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团圆》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大团圆- 第2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口口水,她抬起手把自己散落下来的头发夹回耳朵后面:“你对沈书只是一种执念而已,这种执念让你看不见你身边爱着你的人,你也是时候放下这种执念了……你看小薄喜欢你这么多年,也不比你喜欢沈书的时间短,你应该懂那种感觉吧,你们两个这么像一定特别适合……真的,你别这样看着我!真的肯定特别适合,你看你们名字……义薄云天……你看一看名字你们就该是一对!云天,云天,你别这样看着我!我这是为了你好!小薄爱你,你也试着爱他不就行了吗?这又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是不是?沈书不值得你对他这样,他有高翔了,你对他再好他也不稀罕。可是,小薄不一样,他从小就可怜,特别可怜,你知道吧……那种没爸没妈疼的可怜,所以他爱上你是件好事,只要你对他好一点他就再也离不开你了。就像我和沈书一样,我和沈书对他好,他就再也离不开我们了!我让你别这么看我!你听不懂我的话吗?我让你和李薄在一起!你听懂没有?听懂没有?”她说到最后,一只手抓住了黄云天的胳膊不停摇晃着。她讨厌黄云天听她说这些话的时候那种眼神,就好像她是一个多么不堪的人一样。她是为他好啊!她是他亲姐姐,她怎么可能害他?“你说好不好啊!你拿那种眼神看着我干嘛?!”她觉得自己要尖叫出来了。这时候手里握着的手机突然振动了起来,她慌慌张张的抬起手,放下了抓住黄云天的手慌慌张张的打开了手机。她看见李薄回了她信息,她看见李薄回她说:“手表还在你那儿,记得给我,这会儿不方便,下午给你打电话。”她的手因为这条短信开始颤抖,她想回他却大脑一片空白,她再次伸出手抓住了黄云天说道:“你一定要和小薄在一起,听见没有?”黄云天看到了那条短信,当然也包括之前黄杨宁发给李薄那条,智能手机就是这点不好。他反握住黄杨宁的手说道:“不可能,我不喜欢他。”“什么喜欢不喜欢的,总有一天能喜欢上的!你们是天生一对啊!名字都是一对,长得也般配!”黄杨宁抬头看着他匆忙说道。“姐,你……”“我让你和他在一起!”黄杨宁大叫起来使劲的推了一把黄云天,自己却趔趄了一下。黄云天赶忙扶住她,他握紧她的手:“姐,你好好冷静一下,你状态不太好。”黄杨宁扯了扯嘴角,她不知道此时的她看起来就像一个犯了毒瘾的瘾君子,她说:“我搞遭了所有事,怎么好得起来?”“你哪里有搞糟什么事?你想太多了。”黄云天把她扶到沙发那里让她坐了下来,他拍着她的手安慰道。黄杨宁低下头:“你不知道。”“那你给我说吧,我听着。”黄杨宁盯着自己的膝盖盯了好久,她的脑子里是一片浆糊,她说:“你不知道,好多事情你都不知道。”她猛地抬头看他说道:“你不该知道!小薄喜欢你的事你不该知道!你当你什么都没有听见过,我什么都没有给你说过!”黄云天看着这个有些狰狞的黄杨宁,他的确不知道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让她变成了这样。他靠着她坐了下来,让她靠着自己的肩膀,他说:“嗯,我什么都不知道。”黄杨宁靠着他的肩膀,她微微眯上眼睛,她开口说道:“你知道久久姐是怎样有的程小药吗?十八岁她就生了程小药呢!她真是敢做啊,我就不敢,我到现在都不敢生孩子……”她闭上眼睛,此刻靠着自己的弟弟她觉得如此安心,她说:“他说他老婆发现我和他的关系了,他说让我赶紧从公司走人……”黄云天未料到黄杨宁回来竟是这样的原因,未料到她一直憋着这样的事情一个人捱了这么久。“我又不贪他的钱,我只是喜欢他这个人。”她喃喃说道。她感受着手上黄云天的温度,她说:“所以喜欢一个人太苦了,一定要找一个喜欢自己的人。”






第36章 遇见
第三十六章

一个人的身上到底有多少秘密?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说不清。你猜也猜得到吧,他是我的上司……可是,你知道我不是那种人的。不过我在那些人面前就和那种女人没有区别吧,他们心里我就是那种女人。他们谁知道呢?一开始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是我老板,我和他只是偶遇而已,我一直以为我的上司是一个人到中年大腹便便的男人,事实却告诉我他是一个风度翩翩年轻有为的人……等等……这样说不对吧,他也是靠着他老婆才爬上来的。他说他可以给我一个未来,只要我愿意等。我也傻啊,我就是他X的愿意等,等来等去等到他把我扫地出门,什么情啊爱啊,在现实的人面前都是过眼云烟。我觉得我挺单纯的,真的……”她笑了:“我这样说是真的,我真的觉得自己挺单纯的,愿意去爱一个人,愿意去相信一个人,愿意去等一个人,我觉得相信爱情的人都挺单纯的。至少在爱人这一块儿是没有杂质的。我特别羡慕小书,他好像就是不缺人来爱他一样,谁都要争先恐后的去爱他,我觉得他一个男人都比我活得带劲儿。所以小薄爱你的那种心情我懂,就像是顶着一个心爱的易碎的瓷器一样,生怕自己一步踏错这个瓷器就完了。你说你要是喜欢他多好,你也拥有了让我羡慕的爱情了。”黄云天握紧了黄杨宁的手,他说道:“只是该你的那个人还没有出现而已,你要等。”“还等?再过几年我就三十了,女人一进三十就不管钱了你知道吗?你是男人你不懂的,男人越老越值钱,女人一老就只剩下眼角的鱼尾纹了。我现在连工作也没了,可是我还是想回那个该死的大都市去打拼,我才不要成为一个只剩下鱼尾纹的女人。”窗外的世界,蓝天白云,欢声笑语,还有,人海茫茫,究竟要去哪里找,找那个对的人呢?
