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们的对手不是胆怯的鼠类,而是绝境中最危险的猛兽啊。”就在前一天的晚上,弗莱德这样表达着他的不安。
号角吹响,战斗已经开始了。
昨天的较量让温斯顿人收起了对我们的轻视之心。有其他兵种的拖累,他们不可能再像第一次会战一般作出违背常识的亡命冲锋,而是中规中矩地排开阵列,和我们正面交锋。几轮象征性的弓弩射击之后,温斯顿本阵中冲出一队轻骑兵,杀向我们的右翼阵地。
轻骑兵在装甲的防御力、武器的攻击力乃至冲锋的破坏力方面都要远远逊于温斯顿人最为骄傲的重装骑兵部队,但他们拥有其他部队所不能比拟的绝高机动力。他们的冲锋轻快而敏捷,速度是他们最锋锐的武器。一旦给他们留出足够的空间,让他们在战场上肆意驰骋,他们就会像寒风卷走落叶一样卷走敌人的生命。
和沉默无声的重装骑兵不同,我们面前的敌人正在用另一种方式叙述着北地民族的骠悍:他们狂野地呼喝着,让自己的粗犷的声音随着晨风飘荡在森图里亚广阔的平原上。随着他们的身躯共同在马背上驰骋着的,是那一份难以言明的战士的荣耀和勇气。他们的武器稳稳地指向对手的头颅,即便在前方迎接他们的,是一片密集的枪矛之林。
“稳住,弓箭手准备!”罗迪克坚定的声音从阵列前排传出。随着他的指示,两列弓箭手从队列中站出,将手中的长弓拉成满月的形状。那一支支狼牙般的箭矢静默地伏在弓弦上,犹如草丛中潜伏的野兽,静候着那扑向猎物品尝血肉的一刻。
“为我们的亲人……”战马上的罗迪克拔出了自己的佩剑,将剑尖高举向苍蓝的天空,“放!”
瞬间,几百根弓弦同时发出“嗡嗡”的声响,弹奏出一支关于勇敢和死亡的残酷乐章。一支支锋利的箭头穿透温斯顿轻骑的薄甲在战士们温暖的血肉中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长枪手上前!”敌人的冲锋太迅速,以至于根本没有第二次放箭的机会。弓箭手们适时地退下,一列手持长枪的士兵站到了阵列的最前沿。在悍勇骑兵的面前,他们的动作僵硬迟钝,一张张年轻的脸上带着慌乱的色彩。我们应当谅解他们,不是么?那一幕幕曾经沉淀在他们心中的,对战争发自肺腑的恐惧并不是短期的简单整顿训练就能够消去的。
可是,这是战争。
战争怎能原谅懦夫?
两军接触了,长枪手们为他们的怯懦和慌乱付出了代价。在血肉对血肉交换、生命与生命搏斗的长矛互刺中,他们不仅失去了自己的呼吸,也失去了敌人的尊重。在战马狂烈的践踏下,前排的长枪手几乎是瞬间崩溃。他们象征性地将手中的长矛迎向敌人的身体,却没有指向敌人的要害。在收到远低于预期的杀伤之后他们就开始竭力挣扎,试图躲避迎面而来的致命袭击。如果他们还能再勇敢一点,如果他们还能在坚持一下,如果他们能将胸膛挺得更直、将手中的长矛送得更远,那么,或许温斯顿人的马蹄就将因为他们的勇敢而停顿,而他们也将付出更小的代价。可是,这一切仅仅是如果。
他们因恐惧而畏缩,因此恐惧惩罚了他们。
轻骑兵们并没有纠缠在被突入的阵地上,他们的机动力就是他们的生命。随着领头军官的一声呼喝,这队轻装铁骑风一般沿着阵地的前列飘动起来。他们像一柄既轻且利的水果刀,肆无忌惮地削切着右翼阵地的表皮。他们的军官非常好地利用着自己的速度优势,将面前正在集结或是有可能集结的队列冲散,让德兰麦亚士兵应接不暇,而自己却绝不驻足停留。他们很好地说明了这样的事实:移动中的骑兵才是真正的骑兵。他们疏于训练的敌手们在他们面前唯有奉上自己的头颅,运气好一点的,或许可以用一条残肢换取残喘的性命。
在温斯顿的本阵,骑兵部队开始紧密地调动。毫无疑问,一旦罗迪克的部队出现了不可逆转的混乱,我们的敌人就将倾巢出动,从这里突破我们的封锁,冲出我们的包围。这情景似乎很快就会出现了,在轻骑兵迅猛地扫荡攻击面前,右翼阵地丑陋笨拙地蠕动着,似乎崩溃仅仅是时间问题。
会是那样的吗?
答案是否定的。
他们面前的对手是罗迪克,那个重视战士的尊严胜于生命,将对亲人的怀念埋藏在心底的男人。
就在右翼阵地看上去似乎混乱不堪,即将分崩离析的时候,在队列正中央突出两列长枪兵。在这块凌乱的阵地上,这两列长枪兵齐整的耀眼,仿佛浑浊的浪滔中突出水面的一块岩石,在动荡的江涛中岿然不动。
他们迎上了面前的敌人,喊出了那句动人心魄的口号:
“为了亲人的荣耀!”
