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闭上眼睛,捏紧拳头,终于下定了最后的决心:
不要问秦王能为你做些什么。而应该问你能为秦王做些什么。
注:陀氏在宗教大法官中的思考之深,包容之广,远非文中简单的引用所能穷尽。而宗教大法官之所以要请上帝离开,其原因也极为复杂深沉,囿于篇幅,不能详述。
第两百三十九部分
天幕低垂,乌云密布。这是一个沉闷的黄昏,从云阳监狱的围墙望出去,是一片辽阔的田野,几个小男孩正举着木头削成的兵器,玩着将军和俘虏的游戏,疯狂地追逐,兴奋地尖叫。另有一个小女孩,七八岁的样子,梳着羊角小辫,漂亮极了,坐在不远处的树上,双脚悬空,惬意地晃荡着。
李斯收回目光,依然是愁眉不展。他已经来了两个时辰,却依然没有决定去面对韩非。在他的潜意识里,他希望就这么耗下去,最好能够耗到不用见面。李斯默默地喝着闷酒,典狱长在一边恭谨地陪着,他知道李斯心里不出快,也不敢多言语,只是在李斯酒杯空了的时候,麻利地为他满上。
狱吏忽然来报:韩非——韩非他又发作了。
李斯急忙随狱吏去看个究竟。只见仄逼的囚室里,韩非正手舞足蹈,撕扯着自己的衣服,语无伦次,捶墙大呼:我是韩非。韩非的韩,韩非的非。天,我诅咒你,你竟敢让我受此羞辱……你们谁敢碰我?我是韩非,我是韩国公子。呼之不足,又高声作歌,其意凌乱而不可解,歌云:天下如侬有几人,莫道不销魂……虽信美而非吾土兮,曾何足以少留……名高前后事,回首一伤神……再练十年,入魏晋平淡……
狱吏在一旁说道,连续几天都这样,八成是疯了。狱吏的解释,轻描淡写,对于这样的事情,显然他早已习惯。
韩非且歌且哭,直到累了,瘫倒在地。李斯隔门而观,心中凄然。酷刑、绝望、侮辱、敏感、自尊、骄傲,构成了无处不在的崩溃,终于压垮了韩非。
晚饭时分,狱吏为韩非送来鱼羹,道,此羹乃廷尉所赠,是特地按照新郑的风味烹制而成,以解公子思乡之情。
韩非斜靠在墙角,双眼充斥着血丝,皮肤粗糙,双手乱泥。他狠狠地瞪着狱吏,说道,你鞭打过我。你天天鞭打我。我是韩非,我是韩国公子,而你鞭打我。
狱吏懒得搭话,他盛了一小碗鱼羹,递给韩非。韩非伸出手来接,却又突然改变主意,一掌把碗打翻,怒斥道,李斯怎么不来看我?他答应过要来看我的。说着,又猛地蹿起,扑到门上,大呼道,李斯,你在哪里?李斯,李斯……
李斯隔室而听,如坐针毡。典狱长察言观色,小心建议道,大人,要不要让他住嘴?李斯摇了摇头,站起身来,道,不用了。让我和韩非当面解决。
囚室的门打开。韩非看见李斯,一把把他抱住,大笑大舞蹈。你终于来了,荀老夫子今天又把书讲错了,我告诉你,你找他驳去。
李斯示意狱吏回避,然后推开韩非,冷冷说道,我是来和你告别的。
韩非笑道,告什么别呀?你还是想去咸阳吗?不如和我回韩国吧。
李斯不能确定韩非是真疯还是装疯。如果韩非真疯了,那对他们两人来说都是件好事。李斯不用太内疚,韩非也可以少许多痛苦。李斯于是也跟着笑道,好。我们回韩国。来,先吃些鱼羹。说完为韩非盛上一碗。韩非几大口吃完,大赞美味,并要李斯再来一碗。
此时此刻,李斯再也抑制不住双膝的柔软,扑通跪倒在地,哭道,李斯见韩兄在狱中日夜受辱,力不能救,无日不感喟自恨。鱼羹有毒,可以给韩兄一个了结。韩兄也可留下一个全尸,终不失公子体面。
李斯话没说完,韩非已是低呼一声,摔倒在地,身体弯曲成弓状,头紧贴地面,拼命干呕。李斯心中一急,正准备大声叫人,韩非却一把抓住他,虚弱地说道,别叫人来,让我安静地去吧。
李斯一惊,韩非忽然如此清醒,是他本就没有疯?还是毒发后的回光返照?李斯无暇细想,韩非即将死去的残酷现实,已经让他无法思考,只能埋头哭泣:韩非因我而死,天罪我!天罪我!
韩非苦笑道,你不用愧疚。我告诉你,你不仅不需要因为杀我而愧疚,你杀任何人都不需要愧疚。国法不容私情。你我如果易地相处,我也必定杀你,而且不会有半点犹豫。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这就是政治,这就是生意。businessisbusiness,nothingpersonal。
李斯只是抽泣。韩非歇了会气,又道,我知道,你也是无奈之举。想要我死,其实是秦王的意思。而秦王用来杀我的方法,其实还是我教给他的。如此算来,应该是我自己杀了自己才对。自取灭亡,只有可笑,何可悲之有!