你快来吧,你再不来我都要讨厌你了。为什么在吹起狂风的时候你还没有来遇见我?为什么在他们欢声笑语的时候你还没有来遇见我?为什么在沙子进了我的眼睛的时候你还没有来遇见我?为什么在人潮拥挤的时候你还没有来遇见我?为什么在荒唐得想大哭的时候你还没有来遇见我?为什么在月亮从圆变缺的时候你还没有来遇见我?为什么在我孤独一人吃饭的时候你还没有来遇见我?为什么在我位于马路中央那个不安全的位置时你还没有来遇见我?为什么?我究竟还要等多久?难道要我等到再也不起风,等到再也没人笑,等到再也没了沙,等到再也没了人,等到再也不会哭,等到再也不吃饭,等到连路都没有的时候你才会穿过这个已经变得荒凉得不能再荒凉的世界来遇见我吗?你快来吧,我已经快要经不起等待了,我已经把很多人错当成你了,你既然舍得看我经历着爱错人的痛苦吗?你快来吧,我的那个你。
她的脑海里突然响起了孙燕姿那首红遍大江南北的歌,没错,《遇见》。她记得自己趴在学校的桌子上,沈书在她身边轻声哼着歌:“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阴天傍晚车窗外,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向左向右向前看,爱要拐几个弯才来……”她转头看着沈书问道:“这什么歌啊?”“遇见。”沈书对她笑了笑,说道:“孙燕姿的,特别好听是不是?”“嗯,挺好听。”她坐起来,对沈书说道:“你从头再唱一遍。”沈书唱歌好听是公认的,不过他不喜欢音乐,他觉得搞音乐的人都有点癫狂。他喜欢画画,用他的话说是画家都是疯子,他比较喜欢当疯子。对于这一点,黄杨宁有点不知道沈书脑子究竟是怎么长的。她喜欢听沈书唱歌,沈书也喜欢听她唱歌,两人有时候什么话都不说,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唱着歌。说起唱歌,李薄是尴尬的,因为他五音不全,有时候觉得自己没跑调可是旁人说他调早跑爪洼国去了。沈书和黄杨宁一唱歌,他就安安静静当听众,他喜欢这样的时候,感觉岁月真的静好了,年华真的似水了。“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黄杨宁跟着沈书轻轻哼唱了起来,她喜欢结尾那两句“我遇见你是最美的意外,终有一天我的谜底会揭开。”操场上奔跑着的青春年少们,那里面的白短袖白衬衫里也有他们当初痴恋过的人,挂记的人,午夜梦回时会想起的人,那一个错的人。如今再也不青春了,看见背着书包的白短袖白衬衫们会感叹他们的脸怎么可以年轻得如此过分,身上的朝气好像是用不完一样,他们快步走着抑或奔跑着抑或骑着单车,他们猖獗又张扬,他们就是年轻时自己的复刻版。年轻好啊,爱人要趁早,出名要趁早,都要趁年轻的时候,一老了就完了。
“小书读高中的时候说他以后要当个疯子,你看他现在多正常啊,成功的商人。”黄杨宁笑道:“也许就性取向这点不正常。”“我也不正常。”黄云天说道。黄杨宁看了看他的侧脸,她觉得自己的弟弟也年轻得过分:“你就是被沈书掰弯的。”即使说着这样的话题,她脑里挥之不去的还是《遇见》那烂熟的旋律,烂熟的歌词。她眨了眨眼让眼泪不要掉出来,她说道:“你听着,这一辈子太短,遇见一个人不容易,趁年轻,试着去爱一下爱自己的人吧。”黄云天低着头看着他们交握着的手,他说道:“你还是想让我和李薄在一起,我对他没感觉,没感觉就是没感觉,看见他我没有那种一眼万年的念头……”“感情是能培养的,爱上一个爱自己的人不是那么一件难事。”“我做不到。”黄云天斩钉截铁地说道。黄杨宁把手抽了出来,她直起身子规规矩矩地坐着,她说:“你是在自找苦吃,放下沈书吧,他不值得。你只看见他美好的一面,你不知道他有多脏,他以前还和李薄男朋友上过床你知道吗?!他第一次就迫不及待给了自己好朋友的男朋友!这样的人还值得你喜欢吗?”