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同人'雄霸传说
作者:思乡明月
楔子
这一生就这样结束了。
爱恨情仇,阴谋陷阱,生死荣辱,一切的一切都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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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的片段如流水一般滑过眼前,严厉无情的父亲、心思阴毒的继母、外表天真内心狠辣的弟弟、披着君子外衣的叔叔,倾轧、排挤、暗害、拉拢……这就是我的一生……这就是我的一生!
仿佛感慨、仿佛解脱、又仿佛带着胜利者的自豪,凌傲天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慢慢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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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母亲临终前的那抱憾的一眼,想起父亲最后一次出门前那隐含深意的话,想起继母癫狂的笑声和死不瞑目的样子,想起弟弟淡淡地说着成王败寇……还有叔叔,原来一开始他就从不担心。有什么可担心的呢?母亲怀孕的时候他就做了手脚,纵使再强,也活不过三十岁……
——“不怕你强,只怕你太弱”是么?是怕我一下子就被打败,成了一步废棋吧。
——不过你也别得意太早。利用我把障碍都扫开了,自己去捡便宜?想得美!我死,你也要一起死!等我们都死了……等我们都死了,财产也轮不到你的废物儿子——他只会在刷爆信用卡之后发现老子票子都没了,然后抱着他那一身的肥肉去跳海!——不不不,他怎么可能有那样的勇气去死?只好背负着一生也还不完的债,慢慢活着,一直一直生活着。
谁说活着就一定能赢?凌傲天小小地弯了弯嘴角。赢的人还是我。
还是我。
来世?
会有吗?
若有,那赢的人还会是我。
一定会是我。
雄霸
凌傲天再次醒来的时候,就成了。
雄霸!
——这雄霸原来是近年逐渐威慑江湖的一代大帮天下会之帮主!据闻他在崛起之初,已有雄霸天下之野心,遂易名换姓为雄霸,矢言成为一代枭雄,其真实姓名不详。(原文)
凌傲天各种知识涉猎极其广泛,但是像这些没什么意义的漫画小说什么的,若没有特别的原因,他是绝对不会去了解的。
——但偏偏,有这个原因。
叔叔的那个草包儿子特别喜欢“风云系列”,要对付敌人,自然应该了解敌人的一切,即使这敌人只是一只小绵羊,狮子在选择绵羊做敌人的时候也需要去了解绵羊的一切。
“这也算是他帮了我一个大忙……从小就欺负我,最后我还是给他留了一条性命,原本觉得亏了,现在总算还是赚回来了,那就,恩怨两清了吧。”
凌傲天细细梳理脑海里另外一个人二十五年的人生——传奇、幸运!
一个毫无背景的乡野孤儿,最后竟然成为了“威慑江湖的一代大帮天下会之帮主”!这运气,如果能保持下去的话,简直就是传奇励志武侠小说的主角。如果不是因为他选择了另外一条路,一条争霸天下的路,他也不会这样辛辛苦苦大半生,最后却成了别人主角光环下的垫脚石。
成为所谓的主角,做一个行侠仗义威震天下的英雄豪杰其实一点儿也不难。名气怎么来?还不是吹出来的?杀几个拦路土匪抓几个采花毛贼就是侠客了?要是再打几个恶霸土豪劫富济贫岂不成了大侠巨侠了。这样的路不难走。一旦有了一定的本钱——就是还算过得去的功夫,当侠客是分分钟的事,这世界上永远不缺少给侠客当垫脚石的炮灰。
可是当霸主很难,想当长久的霸主更难。尤其是当主角必然出现的时候,主角当然不会满足于做个侠客或是大侠巨侠什么的——那可是主角!有什么比把“威慑江湖的一代大帮天下会之帮主”踩在脚底下更耀眼的光芒呢?当主角(们)出现的时候,就是你是超级无敌大BOSS,也难逃退散+GAME OVER的结局。
凌傲天淡淡地笑了。叔叔的那个草包儿子最喜欢风云系列里的步惊云,帅!多么帅!其实想想,他做过什么利国利民的事呢?一个天生冷血冷心冷面的人,杀雄霸也不是为了惩恶扬善什么的,不过是报仇嘛。既然有个“仇”字在里面,哪里还有什么对对错错?胜就是英雄,败了也不过就是一抔黄土了。
一下一下地敲着扶手,凌傲天把雄霸的人生细细地总结分析了一下。
雄霸的青年时期绝对是主角命,这也不奇怪,若是运气很差,怎么可能成为BOSS?
