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我永远不会删掉那些信,如果你回复我,哪怕只说一个‘不’字,我也不会跟他结婚……”
司凌云已经无法集中注意力了,不知道错过了他们之间多少对话,她口干舌燥,心突突乱跳,也失去了理解这些对话的能力。她不想再呆站下去,机械地转身返回二楼,下意识朝卧室走,却又站住,停在了楼梯右手的书房前,傅轶则的笔记本摆在书桌上,进入了屏幕保护状态。
她不假思索地走了过去,伸手按一下鼠标,显示屏上出现的是一封邮件,发件人正是米晓岚。
那果然是一份情书,写得十分缠绵悱恻。
亲爱的轶则:
酷热的天气终于结束,入秋了,气温降得不易察觉,道路两旁法国梧桐树叶慢慢转黄,晚风吹过,沙沙作响,飞舞盘旋着落下来。这个城市又进入我最喜欢的季节,短暂而又美好。我承认我很俗气地伤春悲秋了,到夜很深的时候还睡不着,只是因为很想念你,于是起来给你写邮件。你想我吗,哪怕只短短一瞬间?我不确定。多么可笑,我受这种不确定折磨太久,以至于有些依赖这种不确定的状态了。
我从那么小的时候就开始爱着你,爱你似乎成了我的一个习惯。你总说我是自由的,可是我早就放弃自由,甘愿成为这份爱情的囚徒。你不能怪我想你太多,我热切地希望你也想我,却又觉得这个希望来得实在太卑微……
她看不下去了,回到收件箱,来自米晓岚的邮件很多,她点开最新一封,这正是傅轶则提到的通知结婚的邮件。
亲爱的轶则:
我犹豫彷徨了好长时间,不知道该以什么方式告诉你这个消息。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不想对你有所隐瞒,在你面前,我愿意我始终是透明的。
我要结婚了,我知道我没办法像爱你一样爱他,可是他很爱我,他能给我安定的生活。你的世界太广阔,我爱了你这么多年,也并没能打动你。我始终不确定我能够在你心里占据我希望的位置,也许最终没人能够占据那个位置吧——我自私地希望,但愿如此。我如此深爱你,以至我决定不再用我的爱束缚你,让你的自由不受一丝约束。想到这一点,我竟然有些安慰。
对,我说过我会永远等下去,等你像我爱你那样爱我。可是我已经26岁了,随着青春流逝,来自世俗的压力越来越大,内心的孤独感越来越强烈,请原谅我只是一个软弱怯懦的小女人,没有你那样成熟淡定的心态。答应他求婚的那天晚上,我哭了很久很久,眼泪完全无法控制。
……
一行行规整的字句开始变形,司凌云的眼睛仿佛遭遇强光突然照射一般地被刺痛了,她“啪”地一下合上笔记本。
所有零碎的事实突然全涌到她眼前,仿佛在自行挣扎着奔赴合适的位置,组成一幅拼图,将真相揭示给她。
他们两家是世交。他们从小认识。他们是一对恋人。她爱他。他出国做博士后。她用邮件不停地诉说思念。她厌倦了无何止的等候,突然接受了另一个男人的求婚,在婚礼前一周以邮件的方式通知他这个消息。他从美国回来的当天,放下行李便来参加她的婚礼,然后在她的新婚之夜和她丈夫的妹妹上床……
司凌云的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这样站了多久,恢复意识后第一个念头就是:还有比这更痛快更直接的报复吗?
你竟然以为你体验到了突如其来的激情,你是一个多么可悲的白痴——她冷冷地对自己说。
她走出书房,回卧室拿起手机,打给李乐川,“阿乐,过来接我好不好?”
李乐川笑道:“我出了点儿小事故,驾照被扣了。等一下,我叫阿恒过来接你。”
曲恒的声音从听筒中传来,依旧是冷冷的,“地址?”
她将地址报给他,他简洁地说:“半个小时以后到,我按喇叭你就下来。”
司凌云深吸一口气,慢慢下楼,在还有五六级阶梯的地方停住,“咦,大嫂,你什么时候来的?”
客厅两人同时抬头看着她,她凌乱的长卷发披散在背后,穿着傅轶则的一件白色T恤充当睡衣,空荡的下摆下,两条修长笔直的腿近乎挑衅地□着。米晓岚的嘴一下张开了,停了一会儿才机械地回答,“我刚过来。”
司凌云无视她的目光,漫步下楼,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口,问她:“欧洲好不好玩?在希腊度蜜月一定很浪漫吧。”
米晓岚的神情怔忡不定,勉强一笑,“还好。我有事先走了,再见。”
傅轶则送她出去。司凌云放下水杯,重新上楼进浴室洗漱、化妆。傅轶则上来时,她正在涂唇蜜。他走进来,拢住她的长发,随手拿了一把梳子给她梳着。
“都不问晓岚过来干什么吗?“
她对着镜子微微嘟起嘴唇,看唇蜜的效果,粉嫩的颜色衬得她的嘴唇丰盈闪烁,然后漫不经心地回答:“你们是世交嘛。所谓世交,我理解就是一起长大,情同兄妹,非常亲密。她过来不是很正常吗?”
