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总裁爱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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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总裁爱上我- 第8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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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不是也在一起了吗?相信我,不管你是人类也好,是吸血鬼也好,是精灵也好,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没有人可以抵挡。”

索菲亚抬起泪眼,怔怔的问道:“那么,你找到你的爱了吗?”

叶承欢没想到这个小姑娘会突然问这种话,顿时一愣,目光迂回到窗外,“是的,我找到了,如果没有爱,我不可能轻而易举的打败德古拉,更重要的是,我不可能击败自己,爱让我明白,一个伟大的人格不在于你击败了多少对手,而是在于你能否击败自己!”

曲终人散,是一个古老而又伤感的话题,但叶承欢从来都不喜欢伤感,也不喜欢忧郁,就算把他打入十八层地狱,他也照样渴望有阳光的生活。

他在不停的跋涉,累了,就卸下背包,坐下来喝口水看看风景;困了,就倒下来不管天不管地的大睡一觉;饿了,他可以随便抓一把什么东西放到嘴里嚼也不嚼就吞下去:寂寞了……

寂寞了,他就和树木说话,和鸟兽说话,和天地说话,大不了像个疯子一样和自己说话。

总之,他就是这么一个让人猜不透、搞不懂的人,因为他有一颗风吹灭、水淹不死、天压不塌的心脏,旅途中有风景的时候他就停下来欣赏风景,浓云密布的时候他就欣赏浓云,哪怕下刀子他也会挖个坑把自己埋起来,等刀子下完了再把刀子一个个捡起来,细细欣赏,慢慢打磨。

总之,他是一个你一辈子都无法忘怀的人,因为他就在你的身边,在开心的时候、不开心的时候、喝酒的时候、唱歌的时候、一个人静静看着窗外的时候,他永远都是你最好的朋友。

叶承欢去了哪里?索菲亚永远都不知道。

他去做了什么?索菲亚也不会知道。

她只知道的是,当第二天一早,突然发现那个人已经离开时,她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一个深深的伤疤。

叶承欢去了哪里?

当然是按照羊皮卷的标注去了黑暗森林,尽管再也没有人知道曾经的黑暗森林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

他去做了什么?

当然是重修轮回之门,然后用诸神盟约对众神进行重新封禅,但他却舍弃了最后一个属于自己的神位,代之以三个女人,那三个女人是许可儿、米兰和叶知秋。

他将她们封为了神之天使,许可儿是掌管月亮的天使,叶知秋是掌管地狱之火的天使,米兰是操治愈术的天使。

她们将去往各自的领域,从此与诸神并存。

就像叶承欢曾经找回的那段回忆一样,当他没有找回的时候,他发誓必须找到,可找回了之后只能让他陷入更深的痛苦之中。

时间,这个东西总是无情的,如果你可以将它永久定格,那么生活也就阻断了,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时光荏苒,龙都,这座滨海的国际化大都市,并没有因为某个人的加入或退出而有所改变。

当一个胡子拉碴、看似满身潦倒的男人再次出现在这座城市的时候,他才蓦然发现,距离他离开这里已经足足一年了。

这个时候,他才终于发现,原来他是对抗不了时间的,哪怕他已是众神之神的轮回之主,哪怕他已经完成了自己封神的使命,哪怕他已经以绝大的勇气放弃一切,决定重新回到那片他熟悉的故土时。

面对这座繁华入昨、红尘滚滚的城市,他还是觉得自己像第一次来时一样,陌生、新奇、还有孤独。

尽管眼前人流穿梭,但他还是觉得孤独而又陌生,甚至还不如他在黑森林时与那些鸟兽树木交谈来的畅快。

但他还是执意回到了这里,并不为别的,只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必须回来。

此时的他,已经今非昔比,他已经突破第七封印成为众神之神的轮回之主,即便他已强大如斯,可命运中有些无奈还是无法打破,那就是他的命。

我命天煞孤星,孤独一生,无伴终老。

曾经,他总是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可经历了那么多世事沧桑后,他发现自己还是呆在命运的怪圈里从未逃脱。

命运就是个调皮的孩子,总是喜欢时不时的捉弄人一下子,有时候你抓心挠肝想要得到的东西,甚至就在眼前也偏偏不让你得到。

虽然他回来了,但他并不想去打扰那个女人的生活,他已经给她带来太多灾难,他遗憾且庆幸着林佩珊把自己忘掉。

遗憾的是他们曾经那么无限的接近过,可因缘际会却抵不过造化弄人,到头来总是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事情让他们走向了彼此的反面。

