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女翻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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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女翻译官-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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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想了一会,孙景炀自己也发出了均匀的鼾声。

第四十二章哥前哥后三分险

车子在昆明郊区,孙氏别业里停了下来。驻守在这里的仆人早就收到了宸田的长途电话,紧急出动把别业上上下下都打扫得干干净净地,准备迎接主人的到来。

虽然只是别业,但也占了好几公顷的地,里面五座小楼错落有致地分布着,彷如庄园一样。云南地广人稀,这么点地其实并不值多少钱,孙景炀又不喜欢住酒店,所以干脆就在这里买了地建造起这座别业来。

这里的管家是个叫陈泰的男人。当商务奔驰开进别业大门时,他领了两个女仆站在主屋正门已经站了好些时候了。眼见孙景炀车里还有睡着个女人,陈泰倒也没怎么惊讶,只是毕恭毕敬地说:“少爷,这位是你的新女朋友?”

“是我的秘书。”

陈泰这才打了个突,秘书?那刚才打电话给他的宸田,莫非已经丢了饭碗?孙氏大秘这个饭碗,可是堪比钻石啊……幸好孙景炀看到他表情变来变去,猜到了他心中所想,说:“刚才去亚东集团的时候手边没有秘书,临时找了她来帮忙的。大秘还是宸田。”

这就好……陈泰这才舒了口气,又问:“那……我们该怎么安排这位……小姐?”

“准备个客房吧。”

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陈泰还以为孙景炀要顺水推舟把这女孩子带进自己房间里享用呢!花瓶秘书,不总是那个功能嘛!

孙景炀吩咐完之后,再也不多话,而是小心翼翼地从车厢里打横抱出穆晓云来。他的动作很小心,就像抱着一件稀世珍宝,他抱着穆晓云,在陈泰以及女仆们错综复杂的目光中向屋中走去。

一夜无话。

穆晓云这一觉睡得好香。

早晨的阳光照进屋子里来,窗外传来啾啾鸟鸣,她这才从睡梦中醒来。随即她发现自己躺在一套柔软馨香的被褥内。上好的绸缎被褥像爱人温暖的怀抱,已经很少赖床的穆晓云现在舒服得不愿意动一下手指头。

她就这样躺在被窝里,伸出脑袋去打量这间屋子。

房间很宽敞,布置比昆明最好的五星级酒店还要考究几分。墙面贴着上等的白色大理石,地上铺设着华贵的地毯,经过专业设计订造的家具,显得精致而清新。穆晓云怔了好一会:“这里是……什么地方?”

穆晓云一抬眼,见到床头有召唤仆人的铃铛,便下意识地拽了一拽。床头的银铃传来悦耳的叮叮声,两名穿着统一制服的女仆笑容可掬地走进来。

“穆小姐,您醒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孙少爷在昆明的别墅啊。”其中一个圆脸的女仆说,“昨天晚上你们很晚才回来呢。”

而另一个看起来年纪大一点,略显沉默的女仆则说:“小姐既然醒了,不如我们先帮小姐你换衣服,然后到楼下吃早餐吧?”

两年没有被人如此服侍了,穆晓云已经不习惯有仆人帮自己换衣服。她点点头说:“不用麻烦两位了。衣服放在哪里?我自己去换。”

女仆也不勉强,指了指房间另外一角说:“那边是衣帽间。”

“好。”

穆晓云下了床,一边往衣帽间走去一边跟两个女仆说话。上一世的时候,她也曾经听说过昆明这座别墅。不过那时候她觉得云南这种穷山恶水的地方没什么看头,远远不如东京、香港、巴黎等购物天堂来得吸引,所以孙景炀邀请她来玩的时候,总是被她撒娇撒痴的推搪不去。

所以,如今反而是她第一次来这个别墅。

比起记忆中富丽堂皇的孙家主宅,这座昆明别业显得比较小巧精致,更显品味。

那个圆圆脸,名叫小桃的女仆见穆晓云不住地拿眼神打量屋子各处的陈设,只以为她被孙家的气派吓到了。不无自豪地说:“这个别墅,是我们少爷亲自布置的呢。”

“是吗?”

穆晓云倒不知道孙景炀的品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还会收拾起屋子来。

“少爷他请了国内最著名设计师来做出方案,他亲自筛选的。所以这个别墅跟孙氏别的地方的装修风格都不一样。”

原来是这样。穆晓云心中恍然,小桃说:“不过可惜这里收拾好后,少爷一年也没能在这里住上几天。而穆小姐你是第一个留宿在这里的客人。”

“是吗?”