李斯不解地问道,韩兄何出此言?
第两百三十九部分
韩非双眼渐渐失神,喃喃说道:“《八经》之三。想起来了吗?”
经韩非这么一提醒,李斯恍然大悟。的确,在韩非所著的《八经》之三里,写有这样一段话:“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不然,而与其仇,此谓除阴奸也。”意思是说:有些大臣,活着只会妨害君主执政、直接处死他又会损伤君主的名声,这样的大臣,可以归为“阴奸”之列。要解决这样的大臣,君主有两种巧妙的方法。一是派人在他的饮食中下毒,使其暴毙身亡。二是将他交到他的仇人手中,借刀杀人。不管用哪种方法,都既可以置对方于死地,又不至于让人将帐记到君主的头上,从而背上骂名。
无疑,在嬴政心中,韩非就是这样的“阴奸”。嬴政对付韩非,正是照方抓药,现学现用,以其人之谋还治其人之身。而韩非此时复杂的表情,也不知是在暗自得意,一切尽在自己术中,还是在自笑自嘲,他总结出的“除阴奸”之计,结果却把自己给除了。
李斯长叹道,原来你早知鱼羹有毒,你本可以不吃的。
韩非笑道,秦王要杀我,不是派你,就是派姚贾。死在你手里,总比死在姚贾之手好。
韩非的慷慨就死,让李斯倍感内疚。他真希望能够为韩非作些什么,那样的话,他也会感觉稍微好受一些,于是问道,韩兄可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韩非道,让我再看一眼外面的世界。
这是一个轻易就可以满足的要求。室外已是夜色苍茫,韩非侧卧在榻,缓缓闭目,贪婪地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晚风阵阵,如小鸟依人。韩非脸上泛起一片潮红,道,“快哉此风!韩非所与诸君共者邪?”
李斯声音哽咽,道:“此独公子之风也。为公子而来,逐公子而去。”
今夜,晚风只为一人而呜咽,天地只为一人而低垂。
不知何时,雷声炸响,大雨瓢泼,闪电划破长空,四野亮如白昼。面对天威凌厉如此,众人尽皆失色,韩非却是一脸安详,无动于衷。他已经把一切都想明白了。“阴用其言而显弃其身”,这便是他为自己下的谶语。吕不韦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心中充满了愤怒和不甘心。和吕不韦相比,韩非则冷静得几乎不像话,他坦然接受了加诸他的命运。
韩非望着李斯,紧握着他的手,道,法术势,我能知,而子能行。子其勉之。
韩非这番话,既是师兄对师弟的殷殷期望,又是一个政治家给另一个政治家的遗嘱。韩非也知道,秦国终究将统一天下,而作为秦国的二号人物,李斯无疑是他的思想的最可靠的守护者和执行人。他也将借李斯之身,完成他无法实现的梦想。
韩非又道,我无力救韩,只能以身殉之。鸟飞返故乡,狐死必首丘。我死之后,可送我回韩国安葬。如必欲葬我于秦,也请让我头朝东方,守望故国。倘如此,再无憾也。
第两百三十九部分
李斯心里酸楚,泣不成声,在旁观者看来,仿佛他比韩非更需要安慰。李斯吓坏了,原来连韩非也会死。那个高贵英俊、凌于苍生之上的韩非,也会有死的一天。这个时候,他不惮于承认,韩非曾是他的偶像,是他曾苦心赶超的目标。偶像即将破灭,他觉出一阵空虚和迷茫。韩非飘逝,带走了残缺的人生,却留下了无尽的想象。无论日后李斯取得怎样的成功,但少了韩非这个最强劲对手的存在,这成功多少都有些成色不足,不管别人怎么看,至少他一定会感到“于无佛处称尊”的寂寞。
见李斯悲痛欲绝,韩非拿出了师兄的大度,劝慰道,死有何害?何泣之有!说完,又大叫一声:“子与吾岂一世人哉!”言毕,喷血如箭,气绝身亡,时年四十有八。
李斯抱尸恸哭,他生命中的某一部分仿佛已跟着韩非一起死去。他擦拭掉韩非嘴角的血迹,心中感慨万千。杀死韩非,只需要几分钟而已。可要世间再出现另外一个韩非,却不知道要再等上几百年了。而当他回味着韩非的最后遗言,却又破涕为笑,为之神骨俱轻,飘然物外。“子与吾岂一世人哉!”诘天问地,气壮山河,这是怎样的狂妄,怎样的自信!是啊,凡夫俗子,到人间一游,没目的,没意义,有如飞鸿踏雪泥,偶留指爪而已,然后朝生暮死,与草木同寂。可是韩非,纵然肉体消灭,精神却长存不朽。这样的人,又怎会真的死亡!
