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萌妃赢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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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萌妃赢翻天- 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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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她一点都不想让他去,但是没办法,她现在跟他是合作关系,她还得仰仗他保护自己,再不愿意,也不敢撇下他。

楚留非将手指放进嘴里,低低地吹了一声口哨。

很快,一条人影从窗口跃进来,居然是沐瑛。

“你保护林姑娘安全离开。”楚留非命令沐瑛,而后对夏雨琳微笑,“走吧,林兄。”

夏雨琳只得跟他走出去,楼下,不知何时已经准备好了两匹快马,楚留非翻身跃上最高大的那匹黑马,笑道:“如果林兄不善骑马,与我共骑一马也可以。”

“呸!”夏雨琳给他一个凶巴巴的眼神,手脚很不利落地爬上那匹矮小一点的马匹上,“别小看人。”

楚留非笑笑,拍马离开,夏雨琳身姿有点歪地跟在他后面。

夏雨琳跟师父混江湖的时候,托师父的福,骑马划船潜水射箭射击什么的都有所涉猎,但是……没一样是精的,所以,这会儿骑马骑得很是别扭和辛苦,好在楚留非还算体贴,刻意放慢速度,一路等着她。

两人都没有提到要去哪里,但心里都知道他们要去哪里——夏墨清的坟墓。

既然已经能确定“故人”就是南婉婉,那么南婉婉的“长眠之地”只有一处,那就是夏墨清的坟墓,而南婉婉的梦想,一定就是与夏墨清埋在一起。

因此,去夏墨清的墓地寻找先皇圣旨的下落,是必然的。

说到夏墨清的坟墓,这又是夏家的秘密之一,因为啊,夏墨清活着的时候就已经很烦世人来找他了,要不然也不会在外头弄那么多秘密基地,他死了以后当然更不想世人来烦他,所以,他早早地就为自己挑了一块清静隐秘的墓地,并先将墓穴和棺材都准备好了。

按夏公子——也就是夏墨清附身的黑猫大爷的说法,他从小就觉得自己太聪明太有才华太有成就,而有一个词叫作“天妒英才”,老天不会让他风光五六十年这么久,而且他与这世俗又是格格不入,实在不适合在人间生活太长时间,死得早一点,理所当然。

另外,他认为像他这样的天才就应该在最有才华、最有创造力的时候死去,待到江郎才尽时才死去是一种悲哀,所以,他就是觉得自己会早死,并早早准备了死后的长眠之地。

为了防止他死后被世人骚扰,他也早早地就告诉夏老夫人和老管家,说他万一哪天死了,夏家一定要低调办理他的丧事,绝对不可以将他的墓地透露出去,否则他死后一定不会放过出卖他的人,一定会变得恶鬼,日日夜夜缠着背叛者不放。

因为这些缘故,他真正的墓地只有夏家几个大主子知道,而她会知道,当然是因为夏公子告诉她的,她必须要承认,带一只有才华、有见识的喵星人在身边,还是很有用的。

另外,夏墨清还有一个世人皆知的豪华墓地,但那其实是夏家为他另外兴建的假墓地,世人可随意去拜祭——夏家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呢?依夏雨琳分析,这是夏家圈钱的手段之一,想想,夏家可以利用夏墨清的名头,每年都搞几个XX年纪念什么的,趁机捞一笔。

夏家就是爱钱啊,包括今天的拍卖大会,为什么夏家不派人参与?依她看,夏家就是害怕出钱去买啊,便放出风声说夏墨清根本没有画像留存于世,拍卖的一定是假货,他们不屑理会,这样就能既不花钱,也不受道义上的谴责了。

想到这里,夏雨琳叹气,为什么夏鹤清母子这么贪钱呢?

听说夏老太太从小贫苦,跟着小姐嫁进夏家时,夏家也并不富裕,夏老太太穷了很长时间,终于有一天家里发达以后,估计她在一夜之间享受到了有钱的滋味,就欲罢不能了,就拼命追逐金钱了。

有其母必有其子,夏鹤清也跟他娘一个德性。

真希望夏家没落啊,这样,就不会有人再被夏家祸害了。

突然一阵天旋地转,夏雨琳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人扯下了马。

是楚留非扯她下马的,她开口就要骂:“你做什么……”

楚留非捂住她的嘴,沉声道:“闭嘴,四周有埋伏。”

夏雨琳见他的眼神很认真,不敢说话,不敢乱动了,这男人虽然平时总是超不正经的,但在正事上,绝对不会乱来,比如这一路赶来,他就没跟她说过半句调笑的话,一副专心干活的样子。

她们刚刚得到有用的消息,这么快就有埋伏了,这其中有什么关联吗?

话来,哪里有埋伏?她竖起耳朵,睁大眼睛,怎么都没发现可疑之处?

