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先是一个大块头,年青而孔武有力。事实上,这个人在历史上也颇有名气,是一员敢打敢拼的勇将。历史上的董先当然不是《说岳》里面的那个“面如锅底,手持月牙铲”的山大王。此人出身军伍,为原井陉关准备将关忠勇手下的持旗手,臂力绝人。如果不是狄烈的出现,董先在不久之后,就会去投奔知河南府翟兴。此刻机缘巧合来到了狄烈手下,相信将来的成就会比在另一个时空的历史更大。但这个时候的董先,多少有些不服。他一丝不苟地敬礼、接枪之后,大声说道:“报告总教官,学员董先,有一事不明,可否请教?”
狄烈瞳孔微微一缩,有趣,是个有胆量的家伙。随即干脆利落地蹦出一个字:“说!”
“昨rì之战,俺只杀敌一人,那是俺运气不好,俺认了;但是,俺的训练成绩,绝对不比燕七郎差,甚至还超过他……为什么考评却只得了个‘中’?”
狄烈没说话,只是向后招招手,站在点将台一角的卫士,迅速撑开油纸伞,将一沓材料送过来。狄烈翻到其中一张,看了一会,点点头,挥手让卫士退下。
狄烈迎上那一双毫无畏惧的眼神,沉声道:“学员董先,你说得没错,你的训练成绩,的确很好,几乎全部是优。单就这一点而言,全营四百二十八人,你可名列前十以内。”
此言一出,下面的学员们眼光顿时变了,变得热切而羡慕。而董先的的胸膛更挺了,两声厚厚的胸大肌,在雨水浸渍的单薄衣衫下,更显鼓胀雄壮。
“但是……”狄烈面无表情,声音如古井无波,“你的文化课考评为差,在全营四百二十八人中,你名列倒数前十!你一下就将你的总成绩拉到了‘良’。更要紧的是,你是所有学员中,顶撞上官次数最多的人!嗯,在教导营中,你的直属上官是孟威,好像你们还打了一架,孟威被你揍得不轻……学员董先,《步兵cāo练条例手册》第一条是什么?”
董先双脚一并,不假思索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大声再说一遍!”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声音几乎是吼出来的,连雨水都被那气势震散。
“军人,只要服从命令。不管对错,不能质疑。你做到了吗?”
“报告总教官,没有!”
“你对自己的训练考评为‘中’,还有什么意见?”
“报告总教官,没有!”
“归队!”
“是!”董先大踏步下台,脸上无悲无喜,有如机械。
“……学员张锐,训练考评:中;此战毙敌一人;总成绩:中。现予以结业,任命为第四步兵营第十八都乙队第五什什长。张锐,上台接枪。”
张锐,人如其名,是一名年轻英锐的jīng壮汉子。当他上台接枪的时候,狄烈注意到,他的左手小指断去了一截。这时狄烈似乎想起在一次教导营训练全副武装急行军时,有一个学员不慎被毒蛇咬了手指,结果他直接用刀子将手指切掉,匆匆包扎后,继续跟随大部队上路。而由于此次受伤所累,再加上其后数rì因伤口感染,引发高烧,严重影响了这名学员的训练成绩。助教杨再兴曾颇为惋惜地对狄烈提到过,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意外,这名学员完全能达到优,最少也是个良……
“学员张锐,当rì你中蛇毒之后,如果停下休息,将毒素挤出,再细心上药,未必不能保住手指。那么你告诉我,为何当rì要断然斩指?”
“报告,总教官说过,在战斗之中,绝不可以被大部队甩下。掉队的士兵,是最容易被吃掉的士兵。而且,《条例》有规定,掉队逾期二十四个时辰不归者,视为逃兵。我绝不想掉队,更不想当逃兵。身为军人,当勇于牺牲,此身尚且不恤,又何惜区区一指?”
“说得好!”狄烈振臂高声道,“我天平寨新军的军人宗旨,就是荣耀、服从、忠诚、牺牲。只要你们做到了这八个字,我狄烈在此向你们保证——终将有一天,我会带领你们站在这个时代的最顶峰。你们,会成为天下第一强军!”
这高亢铿锵的声音,穿透渐小的雨幕,随着群峰间的奔卷流云,远远鼓荡开去。
云收雨歇,新军已成。(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一百零三章天枢之城
“天枢城?”