穆晓云颇感意外,这时她们已经走到衣帽间外面了。穆晓云一向不喜欢在别人面前换衣服,于是只让小桃还有另外那个叫小梅的女仆在衣帽间外候着,她自己进了衣帽间。

孙景炀对女人一向细心,只不过短短几个小时,不知道他从哪里搜罗到好些适合穆晓云穿的衣服鞋子,一一陈列在衣帽间里。而昨天穆晓云穿来的那套衣服也洗好熨平,整整齐齐地挂在一旁一个独立的衣架上。

穆晓云只需要一摸料子,就知道那些衣服全都价格不菲。她也不客气,选了一件白色衬衫和一条卡其色裤子,配了白色芭蕾舞平底鞋。这些基本款衣服原本已经是烂大街的了,但穿在穆晓云高挑颀长的身上,顿时显出一种休闲雅致的贵气来。

穿好了衣服,穆晓云从衣帽间里走出来,小桃小梅领着她走出了这座专供客人住宿的小楼,来到正对面的另外一座只有一层的大屋里去。

原来孙景炀为了方便宴客,专门在这个别业里造了这么一座餐厅。大型宴会商务宴请以及正餐都在这个餐厅里吃,而各个小楼里则各自有只供应点心茶水的小厨房。

穷奢极恀。

穆晓云心中下了四字评语。

因为人少,所以餐厅中只铺设了一张可供六人坐的小桌子。孙景炀坐在桌子旁边,正在看当天的报纸。一杯咖啡在他面前散发着淡淡的烟雾,孙景炀低着头,专心致志地盯着报纸,咖啡的雾气蒸腾上来,就连他俊美的脸也氤氲不清,看起来好像是某个神话故事中的神。

听到脚步声,孙景炀放下报纸,笑道:“晓云,你来了。”

“孙总早。”

孙景炀真不愿意听到穆晓云这么生分的话。他善意地说:“私底下你可以叫我景炀。”

“身份悬殊,而且,我现在还是你的‘秘书’呢。”

又来了,那种刻意的疏离。孙景炀皱皱眉头,大门外忽然传来一阵笑声。

“景炀哥哥,我来了。”穿着一套白色范思哲套装的长发女子,笑着从门外走进来。

------题外话------

干妹妹出来了……对干妹妹这一名词有生理性厌恶的筒子请举手(某彤举手ING)

第四十三章妹妹的挑衅

这个女人约莫二十岁左右,个子不高,却身材匀称迷人。等到露出正面来,更是个标准的美女:她有着一张白玉生烟的瓜子脸,大大的眼睛,小巧高挺的鼻梁,粉嘟嘟的樱唇令她的笑容看起来宛若天使,而一头打理得时尚感十足的长发随着她的脚步在脑后有节奏地飞扬。

她一眼也没看坐在餐桌旁的穆晓云,来到孙景炀身边坐下,“我听说你们这边出了大事,连夜就从北京赶来昆明了!亚东集团的事解决了吗?可有我们要帮忙的地方?”

“若彤,事情已经解决了。”

能够不经通报就大摇大摆出入孙氏别业的这个女人名叫林若彤,是孙景炀的青梅竹马。她进来这里后,似乎满心满眼只有孙景炀。但穆晓云却敏锐地捕捉到林若彤飞快瞥向自己的冰冷一霎。

听到孙景炀这么说,林若彤捂着嘴巴瞪大眼睛,惊呼起来:“已经解决了!这么快!景炀哥哥你太厉害了!”

跟上一世一模一样,林若彤在孙景炀面前,就是一个崇拜他、景仰他、全心全意地对他好的小妹妹。

只有穆晓云知道,林若彤为了得到孙景炀,打发走了他身边多少狂蜂浪蝶……她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开始喜欢孙景炀了。不过很可惜,不是她的始终不是她的,就在林若彤自以为大功告成的时候,孙景炀迎娶了穆晓云。

至今穆晓云还记得在婚礼当天林若彤皮笑肉不笑地挖苦完自己,回过头却假模假样地祝福“景炀哥哥”的那个样子!

——那时,不知道豪门险恶的她,还以为林若彤真的是自己的“妹妹”了。全然不知道这个妹妹后来对自己背后捅了多少把刀子。

对女人的恭维孙景炀一向很受用,所以他笑眯眯地伸手摸摸林若彤的头:“所以不用劳烦彤彤你的大驾啦。你就安心的在这儿玩好了。”

那语气,纯粹就是大哥哥安慰小妹妹。

眼见孙景炀在外人面前对自己这么亲昵,林若彤十分得意。她故意看也不看穆晓云,腻声说:“景炀哥哥,说一下嘛,怎么搞定的?那个张亚东,手段可是很狠的呢。人家每次见到他都怕怕的。”

“这样说来,就是晓云的功劳了。”

孙景炀自以为得到一个能够把穆晓云带进自己圈子的机会,于是不顾林若彤目光中转瞬即逝的不善,而是把昨天的事源源本本地说了一次。只是出于穆晓云自己的要求,把穆晓云自己出谋划策那段略去了,着重说穆晓云跟自己如何在谈判上通力合作,如何有默契之类之类的。

孙景炀不遗余力的给自己打广告,穆晓云真是哭笑不得。孙大少爷的用意她也知道,可是他自己也不想想,暗恋他已经十多年的林若彤,只会越听越恼火吧。

果然,林若彤听到最后,眼神已经越来越冰冷,她转头对穆晓云说:“哎呀,这次真是多亏姐姐你了。你放心好了,为孙氏效力,我们绝对不会亏待你的!”

