命运的安排,现在命运要求他们死去,他们就去了。杀死这样的敌人没有意思,象砍伐木头和割猪草般不能带来激情,长时间下来,军队麻木了。倒带来了更多的伤亡。

“这不对头!”邓艾吼道。他抓着刀柄的手糊满了鲜血,粘合在一起以致在结束后用了大量的清水才弄开。他从前线跑回阵中,抓起一名黑人向导问道:“他们为什么不怕死?”

那个黑人向导耸耸肩,对自己同类地悲惨遭遇毫不在意,他轻松地道:“他们如果投降,则家人被杀掉,如果后退,同样也被杀掉……他们的灵魂将在旷野游荡,不得回归大地……死就是他们的命!”

“真见鬼,我本来早就应该想到的,现在,儿郎们随我来!”

邓艾一声狞笑,后面跟着三千名老兵象把钢刀般插进了阿克苏姆王军的阵营里寻找他们地最高指挥官,邓艾地方向对头,因为出发前师里的情报官已经为他指明,情报官立于高处,望远镜看到了大贵族豪华的木屋放在一个小山岗上,简直有如发炎的大拇指般醒目。

一通好杀。象巨轮劈开水面,黑人兵毫无阻滞邓艾前进的能力,只有在接近木屋地时,邓艾遇到了大贵族私人卫队的有力阻击。

他的卫队,堪称是这个世界最好的步兵之一,他们奔跑的速度几乎可以和重装骑兵相媲美,战斗时远用标枪投置,近用刀砍,来如风,去如电,他们反应灵敏,动作灵活而且力道不错,用刀能够劈开帝国军的护甲,投矛也可以穿透护甲,几乎完美无缺,如同非洲大草原上地猎豹!

看吧,这批黑人部队,他们走路时腰杆挺得笔直,瘦长地腿一只径真落在另一只的前面,但是他们胳膊、腕部和手地动作柔软灵活,当他们举矛投掷时,放手的一刹那,你仿佛听到他细长腕部的肌腱与矛一起在空中发出悦耳的声响。

两军甫一交手就知道味道,邓艾的老兵们就赞叹不已:“好极了!砍掉这里一个人的头胜于杀死前面十个人!”

单挑时帝国军并不能占到上风,法拉赫的私人卫队中许多人都沾过血,经验丰富,没有逊色多少的装备令他们足以和帝国军对抗,加上身体素质不错,有些人具备了平行空间里黑人NBA明星的水平,身手是出神入化,挥动兵器有如毒蛇吐舌,又如疾豹挥爪,与帝国军对攻,甚至能将帝国军中的老兵们杀得汗流浃背!

然而,疏于配合成为了他们的软肋,队列不整是他们的致命伤。

发现对手的单兵作战能力强时,帝国军使用了两套战术,一是集中兵力来个中路突破,象枝毒钻般不顾一切地向里猛插,他们以重甲兵打头,仗着有刀炮不入的绝技死嗑;另一种就是部队倏进倏退,在交战时后退,调动黑人队伍,使得他拉长战线,队伍自然就变得薄弱,这一战术需要高超的配合,一个不妥当就是溃败,只有老兵们才能够做到令行禁止。

左穿右插之下,黑人部队大乱,原本整齐的队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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