“对,自此之后,天平寨改名天枢城。”
议事厅大堂之上,狄烈高居正中,两班文武分左右而坐。军方这边已经是坐满了,但文吏这边还有些空。不过比起前次又多了两位:张角与阿术。
没错,阿术现在已不必站在狄烈身后当门神了,他是保密局第一情报组长(专事收集金国情报),也该有自己的一把交椅。按说保密局也属于军方机构,不过这个机构刚成立不久,更多的是需要情报分析,在这方面,需要大量的头脑灵活的文吏。所以,狄烈暂时将其划归为文吏一班。同时,也是为人员稀少的文官班子补充点人气。
张角任保密局第二情报组长(专事收集太行、中原情报),由于此时中原地区的情报工作刚刚铺开,还没训练好足够的人手;而之前十寨联军又才吃了一记当头闷棍,太行诸寨一时失声。可以说,第二情报组的工作较之前轻松了许多。经过一段时间观察,狄烈初步确定此人可用。所以狄烈又给张角加了点担子,让他兼任右都丞,也就是给陈规当副手。
这份权力可算不小,要知道,现今整个天平寨(天枢城)总人口超过了三万,不亚于大宋一个州的人口。而五千的军力,则达到了大宋一个府的军兵数量。至于物资粮草的总量,则越过了大宋的一路(省级)。这样,张角这个右都丞的实权。不亚于大宋一州的州都监了,这是一个正八品的官衔,相当于宋朝的畿县(京城同边的卫星县城,相当于今天běijīng的密云、延庆、怀柔、顺义这些卫星城)知县。
八品州都监,听上去不咋地,但在宋朝这个五品就算高官的朝代,已经很牛B了。更重要的这还是一个实职差遣呢。张角中进士那么久,也不过在权贵如过江之鲫的汴京城里,当一个小小的国子太学正(正九品)。这就是一个闭职,半点实权没有。抚今追昔,他张角又有什么理由。不兢兢业业地把手头的工作做好呢?
天枢城!这是狄烈酝酿已久的一个名字。
最早这里叫承天军寨,这是宋朝的一个军事堡垒的名字。刘铁栓占了此地之后,当然不敢再用此名,所以改称天平寨。现在这块地盘归狄烈了,如果再继续延用天平寨这个名称,总给人以一种难脱匪气之感。所以,狄烈必须要给自己的这块根据地另起一个比较大气的名称。
果然,这个名称小小地雷了陈规一把。这位文吏之首捻着他那优雅的长髯,大有深意地看了狄烈一眼,道:“天枢者。天下之枢纽也……寨主,哦,城主好气魄。元则无异议。”
张角也是会心一笑:“子锐附议。”
侯方镜更是干脆:“城主早就该改名了。”
耍弄文墨的文吏们都没意见了,军方的一帮子老大粗们当然就更不在话下了。
自此,天平寨正式更名天枢城。狄烈也就成为了天枢城城主。以后除了后宫会称其为“殿下”,作战时麾下称之为“军主”,一般情况下,臣属均以“城主”称之。
由于宋朝只有路、府、军、州四级行政单位,没有“城”这种行政单位。这样就使狄烈有了很大的弹xìng:“城”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可大可小。你有一州的实力。那城主就相当于知州;你有一府的实力,那城主就相当于知府;你有一路的实力,那城主就相当于宣慰使……也就是说,城主的内涵随着自身实力上升而水涨船高,很有几分见官大一级的意味在里边。这样最大的好处是便于今后狄烈与宋金两国高层打交道——毕竟外交上的东西还是要对等的。总不能说人家派出了个四品大员来,你还傻乎乎地自承是一个七品的知军寨。
城名定下,狄烈心情大好,大手一挥:“今个儿是十五,中秋佳节,咱们也该庆贺一下。大伙别走了,今晚我们开宴,加餐……刘司农,你那里什么样的禽肉最多?多搞些来。”
刘二平的回答令狄烈的下巴差点脱臼:“狗肉,现在狗肉最多!”
狗肉?好东西啊!所谓“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狄烈只知道驴肉不错,他平rì多是吃这个,但没想到却是狗肉最多。不过天枢城内及周边方圆很少听到有狗叫声,估计是刘二平把这些狗全放到较远的地方圈养起来了。
狄烈甚为奇怪:“为什么是狗肉最多?现在是天下大乱,饿殍遍地,怎么还会有那么多的狗肉……或者说是狗?”