没错,这支千人枪兵队正是以从坎普纳维亚保卫战中存活下来的三百长枪兵为班底组建的。他们曾经高呼着这句口号与五倍于己的重装步兵正面战斗,将他们封堵在坎普纳维亚城下半日之久,连城墙也没摸着一下。唯有真正的勇士,才有资格拿起仅属这支部队的特制长矛;唯有军人中的军人,才会和他们并肩站在一起。
长枪兵,队列最前排的卫士,抵御敌军骑兵冲击的士卒,朝不保夕的卑下兵种,死亡率最高的垃圾部队。
那并不是他们存在的真正意义。
这些战士们正在用自己的身躯和意志阐释这这样的一个名词:长枪兵。仿佛只有当长枪握在他们手中时,才配称的上是“长枪”,是那种长柄的、顶端尖锐的、闪光嗜血的危险兵器。那是他们的骄傲,他们的依靠,是他们对亲人朋友想念的寄托。
“思恋之牙”,这是他们为自己取的名字。在这个带着几分脂粉气息的绰号后面,是一层浓浓的血腥气,和更深一层的怀念。
现在,他们是动荡中的右翼阵列的中流砥柱。有他们在,阵列就不会垮,阵地就不会丢,敌人就不值得畏惧。
只因为他们的枪矛并非为自己的生命出击,而是为了在远方那或许已经不能在相会了的——亲人的荣耀。
那是一个战士心中最软弱、也是最坚强的地方。
……
接触了,那片飘掠的嗜血红风和那道锋利的壁垒,终于接触了。
继而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不再是一方暴虐的杀戮和另一方不光彩的溃散,而是真正的战斗。
已经失去了长矛的骑兵阵列依然英勇无畏地挥舞着战刀冲向这唯一一处阵型稳定的队伍。他们的目的就是要冲散这一侧的阵列,给后续的部队创造突围的机会。
他们的选择是正确的,冲散了这里,就等于冲散了我们的包围。
可他们的选择也是错误的,他们撞到了真正的防线上。
一具又一具尸体被刺穿,两排枪矛有节奏地前后穿刺将敌人逼在他们的战刀能够发挥威力的距离之外。同样,裹胁着巨大冲击力的骑兵也昂扬着杀入这一道长枪的密林中,高声呼喊着砍下距离自己身边最近的对手的头颅。
卡尔森曾经说过:没有一个正常人嗜爱鲜血,但当你不得不战斗时,你最好装作自己嗜好鲜血。
他说的或许就是这样的场面。
血箭从洞穿的人体中飞溅,喷射在长枪手的盔甲上、皮肤上。沐浴在鲜血中的战士狂乱地叫嚷,甚至狂笑,仿佛兴奋得难以遏制。
他们的敌人也是如此。
可我似乎听见了他们灵魂啜泣的声音。
再一次,长枪手们遏止了敌人奔袭的脚步,同时被遏止的,还有友军的溃散。在他们的坚持下,那些慌张失神的士兵们找到了自己的勇气,也找到了自己武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军官们的号令,渐渐稳住了自己的脚步,对着马上的敌人合拢了自己的包围。
或许罗迪克没有雷利的机变灵活,无法及时将自己的防御补救完善,让对手没有任何可乘之机。可他对整个队列的控制能力却是我们中最优秀的。他骄傲的枪兵战士们为他赢得了整合队伍的时间,他的阵脚在极短的时间内稳定下来,并开始了有条不紊的反击。原本濒临溃散的士兵在死亡了边缘学会了服从,而一旦他们开始服从自己年轻的将领,就成了一支不可轻视的力量。
“前排后撤,第二排上前,左列突击!”罗迪克撤下了自己的王牌部队。足够了,他们的任务仅仅是停下敌人的脚步。当骑兵停止奔袭,人数的优势劣势足以把他们淹没在人海中。而且,他需要那些散乱的士兵们得到锻炼,战场上的真正锻炼。没有面对敌人做生死搏杀,就不会成为值得信赖的军队。
“中军上前,跟随我,出击!”站在队列之后发号施令不是罗迪克的风格,他是个指挥官,但在那之前,他是个优秀的军人。站在队列前排,第一个冲击,最后一个离开,这才是我们熟悉的罗迪克。
“跟随我!”马蹄翻腾,掩盖不住他的吼声。许多军官一直不了解,如何才能真正鼓舞起士兵们的战斗意志,让他们舍生忘死地冲向敌人。
其实很简单,在需要的时候,站在他们前面,告诉他们:“跟随我。”而不是躲在他们身后,这就够了。你会是他们的英雄,让他们值得交付生命的人。
罗迪克正是这样的人!
