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小兔抬头,眼含笑意,再扭头眼含敬意地看了眼那个膀大腰圆的中年妇人,小声说道:“那个大婶,不为外表所迷惑,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真是强人!”
李狐看了眼得意的她,但笑不语。
这时又听到更为细小的声音:“这杨婶就是这样讨厌,自家男人长得虎背熊腰,皮肤黝黑,生得丑陋,于是天底下的男子都要那样才是正常的一样。”
白小兔无语,原来,人嘴两张皮,红的白的黑的都能说得出来。
李狐眉眼含笑地听着这些议论,不置可否,他早就习惯了人类的蜚短流长。
“小心人家找和尚道士收了你!”白小兔看到他得意的样子,打击他道。
“和尚道士?要收也收你啊,我道行高深,这人形和我的本体早就合为一体了,是看不出来有妖气的。”
“收我?我还没成妖呢。”白小兔喜气洋洋地说道,抬头看李狐的时候,看到温良玉从拐角处走来。她屏住呼吸,静静地注视着他,他一身宝蓝色的衣服,带着温宝,嘴角含笑,东看西看,慢慢走来。
李狐看了眼面容清俊、儒生打扮的温良玉,再看了眼直盯着他、嘴角还流口水的白小兔,心里有些不舒服,他干脆站立一旁,等温良玉走近。
温良玉走到近前的时候,眼睛的余光扫到了白小兔,停下来,打量了好一会儿。
白小兔眼巴巴地看着他,希望他能认出她来。
他看会儿,白兔从外形上看,大多是一样的,正当他准备走过的时候,李狐轻声“咦”了一声,朗声说道:“这位可是落雁别院的主人温公子?”
“正是在下!”温良玉拱手说道,再低头看了眼白小兔,越看越有熟悉感,他皱了皱眉,温言说道:“这位兄台,可否将你手中的兔子割爱,转让给我?”
李狐吊儿郎当地说道:“这兔子,比较胖,肉多而肥,毛发雪 白,养着玩,是难得的好宠物,吃了,也是很好的下酒菜。”
“要多少银子兄台才肯割爱?”温良玉看着白小兔,熟悉感更强烈了。
“不如拿你腰间的白玉雁来换,你看怎么样?”李狐笑嘻嘻地说道。
温宝不服气地插嘴说道:“这白玉雁是我家公子定亲用的,我家老爷说了,公子喜欢哪个姑娘,就可解下此佩,作为订礼,一只小白兔而已,哪值得上一块上好的和田美玉?”
温良玉轻斥了他一声,作揖,有礼地说道:“小童说的乃是实情,公子不如另择一样,来交换你手上的那只兔子,可好?”
白小兔听得他不同意,伤心地低着头,他的玉佩,是送给喜欢的姑娘的,她不是,她只是只兔子,将来,成了人形,也还是只兔妖……
李狐轻笑着说道:“其他的?我看不上,本来这只胖小兔,我是打算割爱给你的,不过现在看来,还是留着吧,当初在落雁峰,为了猎她,抓活的,我可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温良玉一听是落雁峰抓的,更为担心,将玉佩捏在手里,踌躇再三,拿不定主意。
温宝不以为然地说道:“可是你要我家公子的定亲玉佩,未免也太强人所难了吧?”
“这位小哥,强人所难是我之所好,再说,要不要换,我又没逼你家公子,他可以不换的。”
“这……”温良玉看了眼白小兔,想到她的朝夕相伴,咬牙说道:“公子开个价吧。”
李狐双手抱胸,痞痞地说道:“我就要那块玉佩,否则免谈。”
“这位公子好不讲理,都跟你说了,这块玉佩意义非凡,还这样强人所难。”温宝在一旁嘀咕道。
“你怎知我是强人所难?在我心里,小兔就是我的心上人,用你家公子送给心上人的订情玉佩来换,不是再合适不过了?”李狐低头,看了眼心情不佳的白小兔,他干脆将笼门打开,将她拎出来,捧在手心,温柔地注视着她,用手轻柔地抚着她的毛发。
温良玉见他这么喜欢小兔的样子,有些不舒服,曾经,他也那样触摸的小兔,现在成了别人的囊中物,不免有些失落,却又在瞬间想通,微微一笑道:“公子既然这么喜欢她,温某也不好夺人所爱,就此别过!”
说完,就往回走,刚走三步,回头,看到白小兔眼巴巴地看着他,他的心一阵难过,摸了摸随身的玉佩,这是他们家世代相传送给长媳的,最终狠了狠心,转身离去,也罢,那个公子衣着不俗,他若真心待小兔好,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他这样想着,再回头看了一眼,终于下定决心不管,快步离去。
白小兔看到他走了,有些伤心,昨天,她以为和温公子睡过一个床,以为他们是夫妻了,而今天,她才想起,他们人妖殊途,两个人的世界是全然不相同的,想到这里,往李狐的怀里钻,顺便流下了两行兔泪。
李狐见她伤心的样子,也不好再逗她,只是低声问道:“你想跟着他?不然我将你送到他身边去?只不过,在世间生活,沾了俗气,恐怕你修练成人形的时间又要推后了。”
白小兔吸吸鼻子,小声地说了声:“不用,我们回去吧。”
“回去?我们可还没有逛呢?”
