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大领主
作者:来自远方
文案
看着高举权杖,对他大吼:“我要代表太阳消灭你”的光明大主教,宋默扛起了火箭炮……
咻——砰!
世界安静了。
宋默坚信“在大炮面前,所有邪恶势力都是纸老虎!”
管家举起手绢擦擦汗,领主大人,好像咱们才是整片大陆公认的邪恶势力……
内容标签:异世大陆 穿越时空 天之骄子 魔法时刻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默 ┃ 配角:瑞斯,黑炎,杰里斯 ┃ 其它:异世
1
1、第一章 。。。
宋默是个军事发烧友,还是个菜得不能再菜的游戏宅。
玩了四年网游,听得最多的话就是:“兄弟,你是我兄弟嘛?”
“是啊。”
“那你为啥打我黑枪?!”
“一时手滑。”
“我343?%!”
省略诅咒词若干。
要么就是:“兄弟,你确定你是我兄弟嘛?”
“当然。”
“那好,你去加入敌对势力!”
“为啥?!我坚决不当粽子!”
“谁让你当粽子了?你加入他们,我们稳赢!”
“……”
宋默举起了手中的砍刀,剥掉了这位前兄弟最后一层血皮。
“为啥砍我?!”
“不是你让我加入敌对势力吗?不砍你砍谁?”
“我ERew4rt!”
省略诅咒词若干。
砍死了前兄弟,宋默不出意外的被前兄弟的兄弟砍死,一激动砸了鼠标,碰倒了放在键盘旁边的可乐罐,可乐洒在键盘上,噼啪的火花瞬间迸出,宋默吓了一跳,想要站起来,手却像是被吸在了键盘上一样,火花和电流沿着他的指尖直接蹿进了他的身体。
宋默头发根根竖起,连眉毛都竖了起来,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命休矣!
正在哀叹还没破处,就要去做阎王女婿时,键盘上的火花和电流却突然消失了。
宋默愣了一下,举起两只手,摸摸脑袋,头发像钢丝似的,摸摸眉毛,两排刷子,捏了一下大腿,很疼!
他没死?!
刚想欢呼,脑袋却突然像针扎似的疼,无数的线条和数字飞速的在他的脑海中滚动着,汗水瞬间就湿透了宋默身上的T恤。
宋默连忙给了自己一个嘴巴,这绝对是被电击后产生的幻觉!
过了一会,脑海中的数据逐渐组成了一张张清晰的图片,宋默这才能分辨出,这些都是自己搜集起来,存在电脑里的武器图纸和照片。
这是怎么回事?
宋默晃晃脑袋,眼前有些发黑,脚底一滑,砰的一声,脸直接撞在了电脑显示屏上,鼻血四溅……
暴起的电流和火花瞬间将他整个脑袋包围了起来,宋默想,这下子,不死也得死了……
第二天的XX晨报上登载了这样一则消息:某男子于家中撞电脑显示屏自杀!
如果宋默还能看到这份报纸,肯定会竖起中指,你妹的自杀!
可他现在死了,所以,只能乖乖被自杀了。
呜呼哀哉。
光明大陆纪元 一一三八年六月
昂里斯王国刚结束了同奇萨王国的战争,近三分之一的国土被鲸吞蚕食,就在国王老胡里安坐在王座上捶胸顿足,大骂奇萨王国的那群家伙都是混账王八蛋时,昂里斯西北边境格里兰家族的领地中,却发生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领地的主人,宋默格里兰,光天化日之下,被一道闪电劈了!
随从的第一反应不是去救正在冒烟的领主,而是仰起头,看着万里无云的的天空,下巴掉在了地上。虽然领主算不上大好人,可也没做什么坏事,怎么会大晴天的被雷劈啊……
更加稀奇的是,被劈成这样,领主竟然没死!
这真是太神奇了!
格里兰的领民们心中燃起了八卦之火,领主的城堡聚集了领地全部好奇的目光。
而事件的中心,宋默格里兰,却在醒来后,呆呆的看着围在床前的医生和管家,了解身处何地,自己是谁,又发生了什么之后,宋默眨眨眼,咔吧咔吧嘴,干脆利落的白眼一翻,晕了。
晕之前还在想,他这是赚了还是亏了?赚了吧……
一天后,领主再次从昏迷中醒了过来,领主府众人弹冠相庆。
宋默躺在床上,看着被管家称赞得飘飘然的医生,撇撇嘴。他纯粹是被饿醒的。舔舔干得起皮的嘴唇,宋默打断了管家对医生的吹捧:“管家,我饿了。”
领主的话就是命令!
