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源正在看著苏致信愣神,惊醒一般“啊”了一声,很有几分尴尬,“咳咳,这个……倒也不是。”又问:“今天想去哪里吃饭?”
苏致信笑了笑说:“先别忙著吃饭,酒拿来看看。”
宋源献宝一般从背包里拿出酒,苏致信接过去,半天说了一句:“好酒。”声音不大,也没什麽感情色彩,依旧是一付面瘫的表情,可宋源听了,简直如闻纶音佛语,登时笑得连眼睛都亮了起来,如果他是犬类,尾巴肯定摇了起来。“对吧对吧,我说是好酒了吧!”像个邀功的孩子。
苏致信把酒放回宋源手里,说:“你还是下次再请我吃饭吧。”
“哈?”宋源傻眼了,“为什麽啊我大老远跑过来我多不容易啊我你说下次就下次啊你,你你你你凭什麽啊…………哼!!”
苏致信恶劣的笑:“这次还是我请你。”
这什麽跟什麽啊这是!
苏致信说:“好红酒就要配肉食,我以前和院里一个学中医的澳大利亚留学生学了一道香草羊排,澳大利亚人做的羊排,最是地道。”
宋源心说这个缺了大德的苏致信,好话从他嘴里说出来都能把人气个半死,这算不算一项超能力啊?
19
半晌不知道说什麽,憋的脸通红,憋出一句话来:“哼,知道,澳大利亚嘛!!”
苏致信很配合的点头,“对对,澳大利亚,骑在羊背上的国家。”
妈的他以为他是中学地理老师啊!宋源狠狠在易拉罐口按灭了烟,将罐子拿起来,顺手扔进了垃圾桶里,苏致信嘲笑他:“呵呵,第一次见到这麽爱护环境,有公德心的黑社会。”
宋源嗤之以鼻,“你才见过几个黑社会?”
苏牛人不屑:“老子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都多。”
“老头子哦~~~~”
“你他妈的活的不耐烦了是吧!还想不想吃羊排了?”
“想,想!”宋源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从来不吃羊肉的。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骂来骂去,拉拉扯扯的走出校园,完全没有注意到身後尾随的一群神情诡异、手里高举手机、满脸通红的呼朋引伴、嘴里说著什麽“女王受”“忠犬攻”“年下”等等火星语的女孩子。
***
宋源将车直接开到超市,两个人一起推著辆购物车,宋源好奇的四处打量,苏致信问他:“别告诉我你真的从来没有来过超市?”
宋源振振有词的说:“你见过逛超市的黑社会吗?这是中老年欧巴桑才会来的地方。”
苏致信“哦?”了一声,“中老年欧巴桑吗?”语气平静,表情一如既往的面瘫,只冷冷盯了宋源一眼,这一眼只持续了不到两秒锺,宋小朋友顿觉一阵凉意顺著自己的脊梁骨爬上来,赶紧老老实实的闭嘴。
宋源一边跟著苏致信挑羊排,一边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这种预感十分的难以言表,但基本等同於母鸡遇见黄鼠狼、耗子遇见猫、瞪羚遇见狮群──之前的预感。
我要被这个家夥吃定了!
野生动物一般预感都比较强烈准确,所以宋源的预感也是同样。
***
两个人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七点多了,苏致信领著宋源走进自己那套整洁有如手术室的公寓,换上拖鞋,也递给宋源一双,宋源撇著嘴接过来,心中暗暗数落著苏致信洁癖,拿过拖鞋一看,居然是双新的,──当然了,如果这鞋上面没有米奇和米妮接吻的卡通图案,就更完美了。
宋源嘴角微微抽搐著换上拖鞋,鞋底很厚软,踩在苏致信家的木地板上,“咯吱”作响。
苏致信把带骨的小羊排略微改刀,用黑胡椒、粗盐、橄榄油腌上,又洒上迷迭香的碎末,挤了半个柠檬的柠檬汁,搅拌均匀,将容器用保鲜膜蒙好,一连串的动作非常安静熟练。
他回过头来看著斜倚在在厨房门框上的宋源,偏了偏下巴,“这个需要腌二十分锺,我先去洗个澡。”宋源说好啊,我记著时间好了。苏致信往外走了两步,回过头来,脸上带著特别严肃认真的面瘫表情,问:“源源,你要不要一起来?”
“咳咳!!”宋源一口气没出匀,被口水呛到了,咳的炙肺煽肝的,连声说:“不用了不用了,真的不用了。”咳完了抬头,非常凶猛的说:“别叫我源源!!”
苏变态露出大家都很熟悉的淫笑,“砰”的一声关上浴室的门,一秒锺之後,一阵走调的歌声伴随著“哗啦啦”的水声从里面传出来。
歌唱得非常走调,歌词咬的却很清楚:“我光著膀子我迎著风行,跑在那逃出医院的道路上;别拦著我我也不要衣裳,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给我点儿刺激,大夫老爷;给我点儿爱,我的护士姐姐~~~~~~”
宋源听著,冷汗就下来了,不愧是活生生的变态怪医唱的歌啊,不过,这歌,适合苏致信这样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唱吗?
