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那些抽像画,她看就晕菜。
她用了十多分钟,就把画看完了,这时宋星朗还没欣赏完两副画,林贝贝悄悄的从画展中退出来了,一个人坐在门口的沙发上,看着手机上的新闻,这活计还比较适合她。
等了没多久,宋星朗也出来了。
“你怎么不看了?”林贝贝急忙把手机收起来。
“看完了。”宋星朗坐在林贝贝旁边。
林贝贝没再多问,他肯定是发现自己不见了,就草草看完画,出来了。
回家之后,林贝贝弄了一堆有关图画鉴赏的书,没事就翻出来看看,她终于弄清了水粉画、油画与水墨画的区别,她对画的研究几近痴迷。
一天晚上,齐昕11点多回来,看见林贝贝还在看电视,而且目不转睛的,相当入神,齐昕有些奇怪,他还从未见林贝贝看电视看到这么晚。
齐昕想夺过林贝贝的摇控器,林贝贝紧紧地把遥控器搂在怀里,没让齐昕得逞。
“一会儿就演完了,你等会儿。”说话的时候,林贝贝的眼睛还在电视上。
齐昕这才注意到电视演什么,是一个讲述世界名画的纪录片。
“你还再为宋星朗那疯子研究画呢,你这样不累吗?”齐昕仍旧懒懒的,把自己的身体交给沙发。
“不累啊,挺有意思的。”林贝贝自然地回答着。
“他还喜欢交响乐、喜欢谈钢琴,你是不是也要这样去学?那你不就成了恋爱的奴隶了吗?”齐昕真得不太理解林贝贝。
也许是热恋时的一种疯狂吧。
第八十八章 分享生活
齐昕的话,让林贝贝不知道该如何应答,她压根就没考虑过这样的问题。略微思索了一会儿,她说:“我真得没觉得学习鉴赏画是一种负担,我觉得它很有趣,星朗让我看到了我以前生活中没有的东西。至于交响乐啊、钢琴啊,那些我也很喜欢。”
“唉,真是鱼找鱼,虾找虾。”齐昕用了一个不太动听、却很贴近的词来形容林贝贝与宋星朗的关系。
苦学了半个多月,林贝贝终于成了“半仙”,这次换她约齐昕去看画了。
“不要了吧。”宋星朗知道林贝贝不懂得画。
“这次我绝对不会半路逃跑,我不懂的,你可以教我啊。”林贝贝让宋星朗放宽心。
这次看画,林贝贝让宋星朗刮目相看,她真的懂得鉴赏画了。
“你是不是会画画?”看完画的时候,林贝贝这样问宋星朗,他是如此喜欢画,一定是因为他懂得画画的乐趣。
宋星朗微笑不语,林贝贝懂得这是他默认了。
“给我画一张,好吗?”林贝贝朝宋星朗撒着娇,她知道她一撒娇,宋星朗就会心软。
“好吧。”宋星朗同意了,他已经有好多年没有拿起画笔了。
林贝贝欢呼雀跃地跟着宋星朗去了他的住所,还是那处房子,家俱摆设都没有变。进了屋子里,林贝贝就安静下来。
这间屋子她来过两次,却发生了让她终生难忘的事情,她甚至不敢看宋星朗卧室的门。
屋子里依然很干净,钢琴仍是闪着光亮,上面盖着白色的幔布。林贝贝这次仔细看了墙上的油画,充满灵性的油画。
“这些油画是你画的吗?”林贝贝第一次关心油画的作者。
“不是,是我妈。”宋星朗的声音很轻,轻到林贝贝快听不见。
“这是她的自画像吗?”林贝贝指着中间的那幅油画,画上有一个很美丽的女人,半回着头,带着与宋星朗相同的疏离气质,眉眼与宋星朗也很相似。
“是。”宋星朗佩服林贝贝的观察力,她竟然一下子就猜中了。
宋星朗搬出了好久未动的画板和画笔,把画板支好后,他对林贝贝说:“不好意思,我的油彩都已经过期了,只能给你画素描了。”
“什么都可以。”林贝贝一点儿都不失望。
按照宋星朗所说的,她侧身坐在沙发上,双手叠加在膝盖上,看上去很端庄。她一直这样坐着,半个多小时都未曾改变过姿势,最后她的脖子都僵掉了,宋星朗才说了一句:“画好了。”
林贝贝走过来,仔细地看着画,眼神中充满了倾慕之情,宋星朗画得真好,让她变美好多,他的画风和他妈妈很像,飘逸而富有灵性,和他身上固有的稳健是两种风格,难怪他的雅是淡雅,给人一种疏离感。
“你怎么会学医呢,我觉得你更像一个艺术家。”林贝贝不由自主地把画抱在怀里。
“会画画的,就更得学医了,你没听过达芬奇吗?”宋星朗这样解释着,“饿了吧,一会儿吃点什么?”
