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我稀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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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我稀罕你-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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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俩……哎……我混蛋我王八蛋!”
  “啊?”这是什么样的开场白?
  “我……咱俩,就这么过吧!”
  “咱俩不是就这么过呢吗?”
  “不是!我不是说像现在这样!就是……就是你想的那样。”
  “等等!你先别说话,你让我反应一会!”我制止了明旭,然后明旭就提溜着大眼睛等着我的下文。
  “姐夫,你看看我这么理解对不对。你说的那么过是指我和你不是姐夫跟小舅子那么过,是像两口子那么过,是吗?”
  “啊,对,就这么回事。”
  我脑袋瞬间就爆炸了,下意识拧了自己大腿根儿一下子,卧槽,还挺疼。既然不是假象,那么我开始琢磨着是谁把我们明旭给改造了?怎么一个假期的功夫,他的态度竟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了?这不科学!虽然我不敢相信幸福会像冰雹一样就这么砸了下来,但是事实上它就是这么个样子地砸了下来。而且即便我再不相信,嘴角还是不住地像上扬着,幸福都来临了,我还特么矜持个屁?
  我咧开大嘴直接扑到了他怀里,用劲过猛,那货也没啥准备,连人带椅子一起翻了过去。
  “卧槽!老子的腰!”嘿嘿,没事没事,你就是瘫了,我都伺候着你一辈子!
  我趴在他身上,看着他疼得呲牙咧嘴,看着他的五官近在咫尺。那一刻,他不再是我的姐夫,而是我的爱人了。没有浪漫的表白,也没有炫丽奢侈的仪式,但是却让我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那一刻,就算把全世界最昂贵的财宝给我,就算把全世界最完美的男人或者女人给我,在于我都无所谓。那一刻,我是真的想哭……
  我第二次主动吻上了他的唇,吻一下,抬起头笑笑,然后再吻下去。他表情请惊讶变得柔和,“我说,你能不能让我先起来?”我差点忘了,我们俩还在地上呢,我赶紧起身,他坐了起来,揉揉脑袋揉揉腰,然后把椅子扶起来。不知道咋了,我觉得这一刻的明旭倍儿帅倍儿帅的,还特勾搭人,我的心好像被扎上了几十个几百个小钩子,然后被他用红绳就牵了过去。
  我从后面紧紧地把明旭锢住了,头就靠在了他宽阔结实的后背上,使劲蹭,越蹭越兴奋。我大大方方地闻着他身上的味道,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很真实的爱情很真实的爱人。所有的一切都变得幸福到了顶点,我甚至觉得我此生再也没有别的奢求了,现在让我马上去死我也不会有任何怨言,我爱他我爱他我爱他……
  明旭把手覆在了我的双手上,紧紧地握着:“落儿,你就这么喜欢我?我有啥好的?”
  “我不喜欢你,我爱你,明旭!”
  他的手抖了一下,然后握得更紧了:“落儿,在你心里头,我是不是太好了?其实我没你觉得的那么好,有其实特混蛋。”
  “切,你要不混蛋,也不至于现在才开窍!不过吗,我喜欢你混,你什么样我都喜欢。”如果是别人说了这话,我听见了会觉得倒牙,可是,到了自己这儿我才发现,当两个人真正活得爱情的时候,就算把全世界的甜言蜜语都搬出来,也是不足表达自己的情感的,那么此刻这么文艺的我,就放过自己一次好了。


☆、(60)姐夫,你忍耐什么呢 (1951字)

