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素衣妇人呆呆看着鞑子远去,一下子瘫坐在地上,搂着孩子放声大哭。那孩子也留着眼泪,口中却道:“娘不哭,英儿乖,娘不哭,英儿乖。”妇人多半也是书香门第,很在意“夫死从子”的大礼,听到止住哭声,拉着孩子跪下,朝四方叩拜,道:“奴家沐张氏,多谢父老仗义援手,奴夫家皆死于鞑子之手,如今带着夫家遗孤南投义军郭元帅,待大仇得报,必来谢过!”
言毕起身,牵着孩子要走,只见一个少年拦在面前。这少年便是从老陈酒铺走出的云霄。
“从官道南去,日落之前没有歇脚的地方,而且官道上鞑子也多。”云霄指着另一个方向,“这里向西,沿着山脚有条小路,日落时分有个山村可以歇脚,都是乡亲们平时常走的路,没什么猛兽。”
妇人一脸感激道:“多谢小官人。”
云霄蹲下看着小孩子,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野枣,道:“小弟弟真可爱,叫什么名字?路上要记得保护好娘亲,懂么?”云霄母亲因病而死,自幼便没受到母亲关爱,心中也是酸酸的。
“我叫沐英,我爹说我力气很大,将来能做大将军。我一定会好好保护我娘的!”小孩子接过云霄递给的野枣,压低声音悄悄对云霄说,“大哥哥,我看见你用枣核打鞑子了,教教我好不好?”
云霄暗暗吃了一惊:这孩子眼力如此敏锐!当下轻声笑道:“好啊,下次见面一定教你!”
沐张氏听到儿子与云霄的对话,看云霄的眼神中更多了一丝敬佩。深深揖了一个万福道:“少侠大恩,没齿难忘。”
云霄也不多话,轻笑道:“赶快启程吧,晚了恐怕错过宿头。”又轻抚沐英的小脑袋道:“若是有缘再见,我一定教你!”
沐张氏又行一礼,牵着沐英沿着早已空荡荡地长街朝镇外而去。
旧时普通百姓一日只食两顿,晌午那顿云霄便在老陈家的酒铺里吃过。饭后,云霄开始替老陈整理一个月来的帐目,老陈坐在柜台边一脸笑意,秀秀则是羞着红红脸躲在帘后做女红。店里的熟客早就明白老陈的心思,对老陈调笑不休,老陈也不以为忤,反而捻须大笑不已。在众人看来,云霄是老陈家上门女婿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慢说秀秀是镇上一等一的姑娘,只说云霄,镇上都知道他既是个能猎得猛兽的好猎户,又是个念过书能掐会算的好后生。简直就是登对极了。
傍晚时分秀秀送云霄去镇口的时候,几乎全镇人都看着他们善意地笑了。谁不知道酒铺老陈家有了一个好女婿!小两口就差三媒六娉送入洞房了。无人处,两双稚嫩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云霄,以后以后你能能常来么?”秀秀低着头,费尽全身力气才吐出这么一句话。一个月的相思,着实让秀秀忍不住了。
“我我”云霄不知道无从说起。秀秀只以为自己是山里猎户家的孩子,些许读了几年书,可是云霄自己知道,每天练功读书之下,根本无暇下山,纵是今日的乡会,也是拼着一日不读书才来的,但是看着秀秀期盼的表情,实在不忍心伤害她:“我明天还来”天人交战之下,云霄终于还是站到秀秀一边。
“恩,能来就好就好”秀秀有一肚子话想问,想问云霄什么时候来提亲,什么时候能换个八字,什么时候请云霄的父母来镇里坐坐可是这些女儿家怎么说得出口呢!别人家的女儿和自己一般岁数的时候,早就坐上花轿嫁过门了,看着自己姐妹们哭得通红的眼珠里,掩饰不住的那股幸福,自己也羡慕得不得了啊,可自己对着这个机灵到极点的傻木头怎么一点办法都没有呢?