林贝贝实在想不起自己要吃什么,和宋星朗恋爱的这段时间,他们都是在外面吃的,尝便了她想吃的美食。
“不好,吃点儿家常便饭吧,我给你做。”林贝贝忽然想念起自己的手艺了。
林贝贝先在厨房里转了一圈,发现除了锅和碗筷,厨房里空空如也,连调料都没有。不消说,宋星朗很少开火,恐怕连饭都不会做。
林贝贝列了长长的购物清单,宋星朗开车带她去超市购物。
林贝贝在调料专柜、肉食品专柜游刃有余的挑选着东西,宋星朗则一脸茫然地跟在后面。阳春白雪的日子他在行,可是下里巴人的生活他一点儿都不懂。
在蔬菜专柜前,林贝贝正在挑着胡萝卜,她回身看了背后的展台,那里有她想要的菠菜,于是她对宋星朗说:“帮我拿一捆菠菜。”
随即低下头来继续挑胡萝卜,等她买完了胡萝卜,回头一看,宋星朗还站在柜台前,一手拿着菠菜,一手拿着小白菜,柜台上没有标签,他分不清哪个是菠菜,哪个是小白菜。
当林贝贝走过去的时候,宋星朗把白菜和菠菜都扔掉了,很平静地对林贝贝说:“我也不知道哪捆菜好,你自己挑吧。”
他还很聪明,也很要面子。林贝贝抿着嘴挑起了一捆菠菜,没有戳穿他。她晓得宋星朗家境好,家务事根本不用他操心,而且这些年,他一直在读书。
宋星朗用手挠挠头,显得有些不好意思,样子很可爱。
回到家,林贝贝就开始摘菜淘米,做准备工作。宋星朗主动来帮忙,而且他是个好学生,菜摘得又干净又好,切得也不错。
林贝贝这才想起来,宋星朗是一个外科医生,有着一双灵巧的手。
准备工作做完了,林贝贝把宋星朗撵出了厨房,因为他派不上什么用场了,宋星朗顺手捞走了一只胡萝卜,也不知要用来做什么。
忙活到天黑的时候,饭菜终于做好了,林贝贝去叫宋星朗吃饭,这时才发现,宋星朗正用胡萝卜刻东西呢。
是一个跳芭蕾的小女孩,一只脚踮地,一只脚向后伸,双手都伸向空中,头也扬上,脸上带着甜美的笑。
刻得惟妙惟肖。
“原来你还会这个。”林贝贝拿过了这个胡萝卜小人,宋星朗带给她的惊喜真得是太多了。
“在国外我就用这个打发时间。”看着林贝贝这么高兴,宋星朗有莫大的满足感。林贝贝从不吝惜对人的赞美之情,在她身边,总能享受到被赞美的喜悦。
“那你刻得都带回来了吗?”林贝贝很想看一看,也许从这种雕刻当中,她能找到宋星朗在国外的生活。
宋星朗把他雕刻的东西都摆了出来,有动物、有车,还有些人像,多半是用石头雕刻的,林贝贝把这些人像拿在手里仔细观瞧。
这些雕像都是女人,及肩的头发,不算太大的眼睛,高挺小巧的鼻子,菱形的嘴唇,和微微上挑的眉毛,表情各异,有笑的,有沉思的,有生气的,有忧愁的……
第八十九章 也曾是不良少年
林贝贝的心在一点点的湿润,她的眼神有着夺目的光亮,似乎被天上泉水洗过。
原来这些女人都是自己,整齐的在桌上站成一排。
“把我刻得好丑。”林贝贝的眼泪又很没出息的流出来,淌到林贝贝的嘴里,这次的泪水不是苦的,是甜的,“为什么不把心思讲给我?”
害得两个人都在饱受相思之苦。
“我觉得我配不上你,也怕你是因为报恩才会喜欢我,”宋星朗的情绪略微也有些激动,竟有些语无论次,“总觉得你应该有更好的归宿,我在国外,知道你找到工作后,都不敢打听你的消息。”
这些话真叫林贝贝意外,明明是宋星朗的条件比自己优越得多,他竟然说配不上自己。
“这真不像你,我记忆中的你总是很有自信的。”林贝贝略微失神,像是陷在了温暖的回忆里。
“人都是多面的,从前你看到的都是我好的一面,可能从现在开始就不是了。”宋星朗的声音仍没有多少自信,好像害怕林贝贝因靠近他而离开他。
“这是应该的,”林贝贝的声音有些俏皮,“否则你完美得像神一样,这得让我多害怕啊。”
她愿意他是个优点和缺点掺半的人。
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宋星朗告诉林贝贝,他老爸老妈相见她。林贝贝很紧张,她也有那么一些不自信,她这样小户人家的女孩,能否登得上宋家的大雅之堂。
为了博个好印象,林贝贝买了一套端庄大方的衣服,不贵,买太贵的衣服,她觉得跟她的身份也不相符,特意去发廊做了一下头发,让头发看起来干净而清爽。礼物她没有掏钱,宋星朗已经替她买好了。
宋星朗的老爸老妈住得是别墅,跟林贝贝记忆中的好像不一样,她记得从前她看到的那座别墅很大,是三层的,这次的这座别墅是双层的,但典雅别致。
走到别墅门前的时候,林贝贝停了下来,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很紧张地问宋星朗:“我看上去怎么样?”
