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哪里!请里边坐。”司徒长风与使馆的人纷纷握手,又不得不与丁小忧也握了握手,表明虽然不动声色,心里却觉得这小子倒也神通广大,居然能搬动使馆的人来说情。
当下设宴相待,参观了司徒家族的私人城堡。
丁小忧早就把司徒家的构造了如指掌,心思根本不在游玩,每到一处,都刻意留心,希望能看到湾湾那熟悉的身影。
可司徒家的人自见到他那一刻,早有所提防,所到之处,莫说是湾湾,就是一个用人都看不到啊!
转了半天,在高尔夫球场切磋了几把,故意留了一手,又在私人马场兜了几圈马,丁小忧心里越来越沉,如果湾湾真的醒来,她怎会不主动出来见自己?
难道?难道湾湾心里还在恨他?恨他在订婚那天还记挂着别的女人?
午宴过后,难得抽出点私人休息时间,他立刻拨通外头的电话,问外边的人道:“有没有见到有车或者人从这里出去?”
负责盯梢的四名保镖都说连苍蝇都没飞一只出去。
那即是说湾湾还在家里,大有可能就在她自己的房里。丁小忧此刻所在的休息间,离湾湾的房间,也就几十米的距离,可他心里觉得隔了万水千山。
他此行有备而来,打开包,将里边那件有着四颗子弹孔的衬衫放在休息间的床上,然后伤感的躺在了沙发上,出神的回忆着订婚那天那血腥的情形。
背上那两个子弹孔,正是他趴在湾湾身上时所中。
大概半个小时后,外边有短信过来:“有辆车开进了司徒家族,里边有一个年轻人,混血儿,有中国血统,不知何人,司徒夫人携带湾湾除外迎接。
湾湾!竟真的是湾湾!
丁小忧哪还再忍的住,拉开房门,朝大门外冲了出去,连鞋子都来不及换回来,拖着一双拖鞋,飞也似的奔了出来。
跑了一段,觉得拖鞋碍脚,又踢掉拖鞋,光着脚,不论是花盆还是栅栏,他都一越而过,三窜两跳,一分钟不到,就冲到了进门的必经之道。
果然是湾湾,她穿着一身淡黄色的套装,既休闲,又有些运动装束的样子,扎着一条很平常的马尾辫,素面朝天,并未施粉,脸色大概因长久昏迷,未见天日,有些苍白。唯有两只大眼睛仍是灵动无比。
见着丁小忧疯子似的窜了出来,司徒家的人脸色一变,表情无比尴尬,又急又想笑。走在湾湾旁边的一个男子,大约二十出头的年纪,一脸中法混合的样子,不过长的确实颇有气质,身材高大,接近一百九十公分,比丁小忧一百八十的身材还高半个多头,那人奇怪的看着这丁小忧,一脸的不可思议。
确实,在欧洲这样讲究风度的国家,突然跑出一个衣衫不整,光脚穿袜的人,确实有些骇人听闻。
湾湾也不知是有意,还是自然而然,牵着那混血儿的手,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约翰,这个人是谁啊?是坏人吗?”
丁小忧自出现之后,眼睛就没离开过湾湾半下,此刻见着自己的妻子牵着别的男子的手,而那个男子又是那么气度非凡,难过之余,自然也是嫉妒。
“湾儿……”丁小忧几乎把持不住自己的情感,又走近两步。
“妈咪,这个人是谁?怎么从家里跑出来,也不穿鞋子,脚不会脏吗?”湾湾的眼睛睁的大大的,一脸的奇怪,看那样子,并非像是在演戏。
难道……
丁小忧想都不敢想,抢上前来:“湾儿,是我,许若谷啊!是你的未婚夫!”
湾湾突然抱头尖叫,退后两步,躲到那男子的身后,像一只受惊的小猫似的:“坏人过来了,坏人过来了。”
那男子被湾湾这么一牵手,早就魂飞天外,这简直就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待遇啊!没想到湾湾去了两年中国,回来之后,终于是记得他约翰的好了。
“湾湾,别怕,有我在。”约翰趁机握住湾湾的小手,轻轻拍了拍,以示安慰。说的居然是中文,虽然不怎么标准。
“放开他。”丁小忧眼中几乎喷出火来。
约翰恶狠狠的打量着他:“你是许若谷,害的湾湾中枪,脑震荡,昏迷近四个月,醒后又失去记忆的人,就是你?”
什么?失去记忆?丁小忧脸色煞白,这简直是晴天霹雳,顿时将他劈傻了。失去记忆,怎么可能?
天下真的有这么奇特的症状吗?没有变成植物人,反而变成失忆人。老天爷他妈的到底在玩什么把戏?
