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内,本能的生出一股抗力,化作一层层玄阴之网将他周身包裹了起来。
随着内息的运转,一股股黑色光芒缓缓的自体内散发出来,将那疯狂入侵的狂暴雷电之力生生顶了下来。
蓝色与黑色交织,叶承欢的身体化作玻璃状的透明之色,两种力量来回交叉,十分诡异炫目。
虽说玄阴层的保护起了一些效果,不过叶承欢的整个身体已完全处于麻木状态,甚至他都已是能够听见体内血脉发出阵阵哀鸣之声,雷霆之力太过狂暴,对于身体的破坏力也是极强,若是没有特殊的手段,他真不敢保证自己就能对抗得过去。
凭借一个人的力量,擅自破坏宇宙法则,这样的后果是不可想象的,势必遭遇诸神的惩罚。
这个时候,林佩珊一定想象不到,那个刚刚还极度伤害了他的男人,在为此遭遇怎样的折磨。
一分钟,就为了那短暂的一分钟的时间静止,为了最后一眼神情的端详,为了最后一个彻骨的亲吻,那个男人正在支付着比死亡还要昂贵的代价!
第641章感觉
第641章感觉
林佩珊只有一句让人动心的告白而已,可叶承欢却是在用身体、用灵魂在回报她,这样的回报恐怕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去做。
这,就是所谓的诸神愤怒,这,就是所谓天谴!
但,面对之,他依旧傲然!
这,就是一个叫做叶承欢的男人,一个没有身份的世界公民,一个貌似滥情却深藏原因的家伙,一个哪怕被雷劈都不会低头的危险分子!
他的爱,就是他么的这么彻底,所以这么多年来,他从来没真正爱过一个人,因为他知道,只要他一旦对谁动了心,他就是那种不顾任何后果、不计较任何死亡的类别!
况且,他的心在许多年前就已经死了。
天雷淬体,绝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起码在这个星球上,就算大造化、大天赋、大不朽的人也无法煎熬。
叶承欢现在所做的就是大造化、大天赋、大不朽的事情,只为了那一瞬间的时空停留和一个送给林佩珊的吻。
不过好在,叶承欢并不是真正来找死的,至少,在他的预估里,对于天雷入体的狂暴,还是有着一点点的准备。
尽管只是一点点而已。
山巅上,雷芒化为一个宛如刺猬般的光团,滑下来后随即将他的身体牢牢的包裹着,方圆百丈之内,雷蛇在地面上穿梭着,不断的带起一道道细微的爆炸声,连同岸边的一些碎石,都被
生生爆成齑粉。
雷芒闪烁,在在那雷电之中,一道暗淡的雾气若隐若现,虽然细微,但却是在一种缓慢的速度变得强盛起来,而且,随着雾气的强盛,那一丝丝霸道的雷芒,竟然也是在逐渐的与那雾气
融合起来。
看来有效果了!当雷芒与玄阴层融合后,叶承欢精神一振,急忙催动着这一缕天雷原力融入身体。
这一缕原力刚刚出现在身体中,那体内本被狂暴的雷芒刺激得紧缩起来的血脉,仿佛是嗅到了无可抗拒的诱惑一般,又再度迸发出活力,贪婪的将那一丝丝融合了雷芒的原力吞噬掉。
他隐隐的感觉到,那麻木的感觉,已经开始逐渐消退。
察觉到这种变化,叶承欢终于有了丝宽慰,全力催动内息,慢慢的将那身体之中狂窜的天雷能量融合。
伴随着越来越多的雷霆之力被他融合,剧痛感也在渐渐消退,他的身体已经有了几分适应。
在这种情况下,叶承欢也开始察觉到,他的身体不论内外,都在逐渐被强化着,这种感觉越发清晰,还能隐约的感觉到,体内涌动的力量在一丝丝的增强。
还有什么能比大自然赐予的力量更强大的呢?