“不用逛了,我们回去吧,人类怎么生活,我不想知道,我只是兔子而已,连妖都还算不上,何必去管人是怎么生活的?”白小兔赌气说完,心却更加难过了。
李狐见她那么难过,也不好再说什么,使了个障眼法,瞬间回到了沉鱼峰,他们俩的洞穴前,白小兔看到自己的洞穴,不管李狐,一言不发地钻了进去。
===============狐狸的生活习惯=================
狐狸平时单独生活,生殖时才结小群。
动物学家发现,狐狸的主要食物是昆虫、野兔和老鼠等。
白狐冬白夏青。狐狸的眼睛有特殊晶点,能聚集微弱光线,集合反射,所以会闪闪发光。狐狸的巢穴通常是强行从兔子等弱小的动物那里抢来的,有许多入口,越里面越迂回曲折。一般情况,它们不怕猎犬,速度快,小巧灵活,一只猎犬的话根本逮不着它。冬季河面结薄冰,它们甚至知道设计诱猎犬落水。
狐狸有一个奇怪的行为:一只狐狸跳进鸡舍,把12只小鸡全部咬死,最后仅叼走一只。狐狸还常常在暴风雨之夜,闯入黑头鸥的栖息地,把数十只鸟全部杀死,竟一只不吃,一只不带,空“手”而归。这种行为叫做“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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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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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小兔在洞穴中伤心了两三天,心情才稍好些,出来时,李狐正好在洞口,看到她,终于放下心来。
她没有和李狐打招呼,头一偏,从一侧跑到另一边,觅食去了,吃饱后,又跑回了洞里,意外地看到李狐躺在她的窝里。
她无力地瞪了李狐一眼,窝到了另一边。头对头趴着。没一会儿,白小兔闭眼,不理他。
李狐见她不理他了,也没了趣味,只是好心提醒她:“明天就是九月初九重阳节,你每年这个时候,都要挪窝去羞花峰的,今年要去吗?”
白小兔双眼睁开,恢复了以往的生气,兴奋地说道:“羞花峰?芙蓉哥哥!我要去看看。”
李狐一见她高兴的样子,忍不住地泼她冷水说道:“你可是答应了我要在这里待到明年春天的。”
“我就去看看,三五天就回来了。”
“那株芙蓉花那么好?”
白小兔骄傲地仰头,鼻孔向天式地说道:“那当然,芙蓉哥哥每年的九月初九开花,花色艳丽无双,早上是粉白色的,白天是浅红色的,傍晚是深红色的,一日三变,晚上,他偶尔会变成人形,深红色的头发,瓜子脸,狭长的丹凤眼,带着漫不经心,微眯看向我时,心都快停止跳动了,太美了,最奇怪的是,夜晚,他的衣服,是从深红慢慢变成粉白,白天则是从粉白变成深红。可惜他很少变幻成人形,不过就是看那花,也是美得眩目。”
“比我还美?”李狐不甘心地问道。
白小兔眯眼看了看他,“哼”了一声说道:“那当然!你们这些食肉的俗妖怎么能跟芙蓉哥哥比?”
李狐气结,敢情食肉也是一种罪,像草木一般不食人间烟火的妖才是仙妖~
看着他不服气的样子,白小兔又补了一句:“就知道你不能理解,我们的眼光有异,你永远不能欣赏芙蓉哥哥微微一笑,令万物失色那种眩目的美。”
李狐看着她一脸向往的样子,有些不自在地咳了两声,戏谑道:“看样子你这只小兔子很好男色呀,有些妖精修练走捷径就是采阳补阴。”
“采阳补阴?怎么采?是不是喝男妖(人)血的那种?”
李狐用前爪抚额,在心里大骂自己笨,对这只既没成妖精,也没出过山又简单又愚蠢的兔子来说,这不是她可以理解的范围。
“不说话?真是这样血腥的?”
