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北宋之凡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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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北宋之凡人情-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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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我真是过上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的生活,什么叫做十指不沾阳春水,个人理解就是如果你不洗脸的话,那么手就不会湿,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什么事情都有人帮你做好,而且小荷聪明乖巧,伺候我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估计小部分原因是没有照顾好温小小,让她不小心发烧被姨父关了柴房,这样的日子很滋润,也腐败,要是哪天突然回到现代,还会有一阵子适应不过来呢。
小荷拿起专用的小剪子认真地修着脚指甲,这温小小长得真是好,不论是脸蛋还是身体,皮肤白嫩白嫩的,仿佛可以掐得出水来,看着这纤腰、长腿,连我都情不自禁地爱上了,特别是一双玉腿匀称、笔直、修长,如白璧般无瑕。但唯独有一样让我很不满意的,胸部不够丰满,严格上说有些瘦弱,目测估计只有A罩杯,可见这世上也没有完美无缺的人,虽然也吃了大量自己所知道的可以丰胸的食品,如杏仁、芝麻、花生、猪蹄等,还配合天天按摩,可效果都不太明显,不过好在年龄还小,还有发育的空间,改天找美人姨娘问问她有没有什么好的丰胸秘方,对,明天就要问,要不过了18岁想再想长大就难。
起了个大早,还没吃早饭就跑去找美人姨娘,看着秦妈在帮她梳头,我站在旁边了好一会儿都不好意思开口。
美人姨娘先开口问了:“你今天这是怎么了,还有什么事是不能和姨娘说的?”

我瞄了瞄秦妈,想了想,然后低头在美人姨娘的脸旁低声耳语,她听得是笑开了眉眼,拍着我的手背道,“有,有的。”
她转过头吩咐秦妈:“从明天开始,每天早晚叫厨房准备酒酿丸子给大小姐和表小姐,要直接端到她们的房间。” 
“是,夫人。”
逐琴也要吃,她不会怪我多事吧,不过看她也是挺需要的。
“对了,再过几天就是你十四的生日,”美人姨娘握着我的手,“下午我叫逐日带你到金织坊挑些自己喜欢的布料,做几身新衣裳。”
“谢谢姨娘,姨娘最疼小小了。”搂着美人姨娘向她撒娇,高兴的时候就喜欢搂着她,虽然她不是温小小的亲娘,可是确实视温小小如已出,逐琴有的我都有,尽管我是心理年龄快30岁的女性,这样的动作有些过了,但她很喜欢所以我就会不时的表现出来,知道她怕我会有寄人篱下之感,越是发出小女儿的娇态,她就越觉得我过得好,越觉得对得起温小小的亲娘。
不知道是不是美人姨娘有意搓合我们俩,只要有机会就创造我和成逐日独处的机会,肯定是这样的,古人也常说:“姑表亲,亲上亲,打断骨头连着筋。”凭心而论成逐日确实是支绩优股,如果近亲结婚的对象是他的话,好像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他长得帅、气质好,学问不错,家里又有钱,温柔体贴,最关键的是看起来不会搞外遇的样子,绝对会是好男人。他细细地关怀着我的日常生活,每一个生日、每一个节日我们都在共同度过,虽然是一大家人在一起,但只要每次抬头寻找他,他的眼眸就会捉住我的目光。
是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有了这样的默契,是在习字课上?还是三餐的饭桌上?还是偶尔的外出活动中?我不知道,但他的体贴就像温暖气场包围在我身边,不论在哪都可以清楚地感受到,那是一种叫女人温暖、安心的感觉,我很享受他温柔地扶我上下马车的感觉,享受他叫我表妹的声音,更享受他看我的眼神。可是为什么姨父又要他参加菊花会呢?他对我们的交往是默认的,有些烦,算了不想了,想得头都痛了,告诉自己要把握现在,不要想太多,而我能把握的也只有现在,有现在才有将来,先好好享受享受纯纯的爱情吧,如果结局是早已写定的,至少过程要好好地把握住。

正文第十三章定情

金织坊是有名的布料庄,如果说汴京城的有钱人吃得都是成家的米,那么他们穿得衣服一般都出自金织坊,也算是一种身份的象征,金织坊很气派,特别是他们的那个招牌,金光闪闪,刚走到店门口就有人迎面而来, 
“真是稀客光临,成大公子里面请!”
“吴掌柜客气了!”
叫吴掌柜的人一脸精明样,年纪不大估计只有30多岁,“您今天是?”
成逐日示意了身边的我,“给表妹买些布料。”
吴掌柜看了我一眼,开口就夸道:“这位小姐真是好相貌!两位先请到楼上雅间小坐!”