同时他也庆幸着,庆幸着自己终于没有给林佩珊留下阴影,可以让她的生活重新归零,他真心想要她能好好的生活下去,只有这样他的心里就能得到些许宽慰。

同样的,他也不想再去打扰那些曾经和他有过交集的女人,像他这样的人本就不该出现在她们的世界里。

天煞孤星就应该呆在属于他自己的地方,他的人生注定要与孤独为伴。

有时候想想曾经在这里发生的一幢幢一幕幕的故事,他往往会了然一笑,至少在他的心里,林佩珊从未走远,至少他感觉他们还在一个城市里,至少他还拥有着两人那些有欢笑有泪水的回忆,这已经是上天留给他的唯一的一笔财富。

回忆若能下酒,往事便可当成一场宿醉。

很多天,他一个人在夜晚在这座城市里默默走过,在他眼中这座城市和他两年前来时没什么区别,就连空气里的味道都从未改变。

他走过了这座城市的许多角落,细心的将每个角落的回忆片片拾起,然后妥善的藏在自己心中的口袋里,偶尔拿出来翻阅一下,他时而都会会心的一笑。

他也曾无数次经过那座给他带来无数欢笑和悲哀的酒吧,隔着窗户一次次的看到有个女人总是坐在同一个角落里,一杯一杯的喝着一种叫做“处女”的鸡尾酒。

有时候他的心里会酸楚一下,有时候他会感到宽慰。

但他从来都没有再进去过,因为他早已不属于那个世界。

他也曾无数次的来到那片熟悉的海滩,一次次的矗立在那座渔人码头上,远远的望着夜色中的那座已经恢复一新的维多利亚,和从前并没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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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4章香格里拉

任由海风掀起一幕幕往事,任由自己肆意的沉浸在那种近在眼前却又遥不可及的幸福之中。

可是他从来都没拜访过,甚至没有接近过,每次就那么远远的看着,他的心就已经是满满的。

每每听到维多利亚里传出孩子们的阵阵欢笑声,他开始会觉得诧异,到后来也渐渐没有了探究的愿望,不管他离开的一年里发生了什么,他都相信那个女人现在是幸福的。

这一天夜里,看到别墅里的灯光熄灭,他照例起身离开。

可他刚刚走出十几步时,猛然听到背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你是谁!”

叶承欢身子一震,整个人犹如风化千年的石头般片片剥落,灵魂深处发出一阵剧烈的震荡。

这一刻,他凌乱了,以至于他根本就没去仔细辨认那个声音,因为那短短的三个字犹如三颗子弹射穿了他的心!

走还是留?走还是留?走还是留?……

他的心里反反复复的自问,难道是她吗,难道真的是她吗,还有可能吗,难道她真的还能认出自己?

这时,他第一时间想到了不贪和尚圆寂前说过的警语,除非你们有可以逆天的大造化,除非她还能想起你……

在此之前,他的心早就死了,可就在这一刻,死掉的希望仿佛烈火般蹭的一下爆裂而起!

他怔怔的不知所以,就在这时,一只手已经搭在了他的肩上,一个女人也已来到他的面前。

他慢慢抬起头来,只见面前站着一个中年女人,面目依稀有些熟悉,可一时间却想不起是谁。

不是她!不是她!不是她!

他的心不住的起落,失落中又不免宽慰。

是的,他很想再看到她,哪怕只远远的看上一眼,但他又知道自己不能见她,决不能再见她。

“小伙子,你没事吧?”那个中年女人面目慈祥,说话也很温和,显然并没认出叶承欢来。

事实上,他只在晚上才会出来,而且行装严密,事先经过了易容,根本没人认得出来。

叶承欢审视了下才想起,原来这个女人就是天使福利院的岳阿姨,当初林佩珊曾带他在平安夜给福利院的孩子们送过苹果,只是不知道她怎么会出现在维多利亚。

“哦,没事,没事。”叶承欢刻意压低声音,为的是不想让对方认出自己一丝半点儿。

岳阿姨微笑道:“你一定有事,我见你来过好几次了,有什么事不妨直说吧,里面都是孩子们,请你不要打他们的主意。”

叶承欢干笑道:“你误会了,我跟这家做饭的莫大厨认识,有点儿事想找他。”

“哦,原来是这样,他早就不在这里了,这家的主人走后他也离开了。”

叶承欢心里一动,“这家的主人走了?”

“是啊,她把维多利亚交给了我们天使福利院,我一直带着孩子们在这里生活。”

“什么时候走的?”

“差不多有一年了。”

“我听说这家的女主人是东方国际的林佩珊小姐,难道她的母亲也走了吗?”

“是的,她们都走了,只不过她的母亲去了燕京,据说在那里有个姓叶的亲戚,她和她的干女儿都住在那个家里。”

原来婉姨和灵儿都住在了叶家,叶承欢又问:“那林小姐呢?”

岳阿姨摇了摇头:“不知道,她走的时候说是要去国外旅行,直到现在都没有她的消息。”

叶承欢沉吟不语,在此之前他还一直抱有一线幻想,林佩珊一定和婉姨、灵儿在这里生活得很幸福,可是没想到她们一年前就都离开了这里。

岳阿姨审视着他道:“小伙子,看样子你好像和这家人认识?”

