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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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痞子- 第4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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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叔,她呆在这里,安全没问题吧?”叶萧不敢掉以轻心。

“我要和你们一起行动。”还未等浅南辰说话,轻舞扬便插嘴道:“别想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要是把我留在这里,万一遇到了什么特殊情况,被坏人杀了,你们良心过得去吗?”

“”

浅南辰和陶行知相对苦笑,老轻家的这个丫头还真是个难缠的主。

叶萧无可奈何,看向浅南辰和陶行知征求两人的意见。

“这么着吧,小舞,你随我们一起去。但是,一切行动要听我们指挥。”浅南辰郑重其事道。

“好,浅叔,你放心,我一定乖乖听话。”轻舞扬喜笑颜开,马上哼着小曲去换上爱斯基摩人的衣服。

三人相对苦笑。

曾经的六零一族的生死兄弟,同生共死多年,两人和轻侯将的感情不一般,轻侯将的闺女就同自己的闺女一般,叶萧从浅南辰和陶行知的眼中只看到对轻舞扬的宠爱。

“小任那傻子追了小语这么多年,不成功,反而被你着小子给后来居上了。”陶行知没好气的对叶萧说道。“我看小舞也不把稳。”

“陶叔,我和小舞姐没什么。”叶萧苦笑道。

“没什么,现在没什么,将来也会有什么。”陶行知瞥了浅南辰一眼,道:“老浅的两个宝贝闺女都被你搞到手了,没想到老轻家的也会落入你手中。”

“我和小舞姐真没什么。”叶萧大呼冤枉。

“哼,记得好好对小语和香韵。”浅南辰瞪了叶萧一眼。

叶萧悻悻然,自己理亏,也没办法反驳,谁让自己把人家的两个宝贝女儿都给霸占了呢。

陶行知嘿嘿直笑,想当年,他可是六零一族的泡妞高手,年轻没少混蛋过,也伤过很多女人的心。最后遇到了现在的夫人,才怦然心动结了婚。要说对女人的了解,陶行知在新一代可是排得上名次的。

西门庆,号称新一代第一泡妞高手,其实他是陶行知的徒弟。

从轻舞扬的眼神中,陶行知早就看出了些什么。

对此,他不知道说什么也不想说什么,只能暗叹叶萧这厮的桃花运也太好了些。

如同他这般经历过大起大落,看过大风浪男人,对男女关系看得比其他人透彻,只要在一起能感到幸福,其他的老规矩,管他作甚。

轻舞扬这种等级的美女,即使换上了难看的爱斯基摩服装,也掩饰不了那俏丽的脸蛋和优美动人的身材。

“小舞,你一定要跟紧我们,保护好自己,到时候我们很难腾出手来。”陶行知告诫道。

“放心吧,陶叔,我没问题的。”轻舞扬嘻嘻一笑。“叶萧会保护我。”

叶萧报以白眼。

又不让自己吃,还让自己保护,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一间很宽敞的冰屋之内,聚集了两大指挥使,五大执事,勃朗神。八位阿尔卑斯组织的最高层。

不过,此时的慕夕却被牢牢的绑住。

因为在乌索利耶别墅的时候,慕夕身份暴露。

“慕执事啊慕执事。”勃朗神冷笑连连:“阿尔卑斯组织,可是我爱斯基摩人的基业啊,没想到因为你,就这么给毁了。”

“你说,我该怎么惩罚你才足以泄我心头之恨。”勃朗神突然提高了声音,面孔格外扭曲。

“是你自找的。”慕夕脸上有五个通红的手指印,嘴角流出一丝鲜血,冷笑道:“勃朗神,当初你就不该杀了松藤星田,浅南辰是你惹不起的人。”

“为什么要这么做?”勃朗神面目狰狞道:“我给了你多少好处?为什么还要背叛组织?”

