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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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狂澜- 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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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队首逐步排到队尾,并不时的用剑柄轻轻敲击自己的盔甲,发出清脆的碰撞声,给后面的士兵一个方向。

与密林中的啸杀气氛不同,方老生手下那个不得不负责巡夜的部将低声咒骂了几句,就偷偷跑去休息了,上行下效,巡夜的人越来越少,最后连那火油燃尽、直至熄灭的火炬也无人看管了,全营上下鼾声如雷。

“弟兄们!跟我来!!”李霄云轻声命令了一句,缓缓拔出长剑,带头向前方走去。

众士兵们也拔出了自己的长剑,一起向前,对面虽然是一个不设防的营地,但他们人数在两千以上,远远超过己方,这些士兵们虽然有胆量跟着自己的首领来袭营,可那是抱着必死的觉悟,要说心中没有半点紧张是不可能的。越是紧张就越是容易出现意外,就在他们摸到距离营门的火把不足二十米时,一个士兵竟然被地上的石头绊倒了,重重跌倒在地上,手中的长剑也被甩了出去,剑身撞在一块岩石上,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李霄云看见营门口一个抱着长棍坐在地上酣睡的敌兵身体动了一动,知道行迹将要暴露,索性迈开大步,直向着营门奔去。

李霄云手下的士兵连忙大步跟上,一个伍长恨恨的踢了那跌倒的士兵一脚,低声喝骂道:“妈的,你小子要是杀不够十个,回去老子就扒了你的皮!快点给我爬起来!!”

那士兵满脸通红的爬起来,冲上去捡起了自己的长剑:“十个就十个!”

“老子替你查数!”另一个士兵嘻笑着接了一句。

营门前的敌兵恍惚着从梦中惊醒,一百个人一起跑步的声音着实大了些,何况盔甲和盔甲相撞击的声音在夜间听起来非常清晰,可惜,农夫毕竟只是农夫,没经过训练的农夫可以学会残暴,但学不会应变。

“什……什么人?”一个方老生的士兵呆呆的看着杀气腾腾的李霄云:“口令……天王!!”

“无敌……”另一个方老生的士兵懵懂着回了口令,旋即看清已经扑到近前的李霄云,他吓得‘妈呀’一声,扔掉了木棍,转身就向营地跑去。

这个营地是李霄云见过的最简陋的营地,所谓的营门也不过是立着两根木杆,还立着一面‘方’字大旗而已,营地的四周没有障碍物,更没有什么陷坑、铁蒺藜、绊马索之类的设施,这个营地可以从各个方向攻打。

李霄云之所以选择这里为突破口,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这里的火把多,在不久之前才换过新的,而营地内大多数的火把火炬都熄灭了;二是因为现在刮得是东南风,如果从后营杀进去,在敌营内放起火来,烧的是他们自己。李霄云虽然不是什么识天文、知地理、能运筹帷幄的名将,但怎么利用风雨水火是每一个普通军官必备的基本常识。

有几个刚刚醒来的敌兵还在傻呆呆等着李霄云的回答,而李霄云用自己手中的长剑给了敌兵一个最简捷的答案,剑锋扫过、血花飞溅,剩下的敌兵一起怪叫着向营内逃去,竟然没有一个人想着去敲营门内的战鼓。

“杀!!”李霄云一个跃步,追上了一个敌兵,从背后把那敌兵劈倒在地,接着他顺手摘下一支火把,追着敌兵杀入营内。

李霄云的士兵们有的拿出了自己的火把,有的则把敌人的火把摘下来,杀人放火、杀人放火,这两个词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火势可以使敌兵更加慌乱,也可以让自己杀死更多的对手。

就在这时,距离方老生营地七、八里的一处矮小的丘陵上,几骑斥候正惊讶的看着前方的火光。

“头,前面有敌情!”

“废话!你以为就你自己长眼睛了?!”被称为‘头’的人笑骂了一句:“你们两个马上回去禀报统领大人,我和小三过去看看!”

“好嘞,正好我还没和统领大人说过话呢,哈哈……”

“也难怪统领大人没找你说话,就你那贼眉鼠眼的样子,走到哪都招人烦。”另一个斥候笑着刺了一句。

“你懂个屁!老子这叫精神!!”那‘贼眉鼠眼’的斥候瞪起了眼睛,不过他的眼睛确实小,样子反而显得更加滑稽了。

“别他妈的打屁了,想耽误军情么!”被称为‘头’的人喝道:“你们两个路上小心点,宁可慢了点,也不要出现闪失。”天色太黑,虽然他们举着火把,但如果纵马急奔的话,谁也不敢担保会不会出事。

“知道了,头。”那‘贼眉鼠眼’的斥候勒转战马,向来路上驰去,留下了一句话:“头别的都好,就是喜欢婆婆妈妈的……”

“操!”被称为头的人想喝骂几句,可被喝骂的人已经跑远了,他摇了摇头:“小三,把火把熄掉,我们潜过去看看究竟。”

“是!”另一个斥候答应一声,翻身下马,把火把顶进草地里,又踩了几脚,火把熄灭了,随后两骑斥候趁着夜色,不紧不慢的向前奔去。

方老生营地内的李霄云已经陷入了苦战中,如果以千余兵力成功夜袭两千人的营地,那是胜利;以五百人夜袭取得胜利那是辉煌,以三百人夜袭如果最终能成功的话就成了奇迹,不折不扣的奇迹!

