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辰时,墨菲亲自带队,身着软甲,看着对面种朴的队伍。他那边是百人,自己这边,加上白鹤墨青跟自己,尚不足五十,可说是相差悬殊。她回头环视了一下身后的军汉们,满意地点点头,倒是没一个怯场的。
种朴看着马上的墨菲,那身盔甲倒是让那单薄的身子瞧上去壮实了些许。只是他觉得现在的墨菲,跟以往有很大的不同,有种肃杀之气,寒凉入骨。
“杨成,你的旗语就是我们必胜的法宝。如何调遣,使用何种战术,都落在你肩上,你一定要随时保持冷静。做为一个指挥官,这是必须要做到的,如何以最少的代价,取得更大的胜利……”
杨成站在高台上,回想着墨菲的话,原本有些慌乱的心,渐渐平静下来。白鹤站在他旁边,手持鼓锤,将他的变化看在眼里,暗暗点头,看来姑娘将指挥权交给他,还是可取的。
主台上,一声锣响,对阵开始了。第一场,由墨菲这边主攻,这是抽签决定的,因为是决战,明天要进行第二场,换墨菲守。
杨成举起小红旗,白鹤那边开始擂鼓,一下一下的,平稳有力。
种朴那边已经列队,六十人的步兵,分三排,第一排左手藤盾,右手持木刀,刀尖上绑有裹了含有朱砂的布包。第二排手执长矛,同样,长矛尖上也有布包。第三排,身背长刀,箭尖上也是小布包,另外配有木制腰刀。四十人的骑兵,由种朴带领着,一水的木制朴刀,刀尖亦有布包。
反观墨菲这边,青一色的加长木制马刀,连马身上都披了白布,一旦马儿受伤部位是致命的地儿,马上的人要弃马成步兵的,同样种朴那边也是如此。
墨青提着木制长剑,位于墨菲身后半个马身。他是没上过战场,但他的想法很简单,只要护住主子的身后,主子杀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致死方休。这个“死”,眼下是受了致命伤,真若到了战场上,那便是舍身相护。
杨成见对方守阵已成,琢磨着不如先解决掉对方的骑后,再回围步兵,否则的话怕是会腹背受敌。他想扭头问问白鹤,余光一瞥,却见白鹤只盯着自己手上的红旗,一下一下地擂着鼓,便打消了这念头。
镇定了一下,将红旗缓缓下压成平直,然后大力向左一挑,白鹤那边的鼓声就变了。反复做了几遍,左手的绿旗一挥,鼓声骤然加快似将人的心都敲出来一样。
墨菲高举的马刀猛地向下一砍,“冲锋!冲锋!冲锋!”汗血宝马如离弦的箭一样射了出去,却是向着左侧大片空地冲去。墨青第一时间跟了上去,身后的军汉几乎同时而动……
种谔在主台上皱了皱眉头,这是怎么个打法?
种朴也愣了一下,心说这玩儿的是什么?
却见墨菲绕了半个圆后,已经向阵尾冲了过去。
种朴明白过来时已经晚了,步兵就是调过来也没什么用了。他若避走,只会让步兵被冲散。若是让弓箭手上,此时也已经过了最佳发射的距离,无奈之中只能仓促举刀冲出去迎战。
三色旗一挥,鼓点也随之改为三连击,墨菲大喝一声:“三才劫杀,杀!杀!杀!”
身后军汉齐声怒吼,于奔驰中变化队形。韩祖冲到墨菲左后侧,高喊着杀杀杀随墨菲冲进敌队之中。
墨菲一个力劈华山后并不缠战,直接冲向种朴身后的军士,而墨青却迎上种朴,挡住他落下的那刀,之后也不停留,紧随墨菲而去,种朴才欲拨马回拦,被随后跟上的另外三人组一人一刀给逼得不得不往外撤,之后又是三个……
墨菲一口气冲了出去,然后带马兜了个圈子杀回。这一回合,记得有五人是被她砍在颈侧的。虽留了些力,不至于颈骨折断,但当时就翻身落马了,昏过去总是有的。
墨菲往回杀的时候,看到最后几个已方的已经被种朴带人缠住,马刀一挥,随着鼓点大喝:“冲锋!冲锋!冲锋!”
