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辰阳光的地盘,我和其他妖怪打了一年多的架,断过骨头,伤过眼角,至今还留了点后遗症,每个日日夜夜,想起都毛骨悚然。蚩离君呆在里面那么多年,居然没死,简直奇迹。
黑狱极大,划分多个区域,蚩离君在天字号区域,我在地字号,就算不知道我也很正常,他的语速略微停顿了一下,含笑问:“你素来狡猾,对天界规则总是留三分余地,做事喜欢钻空子。怎会做罪大恶极之事?判的是何刑,几号牢房,呆了多久?”
我坦白道:“原本判的是无期,只呆了五百年,被保释出去了。”
蚩离君歪歪脑袋,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保释必须是上位仙人作保,你的姿色还不足以勾搭天界上位仙人。”
现在和我说话的是夜晚的蚩离君,什么事都能想到潜规则去。我忍住阵阵吐血的冲动,和他解释:“抓我进黑狱的家伙是毕方神鸟,那只叫红羽的女人,她是真虚天君的门徒,替我找她师父求情作保,又找了蓝凌这蠢货负责监察,以出去帮忙收拾厉害妖怪做条件,放了出去。”
貂妖闻言,叫了起来:“十年前入狱的那只厉害狮妖,不是说自己被只猫打了进去的吗?”然后鄙夷道,“原来你这家伙是天界的走狗!”
“明明是走猫!”我急了,指着地上还在打滚挣扎的威廉,力证清白,“猫和狗的区别大着呢!”
我现在和红羽住在一起,关系亲密,红羽是神鸟,从小就亲天界,我没有撒谎,蚩离君也没有在我的话里挑出什么破绽,依旧淡淡地问:“终生监禁的犯人,属穷凶极恶,不是毕方神鸟说话就能放出来吧?”
我支支吾吾道:“大概是师父喜欢捏我的肉垫玩,可惜没猫要他,所以收了我做徒弟吧。”
我师父真虚天君看起来很正派冷酷,内心有个不为人知的小秘密,他有喜欢摸小动物的怪癖,奈何他长得凶,还天生有极其严重的不受动物欢迎气场,无论是兔子、狗还是猫,只要他往东边来,飞禽走兽们就往西边逃,再逼近点就四肢抽搐,口吐白沬。那时鹦哥和威廉这两个好欺负的没入门,他唯一的徒弟红羽是只脾气大,还摸不得的毕方鸟,怨念已深。机缘巧合,红羽去求他,他见我这猫皮毛长得油光水滑漂亮,前爪肉垫粉嫩柔软,就答应了。后来我才发现呆在他身边不比在黑狱幸福,花费了好多气力,耍了好多手段才从这气场讨厌的小动物控手上逃脱,去人间居住的……
蚩离君笑了,笑声却有点冷:“你做了什么坏事?能把天界逼成这样?”
我扭过头:“小小问题,不足挂齿,不要问那么深了。”
“让我猜猜;”蚩离君轻轻托着下巴,原本就很雌雄莫辩的容貌,如今嘴角的笑容越发妩媚诡异,让人心里阵阵发寒,他踢了脚威廉,踩在他金色的脑袋上,“该不是为了这个家伙吧?”
威廉的妖力甚微,基本没抵抗力,被踢得呜咽一声。
我不好贸贸然动手,因为蚩离君看似不经意的动作里,处处都是引人上当的破绽,只能委屈他先忍忍。幸好我平时揍威廉揍得比蚩离君狠得多;而且身为妖怪,比人类忍痛能力强得多,这点小小的挨打,我相信久经锻炼的他也熬得住,所以不是很急。我最困惑的是蚩离君的话中含义,不由反问:“你坐牢坐傻了吗?他成妖才一年呢。”
蚩离君抚掌大笑:“你不知道?”
我不解:“知道什么?”
蚩离君再问:“红羽没说?”
我迷惘:“说什么?”
我和地上的威廉,都一起傻愣愣地看著眼前这坐牢坐疯了的家伙。
蚩离君轻声问:“那么,苏仲景你总该知道了吧?”
