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现在在战火纷飞的时候,找一个安稳的地方慢慢谋求后路显然也不太现实,谁也不知道战火会不会蔓延到那。叶翔从来都是掌控的主导者,现在这个时机发皇帝的战争财是最好的选择。
做好了该做的事,想好了该想的事,现在,是该清理一下身体了。叶翔能忍到现在也是叶翔的耐心好。
他站起身来,悄然无声地离开了茶棚,找裁缝店去。
逛了一圈,叶翔找到了裁缝店。不过,裁缝店的店门,有些败破,显然很久没有客人来过。店内却没有积满灰尘,从那些光亮如新的布匹上看得出主人很爱惜这些布匹,经常打扫。
‘‘掌柜,两件衣服’’叶看向打瞌睡的掌柜说道。
有些稚嫩却清亮的声音,带着丝丝凉意,一下子把掌柜的从无边的梦海给拉了过来,他连忙跳起来大叫。
‘‘谁啊!谁啊!’’驻台很高,遮住了叶翔的身影,让掌柜的有些疑神疑鬼。
‘‘两件衣服’’声音再次响起,带着些不耐。掌柜的顺着声音看下去。内心祈祷着,妈呀,千万不是鬼啊!阿弥陀佛,满天神佛保佑!
这下一看,气得掌柜九窍生烟,怒骂道:“好你个乞丐,敢吓唬你爷爷,看我不好好教训你。”说完挽起袖子,拿起旁边的鸡毛掸子向叶翔身上打去‘‘滚,你这个烂乞丐,丧门星,别脏了你爷爷的金銮殿”
叶翔反手抓住打下来的鸡毛掸子,清凛的双眼如利剑一般射向他,冷静的突出四个字:“衣服,两件。”
掌柜的被他的双眼吓得够呛,那双眼睛就好似冰冷的湖水,冷酷得像死神,带着致命的威慑力,他不由得一颤。
当叶翔再次突出吐出那四个字时,掌柜的立马回神过来,连忙去给叶翔制作衣服,好似背后有什么恐怖的东西在追一样。要说他一个小孩子,掌柜的理所当然的没什么好怕的,但是,一对上叶翔的眼睛,掌柜就不由得恐慌起来,下意识去遵守他的命令。现在,他只求这尊瘟神好打发,别赖上他就行,他可是还有妻儿要养活的啊。这样想着,也没有影响掌柜的速度,两三下,两件灰衣就做好了。
他拿着衣服,低着腰,顾不上脸上的汗水,谀笑道:“客观,这是您的衣服,您过目。”
叶翔冷冷的看着他,接过掌柜手上的衣服。对于掌柜这样惧怕的样子没有丝毫意外,因为他比谁都清楚自身的的威慑力,特别是他冷冷的看着的时候,力度更强烈了。一个成功的人,要懂得利用自身的每一分优点,整合有用的资源。在这个特殊时期,这个人,是个棋子。
“沐浴。”叶翔再平静不过的说道。
掌柜一听,这瘟神还不走,心里又有些生气。想他一个可以当他爷爷辈的人,被他指使来指使去的,老脸也有些挂不住。但他看着叶翔的那一双眼睛,又怂了。
“我、我…马上去”
看着掌柜风似的进了灶房,叶翔也不计较,坐在椅子上安心等待。
一刻钟之后,掌柜的把叶翔带到西湘房,哈腰道:“客观,您要的已经准备好了,请慢用啊。”说完仔细地关上了房门后,擦了擦额头上的虚汗。现在他只求这位瘟神洗完之后快点走,他这把老骨头可禁不起他这这样,那样的使唤啊。
叶翔看着洗簌的东西,心里有些满意。看来,这个人除了胆小怕事的优点,察言观色的本事也不错。更有用了。
他先是洗脸漱口,之后把蓬头好好的清洗了几下,最后清洗几次身体穿上了衣服。期间,掌柜的又免费的当了几次烧水工。他苦逼的表示,我都叫你祖宗了,你赶快走吧。
收拾好一切后,叶翔在出门前看了掌柜一眼,问:“你的名字。”
听着这小祖宗的问话,感觉被折腾惨了的掌柜连忙阿谀恭敬地答道:“回您的话,小的裁逢,世代裁衣。”
“我记住了。”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留下掌柜的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这小祖宗总算走了。同时他隐隐也有个想法,他恐怕是遇上大人物了,现在不是,将来也是。随后他又否定地摇了摇头:“唉,想什么乱七八糟的,这样的乱世活下去才是正理。”
初遇
初遇
从裁缝店出来以后,叶翔把青城的各个地方都看了一圈,了解到青城的状况后,回到了死胡同,这时天也暗了下来。