身后长龙快速地甩尾,随她又冲了回去。
种朴身边只余二十来骑,摔下马的,有些正揉着脖子爬起,有些还躺在那儿一动不动的。能起身的,赶紧去拖出不能动的,生怕疾飞的马蹄不长眼地给拍上。
种谔在台上也看得哑然,两军列阵,难道不是正面冲锋吗?
很快,种朴在第三轮回扑中出了局,被墨菲一刀拍在背上,直接落了马,就差吐口血了。
种朴爬起来看了看,墨菲的人,出局的不足七人,这让他觉得脸上潲得慌。
墨菲回头一看,已经换了蓝旗,鼓声也换成四连击,回身把马背上的藤盾摘了下来,“雁阵,撕裂!撕裂!撕裂!”
余下的军汉已经都将藤盾擎在左手,齐声喝着撕裂,随墨菲向步兵阵冲去。
墨菲拨打着飞来的木箭,身子几乎贴上马背将藤盾护在头上,右手马刀护着坐骑,直直地冲进长矛阵。左手藤盾狠狠地砸下,右手马刀随后跟上,这一刻,她觉得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杀气尽出,“挡我者死!”
种家军毕竟是久经沙场的老兵,见过血的,短暂的慌乱后,已经稳住了阵脚,于是初出茅庐的兵痞子们还没从刚刚的小胜中回味过来就尝到了迎头痛击的滋味儿。
可是在墨菲跟墨青神勇的带动下,个个杀红了眼,嗷嗷叫着不要命地往上冲,手中的马刀抡圆了就是砍,冲散了对方的阵式后,马不行了就跳下地改为步兵,依旧玩命般地努力跟上墨菲。他们清楚地知道,只有跟上墨爷,“活”的希望才是最大的。
墨菲杀出了血性,杀出了悍气,杀了个七进七出,最终步兵们全部趴下了,而自已的身后,还跟着十余骑,站地上的还剩下六个,他们结成了二个三才阵,才支持到墨菲回头解救他们……
墨菲看着嘴角肿得老高,眼眶都青紫的兄弟们,哈哈一笑,“驱虎营必胜!必胜!必胜!”
那几个还茫然张望的,被这一声充满力量的喊声叫回了魂,跟其他人一起高举着马刀,狂喊:“驱虎营必胜!必胜!必胜!”
被砍下场的疯了一样地冲了上来,“我们赢了,我们赢了~!”
站在高台上的杨成止不住轻颤,扶住护栏看着下面激动相拥着的弟兄们喃喃道:“真的赢了,真的吗?”
白鹤含笑拍拍他的肩头,“当然是真的,你没看,场上站着的是咱们的人?墨爷相中你,果然有些道理。”
杨成迟疑地扭过头看他,白鹤收了笑容,认真地说:“墨爷说你一定行!”
杨成眼底渐渐放出光来,“是,我行!”
