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海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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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海皇图-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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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汗一再地举杯痛饮,黄金家族的贵族们也只有跟着干。戎族的酒量远不是中原武士们可以比的,可是整坛整坛的烈酒不断地呈上来,贵族们的醉意也越来越浓,每个人脸上都浮起半醉的酡红。

大汗扫视着周围,将银杯不轻不重地放在了桌子上。

“当”的一声,上官云逸也转过头来,两个人的目光都是格外地清明,没有半点醉意,在欢宴的场面中,显得有些突兀。

“我们和中原的朋友打了这么多年仗,难得这样放开怀痛快地喝酒,看到这样的情景,真是开心。”大汗移动了坐垫,改为和上官云逸面对面,微微地躬腰行礼。这样谦恭有礼的姿态完全像是中原世家的贵族,上官云逸心里微微动了一下,知道这位戎族之主曾在这些事情上花过很大的心思。

“莫拉斯的美酒,还像当年一样的烈。”上官云逸按着胸口,以戎族的礼节回应。

大汗和上官云逸都笑了起来。同是放开了痛饮,大汗和钦使醉得慢,并不是酒量大,上官云逸第一口喝下,就明白自己和大汗桌上的酒掺了一半的水。黄金家族的莫拉斯烈酒,是中原也闻名的“出门倒”,真的喝起来,铁打的汉子也扛不住。

“早就听说上官将军也是我们戎族的汉子,应该能理解我的做法,能坐下一起喝酒的,就是朋友了。这样的机会百年也难得,我们黄金家族愿与西越国从此结为万年之盟,是诚心诚意的。以往有过什么仇恨就一把都抹去,长生天神在上,见证我的诚心!”大汗举手指向天空。

“我们西越的诚意,天地为证,如果有所欺瞒,鬼神都不能饶恕。这是敝国国主私人送给大汗的礼物。”上官云逸弯腰驱前,从贴身的甲缝中再次取出了一个锦包,隐秘地呈上。

大汗解开了那只绣金的红锦小包。一枚晶莹剔透的明黄色玉印躺在红锦中,触手冰凉,有如一块清冰,其上雕琢为盘踞的金雕,身后扬起的双翼,连羽毛的纹络也清清楚楚。大汗将手托在玉印后,隔着三寸的玉石,竟然可以看清自己的指纹。他不动声色,最后翻过来看了看空无一字的印面,这才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国王陛下以这么珍贵的印石送给我,不知道何时才能用上。”

上官云逸恭敬地拜了一拜:“中原战祸频繁,敝国王忧心忡忡,眼看黎民受难,可惜国小力微,无从拯救。仰慕黄金家族铁骑的英武,于是有了这番结盟的诚意,快则五年间,慢则十年间,大汗必将越过长城,称霸中原,彼时若是这枚玉印有幸刻好,印在大汗的军令上,就不枉费我们国主的一番深意了。”

第56章 礼物

大汗直视他的双眼,透出耐人玩味的神情,手指拨弄着那枚玉印,久久也不说话。上官云逸正视他的目光,毫不闪避。然后两人一齐笑了起来。大萨满隔着很远,就像是大汗和中原使节把酒言欢,可是在场的人谁也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

“这位是……”大汗看了看正在和身边的一位戎族少女调笑的那位西越王子,用询问的目光向上官云逸问道。

“这位是我国六王子杨帆。”上官云逸答道,他看了杨帆一眼,此时的杨帆似乎也是不胜酒力,但他却并未失态,而是一只手搂着那位戎族少女,一边说一边用另一只手比划着什么,少女边听边点头,二人不时发出大笑声。

“六王子俊逸豪放,非凡人可比。”托穆尔大汗盯了杨帆一会儿,点了点头。

听了大汗的评价,上官云逸竟然露出了一丝苦笑。

他当然没法把这位六王子在南海国做下的事告诉大汗。

“来,上官将军看看我的儿子们!”大汗放开了声音。

王子们闻声离席,并排站在主座前,上官云逸也站了起来。

“这是我的大儿子巴雅尔,掌管军令和祭祀,已经二十四岁了。”

