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不死好好活》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2012不死好好活- 第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你还真让我唱呀,唱什么你也听不到,你有麦吗。
冰基凌:我没有,你有吗,我听你唱,我不说话。
我唱你听,你可真会享受,又听不到你说话,那我不是像个傻子一样在这头自言自语。但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兴奋感,还决定是要满足一下他的愿望,毕竟他是我第一个主动想要成为我粉丝的粉丝。
:那好吧,就唱一个。
冰基凌:太好了,我洗耳恭听。
我并没有唱自己的原创歌曲,而是唱了一首王心凌的《月光》,原因很简单,这首歌我比较拿手。也许我是对我自己的原创歌曲并没有多大的信心可以征服我粉丝的耳朵。
当然我听不到对方任何语言以及他肢体或是面部上的任何表情,不过我觉得我唱的应该还不差。
冰基凌:你唱歌真好听,可惜我的麦不好使,讲话你听不到,要不打电话?
我想这个冰基凌应该是在变相索要我的电话,我拒绝了。我觉得杨东科跟我说过的话还是有些道理的,对一个陌生人的请求,不是什么都可以接受的。
比如他跟我要过电话之后就很可能会相应做出一系列事情,发短信,打电话或是更多我意想不到的事情,而我在不知不觉中就会成了他的陪聊或是他的骚扰对象。
我跟他说不用打电话了,下次你把麦修好了,再说吧。他说好,我就再没有回复他,我继续将我的电影看完。我边看边觉得眼睛越来越湿湿的,连龙都有亲情与爱情,还有什么可以阻止的了人有七情六欲呢。




 第六章 年轻就要Say High (

午后的阳光懒散的洒了一地,早上还熙攘的人群一下子就散了,全都各自回家填饱肚子,街道突然安静的快要另人窒息。只剩下一地烂菜叶子和烂鱼头,鱼尾。时不时从附近经过就有些刺鼻的味道直接连通空气被吸入腹腔。
此时那些流浪的猫狗就趁机寻觅一些它们的食物。它们的动作大多很迅速,因为到了下午,清洁工人就会将这堆垃圾通通清理干净。若是不赶紧吃上点能吃的,那这一天恐怕是要饿得有些遭罪的了。
每次吃过午饭,我都会慵懒的伸展一下四肢,就匆匆的出了家门。比起在外面吃工作餐,我更喜欢走上十几分钟回家吃饭。
这也是被逼无奈,自从在外面吃过一次参杂着不知道什么细菌的午饭使我连泄了一整天的肚子之后,我再也不相信外面的饭是香的,家里的饭是淡的。
而我也确确实实地相信网上传播的流言是可以属实的。“要想吃没毒的食品,简直就是找死。”
同事们见我总回家吃饭问我为什么,我跟他们说外面的饭太贵,工资总是欠费,家里的饭免费。不回家吃饭简直就是邪恶的浪费。
他们一致表扬我是个知道节省的好青年,结果他们就天天中午重复着面条,盖浇饭,麻辣汤,盒饭的生活,而我就天天换着样的吃菜,海鲜,肉。
半个月过去了,他们瘦了,我胖了。一个月又过去了,他们终于习惯了一日两餐,我还是坚持着一日三餐。
他们说还是免费的午餐好吃,瞧把乐乐吃的又发福了。我说其实不好吃,现在流行骨感美,这样下去恐怕没人要了。
他们说我的想法是错的,杨贵妮即使相当丰满也很美,我说那是说胖胖呢。哪有穿梭时空那回事儿,就算真有也未必回得去唐朝,再美也遇不到唐玄宗那样只钦慕于一人的皇帝。
踩着自己的影子,我终于连蹦带跳的到了公司楼下。我知道一路上有不少人在看我,他们看我时我就蹲下来装做系鞋带,但直到楼下我才发现我穿的鞋子根本没鞋带。
远远的我看到一个毛茸茸的物体在移动,那个物体大概皮球一般大小。我前进着,它也前进着。我快走几步,那个移动物体消失了。
我四周环绕了一下,只看到一辆停在人行道上的大型货车,我便快跑几步站在货车前方等那个物体自己出来。果然不出所料是个活体动物,就是滚了一身黑色,分辨不清是猫是狗。
我跟它说,喂,你给我站住,往哪里跑,我看看你是猫是狗。它不理睬我,继续向前挪。我半蹲着看了看,确定这是只小狗。
我第一次看到动物跑起来总是会把自己绊倒,它跑的实在太慢了,我放慢自己的脚步走路都比它跑的快。我前后看了几遍,除我之外,没有半个人影出现,想必这狗是没有主人,我肯定这定是一只流浪狗。
我像拦路虎一样挡在了它的前头,它头也不抬,绕开我就准备逃跑。我继续拦着它的去路,它忍不住叫了一声。我想我没有听错,他是说了句“哼”,有点像那种洋娃娃,你一捏他一下,他就发出一声泄了气一样的声音。