那边墨菲摘了头盔回到了主台上,却被几位参将围住……
、第一O六章 小试牛刀
墨菲似笑非笑地瞧着那位种的朴顶头上司薛参将,义愤填膺地控诉着自己的不守规矩,似跟种谔同仇敌忾一样,还有两位参将也随之附和。
种谔面无表情地听着,偶尔扫墨菲一眼。他是一军统帅,虽然儿子输给一群京城来的兵痞子,他也心有不快,但他也不是浪得虚名之人。那几十人的变化,他是看在眼底的。他承认,儿子输得有些冤枉,但输就是输了,战机稍纵即逝,难道在战场上还能重新来过?虽然面子上有些不好看,但总比输了命要好得多。
种朴一身狼狈地走上台来,一见这种情景,先是歉意地看了墨菲一眼,才抱拳:“将军,末将……输了。”
薛参将一见他,眯眼一笑,“这哪儿能怪你?分明是他不守规矩,怨不得你。”
“不,输就是输,种家儿郎若连个输字都不敢担当,又如何能保家卫国?”种朴一脸正色地回道,“难道西夏的骑兵也跟咱们讲规矩不成?末将输得是心服口服。”
墨菲拍拍手,把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自己这里,也把薛参将恼羞成怒转为阴霾的眼神瞧了个清清楚楚。
“看来种家军还是有提升空间,总算有几个明白事理的。”然后正色地看着种谔,“墨某原本只想组建一个敢死团随我前进,不过现在改变主意了。三日后我要一个千人敢死团,另外要李参将步兵营跟魏参将的骑兵营做支援部队。”说罢,她伸手掏出怀中的半枚虎符,“待我将西夏骑兵赶至各州府中,将军就率这些懂规矩的攻城吧。”
种谔微眯了眼瞥了虎符一眼,“好,三日后请墨爷点兵。”
墨菲点头,瞥了种朴一眼,“三日后,敢死团着便装,全部要骑兵。”说罢转身离开。
薛参将看着墨菲挺直的背,眼角一个劲儿地抽,心底升起不好的预感,背后一冷,觉得汗津津的。
种朴满眼期待地看着父亲,“末将请命率敢死团追随墨爷。”
种谔看着脸上跟花猫一样的儿子,有些犯难。为将为帅,他知道让儿子跟着墨爷这样的人,能快速地成长起来,有益无弊。可却有道声音告诉自己,儿子对人家那是暧昧不明,若放任下去,将是走不通的禁忌之路,会毁了儿子一生的。
种师道看出伯父的犹豫,上前一步,“让我陪哥哥一同去吧。”
种谔微愕后不悦地看着他,“你一个无官无职的白衣,如何去得?”
“那我就做哥哥的亲卫,我们种家儿郎就是要在哪儿跌倒就要在哪儿爬起来的。有哥哥护着我,伯父也不用担心我的安危。此事,我自会与父亲解释的。”
种谔沉默了,他父亲是兄弟间唯一一位只好诗词歌赋的,说什么也不肯带兵打仗,这个侄儿却又是极聪慧的,自小就在子侄辈中突出,是个好苗子……
种朴虽不知道这个一向精怪的堂弟为何要说这话,却感觉出父亲犹豫中的变法。刚刚他可是看出父亲眼底的不赞同呢。
“建中若能随我一同去,我定全力保他。”种朴收到种师道的眼神后,硬着头皮说道。自小,他就明白父亲对这个堂兄弟是不同的。父亲虽不是慈父,但眼光一向是准的,他也承认这个弟弟脑子比自家来得快。
“你一定要把建中好好地带回来。”种谔最终点头,“你手下原本有四百骑兵,再从我的亲卫营中挑出六百,凑足千人之数即可。”
种朴一愣,谁不知道父亲的亲卫营是全军最精锐的部队?“这怎么可以?那父亲身边就只余四百亲卫了……我还是另外选拔吧。”
种谔摇头,“看墨爷行事作派,此去必定凶险。皇上口谕,定要护得其周全,你不止要把建中完好地带回来,也一定要护着墨爷完好地回来。”
不止种朴愣了,其他参将也都愣过后垂头沉思起来。薛参将越想脸越白,额头渐渐涌出豆大的汗滴。
种谔冷瞥他一眼,暗哼一声,这回你可是把自己玩砸了。若不是总要留下一个京中的眼线,你以为自己真的可以在种家军中站稳脚根吗?