“姐,他是你朋友……”“是,可是他不值得你一心对他,他有一个爱得死去活来的对象,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人生,他不需要你这个备胎,你知道吗?你就是个备胎,即使和你在一起他也可以心安理得的和高翔在纠缠,你醒醒吧!我说了,小薄才是最适合你的人,你怎么说不听呢?”黄杨宁情绪又失控了,她自己的事就够让她疯了,现在所有发生的事都是在逼疯她。黄云天站了起来,他说道:“姐,你自己先冷静下,你这状态不行。”说完他抬起腿就走。黄杨宁看着他离开的背影,颓靡的倒在了沙发里,她抬起手捂住自己的脸对着空气说道:“黄杨宁,你这个混蛋。”
“高翔,生日要去哪里过?”沈书躺在沙发上吃着水果,踢了踢高翔问道。高翔抓住他的脚踝,摸了摸说道:“宝贝,你干嘛这么叫我?一点都不亲热。”沈书咽下嘴里的水果说道:“不想叫狗狗了,那天在街上叫你狗狗的时候,突然旁边有只大狼狗就朝我扑了过来,你忘了?总觉得叫你狗狗就好像我喜欢人兽一样。”高翔捂着肚子笑了起来:“我说你怎么这么可爱啊!”“你他妈骂谁呢!”沈书皱起眉狠狠地踢了他一下。从小到大他最讨厌别人说他可爱,这他妈特么就是一个贬义词。他永远记得外婆老说:“哎呀,你小时候带出去,别人都说,这小丫头长得太可爱了!”他想到外婆说这话的神情,不由得弯了弯嘴角。“想什么呢?一会儿皱眉一会儿笑的。”高翔凑到他身边来坐着。沈书抬了下身子,把头枕到了高翔腿上,他说:“想到了外婆。”高翔一时语塞,他端起果盘往沈书嘴里喂着水果。沈书嘴凑过去接了过来,他嚼着水果说道:“其实人就是这么没心没肺的,人死了吧,就难过那么一段时间,后来就不治而愈了,每天抽个空想那个死人几分钟,下一秒又开开心心了起来,所以啊,高翔你可别死,想我一辈子记住你,你就别死。”“又说什么浑话呢!”高翔往他嘴里使劲塞了一块苹果,像是在嚼沈书的骨肉一样狠狠嚼着。“你就爱把自己说的没心没肺,其实你最有心有肺,看见什么都要感慨半天,动不动就怀古伤今的,说好听点是文艺青年,说不好听了就是矫情狗。”沈书弯着眉眼笑着,他伸手拉住高翔的手说道:“橘子是我的。”“是是是,都是你的,连我都是你的。”高翔把橘子喂进沈书嘴里,满脸的宠溺。他知道沈书的心里其实不好受,他心里越是不好受越爱把自己说的没心没肺,他觉得这是文艺青年的通病,他暗暗叹了口气,谁让自己摊上一个文艺青年呢?沈书舔了舔嘴角,突然撑起身子在高翔嘴上落了个吻,笑道:“你现在都变成我肚子里的蛔虫了。”高翔盯着沈书笑:“那可不能把我这条帅气无比的蛔虫打了。”沈书瞪着眼看他,叫道:“我怎么舍得把你这条蛔虫界的梁朝伟给打了呢!”高翔笑着低下头偷了个吻说道:“蛔虫亲你了。”沈书皱了皱眉,咂了咂嘴说道:“别说了,怪恶心的……”说到这儿他觉得自己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他搓了搓手臂说道:“蛔虫算兽吗?哎呀,真恶心!”高翔一只手搂着他笑得直不起腰来:“宝贝,你太……你太……太……”“太什么太!”沈书皱眉看他,敢说可爱他今天就阉了他。高翔撇了他一眼说道:“太二逼了!你可别想着阉了我,阉了我你怎么能够性福呢?”“对不起,大哥,我不姓福。”沈书往自己嘴里扔了瓣橘子,他拍了拍高翔说道:“我们跑题跑严重了,你生日要去哪儿过?”“在家过呗,就咱们两个过。”高翔搂住他说道。“不行!”沈书叫道,他戳了戳高翔的手臂:“我还打算趁你生日叫上大家……那个……顺便让宁宁和小薄修复一下关系……”高翔勒住他的脖子,恨恨地说道:“你就这样对你老公?”沈书拍着高翔的手叫道:“我错了我错了……这不是大好的机会嘛!亲爱的,我爱你,请原谅我!”高翔松了点力气,本来也就没有多用力,他在沈书耳边吹了口气:“错了?叫声老公来听听,叫得好听我就原谅你,顺便给你机会让你撮合他们两个。”“什么撮合啊!乱用词!”沈书叫了起来。高翔勒紧他说道:“别想转移话题!感觉叫两声,不叫你知道什么后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