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事儿给操办起来,夏明朗一叠声地推托,一顿饭吃得苦不堪言。
吃完了饭夏明朗借口找小峻聊天,逃也似地钻进了里间,回头还看到严正怒意肃杀相当不爽的一张脸,夏明朗腹诽:再瞪,再瞪我让你儿子三天不理你。
这年头的半大小子都这样,多半觉得自己老爹特不行,同时由衷地崇拜体力劳动者(严正语),所以夏明朗在严峻面前还是有点影响力的。
第二天一大早,周源大包小包拎了一堆过来拜年,严夫人被两个校官哄得轻飘飘的,洗手做羹汤,整了一大桌子的菜,刚好遇上两个都是大胃王,自家小子正值青春期也是无底洞级的人物,于是吃得干干净净,把卓琳乐得合不拢嘴。这家里的气氛实在是好,严正一张脸绷着绷着到底还是绷不住放了下来。
夏明朗先回了基地,陆臻一个人在家就再也呆不住了,偏偏赶上他那情路沧桑的表姐叶小青桃花奇开,莫名其妙地领了个英俊蓝颜回来,全家老小都拿他们两个当宝贝待,见天地赶他们出去玩不让回家,好制造二人世界。
于是敬老爱幼的工作就全着落在陆臻的身上,他万般无奈地耐着性子在老家呆了几天陪着老奶奶说闲话剥小核桃仁,还得承受那死女人无耻的炫耀,心思已经飞到了千里之外。陆臻左右算算他这假还剩下一周,心思活动了一下给严正打了个电话,没想到这人呐就是这样,有贼心没贼胆,电话没通的时候心里想得好好的,可是线一通全蔫了,吱吱唔唔地拜了个年,挂了电话仰天长叹。
孤枕难眠呐!!
至于他为什么不能给夏明朗打电话,其实他倒是想打来着,只是一想到电话录音那真的是什么兴致都没了,两个人虚模假式地说道:你好啊,你还好吧,过年挺好吧,家里都好吧……
好好好,吧吧吧,俗,太他妈俗了。
到最后陆臻还是提前一天回了基地,毕竟一天之差,可以理解为他心向基地心向着党,爱国又爱军。
陆臻到底不敢怠慢,先去郑楷那里销了假,直接跑去给严头送了两饼陈年普洱,间接的,也是去报告一下:我回来了。严正接了茶,含笑三分悠悠然说道:“这怎么好意思啊,第一次就给带这么贵的茶来。”
陆臻一头雾水地没回过味来,只顾着赔笑点头,随便应付了几句,退出大门飞也似的奔跑在办公楼的走廊。
小别胜新婚啊!陆臻兴奋得小脸红红的,真想,太他妈想了,陆臻差点用上脚,把夏明朗办公室的大门一下推到底,夏明朗被那声大响吓得一跳,转头就看到某人阳光灿烂的脸,见牙不见眼。
“哎哟,门!”夏明朗被惊得跳起来,笑道。
陆臻脚一勾,把大门带上,背手反锁,猛着往前一扑就把夏明朗抱了个满抱,毛茸茸的头发蹭着夏明朗的脸颊:“呜,可想死我了。”
夏明朗失笑:“这才几天呐?”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知道不?”陆臻掰着手指头算:“我都好几十年没见你了,你说我想不想?”
“行行,行。”夏明朗一边腹诽着这小子真他妈娘们叽叽,一边无耻地幸福甜蜜着。
陆臻熊抱舒坦了,打开了随身的行李箱开始分赃,上海虽然没什么特产,可是他老家却是个出山货的地方,小核桃、榛子、长寿果什么的集中贩卖,陆臻反正力气大,满满地装了一箱,眼下哗的一下子拉开,目光晶亮地看着夏明朗:“你喜欢吃哪种?”
夏明朗抬眼看向他,笑眯眯地说道:“我喜欢吃榛子。”
陆臻脸上一红,骂道:“流氓。”
“哎,”小夏队长一脸的纯真无辜:“我要吃榛子这有什么流氓了?”
陆臻挑出一大包塞到夏明朗怀里:“给,吃死你。”
夏明朗随手就握住了他的手腕,指尖上一凉,碰到个光滑冷硬的东西。
“你,打算就这么一直戴着?”夏明朗摸着陆臻手腕上的镯子。
“嗯,不训练不出任务就戴戴呗。”陆臻笑了。
“那我呢?”夏明朗圈住自己空空如也的手腕,回来之后就拿下了,虽然这东西不是戒指,可仍然不好解释。
陆臻狡黠一笑:“看我的!”
他埋下头去箱子里翻找,拽出一大包的小硬纸盒子,夏明朗探头过去看,顿时就傻了眼,满满当当的全是各种各样的手镯、项链、挂件坠子什么的。
“你这是?”夏明朗迟疑道。
“我一会儿就拿着去送人去,这就是掩护,学着点,哥们儿我早就计划好了。”陆臻骄傲地眨着眼。
夏明朗苦笑:“你这是,花了不少钱吧,啧,给自己买个600多块钱的东西,大手笔烧钱打掩护。”
“是啊,花了我小一万呢!”陆臻一脸的心疼:“可那不是没办法嘛!其实说到底戴什么都不是重点,关键是,咱们得要能一起戴啊!”