不过,这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但凡有一点儿办法,他都不愿做这么冒险的尝试。
与其说是他有意为之,利用雷霆之力冲击血脉,在最短的时间补充原力,倒不如说一切都是误打误撞。
尽管他这辈子误打误撞的事没少干,不过现在可以肯定的是,他再一次在死神打盹的时候捡回了一条命。
实话说他可不会什么淬体,这种毫无底线的自虐方式他一点儿都不稀罕。
只不过若干年前,在古波斯神庙的一次经历,才让他对淬体有了点儿认识。
那一次,拜火教教主火神用了三把“诅咒之焰”对他淬体,希望能淬炼出他体内的诸神盟约,没想到连根毛都得到。
叶承欢那次虽然受了大煎熬,却误打误撞的在诅咒之焰的淬炼下,硬生生的淬炼出了阴阳十二脉,并从此能够将神罚吞噬的原力做到随心所欲的融合转化。
可怜的火神不仅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反倒帮助叶承欢成就了相当于人类登上月球一样的伟大壮举。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叶承欢在即将遭到时间法则反噬的时候,会第一时间想到淬体。
此刻,叶承欢心神一动,对着一条极为堵塞的“灵台方寸”冲去。
灵台方寸是他的原力中枢,已经被时间法则的反噬之力侵占,要想恢复原力,他就必须尽快夺回失去的要地。
在这种雄浑原力的开拓下,那条极为堵塞的气海,居然开始缓缓的被扩充,那种速度比起他平时养神调息的效率不知高了多少倍。
发觉起了效力,他收敛心神,全神贯注的融合着天雷原力。
美丽的雾灵湖早已变成人间炼狱,而到了此时,一片片炫目的雷芒光团,开始缓缓的减弱着,身处其中的叶承欢身体表面,玄阴层越来越盛,在他的皮肤上有一些灰黑色的杂质被析出。
当这些杂质徐徐掉落时,露出了下面的皮肤,透出一丝丝极淡的青光,看上去宛如青铜。
这团雷芒,持续了将近半小时左右,终于缓缓消散。
随着雷芒散去,叶承欢慢慢睁开了双眼,眼中雷光涌动,洋溢着兴奋之色。
显然,他再一次逆天不死、涅槃而生!
他低头,摸了摸皮肤,能够感受到肌肤下面缓缓扩张的力量!
雷电消散,大雨变成小雨,天色也渐渐明朗了许多。
他上了岸边,坐在草地上,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饱含木叶和泥土的芳香,然后仰天大笑。
笑声伴随着远处退却的雷鸣,在天地间回荡。
燕京国际机场的候机大厅里,赵雅琳心急如焚,不住低头看表,大厅里一遍遍播放着提示音:“从燕京飞往龙都的客机马上就要起飞了,请还没有登记的乘客朋友马上检票登机……”
林佩珊去了这么久怎么还没回来,赵雅琳知道她不是个不守信用的人,事实上她们两个对于时间的恪守没有几个能比得上。
飞机马上就要起飞了,自己靠着在燕京方面的关系,好容易疏通好了机场方面,获得了一个最佳的时间点,这应该是让林佩珊和叶承欢离开的最好时机。
她不知道多少次拿起手机来,又犹豫着放了下去,她了解林佩珊的性格,她知道林佩珊在这个时候最不想被人打扰,就连她这个最好的朋友都不行。
她急的来回踱步,猛回身就看到从外面进来几个形迹可疑的男人。
几个男人着装不一,却都戴着深色眼睛,貌似是来候机的乘客,可手里却没一件行李。
进了候机大厅后,几个人便分散开来,分别坐到了几个登机通道的边上,有的喝饮料,有的看报纸,有的摆弄手机,但全都无一例外的关注着安检口的方向。
赵雅琳马上警觉起来,凭着直觉判断,这几个人一定是冲着叶承欢来的。
这个时候她反倒不希望林佩珊把叶承欢带来,只要叶承欢一经出现,等待他的将是一场激烈的抓捕。
最好的时机已经错过,现在想走也走不掉了。
赵雅琳忧心忡忡,决定马上把这个消息告诉林佩珊。
再一次拿起手机的时候,就见安检口闪出一抹清影,正是林佩珊。
赵雅琳马上迎了上去,可到了林佩珊跟前时却忽然愣住了!
这一刻,她差点儿就以为自己看错了人。
她所认识的那个连睫毛里都是自信的女人,在此时却已完全没了风采,就像一个得了大病的病人。
“佩珊……你……怎么了?”赵雅琳没法相信,才两个小时的光景,就能让一个人变成这样,她在这两个小时里到底经历了什么?
林佩珊毫无声色的抬起头,神色恍惚,嘴唇刚动了动却没发出丁点儿声音,紧接着身子一下就软了下去。
赵雅琳刚忙扶住她,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冷冰冰的没有一丝温度,手心里也是一样。
她认真的审视了一遍,发现林佩珊的脚腕被高跟鞋磨破了,血液凝在丝袜上,让人触目惊心。
“你疯了!这么远的路,难道你是走着回来的么!”赵雅琳又是心疼又是责备。
林佩珊眼神空洞,似乎根本就没听到她的话,停了半晌,嘴唇才勉强牵动了下,无力的道:“是吗?”
“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林佩珊越是这样,赵雅琳就越发担心,“叶承欢呢,你不是要把他带来么,他的人现在在哪儿?”
