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橙橙表情微讶,尔后不屑地拒绝道:“不用!顾爷不习惯坐单车后头被人载!别扭死了!”
冷雨笑了:“其实还不错的,顾爷你可以试试看,杜仲骑车的技术很高,不用担心会摔倒,一定要试试看哦……杜仲,我回家去了,再见!”
说着就转身朝法国梧桐下的黑色车子走去,手却将背包的带子死死揪住,她讨厌被管制,讨厌哥哥这么强硬霸道。可是哥哥都已经来接他了,她也不敢让他等得太久,不敢让他更生气,她是一只被束缚住翅膀的鸟儿,无论飞得多高多远,翅膀上始终被一根看不见的绳索绑缚着,在彻底挣断绳索之前,她不能惹恼了那头的主人。
坐上车,回头看了一眼校门口的男生和女生,他们仍旧站在原地没有动,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冷雨在心里叹了口气,其实,她很羡慕顾橙橙和杜仲……
车子开动,冷卿淡淡问道:“宝宝,顾橙橙和杜仲是什么关系?”
冷雨从包里拿出顾橙橙的漫画书慢慢翻着,漫不经心地答:“好哥们儿。”
冷卿默然了一会儿,肯定地说道:“宝宝,和杜仲分手。”
冷雨火气上来了:“为什么?!杜仲是我的男朋友!不是哥哥的!哥哥你管得太多了!我不要和他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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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43】亲手扎进心里的软刺
冷卿默然了一会儿,肯定地说道:“宝宝,和杜仲分手。():。”
冷雨火气上来了:“为什么?!杜仲是我的男朋友!不是哥哥的!哥哥你管得太多了!我不要和他分手!”
对于叛逆期的女孩子,你越是强硬,越是限制,她越是反抗,越是不肯听,冷卿说完那句话就觉得不妥,可是女孩的态度却让他大为光火!
国内的学校都以教学中规中矩而著称,盛辉女校的校训便是教会女孩子端庄贤淑、知书达理,可是这么小的女孩子,上了几天学,不仅没有学会礼貌待人,对待家长居然用这种顶撞的口吻,什么叫他管得太多了?!什么叫杜仲不是哥哥的男朋友!岂有此理!
一句一个刺,生生在男人的心上扎出几个窟窿来。
冷卿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平静了一会儿,再开口的时候才没有把火发出来,他的视线平静地看向女孩手中的书,道:“宝宝,听话,和杜仲分手,他不适合你,等你长大了,可以去找更好的男朋友……”
“我不要,杜仲就很好,我不要更好的男朋友。”冷雨头也不抬坚决地答,一页一页地翻着腿上的漫画,她也气得不轻,为什么哥哥什么都要管?
从小到大,她的衣服、头发、鞋子、洋娃娃、玩具、家庭教师……全部都是哥哥来决定的,他认为她适合什么,就给她准备什么。
稍稍长大一点,她念的学校、吃饭的菜式、放学回家的时间都要限定,现在,他还要管她的男朋友,明明他之前还说杜仲不错的,现在又说杜仲不合适,哥哥这样出尔反尔算什么?人人都说杜仲很好,为什么哥哥要她跟杜仲分手?
越想越烦,冷雨快速地翻着漫画,画面上,腹黑攻正将傲娇受压在墙上,邪佞地说:“你以为你能逃得过我的手掌心?嗯?”
傲娇受咬牙切齿:“不试试怎么知道?!”
腹黑攻用修长的手指挑起傲娇受的下巴,捏紧,脸凑近他:“小宝贝,你猜,若是真的惹恼了我,我会不会把你的翅膀一点一点折断?嗯?”
还没看到下文,手中的书突然被一个大力抽走,从开着的车窗直接扔了出去,书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一眨眼就被远远甩在了斑马线上……
“以后不准再看这种书!”