金织坊店面积很大,分上下两层,估计有2000多平方米,下层放着各式各样的布料,按价钱的高低分成不同的区域,相同的区域内再按色系来分类,每块布料旁边都立了块小牌子,上面写着价格、蚕丝的产地等等;上层是专门给客户挑选产品时休息用的;而且服务一流,刚刚坐下就有人给我们上了茶,不一会,各种各样的布就摆到了面前。
吴掌柜是一个非常专业的职业经理人,介绍起来如行云流水般,“这些都是贵府常订的料子款,我挑了些适合小姐的,特别是这款胭脂红,”手上拿起一块布料,“店里新进的货,就两匹,是苏杭桑蚕的丝纺成,这可不是一般的蚕,为了提高丝品,每天用新鲜的豆浆洒在鲜桑叶来饲养的;再用红花反复染制,这花也是有讲究的,必须是采自深秋绽放的、碗口大的红花;每十根纱并了一根琥珀蚕的金丝,琥珀蚕因丝质坚韧带琥珀光泽而著称,十分珍贵。”他拿着料子走到窗户旁,“阳光一照就发出淡淡的金黄色,这料子色泽艳丽、高雅,也只有小姐如此玉貌花容的可人儿才配得上。”

吴掌柜真是满舌生花,虽然我对丝啊,蚕啊什么的都不了解,不过经他这么介绍,觉得这布料肯定差不了,购买欲很强烈,“那要多少钱啊?”
“只需10两!”吴掌柜乐呵呵的赔着笑。
啊,这么贵,10两,还‘只需’,这普通人家都可以过好几个月了,刚想说不要了,成逐日就出声了,“这块我看着好,要了,连着这月白、鹅黄、桃粉一起包起来!”吴掌柜喜滋滋地接过成逐日递过的银票到楼下打包去了。
“小小冰肌玉骨,穿粉色的衣裳都适合,特别是桃粉色,看起来脸色红润,但这款黄色不适合,称得肤色有些暗。”他把我所摸过的布料一一点评过,还真细心。 
“表哥,这也太贵了!”花这么多钱买衣服,长个了又不能再穿,不像珠宝黄金可以保值。

他却说的云淡风轻:“千金难买心头爱,总共不过30两的银子,小小如此喜欢哪有不买的道理!” 
买完料子我们没有直接回家,成逐日领着我来到了大相国寺旁的一片桃花林,漫步在落英缤纷的桃花林中,粉的,白的,红的桃花在枝头争相绽放,花朵丰腴、色彩艳丽,仿佛置身与世隔绝的桃源仙境。
忽然一枝俏皮的桃枝勾住了我的头发,正准备抬手时,成逐日已经先一步伸出手来,“不要动,我来!”
我们靠得很近,他的吸呼喷在我的脖子上,可是这次我却不紧张了,自从上次的马车事件后,和他相处地越来越自然了,那个拥抱好像一下子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好了!”他伸手抚了抚我的头发,顺手摘了朵桃花别在我的头发上,淡笑道,“真是人面桃花相映红!”这可是他第一次夸我漂亮,粉脸微酡。
这时,他从怀里掏出一块玉佩戴在了我的脖子上,“喜欢吗?”
我用手摸了摸,晶莹剔透、润泽透明,发着柔和的光泽,和他头上的白玉簪是同样的颜色,对他嫣然笑道:“表哥送的当然喜欢!”
“你上次的那首词叫什么名字?”
“它叫《青花瓷》!” 
“为我再唱一次,可以吗?”他的声音像红酒,感觉自己有些醉了。
“当然!”不论唱多少遍,我都愿意。
桃花林中响起了我优美的歌声,唱到一半处,他掏出腰间的笛子合着歌声的吹了起来,一曲终了,他走向我,深邃、专注的眼晴像一口古井要把我吸进去,伸出双臂将我搂在怀中,“小小,让表哥照顾你一辈子,可好?”
成逐日向我告白了,这个温文尔雅、气宇轩昂的男人向我告白了,有点出乎意外,毕竟我才刚十四岁,然而又在意料之中,古代人都早熟,女子15岁及笄后就可以嫁人了,他对于我说是太阳神一样的人物,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从来都是我仰望着他,虽然心中知道他是多少是喜欢我,却不能肯定程度有多深,没有足够的自信让他一定会选我,就像丑小鸭综合症:小的时候很丑,经常被人嘲笑,很自卑,当长大后慢慢变漂亮了而自己却无法真正的自信起来,因为丑的自我形象已经根深蒂固。就有点像我,虽托生在这个温小小身上,但在内心深处真正的自己是那个在21世纪的中国生活了25年的人,普通的外表、普通的能力、出生在普通的工薪阶层家庭,现在亲耳听到他的表白心中真是喜不自禁,这个如玉般的男人向我告白了,感觉心中有一种叫幸福的东西满满地要溢出来。

静静地靠在他的胸堂中,听着他有力的心跳,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初六就是你的生日,有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
水粉衣裳、手饰珠钗平常能送的他都送了,想了想,“我想去逛逛汴京城,虽然在这里呆了好些年,可从来没有真正地见识过汴京的风貌!”
“这好办,这个月初六到初八是做集的日子,到时候我带你见识见识!”

“姨娘会答应吗?”有些担心。
成逐日墨黑的眼珠闪着坚定的光泽,“一定会的,我去和她说!”