“浅南辰,他能给你什么?”勃朗神冷冷道:“是的,浅家是大,但也比不上组织。他能给你的,我都能给你。”

“你给不了。”慕夕面无表情。

“为什么我给不了?”勃朗神眼神熠熠,似乎要把慕夕看透,这个女人,是他最看重的一个执事,有能力,有心机,而且,人长得也漂亮,适合替组织办好多事,这也是为什么慕夕能够短短二十年就成为阿尔卑斯组织组织高层的原因。

慕夕一笑,眼神中透出丝丝柔情,道:“因为,浅南辰是我女儿的爸爸。”

“是这样!竟然是这样!”

在场的众人同时震惊!

第七百四十章 把钱交出来

这个心机深沉的女人,从她一开始进入组织,便有计划有目的。*。*

“好好好,慕夕,你背叛了组织,应该知道是什么后果。”勃朗神面孔极度扭曲,愤怒到了极点,辛辛苦苦经营了一辈子的组织,就是毁在这个女人的手里,如果没有这个女人,阿尔卑斯组织还继续辉煌下去。

爱斯基摩人的心血,就是毁在这个女人手上。

勃朗神!

为什么叫阿尔卑斯组织?因为它建立在阿尔卑斯山之上,为什么她叫勃朗神?因为勃朗峰是阿尔卑斯山最高的山峰,他是掌控整个最高峰的神,掌控着整个阿尔卑斯组织,所以叫勃朗神。

但是,曾经可以睥睨欧洲,就连耶和华也要对他礼让三分的勃朗神,输了,输在两个华夏人手里,输得一败涂地。名誉扫地,只能灰溜溜的返回北极圈内,还要受到族内人的白眼。

这一切是谁造成的?

就是她,这个在阿尔卑斯组织内当了二十多年卧底的女人。

慕夕脸上无喜无悲,看不出任何的感情波动:“要杀变杀。”

“不,我不杀你,杀了你是便宜你。”勃朗神冷笑道:“我要折磨你,而且,我不仅要折磨你,我还要折磨你的亲人,在你眼前一点一点的折磨,让你受尽痛苦。”

“你无耻。”慕夕大骂。

她不怕死,她最担心的,莫过于香韵,这个苦命的女儿。还有南幸,她和南起的儿子,她虽然不爱南起,但是南幸毕竟是她的儿子,血浓于水。

“这是对你的惩罚。”勃朗神冷笑道:“你应该有一个叫南幸的儿子,而且,你和浅南辰生的女儿,我也会找到。”

慕夕死死的盯着勃朗神。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感觉冰屋一阵,大门处的冰面被破开,一个拎着一把重剑的怪人出现。

脏兮兮的头发脏兮兮的衣服脏兮兮的裤子脏兮兮的剑,他浑身上下就没一处干净的地方,扣了一把鼻屎,这人大声道:”你们谁是勃朗神?赶快出来让爷爷见识见识,骂了隔壁的,老子打死他。”

怪人说的是华夏语,能够听得懂的只有两人,一个是慕夕,一个是勃朗神。

勃朗神一共会十五种语言,其中华夏语很流利。

两大指挥使,马特和蒙特罗莎。四大执事,一脸警惕的看着突然闯进的邋遢男人。

“你是谁?”勃朗神用华夏语道。

“你是勃朗神?”怪人看着这个传说中欧洲最英俊的男人,不像啊,这款式要能算英俊?世界上哪还有丑人?

“没错,我就是。”勃朗神答应道。

“不可能,勃朗神没你这么丑。”怪人摇了摇头,一副不信的模样。

勃朗神眼中闪过一丝杀机。

男人都是爱面子的动物,无论他年轻还是年老,无论富贵还是平穷,无论高居庙堂还是一介匹夫。世界上,有谁愿意被被人说自己长得丑?