陡然听到男人这样的怒喝,司机差点没有握住方向盘,努力地保持目不斜视继续开车。()
冷雨震惊地把视线从被扔出去的漫画书上收回来,只见哥哥的脸黑得吓人:“女孩子不学好,老师是怎么教你的?就教你看两个男人卿卿我我的东西?!刚刚的话听到了么?马上和杜仲分手!以后不准再和顾橙橙来往!”
历来被媒体盛赞为拥有“绅士风度”的男人,此刻霸道**的本性暴露无遗……冷雨缩在座位上,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如果她也有爸爸妈妈,就算他们的身份平凡一点,家境贫寒一点,她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难过——
哥哥的束缚无处不在,哪怕她飞出呆了七年的城堡,也还是会和菲丽一样逃不出哥哥的五指山,他高兴的时候就纵容她,不高兴的时候就命令她,他硬是要逼得她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
哥哥是这么地讨厌……讨厌……
车子已经行到了环山公路,冷雨木然地坐着,一句话也没有再说,忽然把手中的书包拎起来,毫不犹豫地扔出了车窗外,砸在灌木丛中,不管那包里有书本还是有手机。
“小姐,你……”司机赶忙急刹车。
冷卿气得额头青筋暴起,车一停下,他推开车门大步走出去,不一会儿,拎着女孩的米色单肩背包回来,一甩手将包扔在了后座上,也不看女孩,冷声道:“开车!”
万人莫敌的冷卿,被一个小女孩气得头痛,少年人的感情冲动,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说恋爱就恋爱,说分手就分手,她说再也不找其他的男朋友了,她就认定杜仲了,如果以后杜仲说其实喜欢的不是她,她怎么玩得起这种被分手的游戏?
脾气越来越大,越来越不肯听话,他扔她的书,她就扔自己的书包,完完全全是逆反态度,偏偏要和他对着干!
讽刺的是,女孩所有的坏脾气都是他宠出来的,从小到大对她百依百顺,她一哭他就慌,她一闹他就立马赶回家,他亲手把一根软刺扎在心尖上,软刺越长大扎得便越深,就算现在痛死,他能去怪谁?
男人无力地按着隐隐作痛的额角,右手的手背上有几条新鲜的血痕,艳红的血珠从伤口渗出来,非常刺眼。
冷雨从来没见过哥哥的身上流血,大概是刚刚去捡包的时候被划破的,也顾不得正在赌气,身体越过背包就要去抓哥哥的手来看。
还没有碰到哥哥,车猛地一停,已经到家了。
哥哥睁开眼睛,身体坐直,还是没有看她,推开车门就下去了,也不再像从前那样绅士地替她打开车门。
晚饭,哥哥没有吃,孙妈妈只送了一杯黑咖啡上楼。
冷雨窝在客厅的沙发上,一遍又一遍地按着遥控器,时间从七点到八点、九点,佣人们都去休息了,客厅里安静得只剩下电视里肥皂剧的声音。
十点。冷雨关了电视上楼,没有回自己的房间,转个弯来到主卧前。
冷宅太大,欧式风格,连客房都有太多间,两个人住,就显得空空荡荡的,尤其当哥哥不肯理她的时候,这个世界仿佛就只剩下她一个人,她需要争取稍稍多一点的安全感——
矛盾至极的心态,想逃离又不得不靠近。
主卧的门没有关,只是虚掩着,冷雨小心翼翼地推开,才发现哥哥已经睡下了,只有壁灯发出昏黄的光。
她赤着脚站在床边,望着哥哥的背影许久,终于鼓起勇气摸索着爬上大床,从背后把床上的黑影抱住,嚅嚅软软地道歉:“哥哥,你不要生气了好不好?小雨错了……”
男人身体明显一僵,却没有出声。
女孩把头偎在男人的肩上,像从前无数个夜晚那样乖顺,哥哥是她此生唯一的依靠,她一直都知道,可是,她想要自由,想要朋友,想要认识除了哥哥之外的人。
她不过才十五岁,她能有多成熟?