雄霸本身是难得一见的练武奇才,根骨绝顶,少年时更是连番奇遇,得到了风神腿、排云掌和天霜拳三种绝世功法。而雄霸也不愧是武学奇才,居然想到要集风神腿的迅疾无影、排云掌的延绵不绝和天霜拳的后劲深藏为一体,创出独属于自己的神功——三分归元气。风神腿、排云掌和天霜拳各有自己的运功路线,路线之中有几处经脉重合,想要三分归一谈何容易?雄霸终究是太年轻了,也许是因为一直以来他都太顺利,所以凭着一股冲劲强硬而行,想将三种真气融为一体。事实上,如果他熬过去了,那便是成功了,如果熬不过去,其实也不过是失败而已——可是没想到在他将要熬不过去放弃的时候,凌傲天的意念灵魂取代了他的主导权——雄霸就这样不带一丝烟火气地消失了,无影无踪。
凌傲天在现代是少有的内家高手。他从小身体有亏损,气血不旺,为了活得更好,他必须也只能选择学习母亲祖传下来的内功。然而凌傲天的身体资质很差,尽管他天资聪慧,悟性奇高,将无名的内功功法练至极致,也没办法改变他先天受损的身体,也只能英年早逝了。
凌傲天刚刚接管雄霸的身体的时候,体内真气已经乱成一团到处冲撞,于是他本能地用自己练了几十年的无名功法的运行路线来归束真气。这套无名功法最大的特点就是温和包容,竟然奇迹般地结合三种霸道至极的真气,形成了新的循环,不但达到了雄霸的最初目标,甚至更进了一步成就了新的神功,只能说凌傲天才是真正的主角命,运气太好了。
雄霸现阶段已经走出了自己的第一步,他带领自己的一帮少年兄弟,收服整合了九个中等门派,二十余个小门派、家族,掌握了约有三万户的天荫城和周边九座不足万户的小城池及若干小镇村庄。前天,雄霸正式宣布成立天下会,从此天下会雄霸正式走进各大势力的角逐之中。
雄霸之前的名字,凌傲天记得书中说是‘不详’,事实上,凌傲天从记忆中得知,其实是没有。
雄霸是个孤儿。从他有记忆起,他就没有名字。
二十余年来,从一个孤儿一步步走到今天,雄霸也不容易。但也许就是天下会的初成,雄霸有些志得意满了,才敢冒这样大的风险强行突破三分归元气,最后反而被凌傲天鸠占鹊巢了。
“从今天起,我就是雄霸了。”凌傲天轻轻地说,“可惜,要是你还没来得及宣布‘雄霸’这个这么不合我心意的名字,那我就可以直接说我叫凌傲天了。”
“不过我既然接收了你的一切,要是连名字也不给你留下,那你岂不是什么也没有了?”
“算了,就当是最后留下的你的痕迹罢——让天下的人都记住雄霸这个名字——你的愿望,我会帮你实现。”
“你的武功、兄弟、天下会、属下我都一一继承,你的野心我也会一并接收——因为我也有野心,”凌傲天的眼睛亮了起来,就像天山上的湖水,深邃而闪烁着星光,“我的野心比你的更大,而且,光有野心是不够的,还要有霸主的能力、魄力、气质和手段。很可惜,你只是徒有野心,所以最终也还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空余笑柄。可我和你不一样——”凌傲天站了起来,看向窗外让人心情愉悦的蔚蓝色天空,他感觉自己的心跳得很快,因为他看到了未来,耀眼的未来,想到这儿,心似乎都飞了起来。
“当然不一样,因为,赢的人还会是我。”
一定会是我,雄霸。
初始
天荫城一带,群山壁立,天山却高距群山首,雄伟巍峨,可知高不可测。
“天下会”,其总坛正是设于此天山之巅,坛舍倚山而建,雄伟巍峨,气象万千,令人叹为观止。(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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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会的总坛此时已经大致建成,然而还不似小说中那样奢华,毕竟天下会此时才刚刚起步。
雄霸等人已经筹建了一年有余,天下第一楼方才落成,就迫不及待宣布建立天下会了。
这座天下第一楼,楼高三层,堪称琼楼玉宇,金堆玉砌,乃筑于天山巅上最高之处,直冲云霄,倘若置身其中,必可尽瞰苍茫大地,大有“君临天下”之势!
