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分钟后,比约定时间晚了五分钟,打扮妥当下来的朴英子,在楼下看见楚歌。应该说朴英子妆化的还是不错的,看上去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不过楚歌天生不太喜欢看化了妆地女人。尤其觉得脸上抹了粉给人一种戴面具的感觉。所以朴英子看见楚歌地时候,发现楚歌眉头微微的动了动。有点放肆的看着自己的脸。
总的来说见面不先打招呼,而是这样看着一个女孩子,其实是很不礼貌的事。不过这时候朴英子的心思不在礼貌在个问题上,而是有点担心是不是自己地妆出了问题,下意识的拿手摸了一把自己的脸,并发觉自己的脸似乎有点发烫的意思。
“怎么了?楚先生?是不是因为我迟到了?”朴英子克制住从包里摸镜子的冲动,点了点头低声问楚歌。
“知道昨天为什么我没认出你么?”楚歌脸色平静。直视有点不安的朴英子。说实话楚歌对韩国人并没有多少好感,听说韩国年轻人都很喜欢整容,心里正怀疑朴英子的下巴是不是动过刀子,印象中地朝鲜族,下巴多少有点圆圆的味道。
“请讲。”朴英子见楚歌没有责备自己的迟到,多少有点放下心来。
“我记忆中的朴小姐,是一个早晨起来没化妆的女孩,怎么说呢?其实你不化妆更好看一点。”原因居然是这个。朴英子有点意外了。一直以来朴英子都认为,适当的化妆是一种礼貌,完全没想到楚歌会有这说法。
“是么?”朴英子下意识地回了一声,心里嘀咕着:我怎么没发觉?
“其实也没什么了,你这样子也挺不错的。几天想请我吃点什么?”楚歌道。
被楚歌说的有点失神的朴英子这下才回过神来,露出笑容道:“这附近有一家不错的韩国料理。我们上那去好了。”说着朴英子东张西望了一下,觉得有点不对便问楚歌:“楚先生,您的车在哪?”
楚歌道:“我没车,自行车都没有。”
“那请先生稍等,我去取车。”朴英子当然不会觉得楚歌是买不起车子,有钱人似乎都有怪癖吧,楚歌的怪癖可能就是不喜欢汽车。
上了朴英子的车,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摆在面前,两人之间找不到话题,这个就有点要命了。楚歌是懒得说话。朴英子是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从哪下嘴。说起来朴英子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局面。以前和男人一起的时候,身边地男人总会主动扯点不着边际地东西来套近乎。眼前的楚歌居然一点都没有这个觉悟。
其实这时候楚歌也开始怀疑,自己跑出来吃这顿饭是不是一个错误。
“楚先生怎么没带女朋友一起出来?”朴英子还是主动问了一句,当然这个女朋友指地是庄小瑶。
“她不是我女朋友。”楚歌有点心不在焉的回了一句,反应过来的时候觉得自己有点多余了,这有什么好解释的。
朴英子突然觉得今天的阳光有点灿烂,照过来的时候很舒服。
气氛有点闷,还好这段路似乎不算很长,十分钟后车停了下来。
要了个包厢,点菜的时候楚歌点了点牛肉,说起来韩国料理的烤牛肉还是有点吃头的。
“楚先生,我们是不是来点酒?”朴英子主动建议了一下。
“算了,这地方没好的红酒,别的酒我也喝不来。”楚歌这不是实话,主要是担心自己喝多了又犯下点什么事,印象中楚歌只要是喝多了,总会做点出格的事,看来是人就有弱点,楚歌的弱点之一就是不能喝多,更不能和MM一起喝多。
朴英子多少有点失望,一个男人不愿意和一个女人对着喝酒,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也可以理解成这个男人对这个女人没多少兴趣。朴英子的印象中,楚歌认识的有点密切的女人,一个是李芸芸,一个是昨天的庄小瑶,从相貌上来看,这两人都不如朴英子。李芸芸身材火暴,庄小瑶胜在单纯,这些都是朴英子所不如的。