“滚回中国去吧,臭小子。”约翰一脸愤怒,朝他晃着拳头。
丁小忧咬着嘴唇,几乎渗出了血来,定了定神,不管是植物人也好,失忆人也好,湾湾终究是他的未婚妻,这点谁都改变不了。
他上前一步,冷冷道:“我再说一遍,放开他。”
司徒夫人急道:“许公子,湾湾都已经这样了,你还是回国去吧。你们俩的缘分到头,这辈子是没有姻缘的了。”
丁小忧坚定的摇了摇头:“不,谁也拆散不了我和湾湾,除非是我死掉。”
司徒夫人见这人如此坚决,虽然有种种不是,但对自己的女儿确是至诚,当下眼角含泪,一时语塞,只是摇头。
早有下人进去向司徒长风打小报告,司徒长风生怕丁小忧胡闹,连忙去请使馆专员,希望他来调停一下。
专员笑道:“年轻人的事,就让年轻人去闹吧。”
司徒长风讶然,心想这怎么成!当下也不便失礼,出去也不是,不出去又不放心。
约翰见这中国小子这么执拗,心头有气,见他凶神恶煞走上来,有心挫挫丁小忧,伸手就是一拳打出,拳风虎虎,倒也有些声势。
丁小忧微微一侧,拳头打在他肩头上,他眉头微皱了一下:“远来是客,受你一拳。这一拳也为了湾湾。”
约翰见他是个软柿子,呼呼又是两拳,丁小忧单手连拨,轻易化解:“这两拳再让你,一拳为司徒家族,一拳为中法两国友情。”
约翰见三拳打他不到,急了轻轻挣脱湾湾,连着几拳,速度更快更猛!
三拳让过,丁小忧怎会容情,看都不看,单手抓在约翰的拳头上,手臂猛然用力,往前一送,但听咯啦一声,约翰的手腕早已脱位,惨叫一声。
这家伙倒也凶悍,手腕脱臼,一抬脚就是一个劈腿,丁小忧侧身微闪,双掌交十,左手托在约翰的脚腕上,右手迅速上切,同时到了他的咽喉,脚下轻轻一勾,立刻将约翰带了个仰面朝天。
这正是擒拿手的招数,虽然个头不及约翰,但却轻易将他放倒在地。
“动手,你不行。”丁小忧看都不看他,走到湾湾跟前,伸手要去拉她的手,湾湾眼中露出惊恐之色,退到司徒夫人身后:“坏人走开,走开啊!”
司徒夫人急道:“许公子,你远来是客人,难道不顾使馆的颜面了吗?你行凶打人,惊吓了湾湾,她爸爸不能和你甘休。”
丁小忧一呆,看湾湾那惊恐的表情,是真的受不得半点惊吓了。
“我……”
就在这时候,司徒长风终于走了出来,喝道:“许公子,你这是什么道理?”
丁小忧呆若木鸡,看着司徒长风,突然心下一狠:“我什么道理都没有,只是要带走我的未婚妻,个人私事,与使馆无涉。”
司徒长风怒道:“湾湾与你再无婚约,何来未婚妻之说?况且湾湾记忆未复,如何能够离开父母身边。”
司徒夫人也道:“就是,我家湾儿也不会情愿跟你去。”
司徒长风叫人扶起约翰,让人带他进去接受一下治疗,转头问湾湾道:“湾儿,这许公子说是你的未婚夫,你已过了十八岁,婚姻恋爱自由,决定权在于你,你愿意跟他走么?”
湾湾惊魂未定:“我……我不知道,我哪也不去,我哪也不去。”
她抓狂似的抱住脑袋,哭哭啼啼的向里边小跑着进去。
“湾儿……”丁小忧想拉着她,早被几个司徒家的保镖拦住。
这毕竟是司徒家,在法国,他再怎么动粗,也不可能跟司徒家人翻脸,当下苦涩的看着湾湾的背影,心里直是万念俱灰。
哀大莫过于心死,他是怎么离开的,怎么告别使馆的人,怎么来到机场的,一概模糊没有印象,坐在头等舱上,丁小忧几乎如同一具抽干了的尸体,怔怔发呆。
空姐数度以为这位旅客身体不适,询问服务时,均被保镖客气的请开。
接机团包括许甜儿在内,她们显然也是接到了保镖们远在巴黎的电话,知道丁小忧情绪出现危机,这才慌不迭的到机场迎接。
“二哥……”许甜儿见着他这等神情,几乎哭了出来。
“我没事。”丁小忧淡淡的道,突然喉咙一甜,一口鲜血哇的一声,喷了出来,他摇摇摆摆的扶住车门,拉开他的林肯车门,“我开自己的车,你们先回去。我自己静一静,谁也不准跟过来。”
这……保镖们面露难色,这命令执行就是等于失职,不执行就是等于抗命。
丁小忧也不顾他们的感受,车子发动,吼道:“让开!”