声音虽轻,名字却重,就像―道惊雷劈下,我整只猫都焦了。
我给砸开窍了,顿悟,伸出爪子,咬牙切齿地问:〃原来我的事,你都知道,还装疯卖傻逗我玩?”
蚩离君笑道:“小夜瞳,逗逗你而己,别生气,我对自己喜欢的女人和想杀的仇人,素来上心。”
我厉声问:“苏仲景是苏仲景,威廉是威廉,狗和人能有什么关系?”
蚩离君叹息:“你果然什么都不懂。”
隐隐不安再次传来,我底气不足地喝问:“我需要懂什么?”
蚩离君抬头,看了眼黑漆漆没有星星的天空,说道:“最初,我以为你天生无情,永远不会动心,就算被送进黑狱,也只能是自己不长眼,认栽。万万没想到,你也有为男人落入黑狱的那天……你说,这让我如何甘心?同样的死缠烂打,同样的迁就你脾气,同样的包容,同样为你任何事都做,同样的跨越种族,他没有品貌,没有权势,没有妖力,甚至伤你至深,你却为他赴汤蹈火,甘冒天条,擅改天命。在黑狱知道此事后,我就一直想出来问你,为何我不如他?!”
他脚尖用力,威廉的骨头断裂声传来,他没叫痛,只呆呆地看着我,不明白蚩离君说的意思。
我猜测过很多红羽收狗做师弟背后的阴谋。
我猜测过很多威廉和我是孽缘的推断。
可是真相渐渐浮出水面的时候,我呆呆地站在原地,整只猫都傻了。
那段不愿回忆的往事,渐渐涌上心头。
逆转时光的幸福
1
人类世界的新鲜事真多,今天是个男皇帝,明儿居然冒出个女皇帝来。
妖类世界可没什么新鲜事,顶多是东边的蛇妖群灭了,西边又生出了个妩媚漂亮的小花妖。
蚩离君不在,我夜瞳猫妖,横扫五山无敌手!所有妖怪见了掉头跑,每天窝在家里闲得蛋疼,总想找点事做。听说南山有神鸟毕方名红羽,身手了得,砍了和我喝过酒的白山兄弟。大伙儿回来这般那般一说,言词里皆是鸟比猫强,便打包鱼干,千里迢迢跑去南山,找毕方鸟单挑去了。
毕方鸟还会喷火,就像网游里的法师,发怒起来烧几个山头都不带眨眼,比范围法术还广。
我作为类似刺客的近战职业,皮薄敏高,越近越能发挥威力,给克制得死死的。
再扣掉神鸟隐藏职业,高级门派发放神装的属性加成,操作者因失恋被打扰,超水准爆发怒火等原因,加加减减算下来……这一战,我输得很惨。
尾巴冒着烟,全身的毛给烧焦了大半,耳朵糊了,骨头断了七八根,爪子折了,拼着最后的气力,从火海逃生,打回原形,倒在路边再也动弹不了。妖力一时半会没法复原,别说偷鸡摸狗了,就连老鼠都没法抓。
“肚子好饿……”我饿得有点弥留的幻觉,脑海里浮现的都是烤鸡、烧鱼、羊肉片还有熏肉干。对所有妖族而言,饥饿的痛苦远比礼义廉耻高。我左右回望,发现周围没认识的妖怪,不怕被大家看到丢脸,就狠下心肠,丢下自尊,效仿普通的小猫,忍着断骨火烧疼痛,挣扎着起身,往前走了两步,睁大水汪汪的大眼睛,对着周围提着鱼干跑过的人群,尽可能娇嗲嗲地叫了声:“喵——”
“哪来的赖皮猫?”路过的光鲜公子,嫌恶的用扇掩鼻,往后退了两步。
提着咸鱼经过的大娘,往旁边闪了闪,嘀咕:“什么丑八怪?”
不懂事的孩童拎着石块,尖叫着围上来:“看!有好玩的!”