夏明朗摸摸他的脸,温声道:“我一会儿就戴起来。”
陆臻展颜而笑:“那好,我先回宿舍,把粮食给那群吃货扛过去。然后……”陆臻顿一顿,笑出小小的尖牙,耳垂染了粉霜:“然后,你今天晚上别加班。”
“知道。”夏明朗笑得极为道貌岸然。
陆臻扭捏,忽然笑一笑,凑过去在夏明朗脸颊上亲了一下,夏明朗被他亲得一愣,心中又是囧又是甜,又觉得肉麻偏偏还特享受,彻底地僵了。陆臻拎着东西走到门口,忍不住又回头,笑道:“哎,说真的,你这几天有没有想我?”
夏明朗终于忍无可忍,抓起桌上的矿泉水瓶就砸了过去,吼道:“想!”
陆臻一缩头躲了,笑的心满意足地开门而去。
右手边第一个抽屉,夏明朗拿钥匙把它打开了,一层层重要的文件之下压着一只不锈钢质地的镯子,冷硬的银灰色,带着纯粹的几乎是粗砺的金属质感,不漂亮,与漂不漂亮完全无关的一个东西,然而它是钢性的,粗糙的血性。
夏明朗用指尖小心地抚摸着它的纹理,然后咔的一声,把它拷到自己的左腕上。
从此以后就是两个人了。
不再自由,不再能为所欲为,生命的一半要与另一个人分享,要开始对另一个人负责,帮助他,支持他,从现在起,包容他的一切,现在或未来,好或者不好,要信任他。
直到不再爱了,直到,他真的让你失望。
然而,付出的收获便是,在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个人,同样地这样对你,全心全意,在刀山血海里走过,在尘世倾轧中挺立,不离不弃。
陆臻!
夏明朗微笑。
这才是两个人,两个人的生活。
这才是,属于你和我的,快乐人生。
——快乐人生·本章完结——
番外—我的青春从爱你开始 上
这年头,好男人要么已经结了婚,要么就有男朋友。
如果一个男人到了三十二,他没有结婚也没有男朋友,甚至从来没有过男朋友和女朋友,那他一定有生理缺陷。
如果没有生理缺陷,就一定有心理缺陷,如果哪里都没有缺陷,那就只剩下一个解释,他是个火星人。
苗苑从来没有想过她有一天会跟火星人谈恋爱!
这年头,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总有数不清的怪想法。
她们一会儿恼了一会儿高兴,一会儿乖得像猫咪,一会儿哭着说分手。
陈默觉得小女孩都是来自外星球的生物,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与她一起在地球生活。
他是一个狙击手,在沉默中靠近目标,一枪见血从不落空,他是天生的军人,曾经他唯一的爱人是一杆修长的枪。
她是一个蛋糕师,指尖上流淌着牛奶与蜜糖的芬芳,温婉娇柔,笑意盈盈,像新生的蔷薇。
当冰冷的枪口遇到柔美的蔷薇花。
当甜蜜的奶油融化生涩血痕。
生活,让不可能的人相爱。
题记:
“In me the tiger sniffe the rose。(我心里有猛虎在轻嗅蔷薇。)”
——西格夫里·萨松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头猛虎,也有一朵蔷薇。
猛虎有猛虎的利爪,蔷薇有蔷薇的芳香。
引子:
那一天。
这世界上所有的故事都会发生在那一天,那一天其实平平无奇,可是回头看,却春光明艳,秋色宜人,而同时你早已经忘记了那一天到底是什么样子。有时候回忆很美,那只是因为让你想要回忆的那个人很美,那时候苗苑甚至觉得只要陈默对她笑一笑,她就会看到这个世界上开满了花。
那一天,在那个人还没有出现的时候一切都是寻常的,天空是古城里一贯的晴朗,带着青灰的底色,苗苑工作的咖啡厅在古城东南边的一角,隔开一条街就是武警支队的驻地,清早会看到嫩生生的新兵蛋子们出来跑圈,苗苑和沫沫曾经跟老板开玩笑,说把店开在这里,是不是就图个放心?