 第六章 年轻就要Say High (

我大喜,这是只不会叫“旺”的狗。我蹲下来,一只手抓住了他的颈部,他的颈部软软的,是块没有知觉的肉皮。它挣扎了几下就停止反抗了。我想它一定是太小了,才完全没有反抗意识。
我左手托着它的后背,右手抓着它的颈部,把它带进了电梯里。
因为我嫌它实在太脏,把它放在地下,很多人都在围观这只既无奈却根本没有反抗力气的小家伙。我想它是第一次被这么多人包围着,它有些hold不住这个场面,拼命的打哆嗦。
电梯里的一位美女说它太可爱了,那些人就跟着说它挺有意思。我突然发现美女的威力是强大的,随便找个话题就会引来无数回应。
电梯到了,我把它抱了出来,走廊里有些发暗,它拼命挣扎了几下,或许它是觉得它自己像是进了屠宰场,在做最后生的反抗。
我把它放到地下对它说,你要是再动,就让你永远在这里待着,看你怎么下楼去。它楚楚可怜的大眼睛瞟了我一眼,果然就不动了,而是退后了几步。我让它跟我走,它没有理我的意思,继续往后缩。
送水大叔正好上楼来送水,他看着这个小家伙也不禁有些心喜,他跟我说让我只管往前走就是了,它一定跟在你后面。
我半信半疑的说真的假的,我怎么看它一个劲的往后退呢。送水大叔说,不信你试试,肯定跟你走。它太小了,你又把它从下面带上来,这个环境对它来说太陌生。它现在只认你一个人,你上哪它就跟着上哪。我说要是这样到真好,省得我非要抱着它走了。
我试着放慢脚步向办公室里走,开始它还有点要继续留在原地的意思,但见我拐了弯不见了,它就急了。果然就跟在我后面。我打开办公室的门,胖胖正在走廊倒水喝。
:胖胖,快过来,你看我后面还跟着尾巴,
胖胖:你长尾巴了,回到原始了,成猿猴了?
:原始我也去了一趟,驯化了几条龙之后就又回来了。
胖胖蔑视了我一眼,杯子里的水差点溢了出来。
胖胖:你果然很呆,我没空跟你研究原始社会,不感兴趣。
:真的,我没骗你,我后面还跟着一个。
我转头去找那小家伙,它竟然不见了。我围着若大一个办公室走来走去。胖胖看我像个无关苍蝇一样乱转,有点不耐烦了。
胖胖:许乐,你不是傻了吧,还真找尾巴呢,别找了,自己摸摸屁股上有没有不就行了。
我一弯腰,看到那小家伙全身哆嗦着漏出半个头来,另半个身子藏在桌子下面。我把它抱出来给胖胖看,胖胖脸上的酒窝顿时就灌了酒。
胖胖:Wow,小狗狗,真的有小狗狗。
胖胖的声音很大,乌龟妹和咆哮姐也闻声出来,她们集体站在胖胖身后问胖胖狗在哪,胖胖侧了侧身,咆哮姐又咆哮了。
咆哮菜:快看,狗,办公室里有狗。
:菜,你小点声,别让弥来佛听见,不然它可就得继续下去流浪了。




 第六章 年轻就要Say High (

咆哮姐赶紧姐捂住了嘴,我看到她的眼珠子在眼镜框里不停的乱转。
胖胖让我赶紧给这小狗取个名字,咆哮姐说就叫狗好了。乌龟妹说,太简单,满大街狗太多,叫起来都不知道叫哪只狗,不如叫流浪汉。
我到是对他们的意见并没表示反对,胖胖反到比我更急,一脸的不爱意。
胖胖:你们都起些什么破名,它这么小就走丢了,不如叫丢丢好了。
这只小家伙被众人这一吵喊,吓的直不停打着哆嗦。我觉得不管它最后叫什么,大家是应该赶紧回到自己的工作坐位上去了,还是我做名字最后的决定好了。
:我看它这么小,看到它的时候以为它是一个会移动的点点,还是叫点点好了。
其实在狗类里我很喜欢斑点狗,全都是因为我看动画片看多了,潜意识里会想到那个《101Dogs》里的狗主角,都说狗通人性,善良起来比人都善良,疯狂起来。。。。。。那估计是那狗有狂犬症了。
我在想如果我真有动画片里那样一只聪明的狗,那我是不是要笑的一整天都合不拢嘴了。
胖胖抚摸着它的狗头,仔细看了看说那就叫点点好了。瞧它一身都是白色,唯独屁股上,正好长了一个米黄色的点点。我觉得这狗好像是应该是她捡到的一样。
我摆弄着点点的尾巴,软软的,很舒服。点点可怜惜惜的看着我。
我让大家赶紧回到屋里上班了,不然一会儿主任看到人都失踪了,又好念紧箍咒了。大家就都散了忙自己的事去。
胖胖找来几个纸版,一会儿功夫粘出个狗窝。又找了几块毛巾铺上,把点点放了进去。我得承认胖胖是个心灵手巧并且很细心的女人,谁要是今后娶到她做妻子,那也算是一大福气。
不知道是不是跑了一天,这小家伙累了,还是办公室里的阳光太暖和了,晒得它也有了些困意,看来它对胖胖给它制作的临时新家特别喜欢,一进到里面就像条死狗那样睡了过去。我担心主任会看到它,就在它身体上也盖了块毛巾。谁知道这家伙也会打呼噜。
弥来佛的耳朵倒是果然灵通,他问我们有没有听见有人在打呼噜,是谁睡过去了。他抬起屁股环视了一圈说,“咦,怎么都醒着呢,难道是我在打呼噜?”他一边掏掏耳朵,一边继续自言自语,一脸的囧相,没有人搭理他。
胖胖悄悄溜到我跟前掀开盖在点点身上那块毛巾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看它像是昏死过去了,但一给它拍照,它就立即复活了,眼睛直盯着胖胖的手机。
照片拍得不错,这家伙很上镜。胖胖处理了一下照片,发在群里:公元2011年,许乐同学在上班途中拾到点点一只!
咆哮姐:尼玛,我确定这点点是只狗。
乌龟妹:废话,那不是猪。
张思寒:呀,好可爱的小狗狗,乐乐姐捡的吗?
胖胖:楼上两个白痴
许乐:“同学在上班途中”,胖胖,你写的是不是有些矛盾哩。同学为什么不是在上学途中,或者,上班途中的可以是许乐女士。
张思寒:哈哈,胖胖写的对,你不像女士像同学,可你偏偏是在上班。
胖胖:同意。
杨柳:这是谁的狗,怎么被你抓了,真可怜。。。。。。