李狐再一次佩服小兔的想象力……
“真血腥,不愧是食肉族想出来的,还是芙蓉哥哥好,既好看,又不吃肉,对了,跟神仙一样,不食人间烟火。”白小兔说完,星星眼迷离状。
李狐再一次无语……
“……”白小兔张嘴准备再夸芙蓉哥哥时,李狐适时地转移话题道:“我和你一起去羞花峰,看看美若天仙的芙蓉哥哥好不好?我也好去开开眼界。”说到这里,嘴唇微翘,心情大好,心里却是不以为然,对自己修练成的人形,他还是极为自信和喜欢的,也极其在意自己的外貌,就不信,真的有妖超过了他。
白小兔当然听不出话里有讽刺和不相信的意思,只道是他的想法和她的一样了,多了一个同道中人而已。
一只白狐一只白兔,两道白影子,跳跃着往羞花峰走去。
白小兔的洞穴在山顶芙蓉树的旁边,他们赶到时,日正当午,秋日的阳光,强烈而耀目,却并不炎热,照得鲜嫩的绿叶,半透明泛着绿光,每个枝条近顶的叶柄,托着绿色花苞、含苞欲放的花骨朵。轻风袭来,左右摇晃,确有婀娜之姿。
李狐看了眼山尖,除了些早已落叶的矮小灌木和枯黄的小草,就是这株拔地而起的芙蓉,草木成精,比动物难上数百倍,只有吸收日月这精华,数千年才有小成,而眼前的这株芙蓉,则是更加出类拔萃。
夜晚,一轮弯月照得地面如水,白小兔吃饱喝足,便开始坐在洞口,一丛矮灌木的旁边,偷偷地看着那株芙蓉。
拂晓,满地飞霜,芙蓉花悄然绽放,刹那芳华,粉白的花朵迎风起舞,分外娇 媚,白小兔看得如痴如醉。
李狐看不过她的呆傻样,变成人形,敲了敲她的头说道:“云想衣裳花想容,一朵花没有美丽的容貌,就一无是处了,所以再美也不过是给人看的。”
“阁下说的是,花为悦己者容,只要有人喜欢,靠外貌吸引人又有什么不对?”芙蓉左右摇晃,清冷地说道。
听到芙蓉清冷的声音,白小兔只觉得很意外,芙蓉哥哥向来不轻易开口,更多的时候,都是本尊,静立在日月中,潜心修练,今天竟破天荒和人说话了,觉得他的声音,清清冷冷,仿佛穿透了千年的寂寞,直击入她的心间。
李狐闲散地说道:“据说你是男妖,这般在意自己美丽的外表,不觉得丢人么?”
“阁下孤陋寡闻了吧,我本是雌雄同体,只是我乐意,便潜心修练成了男妖,有何不好?”
李狐脸色微变,对树木,他所知的确实很少,也许,他小看了这株芙蓉精了,他微落下风,却笑笑说道:“不知道可否显现人形让我一看,听说你美得倾城倾国、如魔似幻。”(亲爱的们有没有被雷的风中凌乱?)
芙蓉看了眼他和白小兔,笑笑说道:“这几天我不会变成人形的,芙蓉是我的本体,拒霜开花,此时,吸取天地灵气,日月精华,于道行有益,尤其是今天,更是如此,阁下若是想看,不如等几天?”
李狐并不说话,看着从容淡定有礼的芙蓉花,也许,他要学的还有很多……草木无心,便心无挂碍,无忧患得失,少了七情六欲,离成仙更近一步。或者,真如小兔所说的,他的容貌真的惊为天人?
白小兔在抗争无果的情况下,让李狐住进了她的兔穴,气得她经常磨牙瞪着他。
有了芙蓉花可看,白小兔忘了在温家集的不快,她选定这里挖洞安家,就是因为无意中看到了芙蓉的人形,只是单纯地喜欢上了芙蓉花的美貌,于是就在此地挖洞做窝。
李狐见她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看芙蓉花,纳闷地问道:“你就看不厌?”
“好看的东西永远都看不厌,又不是在看你,若是在看你,我早就厌了。”白小兔理所当然地说道,却没看到那只狐狸的脸开始变黑了。
李狐出了洞,决定不和那么浅薄的兔子待在一窝,省得丢他的脸。
在外面东走西逛,忽然觉得有些无聊,呃,那只兔子虽然浅薄了点,聒噪了点,蠢了点笨了点,总的来说,做伴还是不错的,最起码,不会寂 寞。
月底,月光暗淡,芙蓉终于在夜间幻化成了人形,果然是粉嫩的皮 肤,深红色的头发,瓜子脸,狭长的丹凤眼,飘飘欲仙,美得不食人间烟火,随时欲乘东风离去一般。
李狐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个花妖,真是美得夺人心魄,原来他,并不是世上最好看的男妖。
两个人互相打量,先是彼此看对方不顺眼,到后来,竟又生出欣赏这意。
李狐开口说道:“果然很美,我望尘莫及。”
“李兄谦虚了,我本是以貌存在于天地间的,李兄这样也很美丽。”
“哪里,及不上芙兄之万一。”
白小兔看着这两个人你来我往,互相吹捧,忽然觉得恶寒,比看到兔妖妖臭美还要恶寒。她转身离开,却又想起了心事,如果,她成了人形,也变得很美丽,温公子会不会把她当成心上人?
想到这里,心隐隐作疼,她从小就比较笨,所以,她最先学会的是藏拙和练习奔跑,再加上胆小谨慎,才躲过一次又一次的劫难,成功活到了现在,死在她前面的,有她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她其实很渴望有那么一个人,或是同类,或是妖,将她捧在手心里,就如同温良玉将她抱在膝上,和她一起度过了兔妖生涯的第一个劫难——雷劫,那种共患难一起度过危险的感觉,让她很怀念那份温暖,深深地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