见男人不说话,女孩吸了吸鼻子:“哥哥,小雨肚子又疼了,睡不着……”
听了这话,男人终于转过身,把女孩搂进怀里,低头吻她的额,吻她的眼睛,一下一下,滚烫而炙热,再多的恼这一刻都化作心头的绵软,叹了口气收紧手臂,另一只温暖的大手贴在女孩的小腹上,轻轻地揉,还是没有说一句话。
女孩自发在男人怀里找到最舒服的位置偎好,两只小手却覆上男人的大手,轻轻摩挲着手背上已经结痂的伤痕,她一仰头就亲到男人刚毅的下巴:“哥哥,晚安。”
男人的怒气此时全部烟消云散,只要他的宝贝依偎在他的怀里说一句晚安,那就是这世上最有效的良方,无论多疼痛,只一帖便愈。
------题外话------
+_+关于冷宝宝的现状,她在慢慢成熟,后面会变得很独立,而且,这种独立让冷卿更头疼。所以,这其实是一部冷宝宝折磨哥哥的辛酸血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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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44】化妆舞会,顾爷的人
“我戴着面纱和镶着假钻的头坠,
参加这场期待以久的化装舞会。:。
我知道这将是我唯一的机会,
与你熟悉却又陌生地相对。
朋友们都说我长得平凡而无味,
却从来没人注意到我的内在美……”
“魅色”酒吧,冷雨趴在沙发上,看顾橙橙在四方小舞台上专注地唱着歌,杜仲坐在她身边,还是和从前一样寡言少语,冷雨不开口,他也不说话,他们都看着顾橙橙。
九月末的模拟考试,冷雨以身体不舒服为由没有参加,所以,事后女校领导很为难地向冷卿道歉,说如果冷小姐参加了考试,哪怕交了白卷也能将她调去重点班,可现在这种情况让她调班,冷小姐自己肯定会有压力。
“朝华”作为盛辉女校最大的幕后投资方,自从冷宝宝去上学,那些校舍、食堂、操场、图书馆的设备都翻新了一遍,还另外建了两栋学生住宿楼,简直一掷千金。可是这次专门为冷家小姐举行的面子考试,却没有能派上用场,校方领导小心翼翼地反复道歉。
幸好,冷卿没说什么,这件事也就这么算了。冷雨继续留在最末班,继续和顾橙橙、杜仲还有骷髅乐队混在一起。
T市的气候不好,夏天热冬天冷,而春秋短暂得像没有似的,天气还喜欢反复无常,前一天只穿单衣,第二天就突然降温十几度,10月底就开始冷了,今年的冬天比往年来得早了许多。
“或许这是个流行戴着面具的社会,
而我也尝尽了被忽略的滋味。
你终于温柔地走向我,
赶走了灰姑娘的自卑。()
你一直温柔地拥着我,
叫人几乎忘了伤悲,
任我旋转任我陶醉……”
顾橙橙唱歌的时候非常有感染力,无论是摇滚还是抒情,她一唱就百分百地投入其中,和平时玩世不恭的样子完全不同。
冷雨随着音乐默数拍子,忽地转头问身边的男生:“杜仲,你知道这歌叫什么名字么?”
一中冬季的校服是黑色的长款小西服,很像中山装,这个年纪的男孩子穿起来非常精神,而杜仲穿起来,那种儒雅干净的气质还是没有变。
杜仲大约是听得太出神,冷雨突然叫他,他却没有听清楚她的问,收回目光,笑道:“什么?”