此时,天色已经微暗,她们已经来到郊外,四周没什么人,她看得其实也不太清楚。

“来了!”楚留非忽然低声道,而后放开她的嘴,站起来,“你躲在我和马之间,切勿乱动。”

夏雨琳立刻抓住马鞍,位于他的身后和马的一侧,真不敢乱来了。

她胸背上的伤口还痛着呢,伤到的肋骨还没有愈合,她能打才有鬼了。

在薄薄的,微暗的夕色中,前方突然之间就无声无息地出现了十几条人影,又是黑衣蒙面,又是一身劲装,又是拿着武器,一看就是职业杀手,非常厉害的样子。

如果不是楚留非说明,夏雨琳真的察觉不到前头居然埋伏有这么多人,他的功夫果然不错啊,她开始在心里为他祈祷,希望他能打败对方,并且保她毫无损伤。

“留下夏小姐,我们就放过你!”站在最前面的杀手说。

“我不需要任何人放过!”楚留非的声音一响起,整个人就从夏雨琳的面前消失了。

他说完短短的这一句话时,人已经出现在那名杀手的面前,而他手里的刀,似乎比他的身体动得还快,身体未站稳,刀已经闪电般劈过。

饶是那名杀手反应得也很快,但还是被砍下了一条手臂。

这一切,发生得非常快,也就是夏雨琳眨两三下眼睛的功夫,她根本看不清楚留非的动作,待过了一小会儿后,她终于看清眼前的形势时,楚留非已经和那些杀手厮杀到一起。

夏雨琳原本很担心那些杀手会分出人来对付她,但是,她显然多虑了,因为,那些杀手若是不押上所有的人,不拼尽全部,很有可能会被楚留非秒杀。

那些杀手当然很牛逼,将楚留非团团包围,宛如长满铁刺的密林一般,但楚留非就像风,在杀手的刀光剑影间吹过,游刃有余,刀光闪过,必定溅血。

夏雨琳还是看不清楚他们的动作,但是,地上的鲜血与断肢越来越多,她想看不清楚都不行——没一件断肢是楚留非的,可能,也没有一滴血是他的。

她的猜测对了。

几分钟后,那些杀手的动作全慢了下来,慢到能让夏雨琳看得很清楚,因为,他们都是缺胳膊断腿的,而楚留非一身是血,却目光锐利,动作仍然敏捷。

“撤——”杀手中的头儿看形势不对,也不勉强,叫了一声后就闪。

其他杀手也跟着闪,转眼间走了精光,走不了就当场自尽,这种场面让夏雨琳看得很难受。

☆、248 背她,夜探坟山

楚留非面色如常,好吧,他戴着面具,能不如常吗?只是笑得很夸张的小丑面具上沾满了血,看起来很是诡异和狰狞。

他还掏出一张精致的手帕,擦了擦面具上的血迹,而后将手帕一丢,跃上她的马,伸出大手:“十一小姐,走吧。”

夏雨琳看着他:“为什么你要坐我的马?”

为什么他的身上会有那么漂亮的手帕?感觉像是女人用的,是女人送给他的?他还真是浪漫啊,不过,他显然不珍惜就是了。

楚留非道:“十一小姐,你一直在旁边看着,难道就没发现我的马已经被砍死了吗?”

夏雨琳定睛一瞧,晕,他的马真的被砍死了,她居然看他打架看得入迷,呃,看得头晕,都没注意到这种事情。

但是,让她跟他这么危险的男人共乘一骑?想到就让人紧张,面红耳赤外加心脏砰砰跳。

于是她后退一退,警戒地道:“我坐你后面,我也不用你拉我上马。”

楚留非挑了挑眉,收手,转身,拉起缰绳:“天要黑了,如果你不想在墓地过夜,动作快点。”

夏雨琳立刻想起她刚出道时被师父骗去墓地送东西的可怕经历,赶紧七手八脚地爬上马背,抓住他后背的衣服:“别跑得太快,我会吐的。”

马匹跑起来,跑得飞快,夏雨琳几乎要被甩下马了,于是恨恨地咬着牙想:这厮该不会抱有故意开快车,让她抱紧他的无聊念头吧?

呸!她才不会让他得逞!她一定能撑住的!

她是撑住了,因为墓地并不那么远。

天色更暗了,前头居然是坟山,漫山遍野都是坟墓的那种职业坟山,夏墨清居然选择将自己葬在这种地方?

不过想想也是,所谓大隐隐于市,对于死人来说,这里是全城最大的坟山,大多数平民都会选择在这里埋葬自己的亲人,在这里长眠,就相当于活人在闹市隐居一样,挺好。

“喂,这里这么多坟墓,你知道夏墨清的坟墓在哪里吗?”夏雨琳走在形形色色的坟墓之间,紧紧跟在楚留非的身后,头皮一阵一阵的发麻,脊梁一阵一阵地发寒。

即使知道这世上没有鬼,她还是害怕,就算已经死过一次,她还是害怕。

楚留非步伐稳健,一派从容,就跟逛街一般:“知道,山的最深处。”

最深处?那岂不是还得走很远?夏雨琳后悔为什么不等明天再来:“等我们找到的时候,天都黑完了吧?那样还能找到么?”

楚留非道:“无妨,我带了火把。”

夏雨琳过了一会儿,憋不住:“万一有鬼怎么办?”