叶承欢猛醒过来:“哦,不认识,只是曾经听我莫大叔说过,既然他早就走了,我就去乡下老家找找他去。”

“你真的没事?”

“没事,打扰了。”叶承欢说着话便匆匆离开。

一路上,他心事重重的在想,林佩珊去了哪里连岳阿姨都不知道,而且一直都没有她的消息,不免让人担心。

她安顿婉姨和灵儿住在了叶家,看样子她一定做好了安排,可她为什么连这个家都不要非要出国旅行呢?

一走一年,音讯全无,估计就算婉姨和灵儿也不知道她在什么地方,尽管他很担心她,但人海茫茫要到哪里去找,就算找到了她又能怎么样呢?

她有她要做的事情,她有属于她自己的生活,也许在经历了那么多人生波折之后,她想要享受一个人自由的生活,她想要去好好放空自己。

叶承欢一再提醒自己,自己和她之间已经没有任何可能了,他们又回到了最初的各自的生活轨迹,他们的轨迹再也不会有任何交集。

忘掉她吧,忘掉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往吧,他曾经以为一个人的痛苦莫过于努力找回属于自己的回忆,突然发现当你打开那段回忆之后,呈现在面前的是你根本无法承受的痛苦。

可是现在他深深的意识到,当你不得不去逼着自己忘掉回忆、忘掉一个人时,那种感觉竟是如此的撕心裂肺。

在一个阳光情暖的秋晨,一个穿着卡其色工装、扛着磨白帆布包的男人来到距离龙都老城区边上的香格里拉酒店门口。

这个男人一身行头加起来不超过一百块钱,更遑论下巴上满是丰收的胡子茬,头上满是凌乱的碎发,整个人颓废得一塌糊涂。

这种人就算走在龙都最繁华的商业步行街,估计也没人愿意多瞅一眼。

他抬头看了看这座酒店,还是和他第一次来时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变化。

那人来到酒店大门口,认认真真的看着墙上招聘保安的公示,一把扯了下来,卷了卷塞进怀里。

门房里冒出个老大爷的脑袋,扶了扶老花镜瞄了半天,才用沙哑的喉咙问道:“小伙子,你有啥事?”

那人呲牙微微一笑:“我要应聘保安。”

老大爷上上下下打量他半晌,微微摇了摇头:“我年纪大了,干不了这个了,可我看你还年轻得很,出去干点儿什么不好,怎么偏要来干保安?”

“不瞒你说,以前我就是干这个的,没办法啊,干这行干出感情来了,这不是在外面瞎折腾了一圈也没干出什么名堂,最后只好回来重操旧业。”

老大爷颤巍巍来到卷闸门前,先瞅瞅别处没人,才隔着大门低声道:“小伙子,我看你也挺面善的,看你也是吃了不少苦的人,不妨就给你交个实底。这家酒店刚换了老板,据说是以前的那个老板,听说那家伙人性太差,老是克扣员工工资。再说了你还年轻,干点儿什么不好,干嘛偏偏干个保安。”

“没办法,别的咱干不了,估计天生就是个干保安的料。老大爷,您行行方便,帮忙给齐总通报一下。”年轻人温和的笑着。

“你怎么知道那个老板姓齐?”

“以前我在他手下干过。”

叶承欢扛着帆布包一步步走进香格里拉酒店的大门,两边的礼仪小姐还以为是客人来了,正要鞠躬问候突然看到他这身装束,全都转到一边打起了呵欠。

好在叶承欢对这种事早已冷暖不萦怀了,最多也只是淡淡一笑而已。

一个人初到世界,就像一颗棱角分明的石头,经历的风雨越多,棱角就磨得越快越圆。

此时的他早已万物不累、冷暖自知,人世间的一切早已看得比水还淡。

什么酒色财气、什么功名富贵,在他心中不过是一场过眼云烟。

叶承欢进了酒店,没走一步都能俯拾曾经的印记,等他进了电梯后还能想起那一次打破人家保险箱,从电梯出来时被一帮警察围拢的情形。

时过境迁,一切似乎都只是一场梦,他又回到了那场梦的原点。

来到总经理办公室门口,他伸出手刚要推门,突然林佩珊曾经说过的一句话猛然回到耳边:“你什么时候能学会敲门。”

于是,他放慢了手,轻轻的敲了敲办公室的门,隐隐听到里面传出男女嬉笑声。

他又敲了敲门,里面照样没有任何反应。

于是,在他敲了三次门之后,里面才传出一声不悦的声音:“进来!”

于是,他轻轻推门而入,火候分寸都掌握得极佳。

进了办公室,他先是快速扫了眼这间屋子,屋里的陈设依旧,和他当初来讨薪时一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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