“非常漂亮。”
宋星朗的话给了林贝贝一颗定心丸。
门开了,出来一位气质优雅的中年女人,林贝贝愣了一下,这女人她认识,是宋文溪,她记得宋嘉彤说过,宋文溪是宋星朗的姑姑啊,怎么变成宋星朗的妈了呢?
宋文溪的家,没有林贝贝想像中那样奢华,装修得很简单,和普通人家区别不大,唯一的区别是,墙上挂了几幅字画,屋子里摆了几件青瓷瓶,使屋子显得古朴而典雅。
宋星朗的姑父在客厅等着他们,林贝贝认识它,医院的副院长,徐正平,当初就是他为林小渔减免了很多医药费。
“儿子、贝贝,快坐,尝尝我新买的茶叶。”徐正平也称呼宋星朗为儿子,这让林贝贝很羡慕,宋星朗竟然和姑姑、姑父相处得如此好。
这一天,林贝贝过得很愉快,宋文溪和她聊着天,徐正平和宋星朗在一起下棋、品茶,气氛融洽而愉快。
“星朗为什么叫你妈呢?”林贝贝问宋文溪。
“他初中以后,大部分时间都住在我这里,我们就也把他当儿子看待。”宋文溪笑着解释。
林贝贝恍然大悟,还有一点,她想不明白,初中以后,宋星朗为什么要住在这里呢?他明明有家啊。
可是出于礼貌,她没有多问,那样太八卦了。
宋文溪还给林贝贝进了许多宋星朗的往事。
宋星朗的妈妈是美术学院的教师,艺术气质很浓,她希望把宋星朗培养成一个艺术家,所以宋星朗很小的时候,就学钢琴、学画画,刚开始他学得很好,小学没毕业,钢琴就过了十级,他的画也经常获奖。
中学时,他就对钢琴、画画失去了兴趣,练起了一段时间的功夫,练成了之后,他就开始背着家里人,打架滋事。
“那段时间我们都以为他没救了,”讲起宋星朗这段经历时,一直挂在宋文溪脸上的微笑消失了,“可是后来他又归正路了,学习成绩还很好,高考时,正平觉得他胆大心细,适合学医,就建议他学医,他接受了,没想到,这条路还挺适合他,总有一天,他会超过正平的。”
“他还真传奇,真得看不出来。”林贝贝震惊得无以复加。
“是吧,”宋文溪脸上浮现出自豪的神情,看来她是真把宋星朗当成亲生儿子看待,“我记得有句话叫‘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知道了这些,是不是更喜欢我们家星朗了呢?”
宋文溪如此幽默真让林贝贝意外。
“也不是啦,”最初的时候,我不喜欢他,甚至有点讨厌他。”林贝贝把他们最初相识的那些往事都讲给了宋文溪听。
宋文溪点点头,说:“星朗给人的感觉是有些孤傲。”
“后来,我渐渐发现,他的内心和他的表面不一样,他的表面是一种伪装,他很热心,也很善良,善良得——出乎你想像。”林贝贝觉得语言已经形容不出这种善,他为自己所做的那一切已经深深的融入她的血液当中。
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这种反差很大吧,反倒让你更加喜欢他了吧。”宋文溪听到林贝贝这样说很欣慰,最起码眼前这个女孩懂得宋星朗。
宋文溪的话虽然简单,林贝贝认为她总结得很对,不愧比她多活了二十多个春秋,对生活的理解就是比她透彻。
一见钟情和彼此反感不一样,一见钟情产生的是好感,会让彼此产生过多的期盼,希望彼此会符合自己的要求,一旦和想像中的不一样,就容易对彼此失望。
彼此反感的人,发现彼此的优点之后,因为最初对彼此的要求是很低的,所以更能感觉出对方的好,而且彼此的认知更全面,毕竟缺点和优点全都看到了。
她和宋星朗就是这样吧。
第九十章 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
宋星朗很守时,恋爱两个多以月以来,他从未爽过约。
这次,他好像彻底失约了,说好早上九点钟来接她看电影的,已经十点了,他还未到,她给他打了无数的电话,他都没有接。
她有些不安。
不是不安他爽约,而是担心他是否出了什么事情。
她一直等到十一点多,她才等来了宋星朗的电话。
“对不起,对不起,”宋星朗张口就是道歉,声音听起来充满愧疚,“我朋友有点儿事情,我去帮忙了。”
“哪个朋友?”林贝贝这样问着。
“小时候的朋友。”宋星朗回答得有些含糊。
“男的女的?”林贝贝追问到底,他让自己担心这么长时间,他不讲清楚点儿,她不甘心。
“女的。”宋星朗如实回答。
“噢,那好。”林贝贝挂了电话,如果宋星朗对性别藏藏掖掖的,她会打破砂锅问到底,但宋星朗这么坦诚,她就不想问了。
女人还真是一个奇怪的东西。
这个周末,宋星朗一直未出现,连电话都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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