  兴奋、紧张、恋恋不舍,想让时间就停在那,指针不要再转动了。
  明旭转过身,捧起我的脸,眼帘里透露出无比的温柔,在那深处似乎还藏匿着一丝感伤,他用大拇指小心翼翼地揉着我脸颊的肉,然后在我额头落下了深深一吻,紧接着把我锁进了怀里,深深吻着我的头发,嗅着我的味道。
  “以后,你都得听我的,我不准你再跟徐孝詹走得那么近,听到没?”
  我“噗嗤”笑了出来:“你这是吃醋呢?”
  “艹,老子就是吃醋了!再让我吃出,我就把你锁家里头,叫你出去得瑟!”
  我当时特别得意,我喜欢他吃醋,我喜欢他范拗,因为这样才能显示出他对我的感情。可能我是有自虐倾向的,我就巴不得他暴跳如雷,掐着我的脖子不让我跟别的男人或者女人在一起。其实就是他逼着我跟别人在一起我也不会的,我这颗小心脏里塞满了明旭的一切,哪里有一点空隙留给旁人呢?
  我们俩把两张单人床并到了一块,这样就能方便他搂着我了。以往他若搂着我的时候,我反应其实还是在我可以自控范围内的。但是现在他搂着我,我的小心脏就像一个装着跳蚤的容器,扑腾扑腾毫无规律,而且我的下身竟然很没出息地硬了。我拼命夹紧大腿,就怕明旭发现了什么破绽。其实我真没指望着我们俩刚在一起的第一晚上就发生什么,因为我觉得明旭目前只是在感情上接受了我,而他在生理方面应该是还需要一个磨合期才对。我不贪婪,我懂满足,能这样让他抱着我,在我耳边说说话,我就有登天的感觉了。
  “你不会后悔吧?”
  “这事其实我都想了好多天了。”
  “是吗?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我的啊?”
  “不知道。”
  “怎么可能不知道!别打马虎眼,老实交代!”
  “就是不知道么,反正就那么着了呗。”对于明旭这种大老粗,你就甭指着跟他甜腻啊浪漫啊,其实我压根儿也不得意那种腻歪劲儿,男人么,总是有男人的表达方式,又不是妹子,不用那么哄着,我也是顶天立地好男儿啊,他若宠溺,我没准还会觉得有点自卑。
  “我说明旭,等咱回去了,挑个时间去看看我姐呗?把这好消息告诉她!”
  “卧槽,我怕你姐从地府蹦出来把我带走。”
  “少扯淡!去不去?”
  “去!你老大,你说去,能不去么!”
  “那是不是咱家以后啥事都听我的了?”
  “凭啥?”
  “就凭我上位了!
  “不够你得瑟的了吧?还上位了,你不上校啊?”
  “我说明旭,咱俩回去是不是也在一个屋睡了?我要不要把我的衣服都搬到你那屋去?你屋的柜子大,我你柜子里换季的衣服都搬我屋柜子里去,然后……哎哟!”我才说到一半,他就在我腰上拧了一把。
  “真想扒开你脑瓜子瞅瞅,你都想什么呢?这事现在能一下子就让妞妞知道了?小孩子不懂到我爸我妈那一说,我怕那老两口脑充血。这事得慢慢来,一口气也吃不成个胖子。”
  “嘿嘿,也是哈,我这不是兴奋的么!”
  “对了,你这一口一个明旭叫得挺顺嘴儿啊,马上就不叫姐夫了哈?”
  我往他的肩窝又蹭了蹭,“你不知道,我想这么叫你有好多年了,明旭,旭……就像两个相爱的人那样,用最简单的称呼。姓明的,你咋才开窍?害的我好苦啊!”
  “好多年?有多少年?”
  “四年了,整整四年了!”想想那暗恋的四年,那隐忍的四年,真挺不容易的。听我这么说了,明旭抱得更紧了。
  “傻小子,我哪里值得你这样啊,以后,我加倍好好对你和妞妞。”
  “明旭,你明天该不会醒来就出尔反尔吧?”
  “嗯……没准!”
  “我去!那你今天别想睡了!”我“嗖”一下就坐了起来,想忘?你敢!
  明旭看着犯傻的我,一胳膊就把我按倒了,然后把我按在了他的胸口,大腿就那么骑上来,就像他以往熟睡时骑人的姿势是一样的。
  “我要是忘了,那你就拿刀杀了我吧。”
  “杀了你太便宜你了,我会一片一片往下割肉。”
  听了我发狠的话,明旭嘿嘿一乐,貌似稀罕的不得了,然后,他把手抚到了我的睡衣里,顺着腰间滑向了后背。搞得我当时就浑身发抖,头皮发麻。就在我紧张得死去火来的时候,他赶忙把手抽出了我的衣服,然后死死地把我勒在怀里,搞得我呼吸困难,我开始扭动身体,试图找个空隙喘口气儿。
  “别瞎动!老实点!”他的声音有些局促,呼吸有点粗重,“你身上怎么这么细滑?卧槽,我快控制不住了!”
  傻蛋,那就别控制啊,谁让你控制了?都这个份儿上了!!!不过,真不能低估作为刑侦队长的明旭的忍耐能力。那货竟然愣是挺了又一个小时那么长时间,然后睡着了……我就不知道他在矜持什么忍耐什么,后来我分析,或者他还是没有准备好吧?