他们的母亲在后面提醒:“别弄脏了手,待会要用饭的。”
我不管人身还是猫身,都长得漂亮,几时见过这阵势?幸好身手虽迟钝,本能犹在,忍痛转身跑了几步,钻去墙角狗洞里,直到天黑才敢出来。明亮的月光下,我舔了半天皮毛,去平静的湖边,临水对镜一照,差点把自己吓了一跳,水里那个大小眼歪耳朵没皮毛的丑八怪是谁啊?!
人情冷暖,没毛的猫是没人养的。
叽叽喳喳的老鼠,结队从我面前穿过。
我有心要抓,奈何身子痛得没法去追。
老鼠们也不肯乖乖洗干净跳到我嘴边来。
我饿得大概快死了……
迷迷糊糊中,湖边起了阵阵涟漪,草丛里有阵阵窸窣声,一根棍子往我头上戳了戳,见我没动,又用力戳了戳,我不耐烦地抖抖耳朵,抬头望去。月色里站着个衣着褴褛,脚踏破鞋,背着背篓,脸上缠着大块灰布的乞丐,浑身都破旧得不成样子了,只有那双眼睛,在黑暗中明晃晃的漂亮。
他见我还活着,便放下棍子,走过来,拾起丢进背篓。又用葫芦装了点水,一瘸一拐地走进深山的破庙里,生了堆火,架上个破口的瓦罐,烧起水来。
我听说中原南边,有吃猫的坏人。但我现在所处的洛阳,地处中原,除饥荒年分外,还没有这种混蛋。这乞丐八成是饿疯了,见肉就想吃。结果堂堂黑山之主,没死在毕方鸟手上,倒死在乞丐腹中,简直荒唐笑话!早知如此,我就不应该脑残,随便去找毕方这种克我的神鸟挑战!
天下没有后悔药。
猫死前都要离开故里,不让熟人看见。洛阳风景秀丽,也算是好归属。
只是天下好鱼还没吃遍,让我死得有些懊悔。
乞丐烧开了水,从贴身小布包里找出些花椒和盐,放进去调味,待沸腾后,盛出半碗,尝尝味道,然后丢了几块千净的破布进去洗,我看得莫名其妙,猫煮破布的味道好吃吗?
“乖乖的,不要动。”他绑住我四肢,找出把小剃刀,三下五除二,把我身上烧焦的毛统统剃掉,用放至半温的盐水清洗伤口,盐入伤口,痛得我声声惨叫,要不是没妖力,四肢被绑,非得挠他个满头花不可。痛得我眼泪都快出来后,他总算放开我的爪子,从背篓里拿出点草药,捣碎后涂上我的患处,清凉的感觉,压住火燎的痛楚,让我心里舒服了许多。他再用布条把伤口绑上,然后拍拍我的脑袋说:“小猫咪,坚强点。”
肉到手不吃,倒给肉治伤?此人定是个傻的。
我悬着的心瞬间松了下来,好奇地打量这个傻瓜乞丐。
他见我精神好转,拿出水和窝头,分了一小半给我吃,窝头的味道比肉差远了,粗糙难以下咽,为了活命,我硬着头皮啃,死命往肚子里塞。可惜作为妖怪,我的食量比普通猫大多了,吃完小半个窝头,我就咽着口水,死死盯着他手上细嚼慢咽才吃了两口的窝头,用睁不开的右眼给他抛媚眼,做暗示。
傻瓜乞丐读懂了我的暗示,乖乖地把剩下的窝头送上门来,自己的肚子倒是叫了两声。
我对他的识情知趣很满意,决定留在他身边养伤。
至于报恩?有我这种貌美如花,强大彪悍的妖怪呆在他身边,将来还不一口吃了他,就是报恩!还想要什么好处?