梳子突然碰到她的卷发纠结处,牵得她的头向后一坠,她轻呼一声,他放下梳子,用手指一点点将头发理顺,动作十分温柔。她仰头,他俯首,两人的目光交织在一起,她突然伸手,勾住他的脖子,将他拉向自己,吻上他的嘴唇。
这个吻来得重而激烈,她咬痛了他,他闷哼一声,试着移开一点,她却站起来回过身,双手抓住他的衬衫,向两边用力一扯,纽扣四下迸落,她的嘴唇、牙齿密密落到他□出的身体上,他一下被激起,甚至没有脱下衣服,一手抱起她,将她推靠到墙壁上,另一只手撩起她的T恤,凶猛而直接地进入她。
从湖边酒店的第一次开始,他一直充当那个经验丰富的导师。可是今天她表现得让他陌生,她完全没有像过去那样,跟从他的指引,追随他的节奏,体会他赋予的感受,而是沉浸于他无法感知的情绪中。她的眼睛亮得异乎寻常,她脸上有他看不懂的孤注一掷,她乌黑的长发披散,随着她的动作在她脸庞边飘拂,带着野性的美。
这一切带来的感官冲击如此新鲜强烈,一个瞬间让他几乎坠入迷失之中,在最后失控爆发的瞬间,他意识到她的指甲掐进了他背上的肌肉,刺痛伴随狂欢而至。
傅轶则将司凌云抱出浴室,放到床上,然后躺到她身边搂住她。经过刚才的迸发,两人都已经精疲力竭,他抚着她身上的斑斑红痕,在她耳边说:“没想到你还有这么狂野的一面。”
这时楼下传来有节奏的两声喇叭响,她坐起身,淡淡地说:“关于我,你没想到的事情还很多。”
她下床,一件件穿着好衣服,走到窗边,楼下停着李乐川那辆黑色帕拉丁,曲恒倚在车边抽烟,她探头出去高声对他说:“等一下,我马上下来。”
她将散落在房间里的手机、化妆包一一装入背包内。
“什么时候吃完饭,我过去接你。”
她看着半靠在床头的他,浮起一个笑,“不好意思,我男朋友从外地回来了,正在楼下。所以,我以后不能再跟你见面了。”
傅轶则脸上浮现出不能置信,而她静静看着他,脸上没有一点表情。
“所以——你是有男友的?”
“当然。我昨天给你听过那张专辑,他是深黑乐队的吉它手,非常有才华,我很爱他。他去外地演出,一走三个多月,总算回来了。”
“那么跟我在一起,算是接受性教育吗?”
“嗯,追求他的女孩子很多,我以前在这方面很无知,太在乎他了,更想表现得好一些。我得承认,你是个不错的启蒙老师。”
他神情不定地盯着她,“真是一个surprise。”
“我想你应该能理解各式各样的surprise。谢谢你这段时间陪着我,帮我打发了寂寞,让我知道性这件事还是有乐趣的。再见。”
她再不看他,拎起包,扬长下楼。
18、10 。。。
曲恒丢下烟头,正要上车,却被司凌云那个惨淡的表情吓到。
“怎么了?”
司凌云扑进他怀里,他一怔,下意识抬头,刚才她探头出来跟他打招呼的二楼窗口站着一个男人,正面无表情地冷冷向下看着他们,白色衬衫敞开,随风吹拂不定。
曲恒顿时醒悟,压低声音烦躁地说:“你又来了,这一手怎么玩也玩不腻对不对?这么一直无聊任性下去有意思吗?”
“等会儿再教训我吧。是哥们儿的话,就什么也别说。”
她脱力一般软软瑟缩在他怀里,声音疲惫而低哑。这个如同受伤小动物的姿态让他原本僵硬的手臂软了下来,他默默抱住她,迟疑片刻,安抚地拍着她的背,直到她不再发抖。他回手拉开副驾驶座车门,送她坐了上去,然后上车发动了车子。
曲恒并没有再教训司凌云,他一路保持着沉默,将车开到了卢未风家里。这里还未改建,保持着租界区老房子的幽深残破,门虚掩着,一楼光线昏暗,放满了旧家具。他们走进去时,楼上传来歌声,两人不约而同站住。
如果你不曾给我承诺,
我也不会计较你的模棱两可;
我们混迹的世界如此荒唐险恶
我们的未来如此变幻莫测,
你却说,大家总要学习它的规则;
谁来告诉我怎么习惯一个又一个妥协,
做到与所有不如意讲和
如果我向你要求承诺
你的回答是否仍旧这样冷漠
我们共度的岁月如此轻易溃落
所有的过往抵不住时光消磨
你在笑,你的笑容牵引我为之沉没
谁来告诉我怎么抵挡一个又一个诱惑
哪怕永恒是一个美丽的错
……
司凌云腿一软,坐倒在楼梯最下面一级,双手抱住了头。曲恒迟疑一下,蹲下来看着她。
“我记得我们给这首歌编曲的时候,你也在旁边。”
这首歌叫《我要的承诺》,由曲恒做曲,卢未风做词,三年前就是在这所房子里完成编曲排练,司凌云是他们的头一批听众之一。
他轻轻一笑,“当时你给我们泼冷水,说要承诺的人是傻子,给承诺的人是骗子。我就想,这小妞自以为看透一切,可真是冷漠得讨人厌。”
她哑声说:“结果现在发现,我也不过是一个装酷的傻子而已,对吗?”