巴雅尔按胸行礼:“上官将军好。”

上官云逸回礼之后,回顾自己带来的西越武士们,苏擒虎已经醉得趴在了桌子上,好在总有一个酒量大的亲兵,跌跌撞撞地去马背上摘下了行李,捧出一个白色绫子的包裹。上官云逸解开绫子,周围的人一齐惊叹起来,里面是一支玉石的笛子,草原玉石产量极少,很多宝玉都要高价从中原购买,可是谁也不曾见过这样没有一丝瑕疵的玉石笛子。它衬在白绫中,和绫子的颜色区别不开,只在末端系了红色的流苏,就那么一缕红,却红得华丽之极。

“小小的礼物,曾听国师说大王子喜欢音乐。”上官云逸把笛子捧上。

大萨满心里凛然,只在西越的太常卿面前略略地提过,都被西越的文书记录在案了。

巴雅尔接过笛子,惊叹着摸索起来,分明是很喜欢这件礼物。

“这是我的二儿子岱钦,岱钦已经二十一岁了,跟着他哥哥一起办事。”

上官云逸这次捧上的是一匹素色的锦纱,戎族不善纺织,锦纱也是价值不菲的礼品,不过相比赠给大王子的玉笛,总显得普通了。

上官云逸捧了上去,轻轻地摊开:“这匹天碧青,是我们中原最华贵的织锦。这种青色的染料,从花瓣上取得,据说几十亩的花色不够染一幅天碧青的织锦。织工称为三重羽,虽然轻薄,却有三重羽毛的纹路织在其中,一个织娘一年也不过织几尺。江州如今已经买不到这样的织锦,宫中存有最后一匹,国主愿以此薄礼为赠。”

随着他轻轻一抖,那幅轻薄的锦纱有如一道青色的烟气一样四散开来,随风抖开的时候,一重一重的羽纹飘忽莫测,那淡淡的青色却华丽得令人出神。岱钦呆了一下,急忙矮身去一揽,生怕锦纱扫在了地上。上官云逸微微一笑,交到他的手里。

“这是我的三儿子拉克申,”大汗再指,“拉克申二十岁了,是我最聪明的儿子,他掌管着国中的放牧和文书。”

“久闻了。”上官云逸从亲兵那里接过了礼物抖开,一件银色的软甲暴露在人们的面前。那是一件极轻极薄的甲胄,表面泛着珍珠一样的光泽,随着风来,竟然像轻衣一样震颤。

“这是可贴身穿戴的天铁鱼鳞甲,是集宫内名匠百余人之力,方才铸成这样的贴身甲。材料是宫内不外传的天铁,天铁来自于天上,极为难得,又坚硬之极,难以加工,是以每一枚甲环都只有粟米粒大小,光是穿成甲胄就要费五年的时间,要想刺透它,可是难了。”

上官云逸呼地转身,从亲兵手上拔出一柄利刃,众人惊得退了一步,上官云逸将软甲搭在自己的胳膊上,用力一刀斩下。王子们也惊得失色,上官云逸一出手,刀上带着一阵犀利的低啸,是极大的力道,就算是一件纯钢的硬铠也难保说不被斩开。可是刀落在那件软甲上,竟然像是砍中了涂油的硬钢,稍微一侧就滑了出去,甲面上却没有留下丝毫的痕迹。

“希望这件铠甲,可以帮得上三王子。”上官云逸笑着将软甲递给了拉克申。

拉克申赞叹着接过,触手才感觉到那件软件表面像是珍珠一样光滑,手几乎拿捏不住。

“这是我最勇武的儿子吉达,他年纪只有十六岁,可是刀法比哥哥们都好,是我们黄金家族的小豹子。”