冷雨挺喜欢和杜仲说话,他对人总是很有耐心,不论顾橙橙怎么爆粗口或者动起手,他从来都不会恼,就连打架的时候,他的话都不多。上次那个小混混被冷雨用啤酒瓶砸了脑袋后,恼羞成怒地拎着凳子砍过来,杜仲上前一把抱住她,背后就结结实实挨了一下,这就是为什么冷雨觉得他是个很好的人,无论哥哥怎么说,她都不会和杜仲分手。
“顾橙橙唱的歌叫什么名字?”冷雨又问了一遍。
杜仲笑笑:“《化妆舞会》。”
顾橙橙已经唱完了,冷雨一边大力地鼓掌,一边笑道:“杜仲,你真厉害,顾橙橙唱的每一首歌你都知道。”
杜仲看着她,欲言又止,好看的眉微微地皱起,他终于还是开口:“小雨,我们……”
“地鼠!大爷的,你快点好么!属蜗牛的啊!”顾橙橙一声吼,人已经进了卡座,把杜仲的话都给淹没了。
两个多月,顾橙橙的头发长长了不少,蓬松的蘑菇型包发,俏皮中又掩不住男孩子般的率性自然,她大喇喇地揽着地鼠的肩膀往杜仲和冷雨对面一坐,翘起二郎腿,刚刚唱歌时流露出的忧郁和伤感情绪一扫而光,流里流气地笑道:“从今天开始,地鼠就是我顾爷的人了!”
地鼠原名苏狄,是骷髅乐队的吉他手,人高瘦高瘦的,比杜仲还要高一点,左耳上有一枚闪亮的耳钉,留着帅气的子弹头,看起来非常精神。
听见顾橙橙这么说,他只是笑,算是默认。
胖子笑眯眯地挤过去,坐在地鼠旁边,用肥肥的臀撞了撞他:“什么叫是顾爷的人啊?地鼠,你小子连男人婆都要?”
地鼠没答话,顾橙橙一脚踹过去:“你丫闭嘴!找抽呢!”
胖子顺势压在瘦巴巴的泥鳅身上装死:“哎呦,地鼠这小子果然是顾爷的人了……泥鳅,木瓜,顾爷不收后宫,咱仨看样子没人要了,不如搞基吧,3P也行哪……”
泥鳅被压得气喘,木瓜嫌弃地坐远了:“搞基也不和死胖子搞!”喝了一口啤酒看向一直没说话的杜仲:“明天的万圣节化妆舞会,你准备带小公主去么?”
木瓜是杜仲的同班同学,同为一中的高材生,戴个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却是骷髅乐队的鼓手。
杜仲还没回答,顾橙橙却骂了一句:“废话!学校联盟难得弄一次化妆舞会,咱们乐队要表演,杜仲还是主持人,傻姑能不来看么?傻姑,今晚回去想想穿什么,明天人多,联盟里什么样的女生都有,饿虎扑食似的,可别让人把杜仲给抢走了,记得把他看好了知道么!”
冷雨看看杜仲,傻乎乎地点头:“恩!”她是真的高兴,记忆里从未参加过任何大的聚会。
杜仲淡淡一笑,仿佛很渴,一直沉默地喝酒。
对面的顾橙橙还揽着地鼠的肩,忽然用另一只手拽了拽地鼠的衣领:“明天咱们扮蝙蝠吧,要不然,吸血鬼?”
胖子有样学样地勾起泥鳅的下巴,一本正经道:“亲爱的小泥鳅,明天咱们扮僵尸和幽灵吧,一黑一白多有爱……”
“噗……”木瓜把刚喝下去的酒全部喷了出来。
“死胖子!”顾橙橙抬脚又要踹他,胖子赶忙躲了过去,挤到杜仲和冷雨中间来,左边瞧瞧,右边看看,道:“这一对,不用说就是王子和公主了,顾爷,学学人家小雨,多乖多淑女啊!你也算是有家室的人了,总不能一直这么彪悍,让地鼠穿女装吧?人家还以为你们俩在搞基……”
“胖子,你活腻了?!”地鼠靠在沙发上,捏了捏顾橙橙的短发,勾起唇,笑容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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