“不,你恋爱了,你特别在乎他,他才有可能伤害到你。这可不是犯傻。”
她再也控制不住,眼泪扑簌簌落了下来。她绝望地想,他也没有说对,这其实跟爱情完全无关,那个男人甚至没有用花言巧语哄骗她。他只是精确控制了她的反应,用最快速度征服了她,这个过程里并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成份。她当然是犯傻,才会一度以为她邂逅了爱情。
他坐到她身边,轻轻拍拍她,“偶尔犯犯傻,也许没你想象的那么可怕。”
她靠着他的肩头,再不肯说什么。
这个旧房子幽暗的一楼,家具逼仄地摆放着,空气不够流通,楼上的喧哗谈笑如隔云端地传下来,旧地板上不时响着空洞的脚步声。只有她身边这个肩膀沉稳不动,他身上有青草般的味道。这样无言的存在,让她觉得,这个世界毕竟并没有就此分崩离析。也许她只是做了一个噩梦,隐身于光怪陆离、种种荒谬之中,来不及挣脱而已。
不知道坐了多久,又有一个朋友推门进来,他们才起身,跟他一起上去。
跟深黑乐队熟识的朋友差不多都已经过来,不过和以往的欢聚不一样,这一次气氛十分伤感。
地下摇滚乐队赚不到什么钱,演出市场越来越萎缩。相貌英俊的温凯打算去北京发展,李乐川在家里的压力之下,准备去英国读书,乐队面临解散,这也差不多是本地曾大量涌现的地下乐队的共同命运。
来的多半都是玩音乐的圈内人,深知个中甘苦,一瓶接一瓶地喝着二锅头、红酒、啤酒,抱怨着往远处看不到将来,往四周看找不到可供发展的氛围,不时有人有一句没一句弹着吉它唱歌。
司凌云头一次这样如同喝水一般地喝酒,到后来甚至失去了味觉,再分辨不出喝下去的是什么。夜深时分,差不多所有人都喝得酩酊大醉,她的醉来得尤其惨烈,她没法再忍下去,冲进卫生间里搜肠刮肚地呕吐。
这时外面响起吉它声,一个破音破得厉害的嗓子唱起的是她熟悉的崔健的《不再掩饰》:
我的泪水已不再是哭泣
我的微笑已不再是演戏
你的自由是属于天和地
你的勇气是属于你自己
……
她想,她的全部勇气,竟然只是用来掩饰伤害,实在是可笑。她靠在卫生间门上,跟他们合唱,她最后的意识是嗓子里翻涌出咸腥的味道,随即昏迷不醒。在场唯一还算清醒的只有曲恒,他发现了她,马上抱她下楼,开车送她去医院,医生诊断她为急性酒精中毒,胃底粘膜裂伤引起消化道出血。
司凌云清醒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她发现自己正躺在病床上输液,而闻讯赶来的程玥则在一脸狐疑地审问着曲恒。
曲恒那时留及肩的长发,穿松垮的卫衣、有破洞的牛仔裤,带着宿醉后泛红的眼睛和一脸倦意,依旧表情漠然,见她醒来,如释重负,“有什么事你问她吧,我先走了。”
程玥的问题包括:他是谁?你为什么一直抓着他的手哭?发生了什么事?你怎么会喝这么多酒?你脖子上和身上的印痕是怎么回事?你是不是被他占了便宜?
司凌云木着一张脸,合上眼睛,通通不作回答。
19、11 。。。
司凌云知道,酒精伤害的只是她的身体,她受伤更厉害的地方是她的心,但她根本不想去探测这伤口到底有多深多重,也不允许自己舔着伤口自怜。她只能暗暗下决心,就像处理从小到大那些不开心的事一样,遗忘是最好的武器。
可惜这世界从来不肯按某个人的意志来运转,哪怕这意志来得再理由充分一些。她面对的,当然远不止是一件不开心的事。她内心充满羞辱、愤怒和无以名状的悲哀。要在短时间内将这一切碾碎消化掉,是肉身不能承受之痛。
好在身体帮她找出渲泄管道。酒精中毒如同一场自找的大病,足以消磨她可以所有自我憎恨、自怜的气力,让她理直气壮地借病装死,彻底放空躺平,什么也不去想。
司凌云醉酒入院的第三天,米晓岚突然过来看她,带着水果篮和鲜花,柔声说:“我给你打电话,想约你吃饭,把从欧洲带回来的礼物给你,你手机一直关机。没办法,只好找建宇要了你家里电话,才知道你住院了。建宇今天出差,不然他也会来看你的。”
米晓岚拿出一瓶香水。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