上官云逸把那柄刀在手中一横,上前一步奉上,对十六岁的少年,他的礼数也是整齐的,一如对他的哥哥们:“黄金家族最勇武的王子,敝国国主也听过这样的传闻,今天我第一眼看到了四王子的刀,就知道这不只是传闻。”

“我的刀?”吉达诧异地摸着腰间的刀柄。

“这样雄伟的战刀,是花纹钢的吧。能够学会者别将军最强的刀术,当然是狮虎一样的勇士。”上官云逸低头捧着刀,“就请以这把刀,助四王子的威武。”

吉达上前一步,双手探出去接刀。

“四王子小心!”上官云逸喊了一声。

吉达的手却已经摸到了刀身上。上官云逸那一声喊出来,他的手指已经在刃口上拂了拂。他也品鉴过许多好刀,只要摸摸刃口,就能觉出刀质。可是一触这刀的刃口,像被蚊子在手指上叮了一下,他急忙缩手,一滴鲜血已经留在刀刃上。他发愣的时候,那滴血从刀身上缓缓滑下,一丝痕迹也不剩下了。

“好一把快刀啊!”大汗也赞叹。

“此刀名为‘金猊’。虽然算不上什么名刀,但是一直是敝国国主的爱物,上官平生见过的刀,没有超过它的。”上官云逸从怀里掏出手巾和刀一起递过去,吉达接了刀,手巾却落在地上。他惊叹着凝视刀锋。拉克申也不由得去看自己手里的软甲,竟然这样一柄利刃也无法砍伤这副以天铁制成的铠甲。

“上官将军准备得很仔细啊,”大汗淡淡地笑着,“这四件礼物真是再合适不过的。”

“大汗过誉了。”上官云逸笑答。

“上官将军还漏了一件礼物。”突然,一个声音从一旁传出,打断了二人的对话。

说话的,是杨帆。

“哦?是什么礼物?”大汗看着这个年轻人,笑着问道。

“我。”杨帆放开了身边的少女,缓缓站起身来。

巴雅尔闻到了一股浓重的酒气,他刚想嘲笑对方一句,却惊讶的发现,杨帆走路的动作和常人无异,没有一丝一毫的醉酒迹象。

杨帆的目光一一扫过四位王子,不知怎么,似乎连勇武暴烈的吉达,见到他的目光,都不自主的想要避开。

杨帆来到大汗面前,紧盯着大汗的双眼,看了好一会儿,才以手抚胸,躬身行礼。

“晚辈杨帆,见过大汗。”

※※※※※※※※※※※※※※※※※※※※※

火光在刀刃上一闪。

上官云逸立起掣电刀,在烛光中凝视新磨出的利刃。带着铁砂的浑水从刀身上缓缓流下,仍掩不住其凄冷的铁光。上官云逸满意地点点头,以一块干布擦净了刀,以手指轻轻试刀锋。

多年以来他一直自己磨刀。苏擒虎盘膝坐在他旁边一声不吭,他追随上官云逸时日不短,知道磨刀的时候,是他思考的时候,绝不能打扰的。

“最近一磨这柄刀,就想起一个墨家夫子对我说的话,人生在世,怎么能不后悔呢?”上官云逸低低地叹息了一声。

“将军是说……”苏擒虎不解。

上官云逸一笑:“自言自语罢了,明日是大王子巴雅尔殿下邀请郊猎么?”

“是,将军去么?”

“去,自然要去。”苏擒虎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将军,我们到达统万,也有半个月了。天天不是饮酒,就是郊猎,军士们也懒散起来,闲着就打架闹事。前几天一个混蛋拿了几匹彩绢去勾引一户牧民的女儿,被人家的小伙子打了,要不是属下及时赶到,胳膊也给人砍下来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陛下那里,只怕也等得焦急了。”

上官云逸笑笑:“擒虎,你跟我看了这些王子,你说说,谁才是我们想要的质子?”