不动声色之间,林若彤已经把自己和孙氏归到一类人而把穆晓云摘了出去。她在提醒穆晓云不过是个打工仔而已。

切,要让她给孙氏打工,她还不愿意呢!

“谢谢林小姐的夸奖。不过我并非孙氏的员工,这次只是因为欠过景炀的人情,所以来帮忙而已。”穆晓云淡淡地笑着,孙景炀听到她对自己称呼变了,眉毛一动,也笑了起来。

穆晓云见林若彤眼神越来越冷,随即又“顺口”问,“不知道林小姐目前在孙氏担任何等职位?”

林若彤的脸一下红起来,她刚才说的“我们孙氏”,只不过是表明自己和孙景炀关系不俗而已。她本身却并没有在孙氏或者林氏担任任何职位。

因为,穆晓云太了解她了,林家对女儿的要求只是好好打扮嫁人,他们家的女儿是不愁出路的,所以林若彤从青春期开始就只会吃喝玩乐,直到如今,她也不过是一个国外野鸡大学混毕业,回国等着嫁人的富家千金而已。

穆晓云打蛇打七寸,一下子就问到了林若彤的死穴上,她只得尴尬地笑了笑,说:“讨厌啦。人家才不要在集团里做事呢,累死了。”

她还不知道穆晓云刚才的问话是故意揭她的短,还以为这个女人不过是一时哪壶不开提哪壶而已。尽管这样,林若彤心中已经毫不犹豫地把穆晓云划到待处决名单中。

说到这里,她又指了指孙景炀说,“商场如战场,上阵搏杀这种事,交给男人就好了。我们做女人的,最重要是巩固后方。”

那是林若彤在给自己拉后援呢,在孙景炀面前表现得娇憨乖巧不谙世事,是她的强项。而这也是这么多年来,尽管孙景炀身边蜂蝶不断,却始终无法撼动林若彤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

如果是从前,孙景炀一定觉得这话于我心有戚戚焉。不过自从认识了穆晓云之后孙景炀的思想已经有了很大改变,他反而觉得职场女性也没什么不好的,另外有一种慑人的魅力和魄力。

所以,孙景炀只是沉默地喝咖啡。

“那是林小姐你身份高贵,不用过这种劳碌日子而已啦。”

林若彤听到穆晓云话语里似乎有讽刺自己的意思,不由得扬起眉毛来。但她一瞥眼见到旁边的孙景炀,于是把怒火压了下来,皮笑肉不笑地说:“穆姐姐你也不是没有这种机会呀。想办法嫁个好老公,不就可以安稳过日子了……”

“若彤,你说得太多了。”孙景炀打断了林若彤的话,他有些不耐烦,“第一次见面就说这些有的没的,还有没有女孩子的样!”

林若彤吐吐舌头,改了一个话题:“对了,既然亚东集团的事都解决了,今天天气又这么好。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要不要到别处去玩玩?去滇池怎么样?”

可是这个建议除了她自己,另外两个人都兴致缺缺。

穆晓云惦记着旅行团的事,而孙景炀则想着亚东集团事件的善后工作。

而林若彤,则打定主意今天一定要给穆晓云一点颜色看看,她拉着孙景炀笑吟吟地说:“景炀哥哥,有朋自远方来嘛。穆姐姐也是第一次到云南吧?帮了我们的忙,我们带她轻松一下也是应该的。”

第四十四章余青童出院了

林若彤的话说得肉麻而动听,其实心中想的是:只要上了游艇,这个平民女人还不是自己砧板上的肉。

穆晓云又怎么会让她得逞,虽然她不知道林若彤打的什么主意,却也知道仅仅是在孙景炀身边坐一会就要说话挤兑人的林若彤,她绝对不会那么好心带自己出门游玩。

她知道这个地方自己做不了主,索性以退为进地反问孙景炀说:“去滇池也可以……不过这样的话,丽江那批人,我就这样丢下不管了?”

“那怎么行。去滇池只不过是悠闲,丽江那边却是重要的项目。我觉得你还是先回去吧。”孙景炀不假思索就帮穆晓云做了选择,毕竟,穆晓云现在是“擅离职守”出来帮他的,可不能因此让她丢了工作。

听到孙景炀发话,穆晓云于是转过头来为难地对林若彤说:“林小姐,不是我不识好歹。只是你也听到了,丽江那边我还有项目呢……”

“什么项目不项目,有什么大不了的。孙氏和林氏的生意不更大吗。我说穆姐姐你也太不给我面子了吧,肯住在景炀哥哥这里,却不肯和我出去!”林若彤气呼呼地说,她还好像很生气一样抱着手臂别过脸来,嘴里不阴不阳地说,“难道因为我是女孩子,所以才不肯跟我去?”

“我怎么会是那种意思呢。只不过我确实还有公事。”

“什么公事?说来听听?”

林若彤索性咄咄逼人起来,难得的是她用这种语气说话,神态却还是一副小女孩不谙世事的天真纯善模样。她长了一张娃娃脸,弯弯的眉毛,大大的眼睛,尖尖细细的下巴,因为从小就注意保养所以皮肤非常的白嫩。而且林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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