李斯心思百转,不知该喜该悲。雨越下越急,而他怀中的韩非,慢慢变得冰冷。
呜呼,自古死者非一人,夫子至今有耿光。韩非论事入髓,为文刺心,成三代以下一家之言,绝有气力光焰。在韩非身后,有多少帝王,操其术而讳其迹,历千百年而不废。《韩非子》和房中术一起,成为帝王必备的两本枕边书,一用以驭人,一用以悦己。诸葛亮也曾亲自抄写《韩非子》,以为后主刘禅的学习教材。
遥想先秦之时,中国最杰出的思想家、最奔放的大脑,连绵不绝,扎堆泛滥。如此丰富的收获,仿佛耗尽了神州大地的元气,使得这样的盛况,不独空前,迄今也未曾重现。作为先秦时代的最后一位集大成者,韩非之死,标志着诸子的结束,标志着百家的结束。中国历史上最为灿烂的一个时代,就这样划上了句号。
仰望先秦的天空,浩瀚无边,群星灿烂。奈何,无情的时间,最终收敛了星光,黯淡了河汉。随着韩非之死,最后一颗巨星也悄然陨落。
然而,群星熄灭,是为了留出天空,以便太阳展示他那无可匹敌的光芒。
这一轮太阳,将从西边升起,普照中国大地。
这一轮太阳,他的名字叫做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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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韩非章节终于写完了。希望是最难的部分终于过去。大家也都知道,关于韩非之死,疑点太多,说法也莫衷一是。总之,文中我按照自己的理解,作了一番诠释。个人觉得还算是讲圆了。正如杨志兄说的慈溪和李鸿章的比喻,韩非死去的最大原因,无疑是嬴政。至于初见秦的真伪,考据有很多,不重复了,许多意见还是支持为韩非所作。我所以将他设定为韩非的狱中上书,其实从初见秦的文章中可以读到,作书人十分渴望见到大王(而且他感觉他被召见的可能并不会太大),几乎愿拿性命为赌注。大概只有被逼到绝境的人才会如此。行文凄苦(当然,这个只是个人感觉),也貌似是韩非的风格。而韩非对于天下大势缺乏足够的认识,还停留在争霸时代,也是有可能之事。另一方面,自然也是为了文章的进行。
韩非章节,大家当小说读的话,应该比较通顺。而和历史上对于韩非之死的解释相比,文中也自有我自己的一些想法在内。比如引用八经、天地之数,镜无见疵之罪等,就我阅读所及,应无人提出过。李斯和韩非的感情,估计会有许多的争议,这个没办法,古人已远,实在说不好。我只好主观一下了。再说了,个人的一点私心,不能这么早就把李斯写得太恶劣。男一号一般不能太坏。暂时就想到这么多。希望接下来可以轻松些了,毕竟史料多了。
今天没有了,大家晚安。
第两百四十部分
长久以来,在神州大地上,同时存在着七个国王。“七”也许是很多人的吉祥数字,但绝对不是嬴政的。这时的嬴政,他的吉祥数字只能是一,独一无二的一,一统天下的一。
灭亡六国,先从哪家开始呢?嬴政在思考这个问题,韩王安也在思考这个问题。自从韩非死后,韩王安开始不安,时刻担心着韩国成为秦国扫平天下的第一个祭品。可是,马善被人骑,国小被人欺,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张让建议:“不如向秦国俯首称臣,可为韩延数年之命。”韩王安道,“韩秦同为诸侯,岂有称臣之理?”张让道,“王虽一时称臣于秦,为韩王不变也。保全社稷,再徐观天下之变,也不失为一策。”韩王安一听有理,于是向秦国纳地效玺,请为籓臣。
韩国既已臣服,秦国的兵锋,自然便直指老冤家赵国了。
嬴政十五年,秦国再次伐赵。《史记》记载:大兴兵。可见,此次起兵的规模远超过往,大有一举吞并赵国之意。秦军兵分两路,一路抵达鄴城,一路抵达太原,先后攻克狼孟、番吾。
名将李牧再次临危受命,对秦军的进攻给予了强硬回击。秦军不能取胜,无奈撤退。李牧虽然赢得了这场赵国保卫战,却也付出了惨重代价:“赵亡卒数十万,邯郸仅存。”
这一年另有一事可记。燕国太子丹,小时候曾和嬴政一起在赵国作人质。等到嬴政登基成了秦王,太子丹还是在继续作人质,只不过东家从赵国换到了秦国而已。嬴政时常轻薄太子丹,并不加以礼遇。太子丹大怒,乃易服毁面,为人佣仆,赚出函谷关,逃归燕国。在森严的看护防备之下,太子丹仍然选择了逃亡,充分表现出了他的冒险气质。然而,这事他作得并不地道。他既然代表燕国,在秦国为质,即使受了侮辱,也只能为了国家利益而忍耐,万万不该私自逃跑。堂堂太子,如此求一身之快,欲置国家信誉于何地?按理,他老爸应该再把他捆回来,向秦请罪才对。无奈老燕王爱子心切,居然也听之任之,留而不遣。
秦国本可以太子丹私自逃亡为借口,加兵于燕,讨伐其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