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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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迷情-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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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洙D―英雄是什么?泰山倒了扛起来!我扛不起泰山,但是脸上不变色这么个基本条件,我想自己还是可以做到的。
可是今天我才发现――我想错了,错得离题万里。因为我从来没有真正经历过,比如现在的这个情景。
泰山没有倒,我倒下了。甚至――连变色都没来得及。
“是哪一天呢,我想想。”我喃喃自语,心急如焚。这应该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不可能忘记的,可是我的脑子里一团乱麻,根本没办法集中精神。
“今年的9月27号,你去过长川市出版社。”一个声音说。
对我而言,现在这个声音的出现,就象是来自上帝,真正的天簌之音。
“对对对,就是9月27号!”我终于想起来了,如蒙大赦,“我肯定,因为过几天就是国庆黄金周。”
“好的。原告,既然你不能提供这个时间。我可以帮助你提供。”宋律师说。刚才那个天使般的提醒也是来自于他。他面带微笑地看着我,很友好的样子,“并且,你所提出的证人不能证明,我也可以帮助你证明,9月27日上午你确实到过长川市出版社。”
宋律师一边说,一边从他的案卷袋拿出一张纸。“审判长,这是今年9月27日长川市出版社门岗出入登记的原件,证明原告于当日到过该单位,可以确认无疑。”
猪!我怎么就没想过可以查阅保安登记啊?还要别人来提醒,我这不整个一猪吗?
审判长疑惑地看了看呈上来的证据,然后交由书记员把那张纸又递给我,我瞟了一眼就能肯定是那天的登记。“是的,没错,我签的名字。”我激动地说。
这个证据来得多好多及时啊,把我从无地自容中拉了一把。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啊,碰到活雷锋了,我满怀感激地看着宋律师。
不过――好象有点不对吧?他好象是被告的律师,而我,好象就是原告。从理论上来说,我跟他不是应该掐着干的吗?他怎么能帮我作证?
我呆头呆脑地注视着宋律师,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好的。”宋律师仍然保持着微笑,现在我的眼里他的形象生动起来,没开始那么难看了。“我这里还有一份材料,能够证明原告于9月27号到过长川市出版社,并且――”他继续从他的案卷袋里往外掏东西。“这个证据表明,原告不但于当日到过该单位,而且我的当事人还接待过原告,两人之间有过交谈。”
旁听席上一阵骚动,那些摄像机照相机的响光又频频闪起,估计都把长焦扯到了尽头,要把宋律师手里的证据拍下来。
我也伸长脖子,把视线调整了一下焦距,希望看清那是个什么东西。
“审判长,我手里拿着的,是一张长川市出版社的求职申请表,上面有原告填写的内容及签名。还有我的当事人填写的初步考察意见。”
很快我就看到了这张表。
“原告,请你回答,这张表是你亲手填写并签名的吗?”
“是我填的。不会错。”我肯定地说。可是,我不知道这位宋律师的目的。
难道他真的是一位天使?把这个极为重要的证据送给我,是来拯救我的?因为这张求职表,足以证明我和林曼琴见过面谈过话。
林曼琴怎么会拿出这个来?她完全可以把这张表毁掉,然后装出一副从来都没有见过我,根本就不认识我的样子――跟那个陈社长一样――她究竟想做什么?
幸好不是考试时间翻书小抄,抓耳挠腮费尽心机都找不到答案。现在这个答案马上自动生成了。
“好的。那么原告,请你回答我,9月27号以后,你有没有再到过长川市出版社?”宋律师继续发问。
“9月27号以后?”
“是的。请回答。”
“有的……不过……”我想起那次袭胸事件,开始感到有点不妙。
“好的。那么请你告诉我,具体时间?”
“我想想——”
“你不用想了,原告,我可以帮你回答――是10月11日,你再次来到长川市出版社。同样有当日该单位门岗出入记录可资证明。”
“是的。”
“好的。那么请你回答,你此行的目的?”
“我――是想问工作的事。还有问过小说出版的情况——”
“好的。那么原告,请你陈述你在见到我的当事人之后发生的事情。”
“…………”我当然知道那天发生过什么,林曼琴拉着我的手摸了她,但是――
“原告,你在见到我的当事人之后,对她做过些什么?请你回答!”宋律师的声音高起来。
“…………”他的声音太尖锐了,我觉得有点接受不了。可是我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呢?说林曼琴引诱了我,还是说她间歇性花痴发作?
“10月11日下午四点,你在见到我的当事人后,看到办公室里我的当事人独自一人,并无他人在场,于是你心怀不轨,实施非礼,当场猥亵我的当事人,对我的当事人进行人身侮辱,是不是?”宋律师的声音变得很恐怖,就象在我头上重重砸了一棰。
“我――没有――”我口干舌燥,声音都有点嘶哑了。
“我这里有来自事发现场的7份证人证言,都是证明你――”宋律师抬手指着我,声音充满愤懑,“本案原告,在证人到达现场后,还在继续对我的当事人实施猥亵!”