 第六章 年轻就要Say High (

杨柳是我从中学到大学的同学,同时也是我的邻居,我家到她家的距离只有五分钟那么远。同是独生子女的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玩到大,我们两个自然也是非常要好的姐妹,几乎一有空,我们就会像连体婴儿一样粘在一起。
胖胖:许乐捡的,她还真有爱心呀。
咆哮姐:晚上回家别炖了吃了。
张思寒:你好冷血。
乌龟妹:眼镜蔡呀,你不要这么血腥。
我觉得他们讨论话题的主角完全是点点,跟我没什么关系。而这个点点此时此刻正睡意十足,酣声绕耳。不知道狗会不会做梦,可千万别梦到以上他们讨论的话面,那一定会是一场恶梦。
终于熬到了下班,我决定用纸袋子将点点运回家。纸袋子的大小对它来说倒还正合适,一路上它探个脑袋出来,我只管提着它向前走,它看了不少风景,只是越到最后越是看的不耐烦,拼命向外窜,我只得一直按着它焦躁不安的脑袋不给它往外跳的机会。
一到家我便把点点放了出来,它直接窜到沙发底下再也不想出来。老妈见到这个小东西有些兴奋,我知道若是它大了一圈,那老妈一定不是兴奋而是愤怒了。
老妈找来扫帚将点点硬是扫了出来,不管点点愿不愿意,都还是被硬生生的按进老妈找来的那个装清水的大盆里。我一直以为狗都会狗抛,所以它也不会怕水,却没想它笨的出其,只不过是个落水狗全力向水外钻,带出了一地的水。
出水之后的点点可就干净多了,白白的,毛茸茸的,有点洋娃娃的意思。跟老妈再三协商下,决定让点点在我们家寄存一个月。这期间会给他找别的主人,我也只好答应了。
我从冰箱里找来一盒饼干喂点点,我不知道它已经饿了几天,但看吃相就知道这是一只饥饿了很久的“狼狗”。只是怪的很,它吃的很费劲,一块饼干能从一角吃到另一角。
我跟老妈说,他是不是觉得他是一只会捉老鼠的猫,把饼干当老鼠边吃边玩,老妈说可能是因为太小了,不会吃东西吧。我说哪有那么笨的狗,老爸拿着铲子从厨房走出来,我脑海立刻闪过一幕惊悚画面。
老爸蹲下看了看问我这就是你捡回来那只流浪狗?我说没错,是在大马路上捡的。
“嗯,估计刚刚生下来不久,你看它连牙都没有,吃成这样也很正常。”
我夺下点点的饼干,小心翼翼地拔开它的嘴,嘴里空空的,果然没长牙。
它舔了我的手一口,我潜意识中认为它是因为我抢了它的饼干,所以要咬我,我赶紧把手缩了回来。
老爸轻视我的胆小,说我胆小如鼠,连只没长牙的狗都害怕,我说开玩笑,我会怕它。怕它就不会把它带回家了。。。。。。




 第六章 年轻就要Say High (

大概是家里临时多了一个新成员,晚饭时我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看点点身上。它也站在我们饭桌旁静静的望着我们吃饭,老爸老妈不停的跟我说这个好吃,那个好吃,我就大口大口的往嘴里夹,点点竟看得直流口水,我想这家伙不会是能听得懂人话吧。
老爸:你看那点点馋的,口水都流出来了。喂,知道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么。人能吃的你可不一定都能吃。
:爸,你跟它说这些,它也得听得懂呀。
老爸:点点,是不是听不懂呀,看它那狗样,还真是听不懂。
老妈:你就是在那对狗弹琴呢,狗要是跟人样似的,那成语不得倒着念:狗模人样。
我差点将饭全都喷了出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