刘二平想说什么,但张了张口,看了陈规与张角一眼,最终还是为难。
狄烈更是奇怪,这狗肉跟陈规与张角有关系吗?这是哪跟哪啊。
看到狄烈带着询问的目光转过来,陈规无奈开口道:“城主非是宋人,所以不知,只是因为太上生肖属犬,因此曾下过明旨,不可食犬类……”
狄烈的下巴真的要掉地上了——这叫什么事啊?宋徽宗赵佶这个被驴踢了脑袋的家伙,也太霸道了。只是因为自己属狗,所以就禁止天下杀狗吃狗肉……还好他不是属老鼠,否则天下人都不敢灭鼠。这赵佶当了二十几年的皇帝,那些家鼠、田鼠什么的岂不是泛滥成灾了?粮食减产事小,闹出个什么黑死病来可怎么得了。还好赵佶他老娘晚生了几年,真是苍生之幸……
这样看来,《水浒》里边写的,鲁智深在五台山出家时偷吃狗肉,还真是不可能……
嗯,好,前人种树,后人荫凉;前人留狗,后人吃肉。即然狗多,那就吃狗肉好了。
“开个狗肉宴。”狄烈很干脆地下令,想了想,又加上一句,“刘司农,最好从那些狗里面挑选一些jīng壮且有灵xìng及野xìng的,然后找几个善于训养的人来训练。在这样的深山野林、出门十里就容易迷路的地方,有一批训练过的狗会很有用。”
刘二平点头称是,并很快叫来随侍,令其立即去办此事。
也许是因为这狗肉的事,狄烈难得的关心起农事来。在晚宴的时候,他不断询问刘二平关于农田畜牧之事。狄烈是个城市兵,他不太懂农业这些东西。好在他是一个懂得放权的人,既然农桑这种事自己不懂,那就交给懂行的人去干。
刘二平别的不行,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农夫。说起这些田间地头上的事,若大一个天枢城,人才济济,却还真没几个人能及得上他的。狄烈让他当司农,还真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了。
现在这个季节,大概还可以种秋大豆及冬小麦之类的农作物,但稻米之类的,就得等明年开chūn才行了。这个时候的大宋,已经有了占城稻。而狄烈弄来的粮秣中,就有大量的这种稻谷。这种从现在的越南弄来的高产稻种,在南方地带,可一年三熟,端是了不得。虽然占城稻口感有点糙,并且发硬。但这点缺点比起它的高产来,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了。不过在干旱少雨的北方,要种这种需水量大的水稻,还真是不容易。好在天枢城是个风水宝地,一个有几分江南水乡味道的水之城,这里最不缺的,就是石头与水……
之后两人又在酒酣耳热之际聊到了畜牧。眼下天枢城是骡马牛羊狗,样样都是有。骡马运输牛耕田,羊狗变肉腹中安,这也是一种物尽其用。
狄烈虽然不通农事,但在养殖业上却有自己的看法:“羊要多养绵羊,然后把羊毛剪下来,可以织成绵毛大衣……什么?你不知道绵毛衣?噢,这个时候还没有……不打紧,你照我说的做就好。另外,狗再多也是吃得完的,但是养狗太多也是不好,费米粮,而且时间也长了点……对了,养兔子!这玩意好,一生就是一窝,只吃草叶,肉却疯长……对,就吃它了!”
狄烈虽然有了几分醉意,但脑袋瓜子却格外清晰灵活,除了舌头有点大。而刘二平也是人醉心不醉,听到狄烈的各种提议,两只小眼睛闪闪发光,狠不得马上就放手大干一番。
狄烈却还没说完:“鸡鸭也都可以养啊!这样又可以下蛋,丰富咱们天枢城民众的菜篮子嘛……咱们这城里不是有数千妇女吗?哦,有一部分被火药组招去了?嗯,应该是要她们从事筛选火药颗粒及弹药定量包装的事……噢,这军工上的事与你无关,你没必要知道。不过那些妇女多少还有剩下的,把她们组织起来,养鸡养鸭,还可以养鱼……对,挖鱼塘养鱼,这事可以干,这里到处都是水……”
狄烈也不知道自己说了多少话,不过,他最终并没醉倒——宋朝人酿的清酒确实不错,但也仅仅是能让人有点上头而已,想要放倒一个后世常喝二锅头的人,那火候还差点。
新军初成,狄烈总算稍稍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可以稍微放松一下了。嗯,去找找叶蝶儿——自打上太行以来,时时刻刻都有一种紧迫感,压得他有点喘不过气来,在思想上不敢有半点放松。现在枪杆子有了、行政方面理顺了、农事也不用cāo心。也许,可以让自己的心灵与身体都放个假……
狄烈就这样想着,在四名从教导营里挑选出来的随身侍卫的护卫下,朝那座建在杏花林里的“杏园”走去……(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一百零四章余恨未了
中秋圆月,硕大明亮,如银盘镶嵌在深碧的夜空。银sè的月光,透过疏影横斜的杏枝,斑斑洒落在那条曲径通幽的铺满鹅卵石的小道上。
“杏园”,就是住着以朱皇后为首的一批昔rì皇室宫中女眷的居所。
这座园子有大小木楼二十三座,都是数百能工巧匠们花了一个多月赶建出来的。虽然谈不上雕梁画栋,jīng致典雅,甚至因为赶工匆忙,有很多木柱上的树皮都没剥尽,但这些外形朴实,内里宽敞的一座座木楼,高低错落地点缀在落英缤纷的杏花林中,却也别有一番动人景致。
叶蝶儿也是居住在这里,包括那一批夜校的女教员。因为她们的特殊贡献,以及她们本身的学识,无论她们是否与皇室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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