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男人的占有欲,即使把甜儿留在身边,不能在一起,做妹妹也好,总比被别人追去,成为别人的女人强。他原本还不觉得,这些天琢磨之下,才发现自己跟这丫头还真建立起了很深的感情,隐约就把她当成了身边的女人看待。
“什么嘛!”许甜儿还是那么胸无城府的笑着,“也就是发发短信,互相聊聊天,比较谈的来而已。他也很喜欢音乐,感觉确实很不俗的一个人。”
很高的评价啊,以许甜儿的个性,能去夸奖一个男生就很不错了,而且用词还这么讲究,都说“不俗”了,看来地位确实不容小视。这“发发短信”,“聊聊天”到底是什么程度,丁小忧自然不便公然再问下去,再问下去,就变成探究隐私了。
那家伙喜欢音乐,跟许若苍一样拉的一手很棒的小提琴,这个丁小忧上次就许甜儿讲过,还说他什么琴棋书画无所不通,整个一全才。对于有才华的年轻人,丁小忧一向是并不怎么感冒的,这是因为他本身就是没文化的小混混出身,一向被这类文化分子排斥,所以养成了一定的敌对感。即使现在升级到贵公子,也附庸风雅掌握了不少文化层面的东西,可那还是为了文化而文化,为了品位而品位,说白了,就是装点门面。
“是不是哦?什么时候约出来,二哥见见他?”丁小忧故意开玩笑似的,以一种家人的口气说道。按说这也合理,大家族的千金恋爱,那比结婚还隆重,万一遇到个心术不正的,家族也好先把把关不是?
“好啊!”许甜儿居然一点反对都没有,“我最信任二哥的眼光,可惜得等一段时间啊,我们现在也只限于手机上发发短信,网络上聊聊天。我暂时还没打算把身份告诉他呢!所以二哥也不要操之过急啦!你那么凶巴巴,万一把人吓走了怎么办?”
丁小忧心里很是不好受,听许甜儿这口气,两人虽然还没到发生什么的时候,可听上去,随时都将会有向前一步的趋势。这是不好的苗头啊,趁早要把住关,不然叫人趁虚而入,那可就亏大了。
“要是吓都能吓的走他,那样的男人,怎配的上我家甜儿。别说你了,就是二哥,也不会答应的,情愿把甜儿留在身边,嫁谁也不能嫁胆小的男生,对不对?”
许甜儿乐道:“那甜儿就不嫁罢!永远守在二哥身边,给二哥做老婆,你说好不好呢?”说着,往丁小忧肩膀上一靠,双手揽住丁小忧的胳膊,一副小鸟伊人的幸福状。
“呀,别闹别闹,在开车呢!”丁小忧知道这丫头喜欢开这样的玩笑,两兄妹这样的暧昧,都不知道玩过多少回了。
“就要闹,就要闹!“许甜儿还真不是一般的混世魔王。
叫许甜儿这么可爱的一闹,丁小忧此时恶劣人品大爆发,恶从胆边生,微一侧头,顺势在许甜儿的额头上吻了一记,口中暧昧的道:“那就嫁给二哥做老婆,好啦好啦!真别闹了,不然车毁人亡,就成一对亡命鸳鸯啦!”
许甜儿脸上泛起一阵红晕,出奇的居然没有躲开,而是微有些幽怨了瞟了丁小忧一眼,嗔道:“二哥又吃人家豆腐哩!”不过身子却是一动不动,像只老实的羔羊一样,靠在丁小忧肩膀上。
正文 第三百二十章 杀手戒刀
更新时间:2011323 14:20:59 本章字数:3356
第三百二十章杀手戒刀
许甜儿就那样静静的靠着,突然一言不发,安分的有些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丁小忧也享受着许甜儿的依恋,心里再无绮念,只是出神的看着公路,感觉到汽车奔驰的感觉。
良久,许甜儿突然像个孩子似的,在丁小忧的脸上偷偷吻了一下,乐呵呵的又离开了丁小忧的身上:“好啦,甜儿终于知道什么叫恋爱的感觉啦!”