对面的林曼琴哇地一声,哭出声来。本来她坐在被告席上一直没有什么动静,可是这一刻似乎再也忍受不了这种侮辱,彻底失控了。
好象是宋律师的话勾起了她心底最黑暗最悲惨的记忆,让她一生中受到的伤害莫大于此。林曼琴哭得很伤心很委屈很凄凉很无助,让人望而生怜,闻之心碎。
法庭旁听席上一片大哗,全场轰动――那些苦苦守候的媒体们期盼已久的时刻终于到来了!各位新闻版、娱乐版、文艺版、时事版的记者大大们激动无比、两眼(有的是四眼)放光,好象农奴翻身得解放,又似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时间飞沙走石、群魔乱舞,大概后边的嫌自己镜头短,前面的又觉得话筒不够长,大家干脆就一拥而上,把审判席上的原被告律师法官全给围了起来了,只听到咔咔嚓嚓拍照的声音响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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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致命一击
我推开几只戳在脑门上的话筒和镜头,看着眼前火热闹腾的场景,心里空空如也,感觉一片茫然。什么都不能想什么都想不出。只是好象隐约看见,在我面前已经摆好一个精美的陷阱、一个华丽的圈套。
“肃静!!!!!!!!!!!”审判长放声大吼,狂挥法槌。
还好,在场的记者大大们大约都是有文化的人,懂得遵纪守法,好象并不打算咆哮公堂,胡乱拍了一顿也就各自鸣金收兵,继续等待下一个高潮的出现。只是来时容易去时难,因为退下去找不到先前各自位置,旁听席上又是好一阵忙乱,闹了小半天才渐渐平静。
“你――被告!请注意控制好情绪,不得影响庭审正常进行!”审判长神色羞愤,对着还在哭泣不休的林曼琴大声指责。显然刚才局面混乱、现场失控,他难逃弹压不力之责。
“原告,你对被告方代理人的指证有什么需要辩解的吗?”审判长转头问我,同样是态度冷酷,语调生硬。
林曼琴的哭泣从放声嚎啕再到低低缀泣,终至消失。我松了一口气,刚才她那阵撕心裂肺的恸哭让我的大脑都要炸开了。
“原告,你侮辱了我的当事人,你承认吗?”宋律师指着身边的林曼琴,保持着职业的冷笑,继续向我发问。林曼琴也抬起头来望着我,她的面容依然悲戚,可是眼神中充满兴奋和期待,好象猎手看到圈套陷阱里的猎物,屠夫面对案板上的猪――而我,就是那只猎物,我,就是那头猪。
“这是陷害――她陷害我――”我结结巴巴地解释,想把所遭遇的全部说出来,可是我还是不知道应该如何表述,我发现自己甚至不能组织出一句完整清晰的言语,我已经完全丧失了正常有条理的思维。
我无助地看着周围的人们,可是目光所及,审判席旁听席上,落在我脸上的全是充满鄙夷和不屑的眼神。我看着审判长,他也在注视我,眼神充满麻木,一副司空见惯的表情,好象即使我立刻跌入地狱他也绝不会伸出一个指头,哪怕通往地狱的门是他亲手打开的;我看到人群中云菲菲的眼神,同情、失望、陌生,好象她从来没有看清过我;我看到苏静美的眼神,有一种怜悯,一种慈悲,仿佛是南海观音手擎玉瓶俯视身下命运多艰的芸芸众生。
然而这时候我不需要同情,不需要可怜。我从来都没有感觉到如此的孤立无援,我手足无措、张惶惊恐,我需要此刻有一个人能够站出来,帮我解脱,告诉大家这是一场阴谋,告诉大家一切都结束了。
终于,就在这时候,有一个人站了出来,告诉大家说一切都该结束了。
宋律师,他给了我解脱,完成了对我盖棺定论的致命一击。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作为被告代理人,我在这里作出有关本案的最后陈述。”
“这里还有一份证据,也是长川市出版社的求职申请表,同样经过本案原告填写和签名,日期是去年11月6日——”我想起去年毕业不久后求职的情形,那个确实也是出于我的手笔。“该证据与本案并无直接关联,但是,却可以证明原告于去年11月6日曾至长川市出版社求职。综合以上证据,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本案原告分别于去年11月6日、今年9月27日至长川市出版社应聘求职,两次均由我的当事人――也就是本案被告予以接待,但是由于本案以外的原因,原告求职未获批准。因此原告心存不满,又于今年10月11日再次来到该单位,以询问工作为名接近被告,并趁被告独自在场,借机对被告实施猥亵和侮辱,在被告奋力反抗,并大声呼救的情况下,该单位7位同事赶到事发现场,对原告实行制止,并将原告逐离现场。而原告――”宋律师眼睛里闪烁着智慧和正义的光芒,很象电视里的状师宋世杰。