林佩珊木然的摇了摇头,“走了。”
“什么!他……去哪儿了?”赵雅琳原本觉得,那个拽拽的家伙有时候倔起来谁也不买账,不过只要林佩珊出现他一定会乖乖的听话,没想到居然会是这种结果。
就在赵雅琳迟楞的功夫,林佩珊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忽然一把握住她的手,饱含晶莹的眼眸望着她,“他……再也不会来了……”
看着好朋友迥异的神态,绝望的目光,赵雅琳一片茫然,手一颤,手里的皮包掉在了地上……
她们还不知道,这个时候,叶承欢已经经历了一个生死轮回,这个有点儿拽拽、有点儿色迷迷、有点儿惹人烦、有点儿爱惹麻烦、有时候偏偏又让人牵肠挂肚的家伙,重新上了汽车。
林佩珊的挽留,时间法则的惩罚,统统没能改变他的意志,事实上,他决定的事没人能改变的了。
不管结果怎样,他都决定要继续走下去,汽车轮胎碾着地上的泥泞,顺着那条小路继续前行。
看了看表,又望了一眼灰蒙蒙的天空,这个时间已经接近傍晚,看样子这场雨还不知会下到什么时候,眼看天就要黑了,周围渐渐腾起雾气,能见度越来越糟糕。
可他不能打开车灯,在没搞清楚状况的前提下,那么做很容易暴露自己。
所以,他只能靠着一样东西把握行进方向:感觉。
第642章红魔
第642章红魔
而感觉这种东西并不太能让人放心,只要稍稍有一点儿偏差,搞不好他的车随时会被幸运之神光顾,要么一头栽进湖里,要么一头撞上山石。
与其说是开车,还不如说是在走钢索!
事实上,他过去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和这样的生活打交道,今天的行程少了些风景,多了些人生况味。
这时,后面传来的一阵隆隆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开始还以为是打雷,可定了定神之后,马上确认那不是雷声,而是一辆大马力引擎。
后视镜里渐渐冒出一辆大家伙,巨大的轮毂飞转,正已极快的速度追了上来。
难道是暴露了?
在不开车灯,发动机低速转动的情况下,这么快就暴露了,这让他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就在他准备提速、甩掉那家伙的时候,前面斜刺里猛地窜出一辆悍马,打了半个转后,不偏不倚刚好横住他的去路,劲爆的排气管把地面刮掉厚厚一层。
很快,后面的悍马也跟了上来,停在一箭之地外,一前一后把叶承欢的车包了饺子。
两辆车不熄火停在那里,不客气的闪着氙气大灯,晃得人睁不开眼。
叶承欢绷紧了战斗神经,随时准备玩命,可等他看清了两辆车是悍马后,又多了一丝狐疑。
高达400mm以上的最小离地间隙,几乎是任何其它4乘4车的两倍,高达72度的接近角和37。5度的离去角,更是其它越野车型无法比拟的。17英寸的轮毂穿上37英寸的轮胎,也只有大卡车才能有这么大的脚。60度的最大爬坡度,40度的最大侧倾度。
更夸张的是m2hb重机枪,mk1940mm自动榴弹发射器,陶式反坦克导弹,毒刺导弹,甚至加装了一门100mm迫击炮!
这家伙简直就是一个武装到牙齿的移动版的超级武器猛兽!
神州军人怎么可能使用美军制式的装备,尤其是军车,更不可能加装美军制式的重武器。
可谁又会开着这玩意到神州军方的秘密基地来耀武扬威?
就算它再彪悍,也不过还是一辆汽车而已,一枚枪榴弹就能给它送上天。
在没确认对方身份之前,叶承欢保持着点火状态,一下下的轰着油门,静静地注视着对方。
过了几秒钟,从车上下来一个高大的男人,只是悍马车灯刺眼,只能看到个轮廓。
那人下了车,回手把车门关闭,力量奇大的发出“砰”的一声。
他冲着叶承欢的车一步步走来,厚重的大皮靴踩在地上,发出咚咚的巨响,地皮也好似跟着发颤。
他来到车窗外,由于身材高大,以至于几乎上半身都在车窗上面,只能看到他的腰。
那人在外面站了两秒钟,随后居然很礼貌的敲了敲车窗。
叶承欢没做任何过激的反应,相反的,他毫不戒备的摇下了车窗玻璃。
没有枪口,也没有子弹,一切凝结成冰的危险空气换来的却是一个令人大跌眼镜的声音:“尊敬的魁首先生,红魔向您报到!”
叶承欢皱了皱眉,说实话他的心里有点儿不爽,刚才差点儿就把这帮狗娘养的当敌人干掉了,这帮混蛋什么时候敢嚣张到给魁首开玩笑的地步。
要不是在这种环境下,他真想下车给那个混蛋屁股上来一脚,然后把他的裤衩塞进那个混蛋的嘴巴里。
不过他也记得作为魁首的座右铭:善待你的士兵,永远是带兵者的第一守则。
有缺点的战士终究是战士,宝贵的苍蝇也终究不过是苍蝇。
下了车,站在面前的是一个魁梧身材、红头发的白种男人,穿着野地作战服,脖子上挂着护目镜,一脸严肃而恭谨的神情看着自己。
叶承欢当然认得他,这家伙的代号是红魔,前美国海豹突击队上校,本是最年轻有为的作战指挥官,很有可能在40岁就当上准将,因不满美政府漠视战死士兵,一怒之下离队加入黑暗风暴,其加入雇佣军的收入大部分都给了阵亡战友的家属,其道义的本性和天才的指挥才能也得到叶承欢的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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