一百个人太少了!李霄云心中浮起股无奈的痛楚,从前营贯入他们没有费多大力气,其一是敌兵被打了个冷不防,四处腾飞的火焰让他们更加六神无主;其二是敌兵的武器过于简陋,大都以木棍为主,甚至还有拿着锄头的敌兵,李霄云的头盔就是被一根木棍打落的,可惜木棍至多能轻伤穿戴着盔甲的步兵,而李霄云的反手一剑却几乎劈断了对手的脖颈。

但杀到中军后就不一样了,敌军不但已经集中了部分的溃兵,而新压上来的生力军大都穿着全套的盔甲,手中有刺枪、也有长剑,除了没有箭矢射来外,敌人的装备和己方差不多。可惜敌人没有箭手,自己也没有,此战是夜袭敌营,箭手的作用太小了,还不如让他们防守白龙渡,李霄云一个箭手都没带。

李霄云清晰的知道,既然敌人的装备和自己差不多,说明自己已经杀到了敌军的要害之处,只要能再突破一步,也许就能见到那个方老生了,击杀方老生己方必会取得大胜!如果能看到方老生的话,他宁愿牺牲自己的性命,换一个同归于尽的结局,但是……自己只有一百人!

李霄云大喝一声,躲开迎面刺来的两支刺枪,挥手架住了一柄长剑,反手劈掉了对方的一只胳膊,在对方的惨叫声和溅起的血雾中,李霄云突然觉得眼前一黑,接着头部就传来剧痛,李霄云身不由己的晃了晃,倒在地上。

那是一个方老生的士兵,听到喊杀声慌忙从营帐里跑出来,却发现忘了拿自己的武器。眼见凶神恶煞的敌人冲近了,他慌忙从地上捡起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顺手就投了过去,没想到那么巧,偏偏打中了李霄云的头,偏偏李霄云的头盔在激战中已经被人打落了。

“我打中了!!”那个方老生的士兵怪叫起来。

另一个方老生的士兵眼见有便宜可占,急忙抢上一步,用手中的刺枪刺向了地上的李霄云。

“七个!!”随着一声咆哮,一条身影冲上前来,挥剑格开了刺枪,接着身影继续向前撞,长剑毫不留情的刺入了敌兵的胸膛,此人正是先前那个因为紧张跌倒在地的士兵,此刻他已经杀红了眼。

没等他从敌兵的胸膛里拔出长剑,一支从侧面刺来的刺枪迅速刺进了他的小腹,他发出了一声狂叫,用肩膀在面前濒死的敌兵胸前一顶,借力拔出了长剑,然后向着刺中自己的对手冲去:“八个!!”

那端着刺枪的敌兵已经被吓傻了,他不是没拿刺枪刺过人,而是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要命的人!刺枪本已刺中了对方的小腹,这一冲之下,不但自己被逼退了两步,长长的枪杆还从对方的后背透出,带起了一篷鲜艳的血雨。眼见对方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扑近,他吓得肝胆俱裂,怪叫一声,就想弃枪逃走,可惜对方的长剑已经在这时刺进了他的脖颈。

面前的敌人太多太多了,那置生死于度外的士兵刚刚刺死敌兵,就再次被左右两侧刺来的数支刺枪刺中,一支刺中了他的肋下,另一支刺中了他的大腿,生生把他钉在原地,动弹不得。其余的刺枪刺在了他前胸的护甲上,虽然没能给他带来致命的伤害,但强大的冲击力击得他身体倒仰,却又被肋下和大腿上得刺枪硬给拉了回来,一推一拉之下,他肋下和腿上的伤口竟然被扯成了茶杯大小,鲜血潺潺冒出。

这是一种难为言状的剧痛,那士兵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般的嚎叫声,口中也喷出了一口鲜血,他的内伤还没到鲜血倒灌入气管、食管的程度,这口鲜血是他禁不住剧痛竟然咬破了舌尖喷出来的。

“九个……”随着一声含糊不清的怪叫,绝死的士兵用自己最后的力量把长剑投了出去,正好刺中了那个叫喊着‘打中了’‘打中了’的敌兵,长剑的剑尖从那敌兵的眼眶中直插进去。

那敌兵很巧的用石头击倒了李霄云,此刻又更巧的被敌手的飞剑刺进了眼眶,也算是一报还一报了。

又有敌兵冲了上来,挥起长剑劈中了那绝死士兵的肩膀,没等敌兵拔出自己的长剑,那绝死的士兵呵呵怪笑着抱住了上前拣便宜的对手,一口就咬在了对方的咽喉上。

没有人甘愿自己被人活活咬死,也没有人愿意看着自己的同伴被敌人活活咬死,被咬的士兵疯狂挣扎着、拳打脚踢试图甩开对手不说,一支又一支刺枪从侧面刺进了那绝死士兵的身体,但所有的一切都不能让那绝死的士兵松嘴。