与恐惧相似的,勇敢也是一种可以传染的情绪。当有人站在你的身边,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你什么是勇敢时,大多数人会效仿这些勇士的行动。那是一种被鼓舞的力量。
正如战场上流传的谚语:勇敢者不缺少同伴。
战局扭转了,原先张扬骄傲的骑手们陷入了困境。再没有所谓的战术、机动、阵列的差别,双方已经陷入了以血换血、以命换命的死战肉搏。在杀伤数量上,战技高超的温斯顿轻骑兵远远胜于罗迪克的士卒,可他们在总数上的绝对劣势注定了自己是失败的一方。马上的战士一列列倒下,让自己最后的呼吸流离在坐骑失去控制的践踏中。
温斯顿人沉不住气了,他们的本阵中传出短促的号角声,对着身陷敌阵的轻骑兵们下达了后撤的命令。
没有丝毫的迟疑,身处不利局面中的骑手们迅速地脱离了逐渐靠拢的步兵们的纠缠,依旧轻捷稳健地向后撤去。即便是遭遇了对手坚韧的抵抗,抛下了近一半战友的尸体,但他们队列依旧没有丝毫的慌乱。骑手们在马上高昂着头颅,自尊心和铭刻入骨的纪律让他们即便刚刚脱离死亡杀伐的阴影,也带着军人的骄傲态度。
一支轻骑兵从我们的阵列中冲出,试图趁着对方疲惫的机会,拦截下正在后撤的温斯顿人。对方的阵地中同样跃出一队骑兵,他们从阵前轻巧地横向飘过,射来一阵冷锐的箭雨,逼退了我们这次无益的尝试,然后保护着自己战友的后阵回营。
罗迪克已经重新整顿好了自己的队列。他的阵地虽然减少了几百人,但却比接战前更加坚强,因为士兵们已经挺过了一场猛烈厮杀。
在这里,一场厮杀或许不能将一群新手变成精锐,却也足够让他们暂时习惯这种生死的较量。
空气中传来甜甜咸咸的鲜血味道,气味并没有强烈到让人恶心的地步。这或许说明战死的士兵还不够多吧,我想。
是的,还不算多。已经有一千多和我一样曾经呼吸着甜美空气的豪勇战士刚刚失却了生命,成为我们所不能见的幽魂,而这一切,不过是刚刚开始。
要死多少人才够多呢,这场战斗,这场战争?
(亲爱的读者大人们啊,小弦子的封推大概今天就要结束了吧。近期小弦子工作比较繁忙,小说的创作速度可能要打一点折扣,希望不会影响到小说的质量。公众版将会不定期地更新,希望大家不要忘了我啊……………………(无限回声)忘了我啊……忘了我啊……了我啊………………:》)
第六卷:狼烟 第四十九章 战斗未完结
战斗不会因士兵的阵亡而有丝毫停歇。就在第一轮短促而血腥的试探性交锋结束之后不久,温斯顿人再次发起了强大的攻势。
这次他们选择的是我们的左翼,那是雷利的阵地。
敌人出动了两个混编的步兵方阵,排出了保守而严谨的阵列。每个方阵的左、右、前三个方向的最外侧都是手持高大塔盾的重装步兵,这些高大的士兵们用自己的身躯组成了阵列外侧牢不可破的防御阵线。一支支长枪从他们身后刺出来,矛头闪着惊人的寒光,仿佛在期待着吮吸鲜血的味道。
在方阵的内侧,是由弓箭手和轻装步兵组成的小型队列。当方阵与敌人接触时,轻装步兵随时准备着冲出阵列去迎击敌人,而弓箭手则在方阵内将伤人的箭弩射向对方。
这样的方阵是徒步兵种相互配合的经典之作,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甚至可以正面迎击同等数量的骑兵部队而丝毫不落下风。
这个方阵作用大小的关键在于:在剧烈的战场冲撞中,阵型是否能够保持稳定。一旦在某个方向被打开缺口,这样的方阵瞬间就将被冲垮。
我丝毫也不怀疑,在这一点上,我们的敌人会做的非常好,因为他们有一个出众的指挥官。他身着一套精美绚目又不乏实用性的骑士铠甲,骑在一匹高大的战马上,不时发出调度阵型的指挥命令。尽管头盔遮住了他的头脸,但从他的甲胄和身材上我仍然认出了他的身份。
那是个老熟人,乌瑟斯德里贝拉公爵,温斯顿帝国上将,曾经的南征军中路军总指挥,在坎普纳维亚城墙下与弗莱德有过一面之缘的将领。
弗莱德对他的评价是:“教科书般的指挥官”。
这句评价意味着,他或许不能将自己的才智提高到战略的高度,在战斗中无法抓住转瞬即逝的战机,用更机智更果断的方式一击决定胜局。但相对的,他用兵的规范和稳健也绝不会是普通的将领能够比拟的,你休想指望他在指挥中犯下什么致命的过失。
唯一令我疑惑的是:这样的方阵出现在这里似乎并不适宜。尽管我从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军事教育,但将近两年的战斗常识让我了解,这样的攻击阵型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速度奇慢无比。为了保持阵型的完整,士兵们必须牺牲绝大部分的推进速度。而在遭遇优势军力保卫、不得不突围求存的情况下,缓慢的速度不正是他们应当首先屏弃的弱点吗?
战局并没有给我留出思考的时间,两军很快就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