正文第十四章回赠

这古代男女定了情都是要相互赠送礼物的,也应该回送个什么表示一下我的心意吧!

可该送他什么好呢?要不送个玉件吧,玉这个字眼在古人心目中是一个美好、高尚的字眼,在古代诗文中,常常用玉来比喻和形容一切美好的人或事物,认为玉之润可消除浮躁之心,玉之色可愉悦烦闷之心,玉之纯可净化污浊之心,所以君子爱玉,希望能在玉身上寻到天然之灵气。可是我手上有的玉饰都是长辈给的,不能转送,也太没诚意,我独自出门去买不太可能,冥思苦想后决定还是亲手绣个帕子送他,关键还能表达我的心意,但不能太难,什么花鸟鱼虫都太复杂了,会绣但出来的图案不够精细、传神,最后终于敲定,在自己最喜欢的手帕上绣着“Iwillholdyourhandforever。EV”EV是我英文名的缩写式,代表是我送他的,而不是温小小。花了两个晚上加班赶工总算是完成了,拿起来左瞧右看,颜色鲜艳,针角绵密,情深意重,不错,不错,心中甚是满意,今晚就在房间里等着他来,亲手送给他。现在每天晚上他只要有空,都会偷偷来看我,弹琴,吹萧,或是聊天,就像是现代的情侣们约会一样,不过地点都是在家里,选一些自认为还算高雅、抒情的音乐常常唱给他听,如《白月光》、《发如雪》、《东风破》等等,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青花瓷》,真是不愧我看上的男人,喜欢的都一样,有一次他问起,我怎么会有这么多鲜新的词,本想推说是爹娘的朋友们做的,毕竟剽窃别人的作品是不道德的,在现代还是违法的,我可是在新中国教育下的遵纪守法的良民,但温小小的父母都是高雅的人,他们的朋友不可能会写出这样的俚俗的词,不是当时文人士大夫会做的事情,只好推说爹娘都是才华出众的人,他们的琴棋书画我一样都没有遗传到,可能是老天爷为补偿我,所以才给了这个天份,他对我的回答不置可否,倒是也不再追问了。也不知道是成顺和小荷把风的工作做得好,还是成家的家长们睁只眼闭只眼,毕竟古代表兄妹之间婚嫁是常有的事,反正我们私下的见面没有被人发现,感觉很挺刺激的。帕子已经绣好两天了还没有送出去,这两天姨父、成逐日和齐叔他们都呆成家郊区的农庄里,早出晚归,小荷说成家在郊区有1500多亩的良田,是汴京城旁最肥的一块地,专门种水稻,因成家的地好、水肥,可以一年两收,不但穗子结的多,而且穗粒多、大、饱满,虽然价钱不低,但是汴京几乎所有的大户人家吃得都是成家的米,成家的佃户都是在成逐日的爷爷那一辈就为成家种田的,是技术丰富的农人,从爷爷到爸爸再到孙子,种植的技术是手把手教出来的,他们能一代一代的给成家种地,不仅因为成家的工钱比别的地方高,有年终奖金,还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农庄里有一些畸角旮栏的地不适合种水稻,成家就会把这些地分给到那些资历老、表现突出的佃户做为奖励,他们可以种些蔬菜瓜果之类的,收成都归他们自己不用上交,听了半天总结出来成家成功的两个策略,一是产品走高端路线,二是满足了佃农对土地的渴望,传统的中国人对土地的渴望是根植于血液之中,一代传一代,即使到了现代也没有改变,从人们对房子的执狂就可以看出。心里不太清楚1500亩到底有多大,不过从小荷骄傲的口气可以想像的出来,肯定是小不了的。
等很久,成逐日怎么还没有过来,今天不会又迟了不来看我了吧,差了小荷去探探风,总算把他给盼来了。
“表哥,最近都是这么迟回来,很辛苦吧!”看着他一脸的疲惫,有些心疼,“小荷,去厨房端拿碗莲子粥给表哥!” 
“不用麻烦了!两天没来,过来瞧瞧一会就走,明天是钱庄盘帐的日子,要早些起床!”

我挑眉问道,“怎么这个月盘帐的日子提前了,原来不都是初五或初六吗?”

成逐日淡淡回答:“初六是你的生辰,总要把事情都安排妥当,我才能放心的陪你到城中走走!” 
“为了我,这样会不会不好?今早吃饭的时候,我瞧姨父精神不太好,不一定要初六那天去,初八再去也可以,做集不是到初八吗?”
成逐日扬起安慰我的笑容,“你不用担心,和爹说好了,他明天不会去,盘帐的事有我和齐叔就行了,我15岁就开始接手钱庄的事,熟的很,再说还有齐叔帮我,反正成家的担子我迟早都要挑起来,早些晚些也没太大差别,是爹不放心农庄的事,一定要亲自去看看,所以这两天才累着的,初六是小小的生日,一定要去,都安排好了,你不用操心!”
他好辛苦啊,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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