从身边把一直带着的纸袋子拿起来,放到桌子上推给楚歌道:“楚先生,这个是您的,现在还给您。”
楚歌拿过来一看,这才想起来在芝加哥那个早晨,总的来说,楚歌现在能坐到这里,和那天早晨看见一个显得有点清纯的朴英子有点关系,现在看起来,清纯似乎并不太贴切了。
“朴小姐,那天辛苦你了。”楚歌还是礼貌的表达了谢意。
“楚先生,叫我英子好了,小姐小姐的,也太生分了。”朴英子力图想拉近一点双方的距离,一般情况下都是从称呼入手。
“这样啊,那你叫我楚歌好了,私下里先生先生的叫,我总觉得自己老了。”
这个时候真要说朴英子如何喜欢楚歌,那多少有点扯淡了,准确的说是一种好奇心的延续,也可以说是一种好感的延续,毕竟当初在美国那个楚歌,留给朴英子的印象很不一般。
菜上的很快,朴英子似乎想展示一下自己烤肉的技术,让招待退下,亲自出手。吃饭的过程虽然有点平淡,但对双方来说,并不是件坏事。说起来两人的处境倒颇有几分相似,独自在外,一个人生活总会有觉得孤单的时候,大家一起吃饭其实并不需要多少热烈的气氛,有个伴的感觉就很好。
“楚歌,今天是周六,怎么没出去玩?”朴英子忙了一会后,似乎很随意的问了一句,毕竟两个人像木头一样对着猛吃,实在有点怪异。
“一个人,懒得出门。你呢?我怎么觉得你今天没休息,刚才还在加班?”楚歌应了一声,很不客气的将朴英子夹来的牛肉送入口中,说起来点饿了,朴英子的手艺似乎也还不错。印象中如今的中国年轻女孩子,在厨艺方面很少有拿的出手的,都是吃现成的主。楚歌倒觉得自己的运气还不错,从浅间到孟季云,似乎都能烧的一手好菜。
“昨天有点事没做完,上午忙完了。要不下午我们一起到处转转,正好我也没个伴。”朴英子提出建议来,从表情上来看似乎很随意。
这个提议楚歌还是有点动心了,来北京也半个月了,每天除了上班就是猫在地下室里,要不就在网吧里看点东西,还没能出去好好玩一玩。
“怎么?你来北京后还没出去玩过?”楚歌反问一声。
“我其实也来北京没多久,刚接的公司,许多头绪,最近才基本理清楚,加上总是一个人,所以也没出去玩过。”朴英子说着看了楚歌一眼,发现楚歌也正好看过来,两人目光一撞,朴英子突然觉得自己在楚歌面前多少一点羞涩的感觉,这和记忆中的自己有点差别。
“那就这样,下午我们一起到处看看,正好你有车,我连车票钱都省了,最近穷的很。”
“你真会开玩笑,你要是穷的话,我就是街上要饭的了。”朴英子忍不住驳了楚歌一句,似乎双方现在不刚开始的时候要熟络了些许,朴英子也敢这样说话了。
“我不是开玩笑,说真的,我其实已经破产了。”楚歌正色道。
朴英子听了顿时停下筷子,抬起头来吃惊的看着楚歌。
第七十八章 原由
相比于朴英子的震惊歌的表现只能用平静来形容,仿佛是在说别人的事。人从贫穷到富贵好过,从富贵到贫穷就很难适应了。楚歌表现出来的淡定,似乎什么事情也没发生朴英子很自然的想到,如果自家破产了,自己能像楚歌这样保持平静么?答案是很明显的,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自己一定很难接受。
与楚歌一起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朴英子感觉到一种怪异。一直以来朴英子在中国始终有一种优越感,每每别的中国人知道她是韩国人时,大多回投来羡慕的眼神。似乎中国还搞过这样的调查,在城市的中学生里,有接近半数的人希望自己的韩国或者日本人。
朴英子觉得怪异是因为,走在楚歌身边,自己居然有一种小媳妇的感觉,平日里总是昂着的脑袋,这会不自觉的会低下来。朴英子从楚歌的身上感觉到一种自信和自豪,尤其是站在天安门广场前,看着那宏伟的城门,看着那迎风飘扬的五星红旗时,楚歌身上的那种自豪更强烈了。
对于自己是如何破产的,楚歌不曾讳言,一句“保卫联合指数”,楚歌道明了原由。想到楚歌这句话的时候,朴英子多少明白了一点自己的优越感为什么消失,一个亿万身家都可以为国放弃的人,一个浑身傲骨的男人,在自己的面前自己又谈何优越?
