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豪门娇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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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豪门娇宠-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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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为什么非要逼我走到这一步,你才肯相信……我到底哪里值得你付出这么多?对不起……”

“我说了多少遍要你走,为什么你就是不肯?非要逼我,是不是,是不是!”

他头脑有些发懵,一动不动地任由她抱着。她身上酒味儿很重,说起来并不好闻,甚至有些刺鼻,但是她的声音实在是太过悲伤了,悲伤的让他不忍心推开她。

“对不起,对不起……”

她抬起头,把唇印在了他的唇上。

何鸿棕长长的睫毛有些发颤,呆呆地看着她,只见她眼泪簌簌下落,慢慢离开了他的唇,头埋在他的胸口哭着说:“子风,我不能爱你,我什么也没有了,不能再失去你了……”

她认错了人。

她说,“你知道吗,黎明的眼睛和你好像啊,就是因为这样,我才把他放在身边,我想,哪怕是和你有一点相似也好。”

“是不是太自欺欺人?”她低声泣着,醉的连话也说不清楚了,“可是我没有办法,我没有爱的权利……”

少年的脸色变得在灯光的照耀下,有些惨白。

原来,这就是真相。

第二天早上,醒来后,她什么也不记得了,又或许她把那一切都当成一场梦。那个吻,那场无可奈何的哭诉,都随着梦醒,变得飘渺虚幻。

而有些东西,就是从那个时候,在那个漂亮的过了分的少年心里,慢慢发酵。

刘黎明静静看着躺在床上的人,脑海里翻涌着相识以来的点点滴滴。他不明白,她这样的天之骄女,为什么要有那么多无可奈何,为什么不能去爱,为什么会经受那么多苦痛和折磨。

他不明白,那个叫做李子风的男人到底是什么样,让她不敢,也不能去爱。

是他太不关心她了,一味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居然对她的事情一无所知。直到她出事的那一刻起,天旋地转,他才知道,她有多重要。才了解到,原来她曾受过无尽的苦难。  黑色,漫无边际。耳边传来的阵阵凄厉的叫声,嘈杂,凌乱,血腥,痛苦。

刘璃梦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名字,一声又一声,接连不断,哀怨挣扎,很渗人。她猛的回过头,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条路。

刘璃梦不受控制的走上去,悲伤侵袭而来,沉重的像是顷刻间就能天地灭绝。外公外婆的离世,夏家的倾倒,和竹马在一起后,他也受到了波及……最后分手,被绑架后的一幕一幕在脑海里盘旋不散。

所有人,所有她在乎的都没了,没有了。明明,她才是那个最无辜的。

重生……她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她的手下意识摸了摸眼睛,湿润一片。原来,死后还是会有眼泪吗?

心痛的揪成了一团,泪眼朦胧中,她看到黑漆漆的空中写着三个血淋淋的大字:鬼门关。

死了,原来真的死了。

心口像是藏了一只猛兽,挣扎着要撕裂她的胸膛,疼的她死死咬住下唇,甚至她能够尝到唇上腥甜的气息。一步一步往前走着,进入城中后,一条天阶出现在眼前,依旧是阴阴沉沉的,天阶看起来似乎是没有尽头,阶梯两旁开着大片红色的花,刺目极了,偏偏带着一股血腥的美感。

她想,原来,黄泉路上,真的有彼岸花。

刘璃梦一步,一步,走上这没有尽头的天阶。每走一步,心便加剧痛上一分,外公,外婆,李子风,夏家,张芸,江路,在脑海里盘旋不去……

她忽然蹲了下来,失声痛哭,凄厉地风声呜呜作响,悲伤压抑的她猛的吐出一口鲜血。

她剧烈地咳了起来,像是把肺都要咳出来,耳边传来难听的嚎叫声,她捂着嘴抬起头来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衣服的蒙面女人,手里捧着一只碗,静静地看着她,眼里只有平淡和冷漠。刘璃梦打量了一下四周,有些阴暗,但还是能看到,她此刻在一座桥上,桥两边是黑漆漆的水,里面无数黑漆漆的灵魂,在挣扎嘶叫。

难听的让人快要崩溃。

是灵魂吧。刘璃梦猜想。他们的眼睛那样无神,水里密密麻麻的灵魂在彼此撕咬。像是完全失去了人类的意识,只是机械的,去厮杀。

她擦了擦嘴角上的鲜血,指着女子手上的汤问:“这是孟婆汤吗?”

女子点头,只听刘璃梦又问:“那你是孟婆?”

女子说:“喝了吧,喝了就可以去投胎了。”

刘璃梦摇摇头,摸着痉挛的心口说:“我不甘心!我这一生未曾做过错事,为何要落得如此下场?所以,我要在这等着,等着看他们下地狱!”