云霄离开的时候,天已经暗下来了。镇里人都看见小两口坐在镇口的大石上有东拉西扯地聊天,上了年纪的老人们会暗笑,这俩孩子,你情我愿长辈也喜欢,早点提亲拜堂就罢咧,做什么长亭送别哩?年轻的小媳妇掐着丈夫腰间的细肉,朝着笑嘻嘻的男人一顿埋怨,当初提个亲说个媒就喜孜孜地嫁来咧,怎就这么便宜你哩?
直到快半夜的时候云霄才回到洞府,云霄不怕走夜路,更不怕猛兽,猛兽看见云霄还要绕着走,就连老虎都知道,这山里的山大王,只有云霄一个。当云霄走进洞府前再次回望的时候,发现青甸镇方向一片火光,半边天都被映得红通通的。云霄暗道一声不好,大悔今日不曾赖在老陈家之余,再也不似平时散漫的步调,运起内力,朝青甸镇飞奔过去。
青甸镇此时已被烧成白地。火光中穿着披着火红斗篷的身影正纵马横冲直撞点火烧屋,火光中已无哭喊声,显然全镇上下已无活口。
云霄目眦尽裂,几个纵身跃入老陈家的后院,只见老陈家雇来的几个伙计已经血肉模糊,老陈已经身首分离躺在屋子门口,云霄冲进屋子发现秀秀的尸身歪歪地躺在床边,嘴里死死地咬着半块耳朵,血迹从嘴角流到颈部,胸口一道深深的刀痕,一只手死死抓住腰带,另一只手紧紧握住云霄送给她的那支簪子,簪尖上血液已经干涸。
云霄仔细地替秀秀整理好衣衫,再把秀秀抱到床上,放好,盖上辈子,抽出秀秀手中的簪子,认真放入怀中。用袖口轻轻拭去秀秀嘴角的血迹,云霄的两眼通红,脸色也渐渐变红,额角颈部青筋爆出,突然间长啸一声,破墙出,落到镇上唯一的大街上。
第九章烈火狂杀
2011…4…119:03:35:3084
烈火中的红影听到啸声,立即策马纷纷朝云霄奔来,距离云霄三丈处停下,总共三十七骑。所有人都披着红色斗篷,斗篷上绣着一只金色的狼头,最前面中间一个,服色与其他人无异,不过腰带的带扣上,比其他人多了一只金狼头,其余前排众人都比他略落后半尺,此人应是头目。
云霄看到这些人的装束,想起师傅所言师门叛徒,心中大致有数,咬牙发问道:“血狼会?”
对面的人并不答话,领头的面无表情地问手下:“还有三个在哪里?”
话音刚落,两颗人头便从斜刺里被丢到马下,只听一个懒洋洋却又带着几丝寒冷:“这里有两个。”一个身着白衣的青年剑客从火光中慢悠悠走了出来,与云霄并肩而立,嘴上带着一丝微微地嘲讽,“小兄弟,你猜得没错,他们就是血狼会。大和尚,还有一个你打算替他超度么?”
“阿弥佗佛,小僧从来只渡人,不杀人,今日为这全镇六百条性命,佛爷也要开杀戒了。”
“佛祖在上,这话我爱听哪!你追了我几千里路要认我这个师弟,还不让我杀人,你不杀人,却比我下手狠哪!我割了脑袋给个痛快,你倒是把人家全身骨头捏个粉碎,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啊,啧啧!”青年剑客摇头晃脑道。
说话间,一个手执槟铁禅杖的和尚倒拖一具尸首缓缓走来,三人并肩而立。
“血债累累,这些人必入无间地狱,小僧杀人,便是想死后也入地狱,杀得他们永世不得超生,方慰列为师祖在天之灵。”
“原来是两个南少林余孽!”骑士中的头领继续面无表情道,眼神中已经多了一丝杀气,“也好,省得多废一番功夫。三个人,打伤钦差的就是你们?”