李霄云已经从地上摇摇晃晃站了起来,看到眼前的悲烈场面,他目呲欲裂,狂呼一声:“杀啊!!”挥舞着长剑就杀入了敌群。李霄云身后的士兵们群情汹涌,高呼一声:“杀!!!”随李霄云身后一起向前冲去。

此消彼长,相比之下,方老生的士兵们都被刚才的一幕吓破了胆,见到对手们气势如虹的扑上前来,他们不约而同的怪叫一声,向后面窜去,可他们又和后面涌上来的同伴们撞在了一起,一时间,方老生的士兵们乱成了一团。

突然,很奇妙的事情发生了,追的人不追了,逃的人也不逃了,所有的人都呆立在那里,侧耳听着什么,连李霄云也不例外。

地面在不停的震动着,远处传来了轰轰的马蹄声,马蹄声越来越大,象潮水一般席卷过来。

“弟兄们,顶住!统领大人来了、统领大人来了!!!”一声嘶叫打破了短暂的寂静,两骑骑兵从斜刺里窜来,他们身上到处都是血迹,显然也是经过了一番苦战,后面那骑兵的刺枪头早就不翼而飞了,轮着刺枪象轮棍子一样左右乱扫着。他们是杜兵部的精锐骑兵,在钱不离的大力灌输下,骑兵的做战风格变得异常狡猾,遇到人多他们拨马就逃,遇到落单的就上去杀个痛快,在这不见飞矢的战场上,他们可真是如鱼得水了,就算是被数个敌兵包抄住,他们也可以凭着速度瞬间冲破包围。

“统领大人……”李霄云喃喃的说了一句,突然反应过来:“冲啊!!”

“冲啊……”李霄云身后的士兵象疯了一般一拥而上。

两个骑兵的嘶叫声在难得的寂静中传出老远,方老生的士兵们都明白了,这是敌人的援军!!虽然他们还看不到敌军,但他们能感应到大地的震动,已经被对手的勇烈吓破胆的敌兵突然也爆发出了难得的士气,当然,这种士气不是用来对付敌人的,而是用来对付自己人,他们亡命般向后逃去、向彩虹桥逃去,如果再有人敢不识趣的向前涌,他们手中的刺枪和长剑也不是吃素的!

“举枪!!”杜兵一声大喝,摘下了自己的长枪,交战之前先来一场箭雨的战术是用不上了,敌营内有自己的友军,那就用最快的速度击溃敌军吧。

骑兵们整齐的平端起刺枪,呼啸着跟在杜兵身后向前冲锋。

方老生的前营内到处是火光,有忙着救火的,也有忙着收拢队伍试图从后面包抄李霄云的,在震耳的马蹄声中,他们也停下了自己的动作,借助火光,他们清清楚楚看到了一马当先如煞神般的杜兵,还有他身后那一排闪着寒光的枪林。

步兵必须要经过严格的训练才能迎战骑兵,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在胆魄上的训练,否则的话,他们会在看到骑兵一往无前的气势时发生全线崩溃。严格的讲,方老生的士兵也就是一群敢杀人、勇于杀人的农夫而已,他们根本无力和骑兵对抗。

正文 第九十九章 主将

杜兵提马跃入了敌营,简单的挽了个枪花,长枪正刺进一个敌兵的前胸,借助冲力双膀一抖,那敌兵的尸首象个稻草人一般被高高的抛起。

杜兵的神勇一枪立时就让方老生的士兵炸了营,他们哭爹喊娘的四处奔逃起来,步兵对上骑兵最忌讳的事情就是逃,步兵是永远也跑不过骑兵的,但是步兵对上骑兵最容易出现的事情也是逃,这是一个规律,除非是极有勇略的将领才有能力、有几率扭转这个规律!

杜兵的本部骑兵冲进了营地,杀死那些背对着自己正逃跑的士兵是容易的,一蓬又一蓬血雨溅起、一声又一声惨叫传来,原来人的生命有时会变得象蝼蚁一样的脆弱。

杜兵的枪急、马快,一直冲在最前面,他的武艺也是天威军中最强的一个,只眨眼间,他就击杀了十数个敌兵,不过他没有满足,眼睛一直在盯着前方,对于四散奔逃的敌兵,他没有心思去追击。

同心协力、众志成城这些话指得是人们忘我忘私、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可是真的有某个势力能这么真正的团结在一起么?人们可以为了同一个目标走到一起,也可以做到团结,但是有些东西是一定要争的,例如尊卑高下!

对上位者而言,他们可以为了某个目标不畏牺牲,甚至是牺牲自己的生命,不过这都是为公而言,忘私却是做不到的。

如果钱不离下令让杜兵单枪匹马去闯方老生的大营,杜兵不会拒绝也不会退缩,执行统领大人的命令是他的职责,这是公。

从私的方面说,杜兵最想要的就是辉煌的功绩和统领大人的赏识。

此次统领大人下令骑兵队分波次进攻,他是第一队,而王瑞是第二队,杜兵心里明镜似的,统领大人这是要把活抓敌酋和救援友军的两大功劳送给自己,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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