“那你就从这儿跳下去吧,除此之外,没有选择。”

刘璃梦看了眼下面黑漆漆的水,无数灵魂在里面挣扎嘶吼,她站了上去,下面的灵魂嘶叫的更加厉害,挣扎着想要扑上来把她撕碎。

“不是每个人都会心甘情愿地喝下孟婆汤。”

因为这一生,总会有爱过的人不想忘却,也有恨得刻骨铭心,无法释怀。

有人说,孟婆汤是喝汤的人一生流的眼泪。那她这一生流下的泪,该是多么苦涩。

“人间一日,忘川千年。你可知道跳入了这忘川河中,会被群鬼撕咬攻击,却不死不灭,痛苦不堪,远远比在人世要痛苦百倍。”

她这一生,太痛了。痛的她不相信还会有更大的苦痛。

她静静地站在桥边,耳边传来孟婆一句一句的劝导,然后哭的满脸是泪,努力想让克制自己,还是失败了,她嘶喊着:“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会这样!我不甘心!不甘心啊!”

压抑绝望,凄厉地连忘川河中的鬼都感受到了她的悲伤。

说完,她纵身跳了下去,还未碰到水面,就已经被群鬼撕成碎片。她不杀别人,却有别人来杀她。虽然死不了,但疼痛却是真实存在的。

人间一日,忘川千年。

因为太过痛苦。所有的爱恨和挣扎,在漫无边际的撕咬之中都会变得微不足道,曾经因为的执念,曾经不想忘记的爱人,在这千百万年的厮杀里也会淡忘。

有太多的人跳下这忘川河,太多的人禅不透这人生,经历了千百万年,只会更加放大痛苦。

------题外话------

重生本来就不符合常理,下地狱自然也是有可能的呀……呃,有点玄幻,跟我默念三遍,本文架空,架空,架空。女主除了美貌,唯一的金手指就是超高的智商,所以后面不会出现天花乱坠的魔法……

☆、第四十四章 吴机归来

m国。

重病室外面,高静趴在李达怀里哭着,一边哭一边恨恨地说:“子风怎么这么傻!他怎么就这么傻!为了一个女人,他把自己弄成这样,谁领他的情了!”

“呜呜……怎么办……”

“子风出事我也不活了……呜呜……”

李达心慌意乱,但现在他不能倒下,里面是自己的儿子,怀里是他最爱的女人,他必须冷静下来。

“王洋是世界顶尖的医生,你放心有他在,子风一定不会有事的!一定不会!”

他一边说着,一边紧紧抱着她,给着她坚强的力量。

王洋的医术在世界都是顶尖的,尖端人物总是喜欢挑战,他也一样。喜欢治疗别人治不了的,喜欢治疗别人说死定的人。

他接手时,李子风呼吸几乎停止,背部烧伤严重,身上摔断了几处,还中了三枪。

这都没死,在a国稳定了一下后,被判无救,所以来m国找他。王洋就是被这顽强的生命力惊到了,所以很干脆的接收了他。

接收后才知道情况有多糟糕,外忧内患,难怪被判死定了。不过,到了他手里,还没有救不活的人!

他最喜欢做的,就是和阎王抢人!

王洋的额头上渗着细细密密的汗,女护士拿着白毛巾给他擦了擦,然后站在一旁随时等待吩咐。

好多年没有这么认真过了,不过,他喜欢这种感觉。他喜欢征服难题的感觉,那会让他觉得很有成就感……

民间传言,哪怕是进了鬼门关,王洋都能把病人拽回来。此言并非为虚……

李子风虽然依旧昏迷不醒,但已经脱离了危险。

李达夫妻早就知道刘璃梦自杀未遂,成为植物人的事情,心里多多少少会觉得难受,这个孩子,他们看着长大,落得这个样子谁也不想见到,儿子为了救她连命都不要了,说起来心里也有怨恨。

两个人,两个国家,同样昏迷。

半年后。

黎明倚在沙发上,不远处的病床上,安静躺着一个女孩。

他的对面坐着叱咤黑道的吴机,自从他接管了刘家的黑道势力,刘家黑道上发展迅猛,延伸到了国外。直到不久前,刘熹微才联系上他,那个时候他才得知刘家的事情,赶了回来。

“放着好好的势力不用,非得把自己整成这个德行!还是一如既往的愚蠢!”

吴机狠狠抽了口烟,沉默了很久终于开口:“如果没错的话,这个张芸背后的人,是王平。”

黎明食指微动,王平?