“阿弥佗佛,打伤钦差的罪过自然是抵赖不过,小僧还有一桩事,万请伏法,万幸诸位施主尚未远去:诸位施主离城之时,小僧不忍钦差大人再受皮肉之苦,已经将钦差及一干人等送入地狱往生了,连同刚刚这位,共一百四十二口,想必现在已入畜生道轮回,请施主查收,好让小僧再多一笔业债。”
“啧啧,大和尚,你一晚上杀的人比我一年还多,看来我们要同下地狱了。”
“也好,下地狱你依然是我师弟。”
“都说了我不当和尚”
“够了!”骑士头领几乎怒到发狂,“要下地狱我送你们去!”
话刚说完,那和尚居然一屁股坐到地上,从宽袍大袖中掏出了木鱼念珠。“大和尚,你这是做什么?两个人一起上,还能有个输赢,你坐下了,真想下地狱么?”白衣剑客挠挠脑袋,很是不解地问。
“师弟错了,一个都跑不掉,”和尚指了指云霄,“有这位小施主在,他们一个都跑不掉,小僧只不过替他们念念往生咒罢了。”
在场众人听到和尚的话吃了一惊,白衣剑客眯着眼睛打量了云霄几眼,收剑回鞘,退后一步,在和尚身边坐下。马上的三十七人齐刷刷地盯住了云霄。
云霄没有说话,从怀里缓缓抽出自己的剔骨短刀。落叶谷洞府的兵器间内大多是神兵利器,当年云霄刚刚猎兽的时候,觉得长剑大刀在林子里使起来不方便,所以就挑了这么一把不起眼的小刀,据说是热衷铸造兵器的祖师收官之作。当时云霄还是孩子,本身个头不大,而且只觉得短刀在密林那种小空间内用得顺手,尤其是刀子划开野猪皮的时候如切豆腐,于是就竺清一连串“好眼光”的赞叹中,霸占了这把短刀。
刀体乌黑没有一丝光泽,长半尺,宽却有一寸,只有刃口闪着一丝寒光,只有云霄自己才知道,这把短刀居然有八斤四两,比比一般长剑还要重一些,刀锷旁刻着两个字:断岳。骑士中一个壮硕的身影,骤然跃起,手上的厚背斩马刀朝云霄当头砍下,那张狰狞的连上,赫然有有个簪子扎下的血洞,左耳鲜血淋漓缺了半边!盘膝于地的和尚看着云霄愈见通红的眼珠,长宣一声佛号,叹息道:“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可怜鞑子放出了一个普渡世人的杀神,怕是修罗界伏魔金刚降世了。”于是开始诵念往生咒。
那骑士一跃而起,云霄不动,举刀劈砍,云霄不动,一刀砍下,却见云霄已经原地偏移了两尺。这是什么身法?那骑士大惊,立刻将下劈转为横削,可是自己已经用不上半分力气,云霄的那把短刀已经插入了自己的喉咙。
没有人看到这一刀是怎么得手的!骑士头领眼光里出现一丝波动。云霄顺势将手中短刀往下一拉,一阵翻江倒海的声音,那骑士从咽喉刀小腹被云霄开膛破肚!云霄丝毫不停,手中黑影一闪,那骑士双手双足和脑袋已经和身躯分离,身体各零件哗啦啦掉到地上。整个动作只在一息之间,行云流水之下居然无人可以出到云霄是怎么做到的。忍住呕吐的欲望看那尸块,居然都是从关节缝隙处下到,一丝不差!白衣剑客吞了一口唾沫,看着面前这个衣不沾血的少年猎户,艰难道:“庖丁解牛?把活人当牛杀了?”马背上剩下的三十六人在脑子里突然闪过和尚那一句“一个都跑不掉”,呼吸变得越来越重。十几年来第一次有了头皮发麻的感觉,跑,自己还有三十多人,被一个还不到十五的少年吓跑,以后还有没有脸做人了?杀,刚刚动手的时候,连人家怎么出刀都没看见,杀人还是被杀?僵持之下终于有人忍耐不住,挥动狼牙棒,策马朝云霄冲去。
