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田园之燕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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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田园之燕岚-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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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娘忍住没有询问女儿“你是怎么得到它的”,燕岚总有办法做出一些让她无论如何想不明白她是怎么做到的事情,她知道自己的女儿一直守着一个谁也不愿意告诉的秘密,宋氏当然想知道,但燕岚守口如瓶,从没这么坚持过,罗娘什么也问不出来,她只得到女儿找个秘密不是什么坏事

她有分寸的承诺,罗娘只能放弃探究,学会了在大多数情况下装傻。

“她居然去赌坊借钱?借了多少?”

“一百两,娘,到明年六月就涨到一百五十两了。”燕岚咋舌,“利息可真高。”

“哼,利滚利,多少人因为借这个搞的倾家荡产家破人亡,那个女人胆子倒是不小,定然是瞒着她男人了。”罗娘解气道,“不用我们动手,她自个儿就把自个儿送到死路上了!”

燕岚嘀咕:“您至少得等到明年才能看到,那个时候我们还不知道在不在这里了。”

“什么叫不知道在不在这里了?”罗娘疑惑。

“娘,您难道就没想过离开这个村子?”燕岚试探的问道,“村子里除了崔大叔崔大婶,还有罗大叔他们,还有我姥姥,其他人都不跟咱打交道……”

罗娘沉默一下,神情坚定的说道:“走!只要能走,娘就跟你们离开这里!”

“那我们可等不到明年了。”燕岚说道,“娘,宋氏不是想把这事儿瞒下来吗?咱就偏不如她的愿,我有个法子,不过要辛苦一下娘,嘿嘿……”

金刀赌坊的老头子这天下午迎来了一个怪异的客人,她身上罩着一个石灰色的破旧斗篷,斗篷似乎是由麻袋拆开改制成的,她的整个身体都被严严实实的罩在了里面,只有几缕银白色的发丝从兜帽中露出来。

这人进的门是借贷的门,这种把自己藏起来偷偷摸摸的进来的人金刀赌坊并不少见,有意思的是这人身边还跟着一条半人高的狼……老头子的眼力不会有错,这人身边的绝对是一匹货真价实的狼!此时这头野狼却温顺的如同一只家犬,紧紧的跟着灰斗篷的身边,开路、警戒,从它的眼睛和气息上老头子察觉到,这并不是一头被驯服的狼,而是一匹野狼!

正是因为如此,尽管这位客人古怪了些,而且有些地方没有遵守赌坊的规矩,他依然沉着气,等着摸清楚对方的来意。

老头看着坐了下来的灰斗篷,对方依然狠狠的驮着背,两只手藏在斗篷中不轻易露出来,斗篷的形状展示的不是来人的真正身形,里面塞了东西,一直到对方开口,老头才能肯定灰斗篷是个女人。

“前些日子,是不是有个女人来你们这里借了一笔不小的银子?”她的声音粗粝沙哑,难听之极,但也有可能是伪装的。

老头子眉毛动了动,泛着青光的眼珠子盯着全身被斗篷笼罩的女人,怪笑一声:“尊驾是何人?难道不知道我金刀赌坊的规矩,不能打听也不能泄露,除非……”他手指搓了搓,意图很明显。

哪料女人并不按常理出牌,她甚至没接老头的话,而是自说自话,用她粗哑难听的声音缓缓的说道:“等到明年你们也未必能连本带利的收回银子,以前恐怕也有过不少还不起债的人悄悄逃跑吧?要债还得趁早……”

老头子呵呵笑:“尊驾说笑了,借据一式两份,数目日期清清楚楚,我们虽然是放贷的,那也得按规矩来办,期限前强行要债,被告到官府我们也不占理,说到底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不过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拖债不换,我们赌坊给他们点小小的教训也是天经地义……”

灰斗篷说道:“我一把老骨头了,想跑也跑不远,银子好借,便宜不好占。”她说完站了起来,从斗篷中伸出一只发黑的手来,扶着椅子站起来,老头瞥见骇的不轻,还没看个清楚,那只手又缩了回去,灰斗篷颤巍巍的似乎是想从原路返回。

老头还没闹明白她的来意,沉声说道:“尊驾留步!”

跟着灰斗篷的野狼猛然回过头朝着老头子低吼一声,老头不敢轻举妄动,眼睁睁的看着灰斗篷离开了房间,野狼也谨慎的退了出去。

而刚才灰斗篷坐着的地方,落了一张纸,老头子捡起来,正是宋氏跟金刀赌坊所签的其中一份借据。

老头高声叫道:“来人!”

一条粗壮的大汉掀帘子走进来,老头问:“刚才出去的那人看到了没?马上追上去,跟着她,看她住在哪里!”