保镖们一向只知道服从,这时候见他如此大怒,怎敢不从,只得把一柄手枪和几个弹匣用衣服一裹,放到副座上。
丁小忧看都没看,见人让开,飞也似的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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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七十四章 生死攸关
更新时间:2011323 14:17:51 本章字数:3222
保镖们虽然有不准跟的命令,但事关主人生死,还是不敢怠慢,远远的开着车尾随着。
丁小忧根本不知道自己将去何处,只是盲目的驱车前行,下意识的躲避着障碍物和行人,红灯停,绿灯行,开了足足有一个多小时,他才发现,车子好象没油了。
停在一处,他推开车门,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郊外了,这地方他还来过,不远处是西山陵园了,申小茗的骨灰就埋在这里,他曾经来祭奠过一次。
他拾级而上,每走一步,心情都无比沉重。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上去,既不是想祭奠申小茗,也不是想干点别的,总之就是鬼使神差,他就走到了申小茗的墓前。
头脑虽然混乱,可这高山之上的陵园,满地都是坟墓,他居然一下子就找到了。墓前很乱,已经很久没有人来扫过了,估计工作人员根本就没扫过。
还残留着一点痕迹,大概是刚入葬时的祭品吧?他去远处折了两根树枝来,扫了片刻,总算打扫的有些干净了。
对着坟墓,他的心思倒渐渐理的清了,头脑也慢慢恢复了清醒,他摸了摸怀里兀自挂着的那串玉观音,朝着墓碑拜了三拜:“小茗,死者已矣!你能了解活着的人受到的煎熬和痛苦吗?我曾经对不起你,现在所受的大概就是因果报应的惩罚吧!不管怎么样,我希望你在另外一个世界保佑我,保佑湾湾,早日恢复记忆,我……”
就在这时候,他脑子里突然生出一道非常不祥的感觉,也许是危机太多,也许是神经紧绷,总之他下意识就地一滚,“叮当”几声响,子弹立刻打在墓碑上,溅起碎屑无数。
遭遇危机,他立刻就跟一只恶狼一样,脸上再次露出凶狠的表情,一摸腰,不好,那柄手枪他并没有携带上来,再摸靴子,还好,那柄丛林王还在。
这也是下飞机之后,他的保镖特意给他换上去的靴子。
他用耳朵仔细观察片刻,知道敌人来的不多,最多不超过三人。好在上山的路并不多,只有一条,也就是说,敌人不能从四面八方前来围他。
他连窜带跃,在墓丛中躲闪着,借住墓碑的优势,躲过了杀手的子弹。
杀手用的也是手枪,总共三人,这是他从枪声和枪响的节奏分辨出来的。他摸出那柄丛林王,手心沁出了汗来。墓丛虽大,山上林木虽盛,但他除了一柄刀,再无器械,以一敌三,没有任何胜算,能不能逃命,还得由老天爷来决定。
双方的距离不会超过两百米,想削树枝做飞标,基本上不能实现,一来没时间,二来动作大,难免露出行踪,成为枪靶子。
刀只有一柄,即使他的掷刀之术不错,顶多也就击杀对方一人,其余两人,照样可以把他置于死地。
他开始有些为自己的任性后悔,为什么不让属下跟来,为什么不拿那柄枪?
对方大概也不知道他手里到底有没有枪,按常理推算,如此孤身一人出没,不可能不带武器防身的,知道他的厉害,也不敢太过冒进。
摸索一阵,见对方只是后退,也不还击,微微有些动疑。不过还是怀疑这是丁小忧的诱敌之策。毕竟以一敌三,正面交火绝对吃亏,用点疑兵之计,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杀手终究不是吃素的人,呆了片刻,恶向胆边生,相互打个手势,集体分散着掩尽,居中那人开了两枪掩护,两翼的两人早已进了二十多米,再进时,又与丁小忧所在地拉近了距离,双方几乎已经拉到百米之内的距离了。
丁小忧几乎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自出道以来,他还从来没有这么被动过,哪怕是香梧桐枪击案,除了被内应的敌人偷袭成功外,他也从来没有在火力上吃过这么大的亏。
几乎能听到敌人掩近的声音,他百般无奈,只得回头查看身后地形,这一看简直就要吐血,身后再过几百米,就是陵园的尽头,用白色围墙围到三米左右,简直就是死路一条。
不是说他翻不过那三米的围墙,而是他怎么避开敌人的子弹,从容翻越过去?
三米之墙,他自信能在两秒内纵跃过去,不过两秒时间对于职业杀手来说,时间已经够多了,要命的是,围墙是什么一副天地,他虽然不知道,但看那情形,该是深谷,说不定还是悬崖,因为上山走了那么远,陵园所在本就是山顶了。
敌人根本不容他思考,似乎已经吃定了他手上没有枪支,逼近的速度更加快了。他已经退到了围墙底下五米左右的距离了,再无可退的地方,眼下唯一可能存在的生路就是翻墙而走。
杀手的推进已经在三十米内,他再也没有时间思考,双手交叉,用尽全力抛出手中六枚一路准备好的石块。
这是他制造错觉的唯一途径,石块脱手,他几乎没有时间考虑有没有骗倒敌人,飞身起步,冲刺,翻墙,顺手策着丛林王,准备来个回头望月。
枪声大作,丁小忧身子有如滚石一样,自围墙往另外一边栽了下去。
天呐,简直是天要亡他,围墙外至少是七十度的斜坡,他整个身子就跟滚葫芦一样,一点都不受控制,不断下滚。
一路磕撞,好在他意识没有丢失,一柄丛林王早已松开,否则的话,即便摔不死,在这样急滚往下的重力势能之下,也被刀割伤流血过多而死了。
终于被他抱住一棵松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