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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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物-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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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了一只鸡,竹篓的分量重了好几斤,是瞒不下去的。

我用爪子将稻草扒开一角,让他看看肥厚的鸡腿。

苏仲景看见好吃的,整个人都愣了。

我自认偷吃神技天下无双,对他得意地叫了一声,以示炫耀。

“是你偷的?”苏仲景可能高兴坏了,他没有笑,傻愣愣地问我。

我得意地竖起尾巴,再次叫了一声,暗示他可以晚点再崇拜本猫,快点撒丫子跑人,把竹篓搬回去开吃才是正经。

可是,我万万想不到的怪事发生了。

苏仲景一手抱着我,一手从竹篓里将烧鸡拿出,在众人因嫌弃而让出的道中,来到还在吵闹哭啼的烧鸡店两口子面前,将烧鸡递上,用他永远波澜不变的声音,轻轻解释:“对不起,让您夫妻失和了。鸡是我家猫偷的,多少钱,我会赔你们。”

“喵呜!笨蛋!找死!”我气急败坏,狠狠咬了他一口发泄。

烧鸡足有四五斤重,我猫型体重不过七八斤,按正常猫的力气来算,怎可能叼得起那么重的鸡?

谁信是我偷的,谁就是傻子。

果不其然,老板一巴掌甩去苏仲景的脸上,骂骂咧咧道:“你哄小孩呢!就你带着的这只癞皮猫,能叼得动鸡?明明是你偷了,还想嫁祸给猫!”

老板娘一口唾沫吐出,指着他鼻子骂:“比鬼还丑的混账,看你就不是好东西!果然手脚不干净!差点害得老娘被休出门!”

苏仲景被打得脸色发白,一边退一边道歉:“对不起,我会赔,一定赔。”

“你有个屁的钱!”老板越骂越凶,卷袖子,抄擀面棍上前,狠狠痛揍,“就你这不要脸的乞丐,哪来的钱?”

老板娘在旁边助阵:“把那丑猫砍了!把人送官府!”

群众跟着起哄,纷纷支持把他送官,让青天大老爷好好治理这扒手。

苏仲景无从辩驳,体弱力薄,很快身上就挨了好几下,他没有还手,试图辩解,偏偏这事来得玄妙,道歉无从说起,怎么解释都很苍白,于是很快被打得翻倒在地,浑身青肿交加,血迹斑斑,却咬着牙把我这罪魁祸首护在怀里,牢牢护住,不让棍子落在我身上来。

“猫儿不懂事;我没看好它;对不起……”他抱得很紧,把我勒得有些疼。

偷吃多年,我从未经历这么大的失败,全身血都往脑袋上涌,脸皮阵阵滚烫,心里对苏仲景恨其不争,连个烧鸡都护不住,也恨嘲笑的围观群众,一个个眼珠子都不知道长在哪里去了,更恨那对不明是非乱揍好人的夫妻,若不是妖力不足,非变回妖身,给这没用的家伙一巴掌,再狠狠抓死这群不要脸污蔑人的王八蛋。

还是卖窝头的大娘心地好,见势不妙,上前劝了两句:“大家别急,有话好好说,这孩子心眼不坏,大概是被嫁祸了。”

她算什么身份的玩意?自是说不上话。众人不依不饶,非要送官查办,大娘纵使同情想帮忙,奈何她不但没钱,听说家里还有三个孙子,比起远近亲疏,还是孙子要紧,只好偷偷缩了缩头。

苏仲景这没用的窝囊废,被打得鼻青面肿,差点晕厥过去。我看不过眼,从他怀里跳出,一爪子挠向不依不饶还在打人的烧鸡老板身上,挠得他尖叫一声,抱着小腿跳起,上面是三道长长血痕,他捂着伤口,骂得更凶了:“偷鸡不成!还纵猫伤人!”

