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谁的主意,好事啊。”曹远芳回道。
“这个不用管了吧,快出来,公羊潇洒请客,请咱们吃大餐哪。”小武的声音洪亮。
我还在兴奋中,拉了曹远芳就走。
曹远芳本来就是粗放型的人物,我注意不到的细节,她自然也不理会。于是,门就这样在我面前轻易被打开。在打开的瞬间,我突然意识到我还是女装,还在“扮”姑娘,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屋里屋外,全部看个通透。院子内,死寂一片。那么多人,居然连呼吸声都听不到。
是的,那么多人,住在县衙的十几口子国子监的学子都在。我们面面相觑,都惊得瞪大了眼睛,完全说不出话来。
其实,我可以理解他们。毕竟看到我目前的样子,不惊讶才是不正常的。可是!最最惊讶的人是我!不,不,不,应该说我惊掉了下巴!一院子男人。也可以说是一院子女人。因为所有人,都是女装!所有人都男扮女装!一大波易装学子向我袭来!!!
天哪,快让我死了吧。出现了这种幻觉,我离疯了也差不多。再看曹远芳,一样的目瞪口呆。嘴张得能塞下个鸡蛋。
那么说,这场面不是我的幻觉?因为不可能集体出现这种情况吧。
定了定神,我从左到右看了一遍。我确认,全部是男扮女装。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可能会感到羞涩,甚至不敢抬头见人。可他们是一大群人……所谓法不责重,怪胎多了,大家也就习惯了。其结果就是:都有点不好意思和扭捏,但却又站得笔直任我看,带着点豁出去的意思。
反而。我的女装令他们惊艳万分。看那一双双眼睛,都瞪得很大,眼球几乎脱窗!
“怎……怎么回事?”自诩天不怕、地不怕的曹女侠也害怕了,结结巴巴的问。
有人咳了一声。
我回头一看,啊呀,绝色美人!咦,不对,我滴个天。是阿邦!!
他自然也是女装,一身天蓝衣裙,慵懒的坠马髻。个头高挑。相貌妖艳如胡姬。阿邦,你这模样你自己知道吗?你长出这幅容貌,让我们女的还怎么活啊。大哥,给条活路好吗?
“口水流下来了。”阿邦大约十分不好意思,一手用扇子遮住鼻子以下的脸,一手托了一下我的下巴。让我有如咬钩的鱼一般张大的嘴,合上了。
“今天是你的生辰。别以为我和小武忘记了。本来呢,我们想给你一个惊喜。只是王世子说,你告诉他说:儿的生日,是母的难日。你心思纯孝,想为远在京城的皇后祈福,所以想扮成女子,以女子的身份过一天,体会身为女子,生活有多么的艰辛。”阿邦幽幽的解释。
我盯着他。汗滴滴啊,美人连说话也这么美。但我没有啊,我没和公羊潇洒说过这种话啊。
阿邦看着我放射花痴光芒的脸,收起扇子,极轻快的打了我一下。打的是肩膀,没有碰我头上精美的双螺髻和上头的首饰。
“所以我们集体决定,陪你一起穿女装,省得你扭扭捏捏的不肯出门。这样,你实现了自己的生辰愿望,我们也体会一下这种孝子之心。”
我茫然的点头。阿邦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场面太突然,这情况太刺激了。
再往阿邦旁边看,是一个无盐女,长得像如花。啊啊,不对,是小武。我还得嚷一句我滴个天,这……这也太丑了。如此英武不凡、高大威猛的小武啊,一身女装皱巴巴穿在身上,肩膀和胸部的肌肉隆起,手臂上的肱二头肌如此鲜明。大……姐你不是从山上下来的吧?你打算抢银子还是抢亲啊。
我情不自禁的走过去,拉着小武的手,同情的拍了两下。不是说帅哥打扮成女人,就一定是美女,毕竟像阿邦那样男女皆宜的长相不多。很多时候,做男人丑,扮成女人反倒挺小家碧玉的,比如木头同学。像小武和吴军卓这样男性气质强烈的人,瞧,在下巴上的胡子怎么刮也发青的状态下,扮成女人出去吓人就不好了。
我大略看了一下,十几个学子中,有三四个勉强能看,都是个子瘦小、骨髓纤细、小眼睛巴叉的。其余的……干脆让我瞎了吧。或者,看看阿邦养养眼,就好像吃两口鲜肉,再吃掺了沙子的窝头就咸菜,也不至于直接背过气去。这不,曹远芳这个没义气的已经悄悄的凑过去,跟我的“美人邦”搭讪去了。
话说回来,这样一群人去逛街让人看到……确定对灾民们的心理重建有好处吗?