“我们想要的?”苏擒虎呆了一下,摇摇头。

“擒虎,你想的还是太简单了。”上官云逸低声笑了笑,“你以为我们和黄金家族结盟,不过是黄金家族借助我们的大船,我们借助黄金家族的骑兵,是不是?其实国王所想的,不是‘借助‘这么简单,我们要让黄金家族的骑兵,变成我们自己的军队!”

“我们自己的军队?”

“君王是我们手中的君王,军队也就变成我们的军队了,”上官云逸抬起头来,有些落寞的说道,“擒虎,你很聪明,但是还不够聪明,不明白帝王将相心里所想的。不过不明白也好,那就不要问,因为朝堂的战场,你若是踏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

第57章 会猎

黄褐色的麂子长腿窄背,闪电般地越过杂色的草甸,草色像是迅疾的流水在它身下流过,它前方就是一个草坡,越过去看就是一片碧蓝的天空。

带着滚滚的尘烟,巴雅尔猛地勒住胯下的战马。战马长嘶着定住,只一步,上官云逸的黑马停在他身边,那匹足长八尺的黑马甩着它黑色的长鬃,暴躁不安地刨着蹄子,上官云逸以马鞭随意的敲敲它的肩骨,让它安静下来。

“这个畜生好快腿,看来追不上了。”巴雅尔看着麂子在草间一闪一闪的身影,呵呵笑了几声。

上官云逸也笑:“大王子的好骏马,却没有野物一辈子都在草原上逃生来得敏捷啊。”

巴雅尔不答话,从马鞍侧袋中擎出角弓,扣上一支描银的紫尾狼牙箭,试了试弦,忽然带马而出。上官云逸挥手制止跟随着出猎的一众武士,所有人都原地不动,看着巴雅尔在飙风般的白马上张开了角弓。

麂子四蹄猛地蹬地,在草坡的尽头,它像颗弹丸一样弹向天空,在半空中矫健的身体舒展开来,同时扭头回顾身后追赶的猎人们,带着野物特有的桀骜不驯。

“砰”的一声,弓弦清亮地划开空气,草坡尽头矫健的身影忽地迟滞了,像是时间短暂停止,麂子高跃的影子变成了画在蓝天白云中的一幅画。狼牙箭洞穿了它曲线美好的背脊,带起一股飞血,它无力地栽落。

巴雅尔带着笑容回头。

短暂的沉默后,黑色战马上的上官云逸率先拔出掣电刀敲击着刀鞘大声喝起彩来,伴当和西越的武士们这才从赞叹中回过神来,一齐拔出武器敲击刀鞘,以戎族特有的方式向着英雄欢呼。

巴雅尔高举着弓带马驰回了人群中,有得意的神色。

“野物虽然敏捷,却没有人的智慧啊。”他笑着,“就在这里烤了麂子,献上它的头作为我对上官将军的敬意。”

上官云逸按着胸口回礼:“这不是它没有智慧,麂子再聪明,也逃不过豹子的爪牙,就像麻雀努力,却不能像雄鹰一样高飞。”

独臂的苏日特微微回头,和巴雅尔的伴当们对了对眼色。

烤肉的香味飘在鼻端,西越战士们和戎族武士随意地坐在马鞍上,蓝天为盖绿草为席,一堆篝火上烤着焦黄的麂子,有人在旁边拿铜壶热着砖茶。

巴雅尔以清水拍了拍手,恭恭敬敬地操起银刀,一刀斩下麂子的头,盛在银盘里捧到上官云逸的面前。

“大王子太礼敬了,这头怎么是我可以享用的呢?”上官云逸推辞。

戎族的习俗,是把打猎得到的第一头鹿的头和心献给部落里最英雄的好汉或者最有地位的老人。

巴雅尔微微一笑,他清了清嗓子,忽然引吭高歌起来。戎族的歌谣中原战士们都听不懂,可是一旁的苏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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