2
人类很畏惧妖怪,发现妖怪出没,懦弱的掉头就跑,厉害的上前砍杀。
我不确定傻瓜乞丐的精神承受能力,在养伤期间,没敢暴露自己的身份。只是坐在他的竹篓里,悄悄观察他的一举一动。
傻瓜名叫苏仲景,瘦弱文静,他每天早上都在辰时起床,用树枝在沙盘上写写画画。我那时还不识字,看不太懂,只觉得他嘴里念叨着些莫名其妙的经文,有些神叨。约莫写了大半个时辰,市集开门,傻瓜乞丐就会拄着拐杖,带上斗笠,带上我,磕磕绊绊地走去北市的角落,支个小摊子,摆上笔纸,替人读书信写书信。
苏仲景的声音很好听,丝丝柔柔,就好像最动听的摇篮曲。我喜欢在他的读书声中入睡,可是这样的机会很少。因为在北市摆摊写信的读书人不少,竞争很激烈,虽然他的字写得挺端正,态度也很温和,可是找他写信的人很少,对他丢石头的小孩却很多,大闺女小媳妇见了他更是调头走。毎天下来只有实在给不起钱的人家,吝啬地给几个铜板,让他帮忙读读家书或是写几个字,他也不在意。唯独写字摊旁边卖窝头的大娘,心地善良,如果见他一天下来接不到生意,总是会塞个窝头给他回家填肚子。他则免费帮大娘三年前派去守边关的儿子写信念信。
人类是贪小便宜的种族。明明价格便宜,服务态度好;为什么生意不好?
我琢磨了许久,觉得问题出在他的容貌上。
常年吃不饱饭,苏仲景很瘦,我晚上趴在他身上睡觉取暖的时候都能感到条条触感分明的肋骨;他有条腿有些瘸,走路的姿势不太好看;更重要的是他全身上下都有火烧过的痕迹,包括脸上,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鼻子歪了,嘴角也斜了,就剩下那对漂亮的眼睛还保持了原来的风貌,整体上比我被烧糊了的时候还丑。要知道人类喜欢欺负弱者,连被烧焦的猫都嫌弃,何况丑八怪同类?苏仲景的长相在他们的眼里,非常骇人,就算他永远戴着斗笠,脸上蒙着破布,依旧会被强大的人欺负嘲笑。
我倒不会因此嫌弃他,毕竟妖族个个貌美,区区渺小人类,身上连根猫毛都没有,不管是翩翩贵公子还是路边丑八怪,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反而两人都经过火烧之苦,让我对他有点同病相怜的感情,可怜他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决意等伤好后就帮上一把,让他吃饱肚子。
妖族痊愈速度很快,我忍耐了半个月窝窝头,虽然妖力还没恢复,但外伤大部分好了。我趁苏仲景认真摆摊的时候,偷偷离开竹篓,跑去附近的烧鸡店,指使几只小老鼠在店内逃窜,趁老板娘尖叫一声,离开摊位,找东西去打老鼠之际,叼起一只最肥大的烧鸡,掉头就跑。趁没人发现,塞进苏仲景的竹篓里,埋在他给我做窝的稻草里,只等回去给他一个惊喜。
接下来的热闹很精彩。
小气的烧鸡店老板发现烧鸡不见了,骂骂咧咧,抽了老板娘一个耳光,说是馋嘴的婆娘在偷吃。
老板娘跳着脚,指天发誓说自己是清白的,然后又骂对方吝啬成性,她嫁进烧鸡店都没吃过几次鸡什么的。两个人扯皮不清,越争越凶,最后当街打架,打得衣襟凌乱,钗环乱散,老板气势汹汹要休妻,老板娘哭哭啼啼要上吊,整条街都沸沸扬扬的,无数人挤着看热闹,我趴在竹篓上,看得开心死了,只恨不得变成人去鼓两下掌。
苏仲景似乎对热闹不感兴趣,他见生意没法做了,叹了口气,用赚的两个铜板,和隔壁大娘买了两个窝头,然后收拾东西,想早点回去。
多了一只鸡,竹篓的分量重了好几斤,是瞒不下去的。
我用爪子将稻草扒开一角,让他看看肥厚的鸡腿。
苏仲景看见好吃的,整个人都愣了。
我自认偷吃神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