他刚刚看著苏致信,安静的站在厨房的流理台前,一丝不苟的切菜,腌肉,打果汁,几乎让他有种家的温暖感,可偏偏他开始失神,继而神往的时候,这人马上就像换了个灵魂一样,当真让人大跌眼镜。
天知道苏致信这次是被冤枉的,他站在花洒下,心中也是说不出来的怪异,刚刚明明是非常认真的想问宋源是不是要一起洗。他不知道自己怎麽会问出这样一句话,只是心里就是想问,於是就问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麽张口就叫那小子源源,也只是心里想叫,就这麽自然而然的脱口而出了。
可宋源的反映那麽强烈,让他开始有点恼火,於是水开得更大,歌唱得更响,调跑得更远。
苏致信一向是个行动力非常强的人,平日里为人处事,很有几分庄子的“自在”神韵,行动基本上反映内心,想做什麽也就做了。他鲜少迷茫不知所措,他脑子里的东西,一向是分门别类,归纳总结,收拾得井井有条,他很乐意闲暇时候就整理整理它们,一条条的总结完善,琢磨透澈,最後存入大脑。
20
就像刚才那样,他想问什麽也就问了,现在站在花洒下面,总结起来,只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一件事:
──我为什麽问他要不要一起洗?
──因为我觉得洗完澡吃饭更加有胃口,而且今天天气很热。
──我为什麽要关心他有没有胃口?
──因为我想对他好。
──我为什麽想对他好?
──因为那小子是宋六那个老头的儿子。
脑中的逻辑思辨到此为止,苏致信心安理得的擦干身体,套上一身宽松的衣服,打开浴室门,看看表,刚好二十分锺。一如既往的精确。
宋源正状如动物园笼子里的狼一样,在房间里来回兜圈子,看见苏致信施施然的出来了,一步窜到近前,呲呲牙,露出一口白森森的锐利牙齿,说:“哥你还知道出来啊,我都快饿死了。”
苏致信听见宋源一声“哥”,叫的他心里的恼火渐渐下去了,挥手拍拍那个毛茸茸的巧克力色脑袋,“就知道吃!”
宋源夸张的“嗷嗷”怪叫,屁颠屁颠的跟著苏致信进了厨房。
那晚的酒很甘醇,喝到口中芳香浓郁,果香中略带可可香,口感非常丰满;小羊排也很嫩滑,煎的火候刚刚好,金棕油亮的色泽,配著黄芥末膏与香草醋混合的调味酱汁,居然一点感觉不到羊肉的膻味。
以宋源的酒量,这区区半瓶红酒,是绝不至於醉倒的。可当他透过那杯深红宝石色的红酒,看著苏致信在灯光下,因为没有戴眼镜而显出几分温柔的脸时,居然觉得脑子里微微的眩晕了一下。
两个人话不多,虽说是在家里吃饭,可毕竟西餐和中餐不同,到底要讲究一个文雅,不像中餐,到了酒桌上,一定要吆五喝六,惟恐不够热闹。
两个人切著羊排,喝著红酒,灯光暗淡,偶尔低声交谈几句,苏致信也没有说起关於羊排和人排的话。所以两个人脸上都是微微的笑意。
宋源怀疑自己喝下去的不是红酒,而是高度的烈性白酒,不然怎麽刚刚喝了这麽一点,就觉得醉了呢?他嚼著嫩滑的羊肉,忽然想起来几天前在苏致信家吃的那顿早饭,心中很是怀念,很想再吃一次,於是索性就借酒装醉。
苏致信是何等人,岂能看不出他的小把戏?可他偏偏什麽都没说,两个人吃完东西,喝完酒,苏致信动作利落的收拾好餐桌和厨房,看著依旧趴在沙发扶手上的宋源,稍微皱了皱眉头,随即带著一丝半是纵容、半是无奈的笑意,问:“怎麽了?醉得厉害吗?”
宋源两只眼睛湿漉漉的,软趴趴的说:“嗯。”
“想不想洗个澡?”
“想。”
“那一会儿穿我的睡衣可好?”
“好好!!”宋源觉得有些迷惑了,这人,怎麽这麽好说话?
其实他不知道,苏致信一向是这麽好说话的,他这个人,个性虽强,却从不蛮不讲理,差不多的求一求他,就没有不答应的事了,比如苏老师的学生,就很了解,并经常能善加使用他的这一点。
而宋源之所以对苏致信还存在著一些误会,是因为两个人之前一直交恶,苏致信自然对他不客气,没少折腾他,所以宋源总觉得苏致信是个刻薄、得理不饶人的人,──当然,他很奇怪自己为什麽明明觉得苏致信刻薄,却又偏偏总是上赶著人家。
苏致信最近对他很是和气,给他裹伤,带他回家,帮他洗澡,做饭给他吃,还带著他一起睡觉,让宋源每每感觉受宠若惊。
其实他大可不必,别忘了,苏致信是连一个年轻力壮的乞丐,都会给他饭吃,让他避雨的大好人!(这段见於宋源在苏医生门诊外监视时的见闻,忘了的同学可以复习一下。)
21
不过宋源显然忘光了,他觉得苏致信就只对他一个人这麽好,顿时觉得自己不同寻常了起来。他一把抢过苏致信手上的干净睡衣,夺路跑进浴室。苏致信在後面傻了眼:“呃……你能不能不要这麽,──动如脱兔……”
***
当宋源被苏致信赶进书房里,看见工作台旁摆著一张新床的时候,心里突然生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说是失望吧,也不太像,说是别的,又找不到一个比失望更合适的词来形容。他躺在崭新的被子里,忽然想起醉酒留宿的那晚,记忆虽然模糊了,但依旧记得鼻端萦绕的那缕暖暖的体香。
宋源小声咕嘟著骂了自己一句,我真他妈的有病,怎麽就那麽想上个男人的床?