世代侍奉格里兰家族,忠心耿耿的管家老约翰,立刻将刚刚还被夸上了天的医生丢到一边,躬身朝宋默行了礼,退出了房间,去给领主张罗早餐了。
医生乔治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单片眼镜,秉持着职业精神,又对宋默进行了一番检查,确定领主没有什么不妥,才欣然离开。
至于宋默被雷劈成焦炭,却在两天后奇迹好转的消息,也随着医生乔治走出领主府的那一刻,传遍了格里兰领地的每一个角落。
所有的领民都对领主的神奇好转表示出了敬畏,家里的男人们摸摸满脸的络腮胡子,拍桌子下了决定,既然领主被雷劈了都死不了,那今年就不能逃税了,该交多少就交多少吧。
身为格里兰家族治下的领民,逃税已经成了传统,即便不能全额逃掉,能逃一点是一点。不是这些人本性贪婪,实在是生活在格里兰领地中的人,从领主到领民,全都是穷光蛋!
如果将昂里斯王国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划分个标准的话,格里兰领地中的人,全部都生活在赤贫状态以下。
所以,当宋默看到盛在精致银盘中的一块黑乎乎,勉强能分辨出是面包的东西时,傻眼了。
抬头看看恭敬的站在一边的管家,和管家身后的侍女,虽然这个红发姑娘胸前的一对小白兔呼之欲出,也吸引不了宋默此刻的注意力。
他刚被雷劈了好不好?
大难不死好不好?
不说来点燕窝人参,就给他一块黑面包配温水?!就算盛在银盘中,这也是黑面包!哦,不对,盘子里还有一块拇指长的熏肉,几块胡萝卜,一片生菜。
这就是一个领主的早餐?!
太特马的坑爹了吧?
“领主大人,不合您的口味吗?”管家奇怪的看着宋默,见他只是呆呆的望了餐盘一会,就抬起头怒瞪着自己,瞬间明白了,“这是我的错!因为您大病初愈,所以擅自为您添加了一块熏肉和一片生菜,以后这种事绝对不会发生了!领主的节俭精神真是让我羞愧!”
节俭你妹!
宋默严重怀疑,这个被雷劈死的家伙,绝对是比葛朗台还葛朗台的人物,否则,一个堂堂的领主,早餐就一块黑面包加一块胡萝卜?他自虐吗?
管家担忧的看着宋默将额头暴起的青筋一条条按回去,默默叹了口气,想必领主大人也在难过吧?辉煌的格里兰家族,竟然衰落成如今的样子,在四代国王前,还在昂里斯首都叱咤风云的格里兰,如今只能龟缩在西北边境这片贫瘠的领地中,身为家族领导者的领主大人,怎么可能不伤心?
于是,为领主的伤心而伤心的管家,毅然决然的从宋默面前的银盘中捡起熏肉和生菜,放到了侍女托着的银盘中,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已经改正了错误,请您用餐吧。”
改正你妹!
宋默看着只剩下黑面包和胡萝卜的餐盘,刚被按下去的青筋又暴了起来。
当天上午,在领主府内工作的人都听到了领主卧室内传出的咆哮声,以及管家的辩解声,所有人都松了口气,看起来,领主大人的确是无碍了。
虽然宋默格里兰一直是个平庸的领主,但却是格里兰家族这代唯一的男丁和继承人,如果宋默出了意外,昂里斯王国会依照法律将这片领地收回去。虽然这里很贫瘠,但对于刚失去一大片领土的国王老胡里安来说,蚊子腿再瘦也是肉!国家刚打了败仗,国库空虚,领地的税负肯定会增加几成!新领主可不会像宋默格里兰这样对领民的逃税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会有胆子对王国的官员说,“格里兰家就是个穷光蛋,这里的领民也是一群穷光蛋。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这是宋默格里兰父亲的话,老格里兰还将这句话刻上石碑,放在了领地和王国相连的交通要道上。和老格里兰不同,宋默还是会挤出一点钱给王国的税官当车马费的。其他的,想都不要想了。
老子分文不出,儿子出了几块银币已经属于不孝了,还敢全额交税?那就是大大的不孝!
所以说,格里兰领地中的领民偷税漏税,绝对是有依据的,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领主都不交税了,他们交个鸟!
因此,格里兰领地在整个昂里斯王国赫赫有名,这里都是一群无视王国法律的刁民!从领主到领民,一个不漏!
