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侯组团当山贼作者:时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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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侯组团当山贼作者:时镜-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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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细作之死

  “你说什么?”阮尽欢一下抬起了眼,水珠从他脸上落下来,又落进了黄铜色的脸盆里去。
  帮他打水的小扣子有些害怕,“二愣子真的跑回来了,昨晚雁大当家就是找他找了很久。”
  “那二愣子现在是在刑堂?”这个刑堂还是原来的财神寨留下来的,阮尽欢来财神寨之后都没有见到这个刑堂打开过。
  “雁大当家他们都已经过去了。”小扣子悄悄看了一眼阮尽欢的脸色,发现平日里嘻嘻哈哈的阮扒皮神情格外凝重。难道二愣子真的出了什么差错?
  阮尽欢擦干了自己的脸,前所未有地仔细擦着自己的手,那并不是很好看的一双手,仔细一看甚至是有些粗糙的,不过他知道自己这一双手能够做很多可怕的事。
  这是阮尽欢第一次去刑堂。
  以前踩地皮的时候也来这里看过,刑堂算得上除了饭堂之外财神寨最好的建筑了。
  山里的石砖垒成的灰墙,外面还杵着四根红漆大柱子,正堂里架了火,外面乌泱泱地站了一大片山贼,很是嘈杂。
  阮尽欢站在人群外,看到雁流水坐在正中间,不知为什么就感觉十分压迫,他总是隐隐约约闻到雁流水身上血和刀的味道,而今天,即便雁流水还是那不显山不露水的样子,可他还是看出来了——雁流水的眼神是比刀子还要锋利的。
  所有的山贼一下都安静了。
  自明月峡一役之后,阮尽欢的凶名便真的成了凶名,财神寨的这些山贼大都是半路出家,很多人不过是打打劫,根本没见过血,可是这一次阮尽欢带人劫杀了对方近四十人,尽管财神寨也损失惨重,但阮尽欢的战绩却是不可磨灭的,即便有人对他不满,此刻也只有埋在心底。
  山贼们自动地让开一条路,呼啦啦像是潮水一样一下就分开。
  阮尽欢的面前,那一条路直达刑堂正中。
  雁流水在那头,端着一碗茶看他。
  阮尽欢走进来,颜沉沙、于羡坐在雁流水的右手边,薛忘音在雁流水左手边,他很自觉地做到了薛忘音旁边。
  “真没义气,薛二当家,这么热闹的事情你竟然不叫我。”一碗茶放在阮尽欢椅子旁边的茶几上,青花盖碗,虽只泡了劣茶,在这寨子里也是难得了。
  薛忘音吹着茶碗里水面的泡沫,容色淡淡,“不过早晚而已,你还能缺席不成?”
  阮扒皮还跟他谈义气?要是真讲义气,明月峡里就不会一个人睡得昏天黑地了。不过抱怨归抱怨,腹诽归腹诽,薛忘音却不会说出来,有的东西自己知道就好,没必要宣扬得人尽皆知。
  阮尽欢也去端茶,听薛忘音这样说,一想也是,“你说得倒也对。”
  阮尽欢不会喝茶,可是堂上其余四位当家端茶那都是有模有样,这一个鬼气森森的刑堂,这些人硬是喝出了春花秋月、阳春白雪的感觉。
  单看颜沉沙吧,正襟危坐,华袍加身,那握笔的手端起茶来是一点也不含糊,修长的手指捏着盖儿,轻拂着茶沫,一派文人雅士风范。
  就是那个来历不明的于羡,尽管皱着眉,显然觉得这茶水味道太糟,那动作也是优雅至极。
  至于雁流水,财神寨的这位大当家,大约也不是众人所想象的大老粗,他端茶的手很稳,只是轻饮了一小口便放下,“既然人都到齐了,就带上来吧。”
  阮尽欢看上去不怎么关注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他的手颤颤地端着茶,怎么觉得这玩意儿老沉老沉的?转头去看薛忘音,薛忘音却正看着他的手。
  他觉得更别扭了,原来自己才是个粗人哪……
  唉,天生不是装逼的命——阮尽欢咂咂嘴安慰自己,粗人就粗人了吧。
  喝茶,文人有文人的喝法,粗人有粗人的喝法。
  于是阮尽欢一仰脖子,咕嘟咕嘟灌下去半碗。
  颜沉沙看得倒吸一口凉气,于羡嘴角很明显地抽了一下,就是薛忘音也觉得惨不忍睹,按了按自己的额头。
  像是还嫌自己不够霸气,阮扒皮一把拉过薛忘音的袖子,揩了揩嘴角。
  薛忘音这回是真的冷若冰霜了,看看,那眸子简直跟一汪寒潭似的!