大汉领命,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他远远看到灰斗篷闪进了一条巷子,大步奔走过去,一只脚还没踏进去,看到前面的景象骇的全身僵硬,不由自主的往后退——巷子里,灰斗篷的身影已经远去,但在巷子口却堵着七八条龇牙咧嘴目露凶光的野狼。

大汉缓缓后退,见野狼只是站在原地威慑,并没有上前的意思,等到退出了巷子,立刻转身拔足

狂奔起来。

等他再带着一干人来到这条巷子,别说野狼了,就连根狼毛都没看见,而灰斗篷的影子自然无从寻找。

再说灰斗篷,在野狼的牵引下在巷子里左饶右转,听到驴子的叫声之后灰斗篷声音雀跃的叫道:“虫儿!”声音还是有些沙哑,但比起在金刀赌坊中的粗哑难听却已经好了很多。

野狼停住了脚步,看到牵着驴子缓缓的走过来的女孩之后才转身奔走,几下消失在曲折复杂的巷子里。

“娘,怎么样啊?”牵着小毛驴的正是燕岚,“灰斗篷”则是罗娘。

毛驴是燕岚买来给罗娘代步的,小毛驴蹄子里扎了根长刺,性格暴躁易怒还不干活,主人又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还以为这头毛驴本身就是如此,便在市集上把驴子给贱卖。

燕岚跟罗娘为了她们繁复商量好的计划上午才到城里,为缓解罗娘的紧张,燕岚就拉着罗娘上街转,没想到碰到这头暴躁的小驴子,她看价钱便宜,而小毛驴身体健康强壮,罗娘眼睛不方便,如果有头聪明的小驴子代步,她也能放心一些。

罗娘取下斗篷,满头的大汗,脸上是因为演戏紧张迟迟不下的红晕,她脸色慌乱,抖着手怎么也取不□上用来伪装的厚衣服,索性不解,又是紧张,又是想笑:“可吓死娘了,生怕被人家给识破了……哎,跟着娘的那条狗呢?”

“走了。”燕岚吐吐舌头,罗娘根本就不知道跟着她的压根儿不是狗而是狼,还有巷子口帮她挡住跟踪者的七八条野狼,罗娘也压根儿没察觉到。

罗娘用手扇了扇风,摇头:“走吧走吧,娘都没注意跟谁说话,也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不是咱之前商量好的,反正那张纸我是留下来了……”她清清嗓子,说话声音渐渐的恢复了,原本是想用自己的手摸一摸脖子,想到自己手上的东西,嫌弃的皱了下眉毛,“回家回家,快把手上臭烘烘的东西给洗干净了……以前没做过这些,没干过坏事,心里不安生……”

罗娘紧张的表现似乎是话唠,她啰啰嗦嗦的说个不停,燕岚牵着小毛驴,时不时的回头看看拿袖子擦汗扇风的罗娘,等到罗娘终于安静下来,她才有机会问一问:“娘,您现在该不是后悔了吧?”

“后悔?!”罗娘情绪还没平复下来,激动的说道,“我罗娘做过的事从来不会后悔!她宋氏恶毒心思一再用在我们身上,她现在安生了,我们就该感恩戴德忘记过往?那是什么道理!战哥的腿……”

罗娘忽然住了口,脸色郁郁,望着别处不说话。

燕岚慢吞吞的说道:“她是安生了,可没改过,背地里一直在说咱的坏话,她以为她现在这样倒霉——兄弟卷了银子逃走、发财梦落空——全都是因为我们家,哼……具体是什么,我就不说了,省的娘听了生气。”

“不说我也知道。”罗娘接话,“她现在自顾不暇才安生,俗话说狗改不了□,她害人之心不改,我们不防着她,不给她些教训,找到机会她还是会来生事,以前若说是关系不好,相互看不顺眼,现在跟她宋氏就是仇人!”

燕岚郁闷:“那就是不死不休了,真是讨厌,还好以后我们要搬走,眼不见心不烦。”

“罢了,以后莫要再提她了,这些放贷的可不是好招惹的,到时候他们找上门来,给燕贵知道宋氏背着他干的好事,有她受的。”

“哦。”

“报仇的事暂时到此为止,虫儿,我们好好的过我们的日子。”

“嗯。”

“虫儿,下次进城给你自己买双鞋子吧。”罗娘心疼,“你这傻孩子,不嫌硌脚呀?”

“反正皮厚。”燕岚言简意赅,无所谓道,“不穿鞋还舒服呢。”

罗娘心酸:“人家的闺女都系红头绳穿花衣服,怎么我家姑娘就比糙小子还不值钱?你知道给娘

买珠花戴,怎么就不知道给自己买一双漂亮的鞋子穿?娘有口饭吃,有件衣服遮体就够了,你是小丫头,以后的路还长着呢,现在不知道疼自己,等以后嫁人了汉子疼?不知道这年头男人都靠不住啊?”