可国王老胡里安就是拿他们没有办法,别看这里穷,或许就是因为穷,这里的男人和女人为了生存下去,锻炼出了极其强悍的身体和彪悍的性格,上山抓鸟,下河捕鱼,不久前,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在河里抓了一尾半臂长的食人鱼,还受到了宋默格里兰的嘉奖!当然,那尾鱼的一半被送进了领主府。由此可见,这是块硬茬子,老胡里安想将这里拿下,必须有自己磕掉一颗门牙的觉悟!
所以,格里兰的领民继续在宋默格里兰的英明领导下,心安理得的偷税漏税,违反王国法律,国王老胡里安也只能当做没看见。
当宋默格里兰出事时,领民们除了好奇,还是十分担心的。万一领主真的翘掉了,他们以后还怎么逃税?
宋默格里兰醒来的消息给大家打了一剂强心针,为了领民们的幸福,领主大人,您还是继续活下去吧!为了庆祝领主的康复,领民们都决定,今年必须交税!一个也不能少!
领民们的决定宋默并不知道,他此刻正大张着嘴,听管家声泪俱下的向他汇报领主府的财政问题。当他得知自己的小金库只剩下三枚金币,一天三顿都能吃到黑面包加胡萝卜已经算是奇迹时,再次华丽丽的晕倒了。
本以为天上掉下个馅饼,结果馅饼砸到头上,才发现里面夹的是块钢板!
穿成个领主,还以为终于也贵族一把,却发现这领主是个穷得快当裤子的穷光蛋!
宋默朝着老天竖起了中指,如果条件允许,他连脚趾也一起竖!
穿越你妹!
2
2、第二章 。。。
所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古人诚不欺我啊。
宋默叹了口气,几口把黑面包吃完,端起水杯一饮而尽,咂咂嘴,从最开始的食不下咽,到现在的一日三餐,果然环境最能改造人。
宋默的床头放着一本王国简史,这是向管家老约翰要来的。宋默原本还担心自己会成为睁眼瞎,却发现书里的文字他都能看得懂,书写也不成问题,这是属于宋默格里兰的记忆,他为此感到庆幸。
用了一个月时间,宋默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了大致的了解。
然后,宋默再次对穿越大神竖起了中指,这特马地什么世界?!
这里的文明发展类似于欧洲中世纪,确切点说,就是还没开化,处于半野蛮人,半文明人之间。
简称:摩登原始人。
整片大陆分成大大小小数十个国家。国家与国家之间,战争时常发生。教会是国家之外超然的存在,几乎每个王国的重要城市,都可以看到教会的影子。王权和神权之间的斗争,从诞生之日起,就已经开始了。
不过,格里兰领地是个例外,因为这里太穷了。想要传教?好,面包先拿来。于是,这里连个修士的毛都看不到。
对于这一点,国王老胡里安都在羡慕嫉妒恨。
更让宋默吃惊的是,只在童话和小说里看到的精灵,矮人,巨龙,魔法师,竟然都是真实存在的!
巨龙的爱好是抢钱抢老婆,等到抢去的老婆年老色衰,再当做肉票勒索一把赎金。精灵的爱好是用暴力宣扬世界和平的重要性,矮人喜欢喝酒打铁,魔法师……好吧,这是一群神秘的人,特殊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但是,在所有的人类国家,魔法师都是不受欢迎的人!
每一个国王,都十分坚定的对魔法师say no!
教会里的一群神棍就够让他们头疼的了,再来一群魔法师联盟里的魔棍?!去他XX的!老子不伺候!打仗凭借的是士兵手里的长矛和巨剑,如果哪个国家的军队中有魔法师出现,绝对会被大陆上所有的国家鄙视!
唯一让宋默好受点的是,贵族们在自己的领地中,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因此,除非老格里兰活过来,否则,根本不会有人敢怀疑现在的宋默换了芯子。所以,他不用担心某天睡到半夜,发现手持棍棒农叉的大汉闯进他的卧室,把他从领主府架出去,绑到火刑架上,当做妖孽烧死。
站在穿衣镜前,看着镜子中那张陌生的面孔,同样的黑发黑眼,算得上俊俏,皮肤却有些苍白,人也有些消瘦。
宋默撇撇嘴,纯粹饿瘦的。一天三餐黑面包配胡萝卜,加块肉也要等过节,想不瘦也难。从侍女的手中接过外套穿上,整了整领子,宋默有些克制不住的兴奋。
“领主大人,您真的要去森林中打猎吗?”
“当然!”
一个月没肉吃,他嘴巴都要淡出鸟了,就算逮不到野猪这个级别的,抓只兔子山鸡什么的,也能改善一下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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