老板闻着咖啡香一脸的陶醉,说,那是!板砖还没拎起来,人民子弟兵就能来解救人民了。
苗苑就和沫沫一起没心没肺地笑。其实开咖啡馆又不是开酒吧,哪来那么多拎板砖的。
周六的下午,太阳暖融融的时刻是咖啡馆里生意最好的时候,大幅的玻璃窗里照进来金黄色松软的阳光,空气里飘浮着蜂蜜蛋糕的气息。
这家咖啡馆装修风格与别家不一样,阳光清冽,没有那种咖啡因爱好者所钟爱的黯淡色调,名字也起得简单,叫:人间。
因为老板说,天堂太远,人间正好。
苗苑站在“人间”柜台后面融化巧克力,透明的玻璃碗浸在热水里,从水浴锅底冒出来的气泡让玻璃碗轻轻地摇晃,苗苑用手里的不锈钢勺搅拌着深褐色的液体,巧克力甜蜜醉人的气息氤氲开来,在空气中跳动,跃跃欲试。
沫沫拿着单子进来做意式浓缩,随手划了搅拌器上的一点奶油含进嘴里。
“唔?”她诧异地皱起眉头。
“好吃吗?”苗苑眉开眼笑。
“像冰激淋一样。”沫沫扔下咖啡杯找勺子挖了一勺。
“这是动物奶油打发的,和我们平常吃的植脂奶不一样。”
“动物的啊!会不会胖……”沫沫紧张了。
“你以为植物奶油就吃不胖?试试这个。”苗苑神秘兮兮地把手边的酒瓶递过去。
沫沫闻一下,酒香绵甜。
“梅子酒,我老爸泡的得意之作。”苗苑快乐地扬着眉毛,用小碗倒出一点点,试探着咽下一小口。酸的,甜的,一点点辣,微醺而醇厚,无数活跃的因子在舌尖上跳动,果然是好物,会让女孩子喝到迷醉的琼浆。
“你又要搞什么了?”沫沫端着餐盘出去。
“回来给你看。”苗苑得意地眨眨眼。
水浴锅里的巧克力顺滑得像一汪丝,加入奶油,加入乳酪,深褐的色泽被破碎开,搅出大理石的花纹,然后慢慢融合,苗苑把酒液缓缓地加进去,空气中飘浮的气味变得复杂而迷乱,好像狂欢,苗苑感觉到异常的兴奋。
泛着丝光的巧克力液拉成一道细韧的丝线融入打发好的奶油里,打蛋机尽职地工作着,发出嗡嗡的声响,苗苑给奶油碗外面的冰水里又加了一些冰块。这是一个快乐的时刻,她的手很稳,玻璃碗倾斜在适当的角落,苗苑带着一种虔诚的心情等待着她的作品,就像在等待一个新生的婴儿,被全心期待的蛋糕才会让人感觉到幸福。
“怎样?”苗苑紧张地看着沫沫,打发好的奶油看起来脆弱而绵软,像一朵哀伤的云。
沫沫眨了眨眼睛,面无表情地又眨了眨眼睛,她在搞气氛,苗苑扑闪着大眼睛紧张兮兮的样子很好玩,她很想多逗她一会儿。然而大门上的风铃就在这个瞬间被敲响了,那个老板从大研古城带回来的铜铃音质悠远,苗苑下意识地从沫沫身后探出头。
这一秒钟和下一秒种在刹那间变得不一样了。
想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吗?
这个问题问苗苑就再合适不过了,小学时那个借她半块橡皮的同桌,初中时会写一手漂亮粉笔字的数学课代表,高中时永远穿着白衬衫和红色外套的高大的学长……
人间总是充满了奇迹,在某一个瞬间你忽然决定要对某人心动,可能是因为一点微笑,一个低头,或者一点挑眉。这完全是没有任何理由的事,然而在你大脑中的某一个脑区却忽然开始疯狂地释放神经递质,让血液中的多巴胺浓度在一瞬间超过了顶点,这种变化让身体开始变得暖洋洋的,轻飘飘的仿佛踏在云端。
理智于是困惑地问情感:我这是怎么了?
情感羞涩地回答:你恋爱了。
是的,苗苑心想,我恋爱了!
眼睛里冒出一颗又一颗粉红色的心。
1.
陈默是一个军人,狙击手,少校军衔。他曾经服役的部队有些冷门,驻地在任何公开的地图上都找不到,任务档案查阅时需要相关密码,挂靠在某军区名下直属,顶着一个比较奇怪的番号,他们是和平时期少有的那一群仍然需要直接面对死亡的军人。陈默拥有着与他的姓名相似的个性,这让他在那个半与世隔绝的地方如鱼得水。
他喜欢那里。
十八岁考军校,二十二岁毕业,二十三岁的时候他争取到进入那支部队的机会,现在他三十一岁,职务是副中队长,正是最当打的时候,经验与体能平衡得最巅峰的时期,然而现在他却在考虑如何离开。很多时候,人们的生活可以与世隔绝,人们的身份却不能,父亲的一场大病让他不得不去面对一个现实:他是某人与某人的儿子!
现在某人与某人要他回家去。
于是,他的队长夏明朗在某个猝不及防的时刻,收到一份异常凌乱的请调报告。当时的夏明朗三十四岁,身上兼任着副大队长的职务,正准备年底正式交权让陈默提正。看着那份请调报告,夏明朗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抽了一夜的烟,第二天另一位副中队长陆臻去上班的的时候,屋子里跟失了火没两样。与陈默同寝的方进跑过来报告说默默不见了,夏明朗挥挥手说,找吧!
这是一个很大的基地,在灰白色调的大楼周围是一片又一片功能各异的训练场地:丛林追击、城巿反恐、400米越野障碍、长纵深移动靶靶场、超远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