云霄不闪不避,手中短刀朝狼牙棒迎了上去。马上众人看了眼中一喜,白衣剑客脸色一惊,精铁打制的狼牙棒往少了说都有七八十斤,这个壮汉手里的比常人用的更大,怕有上百斤,加上骑马冲刺,一棒下去可谓千钧压顶,云霄用的是短刀,完全可以靠自身的灵活致敌于死地,方才灵活的身形让人已经觉得这个骑士必死无疑,可是一见云霄不但不避,反而顶风而上,众人皆以为云霄实战不足,不知轻重,纵然削金断玉的利器这么硬碰即使不断也会崩个大口子变成废铁,至于活人一碰之下就算不立毙当场,恐怕也筋断骨折。只有和尚脸色不变,继续念诵往生咒。
只听一阵金铁交鸣,那根比手臂还粗的狼牙棒被云霄齐齐斩下,而且刀锋去势不减,人马交错的瞬间,马上骑士已经身首分家,无头的身躯喷着鲜血随马奔过了五六丈才轰然落地,再看云霄依然一动不动站在原地。
所有人都盯着云霄手上完好无损的短刀,感到后背升起一丝凉意,这还是刀吗,这还是人吗?看着乌沉沉的刀身,众骑士都觉得身上穿的不是软甲而是豆腐。眼见自己手下萌生怯意,骑士头领大喝一声拔出长剑从马上跃起,直奔云霄而来。云霄冷冷一笑斜跨一步,迎了上去。
“白云剑宗的白云步!”白衣剑客讶然道,不过很快他更惊讶了,“怎么是猎日刀法,不是失传了么?左手使的怎么有点像咱们的千叶掌法?六合刀也能有这种威力?哎呀呀,少林的伏魔棍居然能演化得如此精妙”很快他就闭嘴了,云霄听见他罗嗦,索性全部换上了失传百年以上的武学,后面的招数他见都没见过,于是也隐约猜到了云霄的身份,闭上嘴,眼睛贪婪地望着云霄的每一招每一式,学武之人一辈子能有这种开眼界的机会实在难得,不能浪费。
转眼间两人斗过五十招,云霄便跳出圈子,冷冷看着骑士头领。他看得出来,除了这个头领,其他骑士的兵器五花八门,大多是横练外家功夫的大家伙,这些人顶多算血狼会外围的杂碎,这个头领武功也差得可以,试探了五十招才到第十八招的时候这人招数就已经用完,从头开始用旧招,用的剑法倒是有那么点意思,可惜火候上差得太远了。云霄也懒得再试了。现在,云霄只想估计一下血狼会的实力。
云霄冷冷道:“你在血狼会里是什么身份?”那头领知道今日已是必死,一句话不说只把手中长剑握得更紧。
“小兄弟,你问不出来的,”白衣剑客站起来掸掸衣服,好整以暇道,“除了这个领头的,其他都不算血狼会的,顶多算血狼会安排在各地的探子。这个领头的其实也就是血狼会给鞑子皇帝安排的大内侍卫,这次算出皇差,给那个死鬼钦差当保镖也顺便监视来的,一共四个,出京的路上我和大和尚一人结果了一个,今天晚上和尚又连同钦差一起送进了地府一个,最后一个就在你面前。赶快办事吧,回头咱们再谈血狼会的事情,这些家伙嘴紧得狠,能问出什么来,我和大和尚还不早就杀进血狼会老巢去了?”
云霄听罢一脸失望,只得把刀收进怀里。白衣剑客一脸惊讶:“怎么,你还打算放他们回去?”
第十章从此梦间
2011…4…210:57:03:3144
云霄笑着掏出两粒药丸,湿湿的,明显刚搓好不久:“赏你们一颗糖豆,快吃。”和尚没答话,接过一粒,吞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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