“公羊潇洒呢?”我想起始作俑者。
“在这儿。”某人从廊柱后面走出来,神情和举止都很坦荡,但我仍然忍不住想笑。
还是一袭白衣,不过是女裙。倒好,头发全散下来,聪明的没梳发髻,不像除阿邦外的其他人,一人弄个元宝髻,简直……惨不忍睹!他做男人时帅得人神共愤,就连阿邦,在姿色上都得甘拜下风。但换了女装……好吧,我厚道点,也就一般。主要他的长相其实很男性化,高鼻深目,剑眉斜飞。对女性而言,他个头太高,肩膀太宽,双腿也太长了些,还有大大的一双手……我忽然忆起那双手的温热,还有那两条有力的胳膊抱着我的感觉。
于是,我脸红了,垂下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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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大家想象一下,一大波男扮女装的汉子,哈哈,是不是特别有喜感。
尤其高中男生才发育,公鸭嗓,骨骼粗大,下巴发青。
反正我写这段的时候,自己笑场多次。
不过,也很感人哦。(未完待续)
☆、第一三二章 他知道我是女生!
“纷纷,生辰是你的,主意是你的,我们只是作陪。现在倒好,你害臊了,是要退缩?拿出点勇气来,我们都舍命陪君子了,你就开开心心做一晚自己想做的事吧。”公羊潇洒开口说话,明面儿上是有点责怪的意思,但我难道不知道他是给我解围吗?
“对嘛纷纷。”小武罕见的同意公羊潇洒,“快着点,我饿死了。”
我深吸一口气,点点头,拉着曹远芳和阿邦,率先往外走。才没走两步,顾荒城不知从哪钻出来,拦到我面前。还好,他很正常的穿着男装。毕竟他是教官,不会跟我们一起胡闹。而且他也是英气的长相,矫健的身姿,若扮成女人铁定不好看。老天啊,谢谢你挽救了我的审美观,没让我在十八岁生日时,对帅哥的爱与向往,统统幻灭。
顾荒城望着我,眼神中也有深深的惊艳。但他掩饰的很好,几乎瞬间,神色就正常了。其他同学有些瑟缩,包括曹远芳在内,谁不知道小顾老师有名的正直守礼?会挨骂吧?会不会挨打?又会不会打报告给国子监,全体记大过处分。虽然好玩,但易装……不是君子所为啊。
然而没想到的是,顾荒城咳了两声以舒缓发紧的喉咙,随后说,“我跟你一起去。这么多女孩在晚上单独出门,不安全。”
我噗的喷笑,接着是曹远芳,最后是谁都忍不住了。没想到小顾老师还有这般冷幽默的时候,偏我们笑得前仰后合,他却一脸正经,连一丝笑意也没有。
顾荒城。超级萌物啊!
就这么着,一大群小怪物忽拉拉出门,径直杀去集市。因为下了太久的雨,小镇上的空气还带着湿润的清透,所以灯火就显得特别明亮。而夜空中。繁星点点,夏风徐徐之中,两相映照,竟无法分清,哪里是天上,哪里是人间。
顾荒城背着手走在前面。虽然走得慢,但仍然是军人的笔直身姿和步态。再加上,他本来就相貌英俊,着实吸引了不少眼球。但往他的身后看,两个可爱少女。我和曹远芳,分别走在他左右,一路上叽叽喳喳的说笑个不停,像是随行的小丫鬟。再往后,一个风姿绰约的美人犹抱琵琶半遮面,拿折扇挡着半边脸,身段高挑,烟视媚行。难道是姬妾?
再再往后。我滴个天,哪来的夜叉群?不会也是那位帅公子的房里人吧?京城来的人,这口味实在是太重了!看看那些“姑娘”。个个粗手大脚,走起路来迈开大腿,甩开膀子,虽说当路人的目光扫过来时,“她们”还做娇羞状,可是……可是……还是到墙角吐一下先!
最后面这个。好吧,长得还不错。就是太高大了吧这姑娘!
在路人的侧目中,我们先是找到一家最高级的馆子。胡吃海塞了一顿。掌柜的免费送我们一个包间,不收茶水费的。倒不是他好心,而是姑娘们太能吃,长得也……有点吓人,其他客人都不肯上门来,那样损失岂不是太大。
接着,为了消食,我们一路走,一路逛,从集市这头一直买到集市那头。小贩们忍着强烈的不适感推销商品,我们拿了喜欢的东西就走,随手往后一指:后面那个高个子会账!
就这样一直闹到晚上亥时初(晚上九点),一行人才往回走。
这时间段,或者在现代还很早,但在古代,已经算是半夜,非常晚了。我故意磨磨蹭蹭的走到最后,和公羊潇洒并肩而行。
但是我不说话,只是和他沉默的走。因为,我不知道要说什么,感谢吗?非常多余,而且没有意义。有时候,此时无声胜有声。我们之间有一种叫默契的东西,就像这夏晚凉风,无处不在的轻轻吹拂。
我已经弄明白了一件事:他知道我是女生!
我不清楚他是怎么知道的,因为无论我怎么回忆,也不记得哪里出现了破绽。可是,这重要吗?不重要吗?重要吗?不重要吗?重要吗?!