在楚歌看来,韩国比起于中国。实在是太小了。从民族自尊心的角度上来说,中国人总有一中泱泱大国地自豪,这种自豪很多时候会被理解称一种傲慢。从历史的角度上来看,整个朝鲜半岛,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一直是中国的附庸,所以韩国也好,朝鲜也罢。其国民大部分从骨子里对中国人是仇视的。先后附庸于中国、日本、美国的漫长历史,很容易使一个民族的性格产生扭曲。这也就不难理解,韩国人地一些可笑的举动地由来了。极度的自卑很容易演变成一种极度的自大,所谓的夜郎自大,也就是出自这种心理吧。
一天的游走在夜幕降临的时候结束了,开车把楚歌送到楼下,楚歌刚想告别,朴英子已经抢先说话:“我能去你住的地方看看么?”大部分地时候女孩子主动要求上男人的地方。这已经很说明问题了。楚歌这时并不是这样理解的,在楚歌看来,朴英子其实是在求证。
“行啊,只要你不嫌弃。”楚歌答应的很干脆。
领着朴英子往地下室里钻的时候,很容易招来别人的注意,一个住在这种地方的年轻男人,居然领着一个开着不错的车地女人进来,这本身就很具备八卦的素质。
管理大姐是第一个送来暧昧眼神的。当然她不是把楚歌理解成那种吃软饭的,一般吃软饭的是不会住这种地方的。
应该说朴英子很漂亮,这从进出地男人们的眼睛里就能找到答案,男人们在惊艳的同时也送出一份羡慕。没办法,这中情况下,男人们很容易会往那方面去想。
走在潮湿的地下通道中。楚歌不时的回头,让朴英子当心,别踩到水里去了。终于站在楚歌的房间里时,朴英子脸不由的红了一下道:“楚歌,对不起。”
洞悉原由的楚歌并不在意,挥了挥手道:“没什么,坐吧。”
拎着电水壶装上冷水,插上电后等水开。楚歌这里能拿的出手的,也只有袋装地咖啡了,水还得现烧。
坐在床上地朴英子。有点不安的微微扭动着身子。这种不安不是因为怕被非礼,而是来源于一种羞愧。
朴英子当初对楚歌动心。主要原因是因为楚歌地富有,现在楚歌很坦然的面对贫困时,朴英子除了羞愧之外,更多的是一种尊敬吧。在中国,能让朴英子从心里感到尊敬的人,几乎没有,楚歌表现出来的那种不欲之刚,更能打动朴英子的心弦。
世上的女人,大多数是现实的,她们在选择男人的时候,往往分成两种,一种是很现实的看物质,另一种则会看重男人的潜力,至于爱情,更多的时候是女人们拿来提要求的幌子。当然这只是普遍情况,并不排除有特殊的例子存在,只不过把爱情看成一切的女人,在这个星球上实在少的可怜。
朴英子应该属于那种更看种男人潜力的女人,现在的楚歌还很年轻,既然可以在这之前就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巨大财富,那今后想必也应该可以,虽然赚钱是件难艰难的事。
捧着楚歌泡来的咖啡,朴英子一直没再说话,只是一直安静的看着楚歌。说起来朴英子并不排拒和楚歌上床,眼前的这种局面,只要楚歌扑上来,朴英子根本没有抗拒的可能。
可惜朴英子的这种暗示楚歌似乎并没领会,看看时间,楚歌站起身道:“时候不早了,我送你出去吧。”
楚歌并不介意上了眼前这个女人,只不过怕麻烦而已,凭直觉楚歌知道,这种女人,一旦上来,甩起来太费事,更别说楚歌也没打算和朴英子有感情上的纠葛。
默默的跟在楚歌身后钻出地道时,朴英子的心情多少有点复杂,这时候出现这种状态,其实很容易理解。当然这里面很多是朴英子的一相情愿,楚歌那边想的是什么,朴英子根本不清楚,所以才会复杂。
目送着朴英子的车子消失在视线外,微微的叹了一声的楚歌,朝左侧转过身来,冲着路边的站牌的方向喊:“出来吧,藏那你也不觉得累。”
庄小瑶挪着步子走了过来,楚歌心里只能是苦笑一下。如果说对朴英子楚歌是怕麻烦,那么对于庄小瑶,楚歌是根本就没朝那地方去想。
“你要离开北京了是不是?”庄小瑶看着楚歌,眼睛里闪过一丝希冀。
楚歌不由微微叹气,这个女孩子实在是太敏感了,从自己的举动里判断出自己想走。说起来楚歌本不想走,只是既然老吴来了,别人就也能来,暂时不想和过去发生关系的楚歌,这才动了走的念头。
记得有个淫贼曾感慨,上一个女人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上一个女人。男人的一声只有一个女人,其实也不失为一种精彩,只是这种精彩不属于楚歌而已。
庄小瑶也走了,楚歌虽然没有公布答案,但庄小瑶已经知道结果。庄小瑶留给楚歌唯一是印象是,这个女孩子很清醒,知道什么才是自己能拥有的,所以她没有强求,这样对楚歌和庄小瑶来说,其实是一件好事。
……
沙市火车站是黑哥新砍来的地盘,半个月前黑哥到这手下的上百个兄弟,和盘踞在这一带的老大“咕隆”和他的手下干了一仗,双方都动用了开山刀之类的重武器,四百来人的大火拼。黑哥自然是胜利的一方,所以现在他能张扬的站在这。
说起来“咕隆”也是个很角色,挨了黑哥三刀,犹自血战不退,可惜他手下那帮兄弟不争气,见势头不妙,丢下老大就跑了。黑哥没有为难“咕隆”,而是放他走了,当然失败者是不能就这样走的,所以咕隆很是硬气的留下两跟手指头,表示不愿意欠黑哥的情。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总会有再见的时候。”读过几天书的咕隆在绰了这句文后,一瘸一拐的消失了。
其实黑哥完全可以灭了这个祸根,可惜黑哥一向都不够狠,当然其中也有对咕隆硬气的敬佩。黑哥原本不是个有野心的人,可是自从美美家出了困难,黑哥发现自己居然帮不上多少之后,黑哥决心要做大了,具体做多大黑哥不确定,但至少要能庇护自己喜欢的女人吧?
楚歌走出车站的时候,黑哥还以为自己看错人了,跟着楚歌一路往前,发现楚歌居然住进一家小旅馆,黑哥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