  雁流水却只是回看了阮尽欢一眼,并未觉得阮尽欢这种行为有什么不妥,在他看来,好茶坏茶都是一个味,喝茶不过为了解渴,怎么喝不过是形式。
  下面有山贼将二愣子压了上来。
  二愣子身上明显带着伤,表情很是惶恐。
  这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平日里阳光爽朗的表情早就不见了,变得有些麻木,眼神深处的恐惧却逃不离众人的眼睛。
  整个刑堂内外一点杂音也没有了。
  阮尽欢仔仔细细地扫视着他,这个在财神寨巡山三年的人。
  “放开他吧。”雁流水根本不担心二愣子闹事,他两手交握,十指交叉,放在身前,明明是极其普通的一个动作,可他给人的压迫力却骤然之间变得可怕起来。
  二愣子哆哆嗦嗦地喊了一声,“雁大当家……”
  “恩,你还认得我。”雁流水不动声色,“这些日子你回家看你老母了?”
  “是……”
  “你有父母吗?”颜沉沙接着就冷笑了一声,“都到这个时候了,还不说实话!”
  二愣子脸色一下煞白,“我……”
  “商队从小扇关过还是从明月峡过?”雁流水想起后山的一片新坟,“若有假话,你今后也不必说话了。”
  此话一出,二愣子面如死灰,回道:“明月峡。”
  “为何要谎报?”尽管早就知道二愣子是有鬼的,但当年雁流水将他从死人堆里扒出来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年而已,一时之间,就是心智成熟冷硬似雁流水也顿生了一种荒谬的感觉。
  “有人给了我一笔钱,让我这样说。”二愣子知道自己是个罪人了,山寨里曾经混得很好的兄弟都冷眼看着他,没人出来为他说情。
  他们其实都知道,明月峡一役阮四当家能够带那么多人回来几乎已经是个奇迹了,罪魁祸首还是这个昔日的伙伴——二愣子。
  二愣子叫什么名字已经没有人记得了,所有人都觉得他傻头傻脑,可是人很是憨厚,喊他“二愣子”也不过是开玩笑,他自己也乐得被大家这样喊,只是谁想得到——一转眼二愣子就成了这样。
  “谁给你钱?”
  “不认识。”
  “知道给你钱的是什么目的吗?”
  “不知道。”
  “那你拿到了钱,去了哪儿?”
  “我告假出了山寨,不准备再回来。”
  问到这里,一切都还能对得上,只是雁流水的眼神明显阴沉了下来,因为最要紧的问题二愣子回答不上来,这种结果虽早在他预料之中,却还是让人很失望。
  “很好,你走了,为什么又回来了?”
  二愣子是自己回来的?
  听到这句话,阮尽欢忽然抬起了头,看向了雁流水,可是雁流水似乎并不知道阮尽欢心里的疑惑,于是阮尽欢看向薛忘音。
  薛忘音向他点了点头。
  二愣子回来的那个晚上就被人发现了,也就是他带着阮尽欢去明月峡的时候,那一晚雁流水一直都在找二愣子,只是——
  他看了面无表情的于羡一眼,于羡那天早上告诉他,雁流水是在找他们,看样子,于羡之气并不知道雁流水到底在找谁。
  雁流水对这个人也不是没有防备的。
  薛忘音忽然觉得雁流水不简单,比他当初认为的还要不简单。
  二愣子肯定是听到了雁流水的问话,可是他一直没有说话。
  “还不准备说吗?”
  他抓到二愣子的时候就发现二愣子浑身都是伤,似乎是遇到了什么意外,可雁流水毕竟不是普通人,一闪念就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二愣子如果在外面过得好好儿的,又为什么会回山来?
  二愣子的表情慢慢变得恐惧,嘴唇颤抖着,“大当家,救我,救救我……他们把我抓起来,逼我画寨子周围的地图,还说我画不出来就剁我手指!我真的没有画地图,我什么也不知道,我是好不容易才跑出来的,大当家,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大当家!”
  二愣子天真地以为大家会原谅他,没有人告诉他寨子里因为他的谎报死了很多人,他自然也不知道,他以为一切都和原来差不多,他磕头求饶,额头撞在地上都碰红了。
  雁流水无动于衷。
  二愣子看了很久,忽然觉得几位当家的都这么让他陌生,还有一个根本不认识的人也坐在当家的位置上。
  他想起自己被抓住的时候关起来的那些日子,巨大的恐惧让他已经完全失了进退,他一直不断地喊着“救我、救我”,然而没人搭理他。
  他一个个地看过去,目光落在阮尽欢的身上,立刻就连滚带爬地向他扑过去,他知道整个寨子里虽然都怕阮扒皮,可是阮扒皮其实是个很心软的人,只要求求他,让他给大当家说个情,说不定,说不定可以死里逃生的,“阮四当家,你救救我,我真的只是鬼迷了心窍,钱财遮了眼睛,阮四当家——”
  可是他还没来得及爬到阮尽欢的身前,就已经被薛忘音一脚踹开。
  薛忘音很清楚,阮尽欢只怕将这二愣子千刀万剐的心都有。
  果然,阮尽欢慢慢地勾起一个笑容,“前些天,我们去错了地方,在明月峡折了三十多弟兄。”
  二愣子摇着头,一副不相信的模样,“是你们走错了地方,我说的是小扇关!不关我的事!”