天底下哪有能指示猫干活的笨蛋?这话把大伙都逗乐了,就连彪悍老板娘都停住骂声,揪了把老板的耳朵,不准他乱说话丢人,然后自个儿上前,提着擀面棍道:“我也不为难你,烧鸡二十文钱,猫挠伤人,这伤势……再赔个半吊钱好了,再加上我们夫妻因你吵架,也得赔上些许钱,你今天拿出一吊钱就让你走,否则就见官去!”

我在黑山坐拥金山银山,哪将这区区一吊铜钱放在眼里?可惜黑山离洛阳甚远,我现在跑不动路,没法取而已。眼看好不容易抓住的仆人要入狱,以后没人照顾,不由暗暗担忧。

苏仲景犹豫了许久,终于从怀里取出块小小的温润玉扣,依依不舍道:“我用此物抵价,日后赎回。”

“就你这穷鬼还有好东西?”老板半信半疑接过,忽而尖叫起来,“这么好的玉扣,你该不是偷来的吧?上面还有字,是‘苏’家的东西,该不会是城南苏家?可是,苏家,苏家……”

苏仲景尴尬极了,低头道:“在下姓苏。”

我不知苏家到底是什么东西,暗暗疑惑中,却见满街目光变了,有些是同情,有些是憎恨,有当铺掌柜急忙走出,厚道主持公道:“算了,苏家也挺可怜的,苏家老太爷当年也是好人,发生那样的亊,谁都不想。这孩子八成是饿极了才会沦落至此。这玉扣做工不错,死当也值得三四吊铜钱,我取一吊铜钱与你,再给三吊铜钱苏公子,吃顿饱饭,留待日后生计吧。”

我在人间也呆过些时间,见识不少,这样的美玉,这样的雕工,死当至少值五两银子。

可惜北街住着的人都是平民百姓,只对铜钱银子敏感,对古玩玉器一窍不通,见此情景,纷纷夸当铺掌柜往日刻薄,今日难得疏财仗义,可见天良未泯。

苏仲景得钱,逃出生天,他面如死灰,不愿相争,默默抱起我,装起背篓,转身离去。

我见事情已了,赶紧从背篓跳出,叼起地上那只烧鸡,顶着所有人睁得比铜铃大的眼睹,敏捷地跳回背篓,然后死死抱着烧鸡不松爪。苏仲景与我对峙半刻,经过我猫爪子挠人的暗示,那呆板的木头脑子猛然开窍,想明白赔了钱的烧鸡应该属干我们,终于没再犯傻,乖乖地将鸡装上,走了。我们渐行渐远,背后犹有声声议论。

“妈呀,还真是猫叼的。”

“这猫是神猫吧?哪来那么大气力?”

“冤枉了苏公子。”

“原本富家子弟,落到这地步,真是可叹……”

3

回去破庙的路途很遥远,我抱着烧鸡,越闻越饿,终于撑不住,撕下―块肉,抢先开吃。香喷喷的鸡肉入肚,越吃越饿,越饿越吃,我吃了一块又一块,吃到回去,苏仲景将我从竹篓里拿出时,肥大的烧鸡只剩下鸡头、鸡屁股和一只鸡翅膀了。面对仆人挨打挨骂,还卖了心爱之物换来的食物,就留下这点残渣,饶是脸皮厚似我,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赶紧用爪子洗洗脸,深深埋下头去,琢磨着找点什么回来代替。

“这猫……胃口可真好啊,”所幸;苏仲景注意的地方和我想的不一样,他抱起我,戳戳肚子;极其惊讶,“肚子居然还没撑坏?”然后忧郁地对我说,“小黑,你以前是大户人家的猫吧?这么能吃……现在的我可不好养你,只

能尽力而为了。”

小黑?小黑是什么?莫非是黑山山脚猎户养的那头大黑狗?

我迟疑了约莫半刻钟,终于发现他在说自己,当场暴走,跳起来就给他手背两爪子,粗鲁地口吐人言,骂道:“你才小黑!黑你个熊!”