刚才说过,宋小朋友是装醉,所以他脑子很清醒,计算了一下苏致信上课的时间,又计算了一下苏家到医学院的距离,最後拿出手机来定好闹锺,打算早晨一起床就尝尝新出炉的苏氏什锦炒饭,这才睡著了。
这天早上,宋源深刻领会到一句俗语所代表的真理,──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他不但吃到了苏氏什锦炒饭,还用了苏致信的毛巾洗脸,用了苏致信的剃须刀和刮胡水,用了苏致信那些简单的护肤品。
尽管苏老师一直顶著一张睡眠不足,起床气造成的一片阴云密布的脸。
──至於他为什麽会为了这些小事欢欣鼓舞,属鸵鸟的小宋连想都不愿多想,高兴就是高兴了,想那麽多做什麽?
***
其实宋源和苏致信是完全搭不到边的两个人,一个是大学教师,在站博士後;一个是流氓头头,黑街少年。按照常理来说,这两个人,就算曾经有过一两次的交集,可是交集一过,是理所当然的应该两不相干,老死不相往来。
可偏偏这两个人不,一次又一次的见面,交往日深。
宋源压根就忘了自己从十四岁起,埋进骨子里对於知识分子的厌恶,成天做完了自己的事情,脑子里就只转著一个念头,苏致信苏致信苏致信……
他终於如愿以偿请苏致信吃了饭,惊喜地发现苏致信和自己一样性喜食辣,红红火火的麻辣火锅,两个人都是吃了一头的汗。
他觉得苏致信身上有某些非常吸引他的东西,但具体是什麽,他也说不出,──也许是气味?尽管苏致信身上的气味大多数时候和停尸间里的福尔马林液味道很像;也许是眼神?尽管苏致信的眼睛大部分时间都躲在眼镜片後面,带著十二分的不耐烦的眯著;但是,也许是他那不经意间,揉著宋源头顶的手;也许是他系著淡蓝色的围裙,拿著锅铲在厨房忙碌的背影;也许是宋源偶尔孩子气大发,他看著他时,脸上那抹纵容,又刻意想掩盖住的笑容。
宋源自己也说不清楚。他从小没有母亲,以宋六的为人,想也不会做出什麽表达亲情的肉麻举动来,宋小朋友,简直就是一株没娘的小草,在犄角旮旯里顽强的长大。
还从来没有人用和苏致信一样的目光看过他,既纵容,又无奈,还带著几分宠溺。
缺少爱的孩子,最容易被爱打动。
其实苏致信是很忙的,宋源每次忍不住打电话给他,他虽然反映冷淡,却是从来不会拒绝,再忙也会答应宋源见面。
宋源从小到大还没有遇见过这麽把他当回事儿的人,难免有些食髓知味,但又怕苏致信觉得他烦了,经常强自克制著。
其实苏致信并没有觉得烦,他有时间了,也会屈尊打电话给宋源,语气淡淡的,但宋源无不欢欣鼓舞,从此以後连睡觉都要搂住电话。
两个人或者一起吃喝玩乐,或者无所事事在街上闲逛。有那麽一两个月的时间里,两个人每隔一个星期,都要见一两面,虽说是宋源打电话给苏致信的时候比较多。
等到无话不说的时候,宋源问苏致信,那天划了他的车,为什麽就直接开走了。
苏致信居然显得特别吃惊:“什麽?我真的划了你的车?我还以为是你胡说八道的呢。”
宋源说不是吧哥哥,“你真什麽都没觉出来?不能啊,你撞我那一下,劲头可不小。”
苏致信居然脸红了,“嘿嘿,我这人,开车的水平是有那麽点儿,呃──不怎麽样。後来我还奇怪呢,我的车後面怎麽平白无故凹进去一块?”
宋源险些被自己嘴里的茶呛到,却又沾沾自喜起来,心说我没你有学历、没你个子高、打架还不是你的对手,样样不如你,这回终於有一样比你强了。
想著就有些得意,笑的很是张狂,苏致信看不得他这个嘴脸,一个暴栗凿在宋源脑门上,医生的怪力依旧是那麽可怕,两个人本来并肩坐在苏致信家有些小的沙发里,苏致信一个暴栗凿过去,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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