楚留非淡淡道:“鬼见了我也会害怕的,你不必担心。”

夏雨琳:“……”

好吧,她相信他的话,他是大魔王,鬼能跟魔比?所以,她不必提心吊胆的,给自己争点气。

好不容易走过一座长满坟包的山头时,天已经黑了,山风呼呼吹过,天上没有月亮,夏雨琳不断打哆嗦,也不知是冷的还是怕的。

明知道她不会死在这里,可是,还是害怕得慌,如果她跟这男人熟一点,一定会抱紧他的,可是,她跟他又不熟。

楚留非从包袱里拿出火把,点燃,火光照亮了身周三四米的范围,然而,夏雨琳却觉得有一团火光在坟山中移动的场景,比纯然的黑暗更加恐怖。

特别是举着火把的男人还戴着小丑面具,小丑的笑脸笑得跟鬼似的闪闪发光,令夏雨琳更觉得心里发毛。

她缩成一团,紧跟着楚留非,不断偷眼看四周,很怕有什么奇形怪状的东西冒出来。

这里是山上,到处是坟包,坟包之间有石头有杂草,总是,不是什么平坦好走的地面,她这样东瞄瞄西瞄瞄,悲剧就发生了:她不知踩到了什么有点滑的东西,身体一个踉跄,收不住,撞到前面的墓碑上,一只脚乱伸之中踢到另一座坟包,好像扭到了。

“呜——”她痛叫出声,很想多发出两声惨叫,但又不敢,生怕惊醒了这里的主人。

楚留非单手扶她起来:“你没事吧?”

夏雨琳攀着他有力的手臂,站起来,面容一阵扭曲:“我的脚好疼,好像扭到了。”

楚留非将火把往她手里一放:“拿着”,而后蹲下来,将她的裤脚一拉,脚踝肿得老大的,绝对没法子走路了。

楚留非也不说什么,从包袱里拿出一瓶药酒,泼在她的伤口上,有些用力地按摩起来。

疼死了!夏雨琳咬紧牙关,不断抽气,就差没有哭出来了,但同时,心里又有一点麻麻痒痒爽爽的感觉,有一个很帅很强的男人在服侍她捏,嘻嘻……慢着,她又没见过他的脸,干么觉得他很帅?

她斜眼睨他,为什么爬山或跑路的人,在关键时刻总要扭伤脚呢?弄得她好像很想跟他有点什么关系似的!

几分钟后,楚留非结束按摩,站起来,背对着她,微微弯腰:“上来吧。”

她哼哼:“干嘛?”

她的心里有点失落,因为,被他按摩脚踝的感觉……挺好的,手法娴熟,温暖有力,虽然有点用力,还动作还挺温柔,专业的按摩店都没这水平。

楚留非道:“你想走路去吗?还是想我扶你走到深夜?”

夏雨琳瘪了瘪嘴,往他背上趴去:“告诉你啊,我可不是因为喜欢才爬上你的背的。”

楚留非双手挟着她的小腿,站起来,懒懒地道:“是,只有我是因为喜欢才背你的。”

夏雨琳脸红了几下下,心脏也跳了几下下:“你别打我主意。”

楚留非道:“就算是色魔,也不会在这种地方非礼你的,你不必把你的想象力浪费在这种事情上。”

夏雨琳哼了哼,不说话了,没什么精神地把脑袋靠在他的背上。

说实话,被他背着很舒服,因为他够高大,够挺拔,够强壮,背宽腰窄,身材绝对标准又健美,若是有机会看到他穿泳装,估计八块腹肌人鱼线一样不少。

虽然已经是深秋,风凉露重,山里的夜晚尤其寒凉,但他仍然穿着薄衫,衣料下的肌肉十分的坚韧有弹性,显然是铁打铜铸的筋骨,而且,他始终非常的从容,她从他的身上能感受到强大的力量和自信,让她觉得她真没有什么可以害怕了。

于是,她没那么害怕了。

又走了一会儿后,她忍不住问:“你为什么要戴着面具?”

“我说过我长得太帅了。”楚留非还是这么说,“我怕女人会因为我长得帅才迷上我,所以才戴个面具,容易识人心。”

“呸。”夏雨琳继续嗤他,“这里住有这么多鬼,你算是回到故乡啦,就别戴面具啦,要不然你的小伙伴们都不认得你,以为你是正常人就不好了。”

楚留非也不跟她拌嘴,只是淡淡的道:“你往你的右边看。”

“有什么好看的?”夏雨琳随便往右边瞄了两眼,立马被吓得大叫一声,紧紧地抱住他。

鬼火!右边的山头上竟然有好几簇鬼火在飘来飘去!

她当然知道“鬼火”不是真的有鬼,那只是一种极为正常的科学现象,但是,她还是会怕啊!

她年纪轻轻的一个大姑娘,深夜在坟山里乱转,还看到了鬼火,不怕才有鬼了!

楚留非唇角一勾,眼里都是笑意,女人就是女人,再聪明也是女人,该怕的还是会怕的。

夏雨琳真不敢看四周了。

终于,楚留非停下来,蹲下:“十一小姐下车吧,夏墨清的家到了。”

夏雨琳从他的背里抬起头,看了四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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