这一天叶翔只吃了怀里的半个馒头,早就饥肠辘辘了。他把笼布里的馒头拿了两个出来,吃完了之后,拿着剩下的馒头,衬着夜色向他找到的新家进发。那里比这窝好多了,最起码,下雨时有地方遮,还可以挡风。
叶翔找到了新住所,是位于青城的西边,是个废弃的农家小院。小院里有两间正房位于中间,里有棉被和草席;厨房位于左边,有石桌修筑在前;库房和杂放位于右边,分别用来放粮物和农具。他推测,这院子的主人可能出意外死了,而且没有被人发现,因为,这座院子积尘已久。况且那里人迹稀少,地处偏僻,应该不会有人来打一个8岁小孩的主意,更重要的是那里空旷无主的田地很多。
来到新住所后,他把馒头藏在厨房柜子里,再把败破的院子收拾整洁后,躺房间里的草席床睡下了。小孩子的身体要保持充足的睡眠,明天他才有力气再干事。
夜落昼出,温暖的初阳从木雕窗户照进叶翔的脸上,像是轻吻着他的脸庞,暖入心底,他一下子就醒了。又是一个晴朗的好天气呢。
起身下床,走到院前的叶翔迎着阳光舒展了酸涩的身体,然后走到井边,把小木桶扔到井里,装满水后,用绳子拉上来,开始洗簌。
之后,叶翔坐在院里的草地上静静地思考着。发战争财,是个好主意,可是他隐隐又觉得有些不对。现在他终于知道有什么不对了,他身体的年龄只有8岁,这样贸然请工匠打造出古武器,无权无势的,不是被人顶功,就是被人无声无息的除去,这样做的危险太大了。不妥,看来,只有等身体涨到15岁这个古时算是成年的年纪了,这样就不会有危险了,只是被人当作天才,而不显妖孽了。现在,是该看看院前的土地了。
要说叶翔为什么在意这些地,是因为他发现这个地方竟然有红、土豆、玉米等及其好种耐旱又高产的植物,而这里的人们却不知道种植,更别提吃了。这也可能是闹饥荒的原因之一。只要他拿来种,拿来吃,拿来卖开了先河,就会在大庆国,迅速蔓延看来,提高知名度的同时,也不会有危险,因为这是一个饿极了的流浪乞丐饥不择食下发现的。给人一种聪明的印象,习惯之后,对他之后陆续发现“发明”的东西,只会有很高兴趣的接受度,而不会感到诧异和异样。
院前的三块土地上涨着些杂草,他把院里放着的锄头拿来,除草松土,两个时辰之后,腰酸背痛的叶翔总算做好了。再把后山发现的红薯,土豆,玉米的种子拿过来。也是叶翔的运气好,正值秋季丰收,红薯,土豆,玉米正好留种子
红薯的种子其实就是它的藤头,掐一只下来种下,就能生长出根须;玉米的种子就是玉米粒,直接种下就好了;但土豆就有些麻烦了,还要等土豆自己涨出孢牙之后,切出孢子的一边种下。叶翔知道这些还得益于,他爱看书的爱好,而且什么样的书都看。
叶翔先把红薯和玉米种下,又花了两个时辰,已经是下午了,差不多是现代时间两点钟。
到水井边打水洗了洗手脚,叶翔把挖来的土豆洗了,今天,他的食谱不再是馒头了。
到厨房里切菜炒菜的叶翔动作一气呵成,颇具有大厨风范,只是踩在踮起来的石头上炒菜,怎么看怎么变扭。
端着炒好的菜,放在石桌上,坐下吃。一缕微风吹来,他不禁有些惬意。
吃好之后,叶翔准备去城外看看,对于他所处的地方,他总是想要了解。不了解,他总是有一种不在手中的无知感,所以这城外他是一定要去的。
拿着在院里杂物房找到的弓箭,叶翔开始出发。
一出城外,叶翔感到,宛然两个天地。成群的难民堆在一起,一个个衣裳破烂,瘦骨嶙峋,面黄肌瘦。不过,叶翔目不斜视的往树林里走去。
正走时,叶翔的视野出现了一个小孩,他和那些难民一样衣裳破烂,瘦骨嶙峋,面黄肌瘦。只是两眼翻白,气如游丝。正挡在叶翔前面的路上,他看着他,静静地看着他。下雪了,雪飘落而下,很美却冰冻得难受,那种感觉就像被抛弃在世界孤独的角落,终将堕入荒芜的黑暗。因为这种难受,他把以防万一忘了时间挨饿的馒头,放在怀里的馒头递到了那个小孩的面前。
胃很痛,痛到痉挛,当感觉不到痛的时候孟星魂觉得自己就快死了。还是小孩子的他不明白死是什么,可他知道死就是永远的睡下了,不会再挨饿了,更不会痛苦了,那里永远不饿,不冷;那里是个美好的地方;那里是个幸福的地方。
他觉得他看见幻觉了,居然看见又大又白的大馒头飞舞在他面前,原来死后的地方真的很幸福。