除了疯子,恐怕谁都不乐意。

“到底谁是勃朗神?有胆子就站出来,弄这么难看的一个老头出来糊弄人?当老子是三岁小孩吗?”怪人看着几人咒骂道。

“马特,蒙特罗莎,杀了他。”勃朗神终于爆发。

“是。”马特和蒙特罗莎听到了勃朗神的命令,毫不犹豫,赤手空拳攻向怪人。

“草你大爷的,当老子是软柿子?”怪人看着两人赤手空拳,道:“既然你们不用兵器,我也陪你们玩玩。”说着,怪人将无锋重剑扔在了地上,不,是插在了地上,如同锋利的割鹿刀一般,结实的冰层宛如泥巴一般柔软。

随便一丢,无锋重剑深深的插入冰层之中。

要是叶萧在这里,肯定会骂一句傻。逼。

有剑不用,非要当什么君子!

傻。逼中的战斗机。

怪人出手如电,每一脚踢在两大指挥使身上,就像被千斤巨岩撞击到一样,身子不停的后退。这就是重剑门的精髓,讲究力道。把人的身体当成重剑训练,剑是人,人是剑。

剑过后,摧枯拉朽。人过后,不留一个活口。

重剑门,注重的其实不是剑的训练,而是人的训练。

怪人不用剑,战力反而是最强的。

马特满头红发,此时如同触了电一般,不再是爆炸式头发,而是根根竖起。双眼通红,双脚并用,马特的出彩的地方在他的腿上,速度快得不可思议,只留下一串串长长的脚影。

蒙特罗莎则是不同于马特,蒙特罗莎的长处是手,而且身子格外灵活。

蒙特罗莎打起架来,不像恶狠狠的女杀手,更像一个舞蹈演员,不停的演绎着漂亮的舞姿。

阿尔卑斯组织,战力最强的两大指挥使,竟然和怪人打了个平手。

不过,冰屋虽然结实,却耐不住三大高手的折腾。

马特对蒙特罗莎使使眼色,蒙特罗莎身子一动,出了冰屋,马特旋即也一跃而出。

“草你大爷的,别跑,你们逃不了的。”怪人大叫一声,追杀了出去。

叶萧曾经对他说过,如果遇到一个红头发的男人和蓝头发的女人,将他们引出冰屋。怪人没想到的是,不是自己将他们引出冰屋,而是他们将自己引出冰屋。

出了冰屋之后,三人继续颤抖在一起。

因为这座冰屋是品字形冰屋聚落的最尾巴,位置偏远,并没有引起其他爱斯基摩人的注意。

这个时候,马特和蒙特罗莎却没有注意,四个身影早已接近冰屋。

“小舞姐,把保险打开,一旦出了什么问题,尽管开枪,打死人不要紧,你没事就行。”叶萧想了想,又补充道:”当然,你别把子弹打在自己人身上。”

“你小看我。”轻舞扬瞪了叶萧一眼,不过那具打死人不要紧,你没事就行却听得心里甜滋滋的。

浅南辰对叶萧和陶行知使了使眼色,徒然之间,身子一动,转眼之间只留下一道残影,可见其速度之快。

“小舞,你自己小心。”叶萧说完之后,和陶行知一同行动。

三道人影宛若离玄的箭一般,浅南辰在前,叶萧和陶行知分别在后,呈品字形,进入了硕大的冰屋之内。

马特和蒙特罗莎正和怪人打得火热,竟然谁也没有发现浅南辰三人的行动。

此时,冰屋之中早已乱成一团。

其实,对于阿尔卑斯组织来说,执事虽然是高层,但实力却不怎么样。执事注重的是综合能力,譬如社交能力、心思的敏捷程度,执事是阿尔卑斯组织在各地的代言人,他们只要能给阿尔卑斯组织带来利益,即使一点功夫不会,也能成为执事。

没有了马特和蒙特罗莎这两大高手,凭借着浅南辰、叶萧、陶行知三人的本事,很快控制住了场面。四大执事当中,出了其中高瘦的执事有点身手之外,其他三人在叶萧看来不算什么,轻松解决。