他知情,且确信,只是没有直接点破。我想,他一定有他的理由,就像我女扮男装也有不得已的理由一样。他以这种隐晦的方式告诉我,他知道真相,却不会伤害我。那么,这就是人艰不拆:人生已经如此艰难,何必要拆穿呢?
他在保护我,以他自己的方式。他在关心我,以他自己的方式。只是他要成亲了,而我的身份还不能泄露,于是又能如何?不如,安静的闭嘴。今天晚上,他给了我一个实现梦想的机会,在十八岁这天,堂堂正正做了一个真正的女孩。我什么也不挑明,放开心胸接受他馈赠的礼物就是了。
哪怕只有一天、一刻、一瞬,也是独属于我的。
然后,再,相忘于江湖。
……
公羊潇洒第二天就走了,没有和我告别。
一切似乎恢复了正常,只是镇上人都说,昨晚有群母夜叉大闹集市。随后,这种八卦越传越神,在经历了无数个版本后,成为一个从不存在的事实:东来国的夜叉女羡慕人间繁华,特在某夜前来游玩,还试图勾引人间男子,吸其精血。后来有一位游方道长经过,几道符,一套斩娇除魔剑,令人间回复清明正气。
我恍惚记得,是小武他们吃完了馅饼,然后把包装用的油纸团成团,互相打闹来着。但在当地,这事很多年后成为了传说,越说越真。
当然,这是后话。
而在朝廷、当地官府和百姓们万众一心的努力下,又过了半个多月后,大家终于战胜了自然灾害,我们这群救灾的国子监学子,也凯旋而归。
回到京城那天,我们受到百姓的夹道欢迎,我父皇甚至亲自出城迎接,给足了面子,令辛苦这么久的学子们都觉得一切辛苦都值得。大燕国的向心力,也从来没这样强大过。
只是转天就是七月十五了,国子监开学的日子。我父皇望着又黑又瘦,小脸发锈的大燕未来栋梁们,下旨开学时间改在八月十六,让大家好好过个团圆节,好好休息,然后再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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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总算揭破窗户纸了。(未完待续)
☆、第一三三章 他成亲了
我回到宫中,母后自然把我当小猪一样喂养。我没什么精神,并不是因为疲劳,到底年轻,蒙头大睡了几天就缓过来了。只是我不想面对越来越近的、公羊潇洒成亲的日子。干脆就胡吃闷睡,假装那一天并不会到来。这在心理上是逃避行为,以免自己受到伤害。
就像有的时候,我们所爱的人离开了我们。那时,我们坚信他们上了天堂。那是因为必须相信,不然要怎么活下去?
开学后,我仍然对亲王府和魏国长公主联姻的事不闻不问,有点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意思。
曹远芳担心我,还特别来安慰,我却对她说,“自从我得了精神病以后,我的精神真的是好多了。”我指的是一大票人男扮女装的事。曹远芳回想起来,仍然乐得不行。于是,我轻松的把她要安慰我这篇揭了过去。
时光流逝,无论我怎样假装不在意,那一天终于还是到了。
九月初九,重阳日,久久期。
我本不想去亲王府观礼,但一来,需要有人代表我父皇出席,以示对两国联姻的重视。二来我答应过公羊潇洒,不管我心里多难受,也必须要信守诺言。
婚礼隆重,要举行一整天。我打算中午吃了酒席就走,因为煎熬也有限度,我撑不了一天。
早上红拂和绿珠给我梳洗打扮,我突然想起这么多年来,公羊潇洒送给我的礼物。当时也顾不得别的,催着红拂帮我找出来。然后打发两个宫女出去,自己打开了箱子。
普通的樟木箱。品质虽好,在皇宫里却绝对是存放杂物的那种,可见我对它有多么的不重视。好在因为绿珠爱干净,玲珑阁没有卫生死角,箱子上也纤尘不染。没有那种岁月的尘封感。
大箱子里,是一个个红漆镶彩色宝石的小盒子,足有十七只。盒子大小不等,上面写着时间,竟然从我一岁到我十七岁的都有。一岁的盒子最小,以此类推。十七岁的盒子最大。
我犹豫半晌,依序打开。
登时,我愣住了。
盒子里并没有名贵的珍品,而是木雕小人儿。一岁的盒子中,小人儿自然是婴儿。木质普通。刀工粗糙,不过很有艺术眼光,婴儿栩栩如生,胖嘟嘟的相当可爱。接下来,是两岁、三岁、四岁……小人儿逐渐长成幼儿,雕刻者的刀工也越来越好,越来越纯熟。
随着盒子一个个打开,小木头人儿也在慢慢成长。从婴儿时一直长成十七岁的大姑娘。而小人儿越大,面目就越清晰,一点一滴的。润物无声的凝结成现在的模样。
那是我!
最后一个,十七岁的我,他雕刻得非常认真。衣服的每一个皱褶,头上的每一根头发,笑起来的时候,鼻梁上微微皱起的轮廓。圆圆的大眼睛,故意装出的人畜无害的神情……拿着这个小木偶。我甚至感觉得到,他平时观察我有多久。多用心,雕刻时有多认真,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