丁小忧脸上一阵滚烫,要不是还在车上,被许甜儿这突如其来的一吻,恐怕真的要心火上升,将她扑倒着实亲热一番,对于许甜儿这样清甜女孩子的逗惹,丁小忧的免疫力分外的差一些。
因此以前许甜儿每次用“阿妹你看”礼节,见面亲吻的动作,都会让他想入非非。
送甜儿回到别墅之后,还没呆上多久,黄剑就打来电话,说戒刀已经带到明珠酒店,等着二公子去见面。
驱车到达明珠酒店后,黄剑等人早已等候多时了。
一年多的快活日子,让这位名噪一时的杀手显得有些慵懒了。只是眼神中偶尔那一瞥,还带着锐利如刀锋一样的厉芒,就像一口钝刀偶露一角的锋芒,似乎已成强弩之末。
这一年多时间里,丁小忧也不去见他,只是将他养在中都,在他经营的娱乐场所,任他撒野,寻欢作乐,肆意所为。而这家伙被俘虏了之后,显然也是心性大变。有些自暴自弃似的,成天就是喝酒玩女人,将自己浸泡在酒国色林当中,似乎借此麻醉消磨自己。
丁小忧当然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一个世界排名第二地杀手,在酒色中过度消耗自己,其实就是等于在谋杀自己的天赋。谁都知道,酒色能杀人。能让你的身体垮掉,能让你的意志消沉,能让你不思进取,能让你乐不思蜀……
丁小忧推门进去,那家伙还是一瓶酒在手,躺在床上,晃着二郎腿。悠闲的欣赏着电视节目,还是宝岛台湾的综艺节目,看上去悠然自得,对现状很满意的样子。
丁小忧气不打一处来,冲上去,扣住他地胸口,着脸就是两拳。他丁小忧是什么手劲,加上一点都不留情。差点没将这家伙打的背过气去。
戒刀一脸麻木地拨开丁小忧兀自扣住他胸口的手,吐了一口血痰,微笑一下,摇了摇头,又往嘴里倒了一口酒,懒洋洋的又坐倒在床上。
似乎刚才挨打的人不是他一样。从他的表情里,再也看不出半点气愤和恼怒,有的只是麻木不仁和不以为意,只有嘴角溢着的血丝,证明着刚才挨打地确实是他,是这个曾经让各国政要都心惊胆寒的杀手。
丁小忧虽然对他这一年来的表现有所耳闻,但一直都以为他这是故作姿态,故意跟丁小忧搞软对抗,是以一进门就是两拳,为的就是试探一下他身手还有没有以前敏捷。功夫有没有荒废掉。反应还够不够快速。
就算戒刀反击中打中他两拳,也不会让他这么惊诧。这哪想曾经叱姹风云的杀手。哪有半点天下第二的气度?简直就是一个无赖软蛋,一个不可救药的懦夫。
“你起来!”丁小忧冷冷的道。
戒刀似乎刚见他进来一样,眼神有些茫然地向他看来,那表情无辜的就跟一个刚睡醒的孩子,“你在跟我说话吗?这酒不错,你也来一杯?”
“你别跟我装傻了,我许某人的俘虏,能让我不杀的,也就你一个人。不是因为你长的帅,也不是因为你会喝酒玩女人,而是因为你地才能和本事。这就叫英雄惜英雄。当初那一战,你输给我,跟我输给你,其实都是一线之间,我们之间没有真正的胜负之分。可是如今你做了些什么?你确定自己在做些什么吗?”
戒刀笑了笑:“我在过小日子,我很确定,既然你那么仁义,不肯斩杀俘虏,我我也只好随你心愿,在你这吃香喝辣。”
丁小忧冷冷盯着他:“大家都是聪明人,你继续装傻有意思么?你的背景我都调查过了,少林弟子出身,走上杀手这条道路,也只是愤世嫉俗罢了。你这样的人率性行事,一向独来独往,我知道要让你臣服,是件很难办到的事情。我也没打算那样去做。”
戒刀眼中闪过一道冷冷的光芒,突然反问道:“那你还养着我做什么?莫非只是在等我求你放过我,又或者像佛家那些和尚一样,要劝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他的口气充满的了嘲弄,突然疯狂的哈哈大笑起来,索性倒在床上,喝起了他那小酒。
“我没你想象的那么伟大,也不像你形容地那样猥琐。我养地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敬你是个人才,是百年难得一求的人才。想看看厚待着你,有没有什么可用之处。现在看来,我是赌错了这一把,如今地戒刀,早已经是……嘿嘿。”
戒刀懒洋洋的道:“嘿嘿什么?是个酒色过度,枪的拿不稳的废物吧?让你失望了吧?”
丁小忧道:“不错,确实是个废物,你也知道,像我这样干大事的人,如果知道养的终究是个废物,也就没必要留着了,你说是么?”
戒刀的酒瓶停在了嘴边,定了一定,目光斜着向丁小忧看过来。
丁小忧手里早已多出一把枪,朝他扔了过去,冷冷道:“我从来不对废物开枪。如果是两年前的戒刀,我会很荣幸在你身上射击,因为我的对手是天下第二的杀手。现在么,只是一个废物,动手的话,没得脏了我的手,你自己看着办吧。”
啪的一声,枪支在床上沉闷的弹了弹,掉在了戒刀身边。
“你也可以选择向我开枪,当然,你也知道,以你一年半没动过枪的手,长久浸在酒色中的身体,只怕快不过我的开枪速度。”
不知道什么时候,丁小忧手里又多了把枪,枪型跟那一把一模一样。
戒刀的目光呆滞的看了看那躺在床上的手枪,那是他曾经何等熟悉的东西,如今躺在他身边,却是等着他用这玩意终结自己生命,这不得不说是件荒诞的事情。
丁小忧目光牢牢锁定戒刀那已经有些赘肉的手掌,看着他缓缓的把酒瓶向角落抛去,然后慢的就跟电影里的慢动作似的,向那枪支摸去。
枪终于回到杀手的手里,可惜那手,已经不是曾经那个杀手的最利工具,而是在酒色中变的麻木和不利索的普通的手了。
“死?”戒刀的嘴角突然露出一丝苦笑,又摇了摇头,自言自语似的,“这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吧?我从来就没觉得这是很可怕的事情。从我出道以来,就已经有了这个觉悟。正是这个觉悟,才会让我有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战斗勇气,才能创下杀手第二的赫赫威名,今天,我又何妨向俘虏我的人展示我的这点觉悟呢?”