☆、(1)姐夫,我和他有缘之人 (1965字)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就发现那货已经不在了,桌上留着纸条:二楼餐厅吃早点,没事出去逛逛,中午可能不在一起吃午饭了,记得好好吃饭。
  我拿着纸条就乐了,放到嘴前巴巴亲了两口。我没有马上洗脸刷牙,而是又倒回了床上,抱着他睡过的枕头拼命地嗅着他的味道,这个男人,这个愣子,终于是我的了,现在将来,都别想再有人把他从我身边抢走了!
  我吃过早饭以后,就拿着房卡、钱包和电话出了门,反正中午明旭和小刘也不会回来,还是到处逛逛,也不枉费白来一回吧?我在哈尔滨的商业街来回穿梭着,那些商场一个连着一个,绕得我是晕头转向的,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啊。我觉得我有时候特倔,其实找不到路就问问路人不就行了?但是我就是很坚持自我主观意见,我觉得我可以找到或者说我可以做到的事情,我就尽全力去做,所以,还是那句老话,自作孽不可活……
  我用了四十多分钟的时间终于从一个出口绕出来了,但是至于我从哪个口出来的我已经不知道了,反正距离我进商场的地方是截然不同。步行街中央有休息的地方,我就坐在椅子上歇歇我可怜的脚丫子。心里正盘算着一会还是坐出租车回去吧,我可不想再考验一次自己的识路能力。正想着的时候,一个人走过来在我肩膀拍了一下,我一抬头,傻了,绝对没有想到在哈尔滨竟然还能遇到阿迷。
  “我们俩不是一般的有缘啊!”阿迷惊叹着,我和他的感受是一样一样的。
  “你不是在天津么?怎么跑哈尔滨来了?”
  “呵呵,我这一天四处跑,今天在这,明天还不一定就去了哪里了。”
  “真好,真羡慕你,哪里都能走走。”
  “羡慕我?我有什么可羡慕的,我反而是羡慕你,人么!总是该有个根,到了我这岁数,就特别想有个家。”阿迷说的很真诚,其实我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他的,人就是该有个家有个牵挂,总这样漂泊着,即便物质上都能得到满足感,也难以替代心中的空虚。
  “怎么就你自己?小朋友去哪了?”
  “他们回家了,我是跟姐夫来的,他来这办点事情。”
  “哦……办案子吧?我记得小东西说她爸爸是警察。”
  “嗯,好像是吧,他们也经常出门,跨省调查什么的。”
  阿迷了解地点了点头,“你一个人呗?我也一个,我请你吃好吃的吧,这里我肯定比你熟。”
  “你怎么就这么肯定?”
  “呵呵,一般熟悉这里的人逛街不大会从这个方向出来,从这出来的多数是要到对过去,可没看你要去对过的样子啊。”就这一句话,我都开始佩服起阿迷,他是什么样的洞察能力啊,这么点事都能分析出一些问题。我忽然觉得,怎么好像除了我之外,身边的好多人都具有刑侦的天赋呢?难道是我太笨了?
  他带着我去了一家环境不错的自助烧烤店,我特别喜欢这种自助的店,这里的饮料啊、小食啊还有水果都是免费的,而且按人头计费,经济划算着呢!
  我才一落座,就接到了明旭的电话。
  “在干嘛?”他的声音好像忽然变得比以前温柔了,是我的错觉吗?
  “在吃饭了。我跟你说,好巧,碰上我跟你说过的那个阿迷了,我们俩在一起呢!”
  “不是说在天津?”
  “是啊,所以才说巧么!有缘吧?”
  “……有!你还想跟谁有缘?”
  “额……那个……你吃饭了没?上午累坏了吧?”我的优点就是但凡察觉到一点不对的苗头,赶紧岔开话题。
  “嗯,也准备吃了,下午没事别乱跑了,老老实实在宾馆里看看电视,我下午尽量早点回去,明天副队过来,咱俩就回。”
  “哦,我吃饭就回了。”(小绵羊小绵羊,咩咩)后来明旭又啰嗦了两句,然后就挂了电话,其实还是很想听他的声音,但是感觉背景条件不足,安全起见还是挂掉吧。之后,我脸上难以抑制地洋溢着幸福,手不停地摩挲着手机。眼睛不知道是看了哪里,反正干什么都没有了心思,就想着前一晚上的一幕幕暧昧。
  “你……是GAY吧?”阿迷小声问着。我瞬间就收回了心思,他怎么知道的?
  “别那么紧张啊,没事没事,其实我也是。”苍天啊,我人生中再次冒出了一个GAY,难道就如同我师姐们说的那样,GAY之间有一种特别的磁场能够让他们聚拢吗?
  “你……你怎么知道的?”
  “呵呵,本来是不知道,看你接了个男人的电话就这么神采奕奕,想来也是这么回事了。”我恨手机的泄音效果,我还能有点隐私吗?
  “听你说话,那个人……是你姐夫?”我发誓,我再也不当着外人的面这么打电话了!
  “啊……是……”
  “真羡慕你,想也知道你们关系很好。我就不行,天天这么飘来飘去,对感情都麻木了,有一个常相伴的恋人,真的是再好不过的事了。”阿迷说话的时候,微微透出一抹忧伤,那种气息让我也淡淡地为他多了一点惋惜的感觉。


☆、(2)姐夫,相挽便是满足 (2117字)

  有了徐孝詹的教训之后,我要是告诉明旭阿迷也是个G我就是个傻子!以前没发现他这么容易醋的,现在知道了就得格外注意留心。下午三点我就老老实实回到宾馆了,我回去的时候明旭还没回来,我就盘腿坐在床上,一边剥着栗子一边看《狂野周末》。以前吧,我真不是特别关心动物,但是自从我们家木木住进来之后,我发现这些长毛的家伙其实也挺招人得意的。电视里正在眼着巨蜥的成长,小巨蜥要穿过出生地到海边觅食,海边的潜水带有小鱼,退潮的时候还有好多螃蟹,那些都是食肉型巨蜥的盘中餐。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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