王家远在青平市,一直以来神秘至极。不联姻,也不参加豪门活动,低调的简直不像是豪门。与之相反的是他们服装生意,遍及全球,声势浩大。虽然总部在本国,但最大的势力其实在d国。

他们王氏集团旗下接近两百家公司,在国外有七十多家,有四十二个制造基地,接近十万个员工,上千个设计师,知名设计师数百人。去年收入到达1048亿,是a国内陆综合实力最强的家族。没有之一。

之所以说是综合实力,毕竟说起富裕,它比不过京都李家,说起权利,它比不过军官世家凉州高家。但就算这样,也足够说明王家的强大。

“他们怎么勾搭在一起的,我暂时没查出来。而且,有些事,实在是太过奇怪了。我觉得从张芸出现开始,所有的事情都是有意针对她,就像是……”

“她预先知道刘璃梦会做什么一样……这太奇怪了……”

黎明拳头一点点捏紧,又一点点松开,最终还是沉默地听着。

吴机的声音有些低哑,回忆起了过去:“老子小学没有毕业,就开始混社会,那个时候年纪小经常被打的遍体鳞伤。后来进了几次少管所,性格也狠了起来。十五岁那年,老子混成了街头小霸王,无人敢惹,那一片很多初高中生都被我收过保护费……”

“遇到她的那一天,其实是我抢了她的书包……”

那天,天气倒是不错,蓝蓝的,微风拂过,舒适的不得了。

吴机像平时一样,穿着宽松黑色短袖,牛仔破洞裤,叼着根烟,在街上晃来晃去,漫不经心地打量着来来往往的学生,心里估计着他们身上的价值。

一个女孩背着黑色的书包出现在他的视野中,吴机微微眯起眼,嘴角勾了勾。她身上的书包看着普通,但他却认的出来,那是d国某个奢侈品牌,价值上千,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娇娇女。

看到周围没有大人,他上前一把抢过她的书包,拔腿就跑。

刘璃梦完全懵了,眨着眼看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赶紧追了上去。

吴机也不知道,怎么这个看上去瘦瘦小小,矮矮弱弱的女孩子跑的那么快,甚至跑到了一个小巷后,借助旁边的货物,飞身从他头顶上经过,跳到他面前。

动作干脆利落,漂亮极了。

还是个身手不错的小姑娘。

“我书包里全是书,你抢它做什么?真是笨死了!”一个十岁的芭比娃娃嘴里冒出一句讽刺的话,反差萌不要太明显。

吴机累的大口喘着,恶狠狠瞪着她:“闭嘴,不然打死你!”

女孩撇撇嘴:“就你?算了吧,跑两步就累成这样,你可打不过我。赶紧把书包给我,就算我也不喜欢这些书,那你也不能抢啊。”

吴机已经十五岁了,一米七七,比起又瘦又小的女孩不知道要高多少。也是,一个连140都不到的小孩子说这话,怎么听怎么觉得可笑。

“我看你有些眼熟啊……我是不是认识你?”女孩有些疑惑,慢慢走近叫了声,“吴机是不是?”

吴机心口跳了起来,仔细看她,沉寂的记忆如同潮水般翻涌而来。

他上学晚,晚的都不是一年两年,十岁时才上小学。他是他们班年纪最大,个头最高的男生,但是学习不怎么好,总是低着头不爱说话。

当时他们班当时有一个特别好看的小女孩,有些娇气,但很招人喜欢。软软的,娇柔柔的,看着就想让人捧在手心里宠着。

她是天之骄女,大家都爱她,宠她,而他,就是最不起眼淤泥,安静沉默地坐在教室的某个角落。

小学上了两年,他就退学开始了混社会。和她比起来,他实在太不起眼了。

在她叫出他的名字的时候,他就认出了她,刘璃梦。

女孩一脸嫌弃地撇嘴:“怎么混成这样啊,也太丢人了吧,你不上学了吗?”

吴机皱眉看看她,嘴里也不干净:“你他妈管老子呢!老子不认识你!”

虽然这么说着,但他还是把书包丢给了她,这样的女孩子,实在让人很难不喜欢。

“你这人真是不可爱的厉害!哼!”刘璃梦把书包背好,走过去踹了他一脚,骄横道:“喜欢当小混混是吧?跟我回家吧,我让我外公好好调教调教你!你这样的随便一个都能把你打趴下!”

完全随心所欲的一句话,却生生改变了他这一生。

☆、第四十五章 逃出忘川

“她就是这样,凡事只凭自己的心情,随心所欲惯了,说她好人的有,说她坏人的也大有人在。其实,世界这么大,她又不是神,哪里有那么大的能力去帮助别人,哪里有那么多精力负责他们今后的人生……可对我来说,她就是改变我命运的贵人,却从来没主动害过谁,为什么落到这个下场……”

说着说着,一个极端大男子主义的男人终究是红了眼圈。

她高三到现在这八年,他在国外扩张势力,刀光箭雨,每天都要斗心机斗手段,对国内情况一无所知。如果他知道,哪怕是豁出性命也要护她,护刘家周全。需要他保驾护航的人都没了,他还要这滔天的势力做什么!

刘寒宇曾经说过,进了黑道这条路,再想洗白,几乎是没有可能的。但他还是义无反顾的进去了,因为他恨透了被人看不起感觉,恨透了低入尘埃的卑微。

吴机知道,因为她,他才有这样的机会翻身,所以他才不顾一切的抓住机会。哪怕,那是一片茫然未知的黑暗。

“张芸是吗?就算她背后的人是王平又怎样!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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