燕岚:“……好吧,我听娘的,回头买一双鞋子就是了。” 

 4040。准备回礼驯兽备用

老实说,燕岚习惯了不穿鞋子;穿上鞋子感觉还真的挺不舒服的;但架不住罗娘的悲情攻势——我家虫儿怎么就这么苦命。

反正不管燕岚自个儿感觉怎么样;在罗娘看来,她家闺女永远都是苦命招人疼的孩子。

一把辛酸泪。

燕岚没辙儿;找了个太阳好没有风的天气,牵着驴子带着弟弟一家人到镇子上赶集去;人人添了一双新鞋子一身新衣服。

衣服没多好看;好看的燕岚现在暂时负担不起;人家店老板看到他们娘仨儿那嫌弃怀疑的眼神愣是让燕岚没好意思进去“逛逛”,毕竟店老板的怀疑是没错的;就算燕岚身上的银子够买一两件衣服;她也不会花那个钱买下来。

一家人都是跟土地打交道的,穿的太好干活还不方便咧。

罗娘试衣服的时候一直忧心:“正是用银子的时候,咱家就靠这么点存款度日,你和弟弟买就好了,娘用不着……”

四十多两银子到现在还有二十多两,修缮房屋、补贴家用、买菜存粮,占比重最大的自然是对农田的投资,前几个月这些银子根本就存不住,哗啦啦流水一般的不见影了,但过了一段时间,等到家里的情况稳定下来,不再需要补贴什么,而田间的投资也暂告一段落,剩下的银子基本上没动什么。

“够的,娘,放心吧,我有计划的。”燕岚拍拍小胸脯,“到了冬天,银子就赚回来了……娘,镇子上的小白菜都卖到两文钱一斤啦?大白菜是不是更贵点?”

“你爷爷奶奶还在世的时候,娘倒是跟着你奶奶卖过一次大白菜,那时候正是冬天,菜价都贵,一颗两三斤的大白菜就得五六个铜板。”

燕岚咋舌,她给自己还没有收获的大白菜的定价是比对其它蔬菜的价格后做的决定,现在看来,一颗白菜卖两文钱的想法真是太蠢了。

幸好还没有告诉娘。燕岚望天。

旁边一个听见罗娘话的小贩笑道:“那都是往年的价格了,今年冬天的菜怕是更贵!要比去年下大雪那会儿还贵啊!”

罗娘惊讶:“小哥,是出了什么事吧?”

“能出什么事?要打仗了呗!”

“还不知道能不能打得起来。”打仗似乎是最近热门的话题,但一心扑在养家和种地上的燕岚以及大门不出的罗娘根本就不知道,接话的是个叼着旱烟的老伯,一边在小贩的摊子上挑挑拣拣,一边浑不在意的说道,“两三年前都说要打了,这不都没动静嘛,慌什么……”

“我还能胡说!”小贩言辞肯定的说道,“我亲眼看到的!昨天京城才刚刚贴出告示,正在征兵呢,早十年前打过仗的老兵,只要身强体壮的都优先录用,人家到了军营里那就是个官,像咱这种的从来没有打过仗的,嗨,只能从小兵干起了。”

老伯笑他:“你不卖菜了?要丢下你媳妇儿去打仗啊?”

“咳……”小贩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然后一脸感叹的说道,“您当我不想去呐,现在咱大楚国富民强,周边的小国哪个敢惹,也就西南边上的蛮夷仗着地方偏远咱大楚的将士们不适应,施展不开,躲那小地方捣乱,只要咱决心要打,弄死他们还不和弄死小蚂蚁一样容易!”

他这些自负的话引来周边群众的一阵赞同的笑闹较好声。

“哎,可惜我体格不过关呐!”小贩满脸遗憾,“不然肯定要跟着大军到战场上拿军功。”

嘴上说说,谁都满腔热血,但真要上战场出生入死,这些有家有室的汉子们就得仔细思量思量了。

罗娘想到的是曾经当过兵打过仗的燕战,想到燕战昔日的意气风发,想到今日断了一条腿的燕战,罗娘心情不由郁郁的。

而燕岚摸了摸一直随身带着的瑞士军刀,两撇眉毛堆成一个小疙瘩。

程然真的要去打仗了。

她想到自己还欠程然一件东西,要送给他什么才好?钱能买到的,程然都不缺,手工?算了吧,她一点也没遗传到罗娘的巧手,那么到底什么才是依靠钱和权势都得不到的,有意义的,对于程然来说有用,最好程然还喜欢的?

从整个村子的秋收结束开始想,一直到所有人都把麦子耕种到泥土中,而出战则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情,闲下来的人们几乎都在讨论,燕岚终于决定了要送给程然的礼物。

玄逍的狼群中有两只没有父母的同胞小狼,几个月大,但体型已经快要赶上玄逍了。

人们一直相信双胞胎之间的心电感应要比普通的兄弟姐妹更加强烈,而燕岚比谁都清楚,如果动物们之间的感应也可以叫心电感应的话,那么同一血脉的动物们的心电感应远比人类的双胞胎更加强烈,而这对小狼兄弟更是动物之中的异类,它们似乎是一体的,离的再远,燕岚依然可以从一只的脑海中感受到另外一只的思绪念头甚至眼中所见,而且还可以通过身边的小狼把自己的意思传达给另外一只小狼。

移动电话?千里眼千里耳?

无论怎么说,这两只小狼兄弟是两个神奇的存在,但最重要的是,不光是玄逍,两只野狼兄弟也答应了燕岚对于赠送程然临别礼物计划来说很重要的一个想法。

燕岚进出森林的频率变得频繁起来,她开始训练两只大个子“小狼”,对于它们来说,在人类社会生存远比在丛林之中需要懂得的技巧和能力更多,但燕岚显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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