“猫……猫会说话?!”苏仲景抱着被抓伤的手背,用痴呆的目光看着我。

我气急败坏,脑子犯抽,一时觉得对笨蛋掩饰身份很累,而且对他的行为处事颇有恨铁不成钢的感觉,决意好好教导。也不管他要还是不要,就从各类偷抢拐骗的高超技术和险恶人间生存要领开始讲课,整整说了大半个时辰,看他还是不太开窍的样子,干脆竖着尾巴,宣布自己九千年来第一次大发慈悲,忽略他卑微的人类身份,允许他留在身边,被我罩住,学习生存技巧,以报烧鸡之恩。

苏仲景依旧解释:“可是……”

我怒毛冲冠:“可是什么?本猫是黑山之主,身份高贵还不配做你主人吗?”

苏仲景依旧啰嗦:“我不要偷东……”

我弹出爪子,耀武扬威:“再废话就把你吃掉!”

苏仲景乖了。

我骂了半天,肚子又饿了,气焰稍息,拿出在黑山指点手下的气势,让他去镇上买些白米油盐,买个好锅,再把鸡骨头和鸡翅膀放进去,熬一锅鸡粥,填满肚子。等他连滚带爬跑了很久后,我忽然想起,他知道我是妖怪,若一去不复返怎么办?要是更狠心点的家伙,被妖怪欺负后直接找法师道士,趁我虚弱,集体来杀,弄点妖骨妖皮拿去卖钱,也不是笔小数目。

太阳渐渐西斜,月亮缓缓东升。我占据黑山为众妖之首,嚣张跋扈惯了,总是忘记现在的处境,容易冲动行事。如今心里各种担心害怕,偏偏苏仲景还没有回来。破庙外面蟋蟀齐鸣,开始孤单几声,后来此起彼伏,吵闹得猫无法静静思考。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狼嚎,在惨淡月色下,树林里处处都是阴谋的气息。

我爬起身,用所剩无几的妖力,准备在庙里布个鬼打墙阵法,牵制住敌人的行动,然后找地方躲藏。

我已有好多年不做这种低端的工作了,正在努力回忆阵法怎么画,苏仲景回来了。他脸上挂着汗珠,草鞋早被跑破,脚趾上挂着几滴被草丛划出的血珠,左手拿着一包米,右手提着一块肉,背上的竹篓里还传来阵阵腥气,里面装的是一条大鱼。我愣愣地看着他,他麻利地将东西统统放下,生火做饭。两个火堆,一个烤肉,一个熬鱼粥。然后他拿出更好的伤药和白布,替我换去身上的绷带,道歉道:“那个玉扣是家母的遗物,犹犹豫豫,一直舍不得卖掉,害你跟我受苦了。以后我会努力工作;努力挣钱;好吃的都给你,你不要偷东西好不好?”

我警惕地在他身后观察许久,没发现有跟踪收妖的家伙,迟疑地问。“你为何不生气?”

苏仲景反问:“我为何要生气?”

我结结巴巴道:“我在欺负你……”

苏仲景摸摸我的头,温柔道:“嗯嗯,你很好,是头好妖怪。”

“胡说八道!”妖怪被人类夸奖是丢人现眼的亊情,我顿时急了,“谁是不要脸的好妖怪?!我可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黑山之主!”

苏仲景摇头道:“你是猫,遵循的是妖道,与人类善恶是非相差甚远,有些事我不应苟责于你。你是个妖怪,这些日子跟着我连续吃了几天窝头,根本填不饱肚子,却忍住没把我一口吃了。今天抢的烧鸡,本可以去角落偷偷吃完再回来,偏偏把鸡拿去我的竹篓里,是想和我一起吃。而且,你刚刚发脾气骂人;其实是在关心我,担心我懦弱无能,难以在世间好好生存。”

我怒:“你想太多了!我留下来,纯粹是因为你好看,待在帅哥身边比待在丑八怪身边强!”

苏仲景的模样比我宣布自己是妖怪时还吃惊,他摸者自己受伤的容颜,不敢置信地问:“我好看?”