他有些肆意,有些从容,又有些疯狂的笑了起来,目光突然精芒大盛,向丁小忧射来,在这一刻,即使是丁小忧,也觉得微微一寒,这还是一如既往的锐利啊!是猎狗一样的凶光啊!难道……
只可惜这样的光芒还是一闪而敛,戒刀的表情又恢复了从容,又似自言自语的道:“成王败寇,我如果向俘虏我的人开枪,在这时候向你开枪,那就配不上曾经那杀手第二的称号。我只能在战场上才能获得杀人的快感和成就。但是……”他的口气又变的冰冷起来,又向丁小忧看了过来:“你如果以为我已经动不了枪,或者不能快过你的速度,那你就错了。”
话音刚落之间,单手就地一撑,整个人如同鹞子翻身似的,飞跃起来,人已窜到了天花板的挂灯上,那身手,竟不输于狸猫的速度和敏捷,枪口黑洞洞的,不偏不倚正对着丁小忧。
只可惜他虽然很快,但丁小忧的速度也不慢,枪口也遥遥锁定在他的身上。并没有因为戒刀的快速换位和移动而失去射击方向和目标,甚至精确到可以用尺子衡量。
如此对峙了足足有一分钟时间,两人只是盯着对方的眼睛,冷冷的对望着。
“哈哈哈!”戒刀的笑声虽然很大,却充满了寂寥和落寞,终于,他从挂灯上窜下床头,看了看手里的枪,叹道:“我终于证明了一点,俘虏我的人,果然不是浪得虚名!”
他充满敬意的看了丁小忧一眼,口气一转:“好,我今天就给你一个交代。”
说着之间,枪口一转,指向天灵盖,嘴角露出一种觉悟生死的从容和淡定,蓦地眼睛一闭,食指抠动,扳机在这一抠之间,便要判定他的生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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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二十一章 体验滨海夜生活
更新时间:2011323 14:21:00 本章字数:3456
第三百二十一章体验滨海夜生活
活着失去杀手的习性和尊严,死倒是一种觉悟和解脱。
丁小忧忽然之间,明白了戒刀抠动扳机那一刹那的心情和感觉,也至此懂得了一个杀手被俘虏后的所有心情。像戒刀这样的人,即使在酒色中再浸泡十年,也不会荒废下手脚的,能吞噬他,毁灭他的,只有他自己。
他被丁小忧俘虏之后,几乎就等于输掉了一切,输掉了杀手的所有体面,所以他会选择用一种花天酒地的方式来敷衍,来麻痹。
他当然不能拔枪射杀丁小忧,那不是体面的方式,赢不了尊严,也圆不了身前之名。
在一切已经无可作为的时候,在他已经参破生死的时候,死对于他来说,也许已经是最终极的解脱了。
丁小忧笑了,因为他看到戒刀那一刹那变化的表情,扳机抠动,但他的脑袋并没有爆开,甚至没有半点损伤,只有微微那么一震的感觉。
枪里边并没有子弹,戒刀死里求生,并没有什么欣喜,而是无奈的摇了摇头,抬头看了丁小忧一眼,幽幽的道:“我终于还是输了,输的很彻底。”
丁小忧懂得他的意思,戒刀口中的输,不是输给别的,而是输给了时间,输给了丁小忧养着他的这一年半时间。
一年半的时间,他一直认为自己没有荒废,没有堕落,拿着枪还能快速的瞄准射击杀人。这些都没有错,可是他丢掉了一个杀手最重要地东西——感觉。
这是一件意味深长的事情,也是丁小忧策划的一件意味深长的赌博,戒刀也终于懂得了丁小忧的意思了,所以才会承认自己输了。原因只有一个,他接枪,拿枪。起跳,瞄准。还是一如既往的神速,可这一切并不能证明什么,因为最要命的一点,他竟然没有感觉到这枪里面没有子弹。
这就是他输给时间地地方,因为他失去了那份敏锐的感觉。而在以前,他地手甚至比人家的杆秤还准,枪支上手。里边有多少发子弹,几乎都可以脱口报出来,那就是感觉,一个天下第二的杀手的感觉。
失去这些,他又怎能不服输,不对丁小忧从一进来就跟他玩的这手游戏认输?
“你没有输,时间对于一个看破生死的人来说,只是一种符号。你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失去地东西。也许给你一周就能找回来。因为这是你的天赋,就跟猎人摸着他的猎枪一样,比情人还要亲密的一种关系,休戚相关。我相信在这点上,你比我还懂。”
丁小忧说着这些的时候,戒刀认真的听着。似乎在思索着什么,他知道,这位二公子是要他从他的话里感悟些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