“在此之后,原告一直寻机报复,当原告看到被告著作的《爱在指尖跳舞》一书出版,并且获得很大成功之后,遂以被告剽窃其书为由起诉我的当事人,企图自我炒作,获取非法利益。”
审判长敲了敲桌子,“请被告代理人注意自己的措词,不得对与本案无关的事情随意猜测。”
“对不起,”宋律师向审判长点点头,接着说,“原告是不是希望通过本案炒作自己,以达到提高知名度的目的,这一点确实无法取证,只是我的个人猜测,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现在所有这些合法有效的证据,足以证明原告诬告我的当事人确有动机,决无疑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宋律师指着我,“原告当日猥亵本案被告,被告本性善良,秉着挽救原告,不愿因此影响其前途的考虑,主动放弃追究原告,并阻止同事对原告进行的人身攻击――当然,这个可以理解,出于义愤嘛!而原告不思悔改,不但不对被告以德报怨的行为心存感激,反而变本加厉,恩将仇报,对我的当事人进行恶毒的诬陷和诽谤,其心理之阴暗行为之卑劣令人发指……”
“够了够了……”审判长又在敲桌子。
“够了!够了!不要再说了!”我歇斯底里地大叫一声,捂住耳朵。
再听下去我会立刻经脉尽断,*而亡。因为从宋律师的话里,我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下流卑鄙龌龊无耻不杀不足平民愤的人渣,而这个人渣――就是我。
接下来的事,我已经忘了。什么都听不到,我呆呆地捂着耳朵,看着身边的人们起立,看着审判长结案陈词、审判结果,看着审判席上的法官们退庭鱼贯而出,看着旁听席上的记者们一哄而至蜂拥蝇聚。各种摄像设备的闪光让我目眩神摇,无数话筒在我脸上反复搅动,好象恨不得能伸进我的嘴里,撬开我的牙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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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八府巡按苏大人
“这位沈先生――”一个记者挤在最前面,一手拿着话筒,一手抓住我的肩膀拼命摇晃,“我是XXXX报的记者,请说说你败诉的感受好吗?”
我跌坐在原告席上,抱着头痴呆地瞪着他,喃喃地说:“我是冤枉的,他们冤枉我―————―”意识现在还处于瘫痪状态,脑子里一片空白。
“冤枉?你能详细谈一谈吗?我说的是――”
突然回过神来,是的,我被冤枉了!从头到尾,这就是一个有组织有策划的阴谋。不行,不能就这么莫明其妙地被人干掉,我要想办法――
现在不是一个机会吗?舆论这个强大的武器!我要当着这么多媒体的面,把我的遭遇披露出来!要让世人知道事情的真相!是的,现在是最好的时机!
我精神一振,坐直了身子,看着那个差不多已经将我搂到怀里的记者,他满脸兴奋,继续盘问我:“我说的是,能不能详细谈谈你的感觉――你是怎么侮辱被告的?哦就是林曼琴?”边上的一圈记者大大们立马随声附和,“对对对详细谈详细谈——”
“?????????”无语ING。
见我沉默,又有一位记者细心地启发我:“比方说,当时的细节,你具体是用什么方法什么部位侮辱的林曼琴?手?脚?头?还是――”
我看到话筒后无数双闪闪发亮、充满渴望期待和求知欲的眼睛。
“滚―――――—————―”我叫得声嘶力竭,再次陷入重度昏迷。
从审判庭出来,足足花了一年的时光――我的感觉是这样。
事实上,我是给人抬出来的。我往前拼命挪动身子,人群簇拥着我,到后来我完全被夹在中间,双脚腾空,足不沾地,御风而行。
在门口,又遭到了来自跳舞狂FANS团的伏击。――这一次显然没有网上口水战那样好运气能够全身而退,现实而非虚拟的西红柿加臭鸡蛋为我的出现营造了一个梦幻般的空间――因为那些贴身保护我的记者大大们终于捂鼻遁走了。感谢法律,因为在人民法院审判庭外头悬挂的庄严的国徽的庇护下,总算没有发生一个板砖引发的血案。
这些FANS们,一本书的拥趸,为什么能够如此疯狂?还有,她们投过来的鸡蛋怎么可以这么臭?
我双手护头,眯缝着眼四下张望,开始寻找一条切实可行的逃生之路。
苏静美!!!
我看到了苏副市长,她站在法院院子里的一排车旁,看上去好象准备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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