这天下第一楼当然是雄霸的居所。
凌傲天对天下第一楼很满意。这里视野开阔,空气清新,内部装潢庄重大气,以黑色和金色为主,暗红色为辅。一层很大,是雄霸准备用于处理天下会会务的。有一张雕龙鎏金书案,此时尚未有事务呈上,案上只有笔墨纸砚和几本书——雄霸还是很善于学习的,光有武功有什么用?他也明白,想要称霸天下,单纯的武夫是不可能做到的。凌傲天翻了翻,有几本兵书,还有几本史鉴。
这个世界的文化风俗都与中国隋唐时期十分相似,民风开放。然势力分布却与战国相仿,大大小小的诸侯不计其数,冲突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江湖上各大势力都拥有自己的城池地盘,有投靠诸侯的,也有暗中蓄势待发的。
天下会此时才刚刚起步,事实上只能算得上是二流势力。虽然吞并了不少势力,帮众也有万余,但在凌傲天眼里,这些不过是空中楼阁。就算是书上盛极一时的天下会,也不过是空中楼阁罢了,雄霸一死,天下会就消失无踪了——真正的大势力是不会因一人之生死而破灭的,也许会因为失去支柱而衰弱,但像原本的天下会这样一夜之间消亡的,只能说,根基太浅。
凌傲天的打算是厚积薄发,现在基础已经有了,完全没必要再穷兵黩武,那种四处烧杀抢掠什么的,档次也太低了,简直侮辱了天下会这个名字。
事实上凌傲天并不喜欢天下会、雄霸之类的名字,听起来就像暴发户,真正有底蕴的大势力才不会把这种野心放在明面上,成为众矢之的的。不过现在已经宣布了,也无法更改了。转而一想,其实也没什么不好,雄霸有这个资本,他的武功确实是此时的第一阶段高手之一,开宗立派是不在话下。而凌傲天呢,因祸得福地更进一步,可以说已经迈进了绝世高手的门槛,比之真正的雄霸要早上很多年,只要再经过一些总结和升华,可以说,天下可敌者也不过一掌之数了。天下会虽说彰显了雄霸的野心,可是大势力们也不至于为了一个名字来为难,要是真的要与你为难,你改什么名字也没用。而雄霸呢,他毫无背景根基,以傲然的姿态走上江湖这个大舞台也有好处,毕竟可以迅速打响名号,既然低调已经低调不起来了,那就高调好了。
雄霸在书案前拉了一道帷幕,按照雄霸的想法,在帷帐内处理会务,就是所谓的“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了。凌傲天想也没想就把帷幕扯掉了,这简直是不知所谓。现在天下会初建,又不是幕后老大,要什么帷幕呢。再者说,在属下奏事的时候,凌傲天更喜欢观察他们的表情,每一个细节都可以看出一些隐藏起来的小心思,这不是很好?反正属下们又不可能堂而皇之瞪着雄霸观察,有没有帷幕又有什么分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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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德走进天下第一楼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穿着深紫色缎绵衣坐在大气的鎏金书案后面的男子。
男子正在最耀眼的年纪,二十五岁上下,剑眉星目,高鼻薄唇,肤色不白也不黑,浑身上下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尊贵气质,又隐隐藏着杀意,微微上翘着嘴角,一眼扫过来仿佛把心里暗藏的小小心思也看得通通透透。
秦德觉得雄霸有什么不一样了。
秦德认识雄霸的时候,雄霸只有七岁。那时他还不叫雄霸,小伙伴们叫他浪儿,因为他本来就是无父无母的流浪儿,还有人管他叫小杂碎,当然,这个词秦德这辈子也不敢再在雄霸面前提起了。秦德第一次见雄霸的时候,只觉得这个浑身上下脏兮兮的小男孩有一双很亮很亮的眼睛,就算是夜里最亮的星星也比不上。后来,秦德看着雄霸一步步成长,终于建立了天下会。两天前天下会成立,他当众宣布自己叫雄霸之时,仿佛一把出鞘的宝剑,锐利而不可逼视。然而等他们大醉一场,今天第一次议事时,却觉得雄霸似乎从出鞘的宝剑变成了宝盒内的明珠,光芒内敛而柔和,却更加深邃而看不透了。
难道人改了个名字变化有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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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傲天对照着记忆看着下方的天下会的元老们,这些人在风云故事开始之后都没出现过,想来是走狗烹了吧,凌傲天自嘲地笑了笑,一个人怎么可能把天下会建立起来?凌傲天理解雄霸的想法,他的内心深处其实藏着很隐晦的自卑,这些人清楚他的来历是多么的低微,等到雄霸名扬天下时,又这么可能还留着他们呢?可是凌傲天不在乎这些,越低微的出生,才越能突显自身的成就不是?都还没什么根基就乱杀功臣,难怪最后只剩下一个空壳子了。
秦德,三十岁,原来家里是做小生意的,在雄霸生长的村庄里也算的上是一个人物。这个人很聪明,他看出雄霸是潜龙在渊,于是想试试做吕不韦。
聪明就好,凌傲天不着痕迹地观察着秦德的一举一动。用当然要用聪明人,难不成用笨蛋?秦德没有什么功夫,也没有深厚的背景,薄有家资都送给雄霸发家了,人也够低调不会自以为是得意忘形——能用,能大用——凌傲天给秦德打上了一个标签。再加上——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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