浅南辰一进屋,便和勃朗神战在一起。

叶萧和陶行知制服四大执事,叶萧解开慕夕身上的绳子之后,无论是叶萧还是陶行知,都没有帮忙的想法。当初浅语的母亲之所以被毒死,完全就是勃朗神下的命令。

所以,男人有时候也能彼此明白心意。

只有让浅南辰亲手杀了勃朗神,他的心里才会痛快一点。

虽然勃朗神身手很强,但叶萧和陶行知并不担心,浅南辰可是曾经的新一代第一高手,曾经击败了耶和华,成为华夏超然一流高手,甚至因此得到了华夏的最高荣誉——守护勋章。

守护勋章,无异于一张免死金牌。

整个新一代,也只有浅南辰拿到手。

“我去外面看看。”有陶行知坐镇,叶萧并不担心四大执事还能有什么反抗的能力。

“叶萧,搞定了么?”轻舞扬刚刚小心翼翼的拿着枪走进冰屋,却碰到叶萧走了出来。

“搞定,我去帮怪人。”叶萧指了指远处说道。

“喂,你傻呀你,有枪不用,用什么拳头啊?”轻舞扬将手里的枪递给叶萧道:“多简单的事,我有时候真想不通,为什么有枪不用偏偏要用拳头。”

“用拳头叫尊重。”

“不过,马特和蒙特罗莎丧尽天良,为阿尔卑斯组织做了多少坏事,不用尊重他们。”叶萧说着,嘿嘿笑了两声,接过轻舞扬的枪。

有了枪,一切就那么简单。

“草你大爷,老子很快就打败他们了,你插什么手啊?”怪人对叶萧的插手很是不悦。

叶萧看着奄奄一息的两大指挥使,往枪口上吹了一口气,有枪,杀人就是这么简单。

令叶萧有些郁闷的是,轻舞扬真的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妞,睁大漂亮的眼睛看着叶萧杀人,而且还看得津津有味,叶萧不得不感叹。红三代不愧是红三代,始终流淌着红一代的血液。

在怪人的骂骂咧咧之下,三人走回冰屋。

战斗已经完美结束。

勃朗神被浅南辰完爆。

此时,浅南辰正举起怪人那柄脏兮兮的无锋重剑,准备给浅语的妈妈报仇“等一等。”叶萧赶紧喊道。

“草你大爷。”叶萧一脚将勃朗神踹了个狗吃屎。“把你这些年聚敛的钱交出来。”

第七百四十一章 这一天

满打满算叶萧活了二十四年,在这二十四年之内,不敢说经历过大风浪大起伏,但也有点小沧桑,特别是进入新一代之后经历的种种。说苦,真的是苦。说乐,确实也欢乐。

经历过的种种痛苦,叶萧最难忘的,还是第一次中了老鹰鳄鱼的天地无奇术,那种浑身上下,每一处肌肤每一个毛孔都疼痒难当的感觉,叶萧不想再感受第二次。有了天地无奇术,所谓的什么烙铁之类的都是浮云。

阿尔卑斯组织,经历百余年,不知道聚敛了多少财富。

就这么让勃朗神死了?岂不可惜?

勃朗神一副坚决的模样,誓死不说,奈何,当年杨成这位国术大师创造的天地无奇术,经天地之道,神乎其神的绝技。几乎是华夏古典静脉学的总纲。

阿尔卑斯组织组织所谓的五行刑法在天地无奇术面前,不堪一击。

仅仅用了十分钟的时候,勃朗神彻底招供。在场的无论是轻舞扬,叶萧,还是见过世面的浅南辰,陶行知,都被阿尔卑斯组织聚敛的财富给吓了一跳。

所谓的富可敌国,不过如此。

“感谢你,为我们华夏的慈善事业做出贡献。”叶萧眯着眼睛笑了起来。

勃朗神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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