  “啪——”
  所有人都愣住了。
  一只茶碗砸到二愣子的头上,那半碗茶水散成水花飘了一地。
  阮尽欢不笑了,他揉了揉自己的手腕,心里想的却是可惜了那半碗茶,“你若是没有把地图画出去,世上是不会有哪支商队会傻到选择横穿明月峡的。”
  山贼们没有想到,阮尽欢的微笑固然是阎王爷的传召,可是阮尽欢不笑的时候,阎王爷其实已经走到了你家门口。
  明月峡地势太险,前后连接的道路极其狭窄,一个不小心就能翻下崖去,所以南来北往的商队就算知道小扇关这边有山贼,也宁愿走小扇关,在小扇关被山贼剥了财总比在明月峡丢了命好。
  二愣子瞪大了眼睛,像是没有想到寨子里的阮四当家今日会这么无情,他长大了嘴,想要说些什么,可是眼前立刻就一片血红,他已经被阮尽欢那一只茶碗砸破了头。
  忽然之间,二愣子嘴角溢出一缕黑血,浑身抽搐着就躺在了地上,没有了声音。
  雁流水一下就站了起来,然而于羡比他更快,已经起身去查看情况了。
  于羡弯腰掰开二愣子的下颌看了看,又试了一下气息,摇头道:“毒发死了。”
  二愣子身上是带着毒的,谁下的?
  整个刑堂都安静了。
  阮尽欢伸手想要从茶几上端茶,却摸了个空,他忘记自己才刚刚把茶碗摔出去了。
  薛忘音把他的茶盏推了过来,他接过,淡淡说:“死了就死了吧。”
  所有人看着阮尽欢。
  阮尽欢端着茶碗,慢慢地揭了盖子拂去茶沫,喝了一小口。
  薛忘音看着他的动作,已不似方才那样笨拙别扭,十分自然。
  阮尽欢笑了一下,“刻意去模仿的时候是‘画虎不成反类犬’,不想着的时候却自然而然、水到渠成了。”
  二愣子死了,谁也想不到事情会这样发展,自然也就没办法再审下去了。
  雁流水挥了挥手,“抬下去埋在坟场吧。”
  他站起来,就要走出去,只是在经过二愣子身边的时候低头看了一眼,忽然叹了一口气,道:“不过不必刻牌子写名字了。”
  作者有话要说:好久没有体会过这么爽的感觉了……我爱更新我爱码字我爱小说我爱大家!老衲是好人,这是老衲刚刚开张的寺庙,欢迎来烧香……


☆、第十章 坑爹的绝对悖论

  风波过后,财神寨重新平静下来,除了后山那一片新坟,似乎什么也没有改变。
  阮尽欢的生活又回归了那种要死不活的状态。
  日上三竿起来,站在飞来石上拉薛忘音的袖子擦脸,跟这只很洁癖的江洋大盗谈谈身为山贼应该具备的素养;早饭是不必吃的,但是午饭时候阮尽欢必定是第一个到饭堂的,偶尔吐槽吐槽大师傅的手艺又退步了,在饭桌上坚决地打破“食不言寝不语”的优良传统,跟于羡拌拌嘴,顺带讽刺一下当天颜沉沙穿的衣服,当然啦,还要好好儿巴结巴结雁大当家;在寨子里晃荡的时候就跟山贼们插科打诨,讲讲带颜色的小笑话,要不就突然来个冷笑话,看着众山贼冻死在当场,阮尽欢才会仰天狂笑三声昂首挺胸大踏步离开……
  这就是阮尽欢的生活,普普通通却有滋有味。
  但是于羡观察了阮尽欢好些天,发现阮尽欢的确不是那么简单。
  因为每天总有那么几个时辰,阮尽欢不在寨子里。
  他来山上这么多天,也算跟山贼们混熟了,逐渐地,他也能知道山寨里的一些秘闻。
  比如夏天的时候,别人房里总是有很多蚊虫,但是唯独雁流水的屋子里清清静静;比如薛忘音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出来晾衣服,据说他洗得最仔细的地方就是自己的袖子;比如颜沉沙每个月都会到后山某个地方去坐一个晚上,第二天回来就已经喝得烂醉;比如阮尽欢总是神神秘秘去后山跟雷神幽会……
  这一些秘闻中,关于阮尽欢的是最多的。
  他这才知道,原来财神寨的山贼们已经搜集了关于阮尽欢的一些定理,比如“阮扒皮的微笑,阎王爷的传召”“阮四当家不贪财,三腿蛤蟆掉下来”“阮哥眼神朦胧,不是起雨就是起风”“翻天牛逼你莫装,隔夜欢爷爬你墙”“樱桃扣肉,欢爷独享”……
  做人做到阮尽欢这个地步,的确让人不得不佩服。
  于羡一边想一边往后山走,几个当家的没事儿都喜欢往后山钻,因为前山到处都是山贼,当家的去了他们会很不自在,后山风景秀美,的确很适合散心。
  走过那梨花树下,于羡伸手接住几瓣落花,粉白的花瓣像是美人粉白的脸颊,这梨花开得早,也落得早。
  他不是什么伤春悲秋之人,只是大抵读过几句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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