第二日,种师道就兴致勃勃地跟着种朴操练敢死团去了。不料未到地头儿,便被李参将截住,死活地拉去他那步兵营,一顿好说歹说,种师道总算同意给他誊写一份得自墨菲的步兵攻略,并当场抄完才被放行。
李参将也是追随种谔多年的老部下,只大概看了一遍后,就兴冲冲地去找种谔了。原来,这竟是种谔特意交待的。
其实,种谔还是以小人心度墨菲之腹了,她从来就没打算藏私。只有已军强悍,她才能早日回家,这点儿小帐,她可是算得门清儿,只不过不能直接交给种谔罢了,否则效果会大打折扣的。
临出发的最后一日,墨菲来到帅帐,指着地图上的庆州,让李参将步步紧逼,做出去庆州支缓的假相,实则最后要拐到渭州,把庆州闪出来,交给种谔率大军去攻。而魏参将则负责将渭州与庆州之间的联系掐断,他那三千骑兵要挡住渭州欲支援庆州的西夏兵,而李参将的步兵营随后会支援他的。毕竟北宋的骑兵跟西夏的骑兵相距还是挺大的,而步兵若运用好了,却是克制骑兵的法宝。当然,这两个营也要随时接应敢死团,让敢死团有时间做短暂的修整。
种谔不语,只是听着,但脸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倒是种朴有些心急,问敢死团的任务是什么。
墨菲瞥他一眼,“在你爹大军未到之前,咱们就要把西夏兵吓得不敢出城。”然后看着种谔,“先收复这两个州,硬仗在后面,所以请将军在时间上尽量配合我们敢死团。我虽不怕死,却更想尽可能地多带回些百战之士。”
种谔愣了一下,点点头,“战场上,种某不会儿戏的,毕竟你带走的也都是种家儿郎。”
墨菲深看了他一眼,“明日辰时,我们就出发,也不要弄什么仪式了。虽说李参将魏参将主要是接应我,但还归将军调遣。若军情紧急,将军也可自主调配。”
之所以这样说,墨菲是不想让他以为自己夺他的权,可以全力配合自己。她可是记得历史老师曾说过,种谔最著名的一场战役,在五路进攻西夏时,迟迟不发兵,在最后关头才以势不可挡之姿取得了胜利,但最终北宋还是败了,之前消耗太甚,而种谔所率的兵马是保存得相对最好的。这个人,心狠着呢,如何保持实力获取最大的胜利才是他一向的准则。
种谔点头,深深地看她一眼。这个人,年轻不大,心思却深,好在与儿子及侄儿相处不错,且那些攻略确实言出有物,又不藏私,不然的话……
二天后,敢死团就过了延安府。再往前就是庆州地界了,种朴派出探马,全团过了洛水就驻扎在水边。经过几天的磨合,种谔的亲卫团中挑出的六百人已经跟墨菲的近卫们相处融洽了不少。那四十骑的驱虎团,因人数问题,暂时充当起墨菲的亲卫团。至于种朴原本手下的骑兵,自然早就与近卫团打成一片,跟亲兄弟似的。
埋锅造饭,还有去打野兔野鸡的,这是近卫们最爱干的事,还去河里捕鱼,在河边草甸里掏野鸭蛋,总之墨菲说了,尽量少吃存粮,以防过早地断粮。每人自带的干粮都泡肉汤,粟米也留着熬粥。
派出去的探马,回来说北边五十里外有西夏小股骑兵,似乎才杀掠了个村庄,抢了不少东西。
“二百多人……”墨菲瞥眼种朴,“吞下?”
种朴的眼,顿时瓦亮,“墨爷,干了他们~!”
墨菲忍住囧笑,这种朴原来也挺好玩儿的。“成,带你那四百人先去练练手,回来吃饭正好。”
于是墨菲叫齐近卫们,跟着种朴离开营地。
一路向北,没跑出二十里地,便见另一股探马狂奔而回,“墨爷,小种将军,敌方在十里外正往这边而来!”
墨菲挑眉看向种朴,“我打头阵?”种朴一摇头,“我先来,建中随墨爷压后吧。”
“行。”墨菲干脆地一指前面山坳,“去那里埋伏吧,拦腰截断,给我放过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