“那是相对凡人而言,”我鄙夷,“比起黑山妖怪们的美貌,还是差远了!我对这个话题不予置否,转身去看他放在烤架上的肉,香喷喷的,似乎挺好吃。

苏仲景追上来问:“你不觉得我长得很可怕?”

“比起五千年前霞山那条黑心烂肺的混账蛇,你哪里可怕了?”想起蚩离君原身那两个脑袋浑身鳞甲的模样;我就打寒颤,连带着他变成人的模样我也不喜欢。

苏仲景开始傻乎乎地笑,嘴角几乎咧到耳根去了,还喃喃道:“也是,你是猫妖,审美不同,自然不会讨厌我,怪不得你愿意留下来陪我,和我做朋友。”

“什么朋友?‘人妖不两立’这句话听过吗?妖怪和人类做朋友,会被嘲笑三百年的!”我见他自作主张确立了朋友关系,觉得面子丢大了,赶紧冷嘲热讽,“你的身份是仆人!人类统统都是讨厌的家伙,给点颜色就开染坊!我一时半会没走,是因为找不到比你更好的家伙服侍,别乱攀亲戚!过几天,等我的伤势好后就走了。”

“你要走?!”那瞬间,苏仲景那双欢喜的眼睛沉寂下来,就像漫漫黑夜里两颗最孤单的星星。我忽然发现他的年龄在人类里面不过十六七岁,他读过书,可是残缺的身体剝夺了他科举考试的权力,丑陋的面容半夜出门都被人以为碰到鬼,无论走到哪里都不受人类待见的他,性格还内向不太擅长和人辩驳的他,独自居住在这荒山里的破庙不知多少年,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只有那座泥雕的菩萨像;永远沉默地陪着他。

这世上;处处都是惨事,比他更可怜的人我见过很多。

可是苏仲景不同,他以为我说的好看是指外表,其实我说的好看是指灵魂。

我遇过很多像他一样身残面毁、穷困潦倒的人类,他们不是愤世弃俗就是绝望痛苦,可是苏仲景的脸上没有对自身遭遇而产生的怨恨,他无欲无求,随遇而安,不管是挨骂还是挨打,残酷的生活都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反而塑造了他强大的心。透过难看的面貌,我能看见他的灵魂,干净清澈得就像被蓝天倒映着的湖泊,那是比宝石还耀眼的美丽,让人挪不开视线。

这是全天下最美丽的灵魂,若是机缘,必能成仙。

尘世中,许多达官贵人,妄想成仙。有些手眼通天之人,经过精心安排,也能认识妖界天界的人物,求得机缘,他们才发现自己的灵魂早在钻营与权势中变得污浊,浊得无法让攀登天界的云朵承受。而许多灵魂清澈的人,却因为没有野心,混迹田野,很难被慧眠识珠的仙人发现,故机缘难得,难以登天。

修仙是个怪圈,想成仙的不能成仙,能成仙的无人发掘。

苏仲景是一颗能成仙的沧海遗珠,世人只看皮相,将他错过。

我是妖怪,和天界没勾结,也不舍得用魔道污了那么美的灵魂,很是遗憾,却无能为力。

苏仲景这些年来很难交到朋友,我脾气虽烂,说话喜欢冷嘲热讽,还喜欢耀武扬威地说自己在黑山的威风史,但毕竟能蹲在他身边,听他说话,陪他说话;而且我从不歧视他的外貌,对他的处境也不怎么在意,说骂就骂,说打就打,这些妖怪的豪爽行径,反而让很讨厌被同情的他欢喜,并引以为知己,除了不肯偷东西外,对我几乎百依百顺,只差没把心肝挖出送我下酒。

尝过蜜糖;怎愿再喝黄莲。

有人陪伴,总比一个人强。

苏仲景明明舍不得我走,却没有强留,还帮我打包了行李和干粮,方便随时偷溜。我却是喜吹和人唱反调的家伙,越是不准我走的人越是留不下我,遇上个无所谓走不走的家伙,我心里反而没有负担,能安心留下来。更何况我欠他救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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