因为叶翔身影挡住了周围的人的视线,所以那些人并没有看到他拿出的馒头,不然看到一个小孩子拿着馒头,定要开抢了。但是停留久了,难保那些难民会注意过来。想到这,他眉头一皱,幸亏这小孩终于会过神来,接过馒头,凶狠而大口地咬着吃。
吃着香软的大馒头,孟星魂才知道,原来他还没死,但幸福的滋味他却尝到了。很香,很香,很美味…这辈子他都不会忘了的美味,这混合着苦涩眼泪的美味,这几乎哽到喉咙的美味,刻骨铭心。
看着眼前的小孩吃完了这个馒头,没有了被抢的危险,叶翔才越步走开。
吃完馒头的孟星魂,看着给他幸福味道的那个人要走,想要留下他,可还六岁的他不知道该怎么留下他,只能发愣。那人人是比他大,比他高的孩子,在他心里的形象却前所未有的高大,他想要跟着他,他发誓他会吃得很少;如果不喜欢他吃他珍贵的粮食,他也发誓,他会自己找东西吃的,不会碰他珍贵的粮食一粒。他穿得那样干净,他会不会嫌弃脏兮兮他?可是,即使会嫌弃这样的他,他依然会坚定不移的想要跟着他,心里空洞洞的他,非常迫切的想要抓住这一抹幸福的阳光。六岁的他唯一的办法就是尾随在离他远远的身后。
十三岁的高寄萍,看着那个快要饿死的孩子,心里有些不忍和同情,他让她想起了一个人流浪无依的生活;一个人在空茫而痛苦的生活中艰难的活下去;一个人忍受着无助与绝望的心情。她想把怀里唯一的馒头,又黑又硬的半个馒头,这能使她活下去的馒头,给他。可又矛盾着,给了他,她可能会死,她不想尝受死亡的滋味,那种一个人在孤独中慢慢发酵,无人问津的滋味。
当她看见一个干净整洁的孩子,比她小的孩子,挡住众人的视线,拿出又大又白的大馒头的时候,她咽了咽口水,同时松了一口气。她的馒头保住了。看到她同情的那个孩子想跟在那人的身后,她的心思也活跃了起来。她心里有种预感,隐隐的告诉她:跟上他,赖上他;只有跟上他,赖上他,她就不会再过一件完整的衣服都没有的生活,就不会再有那些贪婪而无赖的眼神在她部分裸露的肌肤上搜索。她要过好的生活,她要抓住机会,她要奋起。就算这会压错宝也没关系,她还有时间,还有青春。况且她的感觉从没出错过,她偷过,她抢过.她骗过,都是她聪敏的感觉救了她,从来没有偷过不该偷的人,抢过她不该抢的人,骗过不该骗的人,这是她活下来的秘诀。
她立马跟上前去尾随。
当叶翔在青城外逛了一圈之后,他发现,他多了两条尾巴。正巧,树林飞过一只迷路的大雁,他停了下来,眼疾手快的用削好木箭射了下来,但他不急去捡,他等后面的两个尾巴跟上来。
孟星魂停留在叶翔身后十米远,他停,他停;他走,他走。
“出来!”严厉的声音响起,孟星魂抿了抿嘴唇,他忐忑着,却一动也不敢动。
“出来!不要再要我说第三遍!”这次孟星魂不能再假装听不见了,再不出去,他可能要讨厌他了,他不想他讨厌他,很不想。他慢慢挪步出去站在了叶翔一米处。
叶翔转过身,眼睛却对着别处说道:“我说过,不要再要我说第三遍!”
高寄萍知道这是对她说的,她很高兴。无论是射箭的气势,还是说话的语气无一都说明他不是一般人。她也知道,再不出去她可能就失去改变这种生活的机会了,于是连忙走出去。
孟星魂心里失落极了,因为他已经出来了,但他却还这样严厉的说话。等发现,他身边又出现一个人时,他才明白,不是对他说的,心里松了口气,原来还没有讨厌他。现在,面对他审判般的目光,他又忐忑了。
高寄萍同样忐忑着,她不知道这个人会不会同意她跟着他,这是个决定命运的时刻。
叶翔看着这两个人,心里思考了起来。那个男孩,无非是出于一种感激、感恩的心态跟着他;但那个女孩就值得寻味了。
“说,为什么要跟着我!”
两人听到这个声音,都下意识一颤,好冷。
孟星魂迎着叶翔如实质利刃的眼光,双眼坚定,怯生开口道:‘‘我、我、我想要跟着你,你放心,我发誓,我不会吃你珍贵的粮食一粒的,请、让我跟着你。’’
高寄萍也随后说道:‘‘我、也是。’’刚说完,叶翔用冰冷的双眼直直的看着她,她下得够呛,知道,这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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